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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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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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很珍视的鞋子坏掉了,班长倒也没有表现得特别遗憾。

    “坏掉了也没办法,毕竟用了很长时间了。而且我正好看中了同一公司推出的新型号,打算把这双鞋穿坏了就去买的……这样也好。”

    我以为班长会屈服于“天命”而留下来的,但是班长还不死心,问小芹有没有旧鞋可以暂借给自己。

    小芹笑呵呵地表示自己的鞋比班长小一号,妈妈的鞋子又大,所以根本没有合适的鞋子。

    “可是……附近总会有修鞋的地方吧?我去让他修一下,能坚持到家就可以。”

    班长仍旧要走。

    “鞋匠的话,楼下的菜市场里倒是有一个……”

    小芹一边说一边做思考状。

    “但是……叶麟同学,现在几点了?”

    我看了看腕表,“5点37。”

    “对了,现在已经5点37了!这个鞋匠特别讲原则,所有5点钟以后送到他那里的鞋子,都只能第二天来取,他是不会在5点以后继续工作的!”

    什么有原则啊!只是特别懒吧!这么懒的鞋匠都能活得下去,我一下子对未来的就业之路充满信心了啊!

    见所有的路被一条一条地封死了,班长终于妥协了。

    “那……我就只好打扰了……”

    总觉得班长也不是特别想回家的样子,因为舒哲会和同学们搞生日狂欢,就算班长回去了,今晚也只能一个人在空空的房子里入睡吧?

    “但是……”

    班长把手指指向我。

    “叶麟必须得走!”

    我倒是很想走的,如果不是担心你的生命安全,我绝对会头也不回地立即离开的。

    当前的问题,就是小芹会不会做出伤害班长的事情来。

    我死死盯住小芹的眼睛。

    她也深情脉脉地回望着我。

    我在目光中加入了怒火和警告。

    小芹合上眼睛,翘起了粉嫩的嘴唇。

    你妹啊!你希望我当着班长的面亲你吗?

    仔细权衡了一下得失。

    我可能必须要,恬不知耻地留下来了。

    反正老爸去参加hhh同好会的邪恶联欢了,我回家去也得自己找食吃。

    说实话,我还有点想吃班长做的饭。

    就算不做新菜,中午剩下的那些我都惦记着呢。

    决定了以后,我清了清嗓子。

    “班长,也让我留下来吧,在小芹家我不敢乱来的。”

    我态度谦恭,语气诚恳,让班长很不习惯。

    “你为什么想留下来,难道你真的愿意跟我们补习功课吗?”

    班长质问道。

    我决定实话实说。

    “其实我只想吃你做的饭。”

    班长脸上一红,“难道你回家以后没有饭吃吗?”

    “因为老爸出门了,所以没人给我做饭。”

    我把自己形容得很可怜,其实平日里经常这样。

    可能是我没饭吃这个理由最后软化了班长,她在我一个劲地赌咒誓之后,态度有所松动。

    小芹在也在一旁帮腔道:“是啊,我家空着很多房间的,班长可以睡妈妈的房间,叶麟同学可以睡客房,只要锁好门就不用怕有人偷袭了!”

    偷袭?你就不要给班长添加多余的想象了!我才不会偷袭你们呢!我吃饱了饭就会去睡觉了!只要你不来偷袭我我就谢天谢地了!

    耐不住小芹的一再央求(连“舒莎姐姐”都叫出来了),班长只好答应让我也留下。

    小芹立即欢呼雀跃地露出胜利的表情。

    于是我厚着脸皮又吃了一次班长做的饭。

    这次小芹也有参与,她把冰箱冷冻室里的半成品拿了出来,给我做了一份炸鸡块。

    班长则做了一份四喜丸子汤,用来平衡鸡块的油腻。

    再加上中午的剩菜,我美美地吃了一顿。

    如果女人有什么好处,那就是她们会做菜吧?

    我不合时宜地在饭桌上想。

    小芹的厨艺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鸡块虽然火有点急,但是总体来说还不错。

    可能因为本来就是半成品吧?下次有机会再考验她吧。

    晚饭过后,小芹命令我去帮班长修鞋。

    “别光吃饭不干活!至少把鞋子送到鞋匠那儿去吧!”

    平时对我低眉顺眼的小芹,居然用命令的口吻跟我说话,让我非常不习惯。

    但是碍于班长在场,只要小芹没提什么特别过分的要求,我就只能忍下来。

    似乎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小芹更加嚣张了:

    “对了,你出去以后多呆一会!一个小时……不,干脆一个半小时好了,我们女生要趁这个机会洗澡!你利用这段时间,去市里买些我们喜欢吃的零食吧!”

    我拎着塑料袋里的一只鞋走到电梯口的时候,听见身后的门被小芹紧紧关起来了。

    隐约可以听见门后面传出两个女生的谈话声。

    “小芹,你把门锁好,他说不定会回来偷看的……”

    “放心吧!我会负责保护班长的!叶麟同学如果来偷看的话,我会挡在班长前面,用自己的**挡住他的视线的!”

    “小芹,你说得好奇怪,怎么好像是要和我一起洗澡似的……”

    “不行吗?我是想侦察敌情……不,是增进感情,都是女孩子,一块洗澡有什么要紧!”

    这个时候电梯来了,我走了进去,不想再听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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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冲锋队员() 
拎着一只女生的鞋逛菜市场,对我来说感觉挺奇怪的。

    在菜市场的角落里我找到了正在看移动电视的鞋匠大叔,见我来了,他用目光一扫,露出“我的寂寞谁也不懂”的忧伤表情。

    我注意到他用移动电视看的是一场球赛,是中国男足对阵某个从没听过的太平洋岛国。

    看了看比分,我知道鞋匠为什么要忧伤了。

    鞋匠接过鞋子看了一眼,随口道:“很容易修,但是你得明天再来拿,今天我没心情。”

    突然鞋匠浑身一震,激动地大骂道:“我x你们姥姥!又是门柱!你们就不能不照着门柱踢吗!”

    我怀着深深的同情离开了这位中国队球迷,希望男足的再一次惨败不会影响他修好班长的鞋。

    接下来该去市买零食了。

    曹公公曾经跟我说:女生们喜欢零食,大概就像男生们喜欢抽烟和喝酒一样。

    他还以此为依据,想和我分享他从网上学来的“巴普洛夫把妹法”。

    学过生物的人都知道苏联的巴普洛夫,著名的“条件反射”就是他现的。在巴普洛夫的实验里,只要他一摇铃,狗就认为到了开饭时间,即使没准备饭也会流口水。

    所以曹公公认为可以利用女生们爱吃零食的特点,实践伟大的巴普洛夫学说。

    具体施行步骤是:每天都送零食给你喜欢的女生吃,直到她养成条件反射,一见到你就想起零食,这样她就会把对零食的爱转移到你身上,最后分不清是喜欢零食还是喜欢你,你就大功告成了。

    我觉得这个主意愚不可及,最关键的地方,是怎么让她接受你的零食吧?如果她讨厌你的话,连你的零食也不会接受的。

    现在我倒是受命去买零食,一想到班长和小芹吃着我买回来的零食,有点像巴普洛夫的动物实验,我就充满了优越感。

    买多点吧,尽量挑一些看上去美味的。

    可能是因为吃了两个女生做的晚饭,所以我也想弄点吃的给她们吧?

    从原始社会开始,互赠食物就是人类的基本礼节,可能已经烙印在基因里了。

    才不是想实践什么“巴普洛夫把妹法”呢!

    说起来,我还有“花心大萝卜”计划没有实施。

    本来今天是个好机会,可以当着小芹的面假意追求一下班长,让小芹对我死心的。

    但是好歹我是来探病的,而且继续刺激小芹的话,她说不定会对班长干出什么事情来。

    所以留到下周一再说吧,这两天就先暂缓执行。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走在红楼北街的两排丁香树中间。

    有些蓓蕾已经开出了紫色的花瓣,散出让人心安的香味。

    这个时间,在街上散步、遛狗的大叔大娘有不少。他们看见我,都是一副防贼的表情,只有他们的狗会往我腿上蹭。

    远处走过来一个年轻人,在大叔大娘中间非常显眼。

    他低着头似乎在想什么烦心的事情,不时咬牙皱眉,面目扭曲,好像有一个隐形人在他后面不断爆他的菊花似的。

    不过平心而论,他长得不算难看,至少比我像好人,要是有一个打扮入时的女孩搂着他的胳膊,周围的人也会评论说这两人是天生一对。

    大周末的一个人在街上走,表情这么抽搐,难道是被女朋友给甩了吗?

    哇哈哈哈哈我真高兴啊!这就是谈恋爱的报应啊!看你的样子,说不定跟我同年,最多大我一岁吧?我叫你早恋,我叫你泡妞!这回玩完了吧!生不如死万念俱灰了吧!

    我正在幸灾乐祸,却现从丁香树的树影中走出来的这个人,穿了一件军绿色的冲锋衣。

    而且,体格很好,身高也跟我不相上下。

    这家伙,很符合人们对内衣大盗的描述啊!不会那么巧被我遇见吧?

    他一直低头想事情,没有注意到我,和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故意撞了他一下肩膀。

    他愠怒地抬起头,我们两个脚步都停下了。

    我突然现这张脸好面熟。

    剑眉入鬓,高挺的鼻梁,坚定的嘴唇,怎么看都是绝不会背叛革命的英雄好男儿。

    但是他一看清我的脸,脸色立马变得煞白。

    惊慌失措的,冷汗直流,好像是见到了鬼。

    他这张害怕的脸提醒了我,我想起来他是谁了!

    这不是鸭舌帽君的老大,江桥下被我痛扁的痞子五人组的头领,小头目君吗!

    难道只是巧合吗?我痛扁你之后没几天,内衣大盗就开始活动了,而且你体格身材跟我差不多,还穿着一件冲锋衣……

    原来你就是内衣大盗吗?

    鸭舌帽不是说,你感觉当小混混压力很大,所以金盆洗手退出江湖了吗?

    就这么退出江湖啊!就这么排解压力啊!你比那些去市里捏方便面的白领还丢脸啊!

    你偷内衣也就罢了,你这背影还敢长得跟我这么像!先整个容,锯掉几节脊椎骨再出来作案啊!你直接出来偷内衣,害我一直被同学们冤枉啊!

    看我今天不打得你妈妈都不认识你!!

    我刚挥起拳头,小头目君(既然他已经退出江湖,可能以后叫他内衣大盗或者冲锋队员比较合适)转身就跑,这度估计能破百米世界纪录。

    撞上来的猎物怎么能让他飞了?我拔腿便追,一边追还一边在后面喊:

    “站住!你小子给我站住!”

    冲锋队员哪里肯听,继续跑得像疯了一样。

    街道上的大爷大妈都忙不迭地给我俩让出了路,站在旁边一脸揪心地看着。

    我大略听见几句他们的谈话。

    “老徐家的孩子被人追了啊!恐怕要打起来了吧!”

    怎么冲锋队员姓徐吗?他家住在附近?那样的话,万一哪天他不不长眼地去偷小芹的内衣,岂不会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追他的人是谁啊?少馆主功夫不是挺厉害的吗?怎么还能被别人追呢?”

    少馆主?这又是哪来的浑名?难道是内衣馆的馆主吗?

    “唉,可能是黑道上的大哥吧,看他一脸凶恶的样子!我说啊,一定是少馆主刚浪子回头,那些黑道不许他脱离,所以找上门来了……”

    你们才是黑道大哥呢!你们全家都是黑道大哥!你们嘴里的少馆主才是小混混们的头目,盗窃少女内衣的无耻之徒啊!

    冲锋队员徐少馆主可能的确住在附近,比我熟悉地形。他见甩不脱我,闪身进了窄巷,好一顿左拐右拐,终于消失不见了。

    我很生气,抬起头来,漫无目的地看着视线前方的楼群。

    远处有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在肯德基的楼上,挂着一面醒目的霓虹灯招牌,写着“金胜跆拳道馆”几个字。

    我立即想到,那个“徐少馆主”难道逃进了这家跆拳道馆?难道他是馆主大人的儿子?

    可是既然写着“金胜跆拳道馆”,馆主应该姓金吧?凡是跟韩国、朝鲜扯上关系的人,不都是应该姓金吗?

    算了,反正我还身负买零食的任务,今天也算是得到了不少线索,就先放你一条生路吧。

    其实偷内衣造成的伤害,跟把舒哲扔进江里之类的事情比,应该算是比较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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