《追忆似水年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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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似水年华3-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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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象的真实性,因为我们感觉到它向光明上溯的努力,感觉到重新找到现实的欢乐。这种感觉还是由同时代的印象构成的整幅画面的真实性的检验,这些同时代的印象是它以记忆或有意识的观察永远都不可能得知的,它们按光明和阴影、突出与疏漏、回忆与遗忘间的那种绝不会错的比例随它之后再现。
  至于内心书本上的那些不认识的符号(似乎是一些被强调的符号,我的注意力在勘探我的无意识中会如测探中的潜水员那样寻找、碰撞、回避的符号),谁都无法用任何规则帮助我去辨认它们,这种阅读即是一次创作行动,谁也不能越俎代庖,甚至不可能与我们合写。所以,有多少人对撰写这样的作品退避三舍!每次事件,不管是德雷福斯案,还是战争,都为作家不去辨读这部书提供托辞;他们要保证正义取得胜利,重建全民族的思想一致,所以没有时间考虑文学。但这无非是些托辞,因为他们没有、或已经没有了才情,也就是说本能。本能要求我们克尽职责,智慧却提供推卸职责的借口。只是在艺术中,托辞没有任何地位,意向则无足轻重,任何时候,艺术家都应听从他的本能,这样,艺术才成为最最真实的东西,成为生活最严格的学校,和真正的最后审判。所有书籍中最难辨读的这部书,也是唯一的由现实授意我们撰写的书,由现实本身给我们留下“印象”的唯一的一部书。不管生活给我们留下的是怎样的概念,它的物质外形,它给我们留下的印象痕迹,依然是它必不可少的真实性的保证。由纯粹的智慧造就的那些概念只具有某种逻辑的真实、可能的真实性,它们的选定是任意的。并不由我们涂写出来的形象文字的书却是我们唯一的书。那倒不是因为我们使之成形的那些概念逻辑上不可能是正确的,而是我们不知道它们是否真实。唯有印象,尽管构成它的材料显得那么单薄,它的踪迹又是那么不可捕捉,它才是真实性的选拔结果,因此,也只有它配受心灵的感知。心灵倘若能从中释出真实,真实便能使心灵臻于更大的完善,并为它带来一种纯洁的欢乐。印象之于作家犹如实验之于学者,区别在于,智慧上的工作对学者来说在前,对作家来说则在后,用不着我们个人费劲辨读和阐明的东西,在我们之前便已清清楚楚的东西不属于我们所有。唯有我们从自身的阴暗角落,不为人知的阴暗处提取出来的东西才来自我们自身①。
  
  ①夕阳的一抹斜照即时使我回想到以我还从未想到过的一个时期。那时我还年幼,莱奥妮姨妈发烧,贝斯比埃医生怕她得的是伤寒,所以他们让我到教堂广场欧拉莉的小房间去暂住一星期。那个房间只有就地铺了一领草席,窗户上挂着薄纱窗帘,在阳光里老是飒飒作响,叫我好不习惯。看到对旧时女仆的那个小房间的回忆陡然为我过去的生活增添了和余者如此不同、如此美妙的广阔疆域,对比之下,我想到,在最最阔绰的豪门府邸中度过的最最奢华的喜庆佳节在我们的生活中留下的印象的微不足道。欧拉莉的那个房间其唯一的不足之处是毗领旱桥,晚上听得到猫头鹰叫般的火车嘶鸣。不过,由于时期象猛犸这样的野兽横冲直撞中发出的吼叫那样。——作者注。
  这样,我已能得到结论,即我们在艺术作品面前无丝毫自由,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创作。然而,鉴于它先我们而存在,还因为它既是必须的又是隐蔽的,所以我们得去发现它,就象为发现一条自然法则那样去做。然而,艺术能够使我们做到的这个发现,实际上不正是对我们最应珍贵的东西的发现吗?这种东西在通常情况下是我们永远都不会认识的,我们真正的生活,如我们已感觉到了那样的现实,它同我们所以为的差别如此之大,以至当一次巧合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回忆时,我们心里会充满如此巨大的幸福感。即是所谓的现实主义艺术的虚假使我对以上看法深信不疑,要不是我们在生活中养成习惯,总爱给自己所感觉到东西一个如此不达意的习语,并且时隔不久还把这个习语即当作现实本身的话,这种所谓的现实主义艺术还不会是那么谎话连篇。我感到自己大可不必拘泥于曾有一时使我心烦意乱的各种文学理论——尤其是在德雷福斯案件那段时期的评论界得到发展、战争期间卷土重来、主张“使艺术家走出象牙塔”、论述既非无意义又不多愁善感的主题的那些理论,它们要艺术家描绘宏大的工人运动,并且,在缺少人群的情况下,至少别去写那些毫无可取之处的浪子(布洛克说:“说实话,描写那些废物的作品引不大起我的兴趣”),而要写崇高的知识分子,或者英雄。况且,即在就这些理论的逻辑内涵进行探讨之前,我就已经觉得能在它们的拥护者身上找到说明它们低劣的证据,就象一个确实有良好教养的孩子被派去一家人家做客吃午饭,听到那家人家的人说:“我们毫不隐讳,我们心直口快”时觉得这种思想品德实在不如什么都不说才是不折不扣的德行。真正的艺术用不着那么多的声明,它在默默中完成。再者,这些理论的倡导者运用完全现成的习熟语,特象他们所贬斥的低能儿使用的习熟语。而且也许,从美学类型进行估计还不如从言语优劣去判断智力和精神的成就达到了什么程度为好。可是理论家们却相反地认为大可不必为这种言语的优劣而费心①,那些赞赏理论家的人们则轻松地认为言语的优劣并不能说明作品具有重大的智力价值,为了鉴别真伪,他们需要看到这种价值被直接地表示出来,他们并不从形象的美进行归纳,撰写智力作品对作家的诱惑力便明显地来自于此。不堪粗俗。一部写有理论条条的作品就象一件保留着标价牌的物品。每当我们没有力量强制自己使某个印象通过最终导向它的固定和表现的各个连续状态的时候,我们便进行推理,也就是思维的游弋。我现在明白了,需要表现的现实并不存在于主体的外表,而在于与这个外表关系不大的一定深度,就如那汤匙碰击在碟子上的声音、餐巾浆硬的触感所象征的,对我精神上的更新而言,它们比那么多次的人道主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形而上学的交谈还要珍贵。当时我听到有人说:“不再要文笔,不再要文学,要生活!可以想象,自大战以来,就连诺布瓦先生反对“笛子演奏者”那样简单的论说都得以东山再起、如此兴旺发达,因为,所有缺乏艺术感,也就是不知道服从内心现实的人都可以具有对艺术没完没了地进行推理的能力。而且,只要他们稍稍沾点外交官或金融家的边,介入了现时的“实际”,他们便乐于认为文学是一种将逐渐趋于淘汰的精神游戏。有的人希望小说是事物的一种电影式的展示,这种观点是荒谬的,再也没有比这样的电影式的视界更会离我们所感知的现实而远去的东西了。
  
  ①研究性格法则也一样,用严肃的或者毫无价值的主题都能够进行,就象解剖实验室助手在低能儿的尸体或天才尸体上都能研究解剖规律、重大的精神区别,——作者注。
  正好,由于我在走进这个书房的时候,想起龚古尔兄弟说过的,这个书房里有一些精美的初版图书,我想正可趁被关在这里的时候可以趁机一饱眼福。我一边继续自己的思索,一边把那些珍本一一抽出来,其实并不太注意它们,就在我漫不经心地打开其中一本:乔治·桑的《弃儿弗朗沙》的时候,我颇不痛快地产生仿佛受到某种与我当前的种种想法太不和谐的印象打击的感觉,直至我激动得都快泪水涟涟地意识到这个印象与那些想法何其合拍。就象在灵堂里,正当殡仪工准备搬走灵柩,曾为国效力的死者的儿子在和鱼贯而行的最后几位朋友握手,窗下突然响起铜管乐,他感到愤慨,以为这是有人在嘲弄他的哀恸;然而他尚能自制,直至弄明白自己听到的是一个团队的军乐,他们前来吊唁,向他父亲的遗体告别,这时,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我刚才意识到在德·盖尔芒特亲王的书房里看到那本书的书名时所感受到的痛苦的印象和我当前的想法是那么协调一致,其过程就是这样。这个书名使我想到文学确实给予我们这个我在它身上再也找不到了的神秘世界。而这还不是一部十分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弃儿弗朗沙》。可是这个名字,就象盖尔芒特家庭的姓氏,对我说来不同于我自那以来所结识的那些姓名。妈妈给我念过乔治·桑的这部作品,《弃儿弗朗沙》这个书名唤醒了我回忆,使我记起这部书的主题中我当时觉得不可解释的内容(就象盖尔芒特家族这个姓氏,当我好久没见到盖尔芒特一家的时候,它对我说来会蕴含着那么多封建主义的内容那样,《弃儿弗朗沙》这个书名蕴含着那部小说的实质),这个回忆一时间取代了对乔治·桑的那些贝里小说的极其普通的看法。在一次晚餐中,当这种想法始终浮于表面的时候,我无疑还能谈到《弃儿弗朗沙》和盖尔芒特家庭,尽管他们谁都不是贡布雷人。可当我一人独处,象现在这样的时候,我潜入的便是更深的地方了。当时,想到我在社交界结识的某某女士是德·盖尔芒特夫人这么一位神灯人物的表姊妹时我会觉得不可理解,同样,想把我读过的那些最美的图书与那部不同凡响的《弃儿弗朗沙》说成不相上下——我不说它们写得更好,尽管实际上他们是更好些——也是不可思议的。这是很久很久前留下的印象,其中亲切地掺和着童年和家庭的回忆,我竟没有立即意识到。初时我还恼怒地寻思是哪个外人跑来伤害我。那个外人正是我自己,是那部小说刚在我心中唤起的孩童时代的我,因为在我这一生中,它只认识那个孩童的我,它当即叫唤的正是那个孩童,因为它只愿为他的目所睹,为他的心所爱,它只愿对他说话。所以,母亲在贡布雷几乎通宵达旦给我诵读的这部小说为我保留着那个夜晚的全部魅力。当然,乔治·桑的“笔”,用老爱说书是用“警人之笔”写成的布里肖的话来说,她的“笔”在我看来绝非如母亲以前一直认为的那样是一支神笔,母亲的文学情趣后来也随我而产生了潜移默化。然而,那却是我无意中使之带上电流的笔,就象中学生闹着玩儿常做的那样,而现在,贡布雷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我很久以来已不再注意到的数不清的小事全都轻轻松松地自己跳将出来,一件件一桩桩首尾相接没完没了地连成一气,吊在磁化的笔尖上,还带着回忆的颤栗。
  某些喜爱神秘的人愿意相信在各种物品上保留着观望过它们的目光中的什么东西,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纪念碑和图画无不戴着情感的帷幕,这是几个世纪中无数崇拜者用爱和瞻仰的目光织成的。如果他们把这个奇谈怪想搬移到各人唯一现实的范畴、自身感觉的范畴中去的话,那它就会变成真实的了。是的,在这个方面,也只有在这个方面(然而它大得多),一件我们从前观望过的东西,如果我们再次看到它,会把我们从前注视过它的目光连同当时把它装得满满的所有形象送还我们。那是因为事物——一部红封面的书或别的任何东西——即在我们看到它们的时候就变成某种非物质的东西留在我们心中,与这一时期我们各种各样的挂虑或感觉性质相同,并与它们不可离析地掺杂在一起。从前在一部书里读到的某个名字,在它的音节间包藏着我们阅读这部书的时候刮过的疾风和灿灿的阳光,以至满足于“描写事物”、满足于只是可怜巴巴地给一些事物的线条和外表作些记录的文学,虽则自称为现实主义,却离现实最远,它最能使我们变得贫乏、可悲,因为它突兀切断现时的我与过去、未来的一切联系,而过去的事物保持有本质,未来,它们又将促使我们去重新品味这种本质。正是这种本质才是配称作艺术的艺术所应该表现的内容,而且,如果它表现失败,我们还能从它的虚弱无能中引出教训(在现实主义的成就中却丝毫都汲取不到),须知这个本质部分地是主观的和不可言传的。
  更有甚者,我们在某个时期看到的一样东西,读过的一本书并不永远只和我们周围的事物相结合,它还同当时的那个我们忠实地相结合,只有通过感觉,通过当时的那个我们,它才可能被再度回顾;假如在书房里我重又拿起,哪怕只是想这么做,拿起《弃儿弗朗沙》,在我心里立即便会有一个孩子站出来,取代我的位置,只有他才有权读出这部书的书名:《弃儿弗朗沙》,他还象当年那样读出这个书名,同样带着当年花园里的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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