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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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志- 第2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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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禀报雷军指,部队集合完毕,请示命令!”
  雷德进吼道:“叫什么叫?候着!”
  说完,来到床榻前,看一眼女子,跪下来磕了三个头,道:“我叫雷德进,平生第一次给女人磕头,冤有头债有主,想报仇尽管来就是,莫要找错了地方!”
  起身过来,经过罗亚多身边的时候,又狠狠地捶了那王八蛋一拳,然后大摇大摆地去了。罗亚多长叹一声,也退了出来。
  天黑前,刘琦率领军团主力到达升龙城。
  雷德进、罗亚多等人面临诱惑,心里难受的要命;刘琦面对的诱惑,比他们要大十倍百倍!
  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是吓一跳!交趾李氏王朝,这一百多年不是白混的,积攒了惊人的财富。粗粗一算,黄金三百万两,白银七百万两,至于其它的珠宝,不计其数。从大宋购买的绸缎,放了整整六个大屋子,象牙、香料那就多了去了。城内储存的粮食,可以供大军吃上好几年。
  刘琦出去转了转,心里嘣嘣直跳,又回到放满黄金的屋子里,很久没有挪动地方!
  上护军兰德言“啧啧”赞叹,也不知是在赞叹黄金多的不像话,还是惋惜这些东西不是他自己的!
  看刘琦很长时间不说话,兰德言虽然不爱说话,还是得说了:“要不,咱们留点?”
  刘琦道:“如果,咱们一丝不取,是不是连我们自己都不相信?”
  兰德言想想,还真是这么一回事!转念一想,道:“如果,咱们一丝不取,是不是连陛下都不相信?”
  刘琦不接他的话,道:“如果,咱们一丝不取,兰兄将来定会坐上护军大将军的宝座啊!”
  护军大将军一直由枢密副使兼任,刘琦这么说,也就是在暗示,兰德言或者可以做到枢密副使。
  兰德言大笑道:“如果,咱们一丝不取,一顶郡王帽子你是跑不掉了!”
  二人相视大笑,还是决定,一丝不取,做个纯臣!
  午夜时分,神武军团在都指挥使李显忠率领下,到达升龙城。升龙城现有军队达到五万人,进攻即使不足,守城却是绰绰有余!
  刘琦拉着李显忠的手,大笑道:“大帅何来之速也!”
  李显忠二十七岁,是官家钦点的都指挥使,军中传闻勇冠三军,刘琦却一直不曾见过,今日一会,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显忠笑道:“我们紧赶慢赶,还是被大帅抢了先,已是恨迟,何言太快?”
  众人又是一笑!
  刘琦也不客套,人家刚到,立即分派任务:“贤弟随我来!”
  刘琦给李显忠分派的任务就是,搜集城内的车马,将禁城内的宝贝统统运到吉婆港去。第一,动作要快,交趾南征军早晚要来夺京城,趁着这段时间,能运多少就运多少。第二,要保证货物安全,一件东西都不能丢!都是宝贝,丢了实在可惜啊!
  李显忠开始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等看到了东西,很是傻了一阵子。旋即,精神大震:刘琦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去做,就是信任他,所以,李显忠就一定要做好!
  而且,不止是这些东西,还包括交趾国王李阳焕在内的王室重要成员,后宫的漂亮女人,都要押送到吉婆港,装船运回广州!刘琦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这些好东西放在这儿总是没有放在自己家里安全啊!
  李显忠出生在永延路青涧县,原来的名字叫世辅,显忠是官家钦赐的名字。显忠的母亲生他的时候,数日不能生下胎儿,有一名老僧经过他家,宣道:“所孕乃奇男子,当以剑、矢置母旁,即生。”按照老僧的话去做,果然就生了,母子平安。显忠自幼喜好武艺,不喜读书,勇武无人能敌。参加靖康二年的武举考试,中武状元,官家鼓励他好生做事,为国出力。先入捧日军官学校,毕业后领兵,一年一个台阶,几年的时间,做到了神勇军团都指挥使,虽然是二线军团,但是职位已经很高了。显忠一直想立功报效官家,一直没有机会,这一次有了机会,正要放开身子,大干一番呢!
  总攻搜集了一千余辆马车,将宝贝分门别类,装好打上封条,装车!先可着贵重的东西装,都装满。李阳焕坐他自己的车,其他人别管什么身份,没有车,跟着走吧!就是有车,还装宝贝,哪能装你们这些废物。
  李显忠走后,刘琦为安抚城中百姓,开仓放粮。反正留出足够的军粮就行了,多余的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发给百姓。老百姓是很纯洁的,你对他们好,他们会一直记得;而且老百姓有了东西吃,就不会造反,那就省了很多的麻烦啊!
  走了的人还没有回来,不该来的人倒是来了。
  三佛齐国使节嘉末吒,阇婆国使节李遮帝,好像商量好了一般,前后脚都来了!刘琦觉得很奇怪,怎么自己刚打下升龙城,他们就来了呢?他们是来做什么的呢?
  刘琦正想去见使节,上护军兰德言道:“事情都由大帅一个人做了,还要我们做什么?”
  听得出,人家挑礼了。而且,这种事情由兰德言去做,应该更合适啊!
  刘琦笑道:“那就偏劳上护军了!”
  “好说,好说!”兰德言丢下四个字来会嘉末吒。
  嘉末吒是个急性子,一见面就说道:“请问上护军,大宋的军事行动,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兰德言道:“也许贵国不清楚,我国皇帝陛下曾经派使节调解占城与交趾的争端,但是,交趾国王一意孤行,挑战我大宋皇帝的无上权威,所以,我们派军队过来,想好好跟他谈谈!”
  “交趾国王现在何处?”
  此人不可小视,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啊!
  兰德言悠闲地说道:“国王殿下病了,而且病的不轻,交趾的大夫医术不行,我国陛下请交趾国王到广州养病,已经于前天出发了!”
  嘉末吒道:“大宋是想灭亡交趾国吗?”
  兰德言摇头道:“我们对这块土地没有兴趣,但是,我们要保护占城国的利益,就像我国皇帝一直强调的那样——我们绝不会坐视占城灭国!不知尊使此来……”
  “我们是想调停占城与交趾的争端而来!不想……”
  不想交趾要灭亡了,还调停个屁啊!
  接下来,嘉末吒婉转地表达了三佛齐国希望大宋,退出侵占交趾的领土这样的意思。兰德言勃然大怒道:“我大宋行事一向光明正大,交趾一直就是大宋的藩国,藩国不听话,教训一下天经地义,岂容他人说三道四?”
  嘉末吒也变了脸色!
  第九卷 第四章 升龙(五)
  第四章升龙(五)
  兰德言话锋一转道:“三佛齐国与我大宋一直友好,总要给点面子。你看不如这样,你去劝说交趾与真腊立即从占城的土地上撤出来,如果成功,既显示了三佛齐国的诚意,又周全了我们大宋的面子,事情就好办多了!”
  “大宋也会撤军吗?”
  “本官做不了主,要禀明皇帝陛下,我想有这样的可能性!”
  嘉末吒告辞而去。
  大宋进入交趾,看来有人不愿意啊!三佛齐、阇婆是南洋最强大的两个国家,如果他们再联合周边的一些小国,一起反对,这个事情还真难办!官家现在还不想把他们怎么样,只想赚他们的钱。而且,太多的军队陷在南洋也不符合大宋的利益,怎么办才好呢?
  兰德言颇费踌躇,藏着心事来见李遮帝。李遮帝也表达了几乎同样的意思,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预先商量过了。兰德言也是一样的说辞,先给他们弄些事情做,事情现在解决不了,就先放放,等等再说。
  三月二十二十五日,交趾南征军出现在升龙城南门,而李显忠那边还没有消息。刘琦来到城头,观察敌情。李天祚的部队在七万人上下,装束不一,看来有不少是临时抓来的壮丁。根据先前的情报,以及到了升龙城打探到的消息,交趾全国兵力也就在七万人上下,北部边境的部队被李显忠的神武军团杀散,西部的军队未必会到得这么快,再算上驻守京城以及其它地方的零散驻军,李天祚手下绝对不会超过五万人。南征占城,总要死伤几千人,这么算下来,李天祚部堪称能战军队最多四万五千人。
  交趾军队在西南两个方向扎营,但是,东北两面已经出现了巡逻的象兵!刘琦和手下的军兵,都没有见过象兵,就是见过大象的都不多。现在看到了稀罕玩意,非常兴奋。
  “我的娘啊,好大的个头啊!”
  “射上一箭跟玩儿似的……”
  “喂,你说,十个人能打过它吗?”
  “除非是一头傻象,不还手还行!”
  “滚蛋,不还手还叫打仗吗?”
  “哥哥,你说这个大家伙,宰了能吃几顿啊?”
  头上传来“轰隆隆”的雷声,刘琦的心情没有士兵们那么好,注视良久,回营思考对策。
  原来的设计的方案是,利用火箭的超密集攻击,给予象兵巨大杀伤,神臂弓在一边配合,也许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现在新的问题来了,如果在雨中作战,火箭不能发射,如何来抗衡象兵?粗粗一看,交趾象兵超过七百头,这些家伙冲起来,难道要让士兵们用身体去抵挡?
  第一天,对方没有攻城;
  第二天,第二天还是没有动静。
  第三天,刘琦正在地图前徘徊,军兵来到:东方爆发战斗,神武军团回来
  了。
  “命令:军团骑兵、蛟龙军做好出击准备,备马!”
  来到东城,透过稠密的雨帘,向远方观瞧:果然有军队在厮杀,一定是神武军团回来了。
  “哼,象兵是块难啃的骨头,到底有多硬,总要试过才知道!”
  刘琦率领军团三千骑兵,一万步兵,出城大战。
  雨,淅沥沥下个不停,喊杀声越来越响,最后在耳鼓上形成一声声重锤。三百六十步,骑兵人手一张“克敌弓”,在奔驰的骏马上,上半身稳住弓身,弓拉如满月,瞄准目标,“飕飕”射出箭矢。此弓由韩世忠发明,可射三百六十步远,威力强横,被国人称为神弓。每一张弓都由精工巧匠精心制造,装备军队的数量很少,因为,非膂力过人者不能拉开此弓。在虎翼水军能混上马骑,都是好汉中的好汉,有两下子没用,要三下子、甚至四下子才行。能开“克敌弓”,就是最低要求,否则想成为骑兵,门都没有。
  弓箭射出去,声音在雨中显得很诡异,刘琦惊讶地发现,一枝雕翎箭,发自克敌弓的雕翎箭竟不能射透交趾兵胸前的藤甲。虽然绝大多数弓箭都有斩获,但是,交趾人的藤甲为何如此坚固,能挡利箭?难道在雨天,藤甲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几轮弓箭射出去,双方距离在迅速拉近,对面的箭矢飞过来,身边传来“哎呦”一声,一个小子眼睛中箭,摔落马下。“砰”地一声,砸起一篷泥水,这个鬼天气,骑兵的威力可能要大打折扣啊!
  忽然,前方响起此起彼伏的叫声,眼前顿时涌现出巨箭。不,不是箭,是标枪!
  近距离投掷的标枪,非常密集,刘琦大喝一声,手中大枪抡起来,上护身下护马,虎口处微微发烫,标枪到底不同于箭矢,威力要大得多呢!
  “哎呀!”
  “娘的!”
  惊呼声想起来,身边的骑兵倒下一片。
  终于接敌,大枪一个前刺,将一名敌军毙于枪下,回枪再扫,又杀两人。
  “哦,哦”,沉闷的响声传来,交趾步兵闪向两边,象兵过来了。
  刘琦叫道:“不要与象兵纠缠,从两边杀过去!”
  突然,身前一杆长枪,左右两侧又飞来两枝标枪,刘琦将长枪拨开,大枪回旋,“嗨”地一声,堪堪将标枪磕开。
  “噗嗤”一声,左肩中箭!
  “大帅!”
  身边的亲兵齐声高呼,刘琦道:“我没事,杀过去!”
  即使带伤,也要拼死作战,一定要与李显忠合兵一处。
  骑兵从象兵两翼穿过,遭受到更大的伤亡。大象背上的骑士,全身披挂,标枪居高临下,距离又近,攻击力极强,只要命中目标,必会听到一声惨呼。即使不用标枪,使用弓箭也是异常恐怖。刘琦被亲兵们簇拥着,他的帅旗成敌军的重点打击目标,短短一刻钟,亲兵营伤亡一百多人。
  刘琦生平几十战,从来没有象今天一样窝囊,不由得一声怒吼,将一枝标枪拨出去,反手两枪结果了两人,这时听到身后传来雷德通的叫声:“神臂弓,瞄准大象,射!”
  蛟龙军的一千名神臂弓手,瞄准一头大象,一齐射击!已经冲到步兵面前的大象,身上插满了箭羽,血从伤口出涌出来,瞬间,大象成了血象。一枝箭正好插在大象的左眼上,大象的叫声更大,不再向前跑,而是向左侧冲了过去。象背上的骑士,使出浑身解数,想指挥大象向前冲锋,却也无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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