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不必太痴心 席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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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不必太痴心 席绢-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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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晚不收钱的。“

“任颖!”他又退了一步。

我逼近他:

“要吗?”“任颖,求求你……”

我抓住他衣领,媚笑:

“让你自己幻灭,你才会知道轻易寄托一分感情是多么可笑的事。没有真心又如何?至少你有过我的身体;据我上一任情人说,我的身体还不错——”

“任颖!”他甩开我的手。退得老远,白晰斯文的脸上垂着泪水。“不要这样!我知道你在惩罚我!但爱情本身并没有错,你不要以妓女的面孔对我,我知道你只是想逼开我!”

我倚回车边,淡淡而冷然地笑:

“不要吗?那是你的损失。”

“我有钱!我真的有钱。你要多少?我可以给你!”他忧伤地低语:“但,就是不要故意装出妓女的面孔对我,我知道,你有许多面貌,我只要你展现你真正的面孔,而且……爱我。”

我没有回应他,幽暗的行道树下突然亮起一道火光,点燃了一根烟,我看到了我一直不想见的人——楼逢棠。

他的出场夺走了我与方慎哲的注意力。他静静地移过来,直走到我身边,侧身靠着我的车,微微星光下,我看到他幽亮冷然的眸子。

我伸手入他西装内装。掏出一包长雪茄,从中抽出一根,就着他的烟头:“借个火。”

一会,我吐出悠长的白烟。这真是自找麻烦又扰人的夜晚;其实我该料到会有这种结果,偏又不信邪地要回来印证。

唯一的误差是多了方慎哲这个人。

我走向方慎哲:

“如果我渴求爱情与幸福,那么我会爱你;但我不。爱情、幸福之类的东西从来不被我纳入”快乐“之中。那么,之于爱情,或许只会是我的灾难;我可以给你肉体,却不能给你爱情。早日让你自己解脱吧!我不要爱,也不爱人,并不是我没有,而是这种情感对我而言并没有比其它情分更重一分。你的浓烈,我承受不起。”

他盯着我,手却指向我身后:

“那他呢?你依恋他吧?”

我低笑,也回头看了他一眼:

“你以为他这人会忠贞不二、对女人海誓山盟吗?他只是要我的肉体罢了。”

“你能自己断言吗?你确定他真的那么想?”方慎哲并不糊涂,尖锐而精明地问我。

我又抽了口烟,险些被呛着,索性将烟捻熄,丢入路边垃圾桶。

“当我发现他并不时,你猜我会怎么做?”

“再度拿刀去将对方的痴心砍碎?”他笑:“一如我的下场。”

我拍拍他的肩,希望他会觉得好过一些。

我想,他是好过一点了:

“我走了,但,仍是会来看你。可以吗?”

“我希望你一直很忙,没空前来。”我坦白地拒绝。

结果,他低头,眷恋地吻了我许久,才开车走了。我想,他再度出现的机会等于零;而我后天就不在国内了,有这样的了断也好。

但另一个“麻烦”才是最难打发的。

我转身面对他,才发现他早已站在我身后,并且一言不发地拉了我上楼,直往我的小公寓而去。

“我希望你是真的有重要的事,否则我不愿让你再度进入我的地方。”在电梯内,我转身面对电梯内的镜墙。

他由身后贴着我,双手扶住我身边的栏杆,由镜子中看着我,而我也清晰地看到他双眼中的血丝。想来,他恐怕昨日没睡好,今天又办公太累;或者被火辣的新女伴给弄虚了身体?想到这个,我轻笑出声,索性转身面对他,他的鼻子压迫着我的鼻子。

他第一个动作便是吻住我的唇,让我怎么也没得逃。

我一直知道他的技巧有令人失魂忘神的功效,所以也不怎么挣扎;结果当我回神之后,才发现他成功地攻入我的小公寓,也上了我的床。

清洗出来,我擦着头,坐在地毯上问他:

“你不会也是等了我许多天吧?”

“这几天你与一个画匠同居?”他问着。

“是啊。”他怎么查到的?

我打量着他绷紧却力藏心思的面孔,揣测着他的用意:而他只是一味地盯着我。什么也不说,让我有点紧张。我干笑地打破沉默:

“你不会是在吃醋吧?就算我与你之间依然不算有了断,但你对我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他很快地嗤笑一声,跨下床,坐在我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吃醋。没有女人能令我吃醋,何况是你这种毫无贞操观念的女人。”

他的话令我笑倒在地毯上。老天爷,一个放浪形骸的男人控诉一个放浪形骸的女子没有“贞操”?好!我是没有,但有资格控诉我的人绝对不是他。要是卫道人士来说的话比他还掷地有声。

“你这是双重标准吗?”我支起身,一手指着他肩膀、滑动在他雄健胸肌上。

被他一手挥落,我看到他一闪而逝的厌恶。

“你总是轻易上男人的床吗?”

唷,清算啦!?

我冷笑以对:

“事实不就证明了,为什么明知故问?”

他抓住我,差点捏碎我双腕:

“从今日起。你最好乖乖守着身体,因为我不要你身上有其他男人的味道!我们之间还没有完。”

我挣脱不开,只是惊异地瞪他。他以为他在做什么?花花公子不是这么当的吧!?

“楼逢棠,我不想再与你搅和下去,你最好再去找另一个——”

他放开一只手,转而捂住我的唇,眼光阴惊而复杂,并且似乎有一丝丝自鄙。

“该死!该死的!”

没有更多的话了,他用力抱我入怀,双手几乎要勒得我断气,而他发热的胸膛竟是涌着排斥我的气息。

他不要我,但他同时也放不开我!

是那样吗?该悲惨的我竟然只有想笑的欲望。我真的把一个花花公子弄得晕头转向了吗?

***

在二十世纪末,我并不相信男人会为爱痴狂。可是尽管炎黄子孙号称有五千年的历史,依然没能让男人的心性进化,他们依然独占性强、主宰旺盛,血液中流着的是霸道与野蛮。

所以即使是花心大少如楼公子者,也不会允许我与他尚有肉体关系的同时再去与别的男人寻欢作乐。

很好笑,这是面子问题,也是花花公子占有欲的标准。如果一个男人想去娶一名女子为妻,总会苛刻地要求对方非得是处女不可,甚至最好连手也没给男人碰过。

可是一个男人若不想娶某个女人为妻,反而会希望那个女子不是处女。基于处女情结,当了女人的第一个就怕被责任给缠上身,所以不是处女最好;但他会要求对方只为他一人奉献,在他尚迷恋她之时。直到腻了,一把推开,希望那女子立即水性杨花去攀上别人,别来黏他最好。

我肯定男人在两性的处理上以自私为优先,并且是不择手段的。

楼公子对我还没有腻,却是十分厌恶;我想他自厌程度比厌我更多。这一点很矛盾,我不明白他在坚持些什么。但他尽可自己去挣扎,却无权干涉我的自由。

在国际机场入口处,我被拦了下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被跟踪着。

楼逢棠派了公司安管部门的两名员工在他不在时紧紧盯着我,而我居然一无所觉。

他将我拉到停车场,不开口,彷佛我理所当然得交代一般。

我将行李搁在地上,艳阳晒得我裸露的双臂发疼;隔着太阳眼镜,我也只看得到他墨镜中我的影子。

“你也来搭飞机吗?好巧。”我微笑地问。

楼逢棠冷笑出声:

“想一走了之?”

他在生气,并且极力压抑着。我讶然问道:

“几时我的人身自由权由你控制了?你的行为像是真有那么回事似的。我是要走。但那也只是我的事。不是所谓的”一走了之“,我没欠你什么。”

他猛地将脸别开了下,似乎想甩掉什么。又似乎想理清些什么。然后再度将面孔正对我:

“你搅得我一团乱。”

“是你自己摆不平,不必牵连到我身上。”近些天来,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喜欢与厌恶,矛盾的感觉刺得他几乎是坐立难安。他喜欢我,却也厌恶自己竟然去喜欢一名“用来玩”的女人。冷眼看待,其实是他自己的事,可是他却认为我也有责任,真是冤了我。

我低头看手表。想着登机时间,但我想我可能搭不上这一班;楼公子千里迢迢追来桃园,当然不会白白地放我走。我说过,他不是会做白工、浪费时间的人。

“找个地方聊吧!我的肩膀快着火了。”

他一手接过我的行李,拉着我上他的车。问也不问的,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开去,看情形是往台北而去,我吁出长长一口气,忍不住在车上就与他谈了起来。

“你想要什么结果?娶我吗?”我故意娇滴滴地问着,直向他的火气挑战。如果“喜欢上我”已是滔天大罪,为他理智所不容,那么“娶我”的念头恐怕濒临地球毁灭吧!?我不想验收自己挑战的成果,一手搁在窝边,撑着头看向窗外飞逝而过的青山绿景。

他绷紧的声音传入我其中:

“再给我一些时间,让我弄明白。”

这些话恐怕是楼公子用词中,低声下气的最极限了。

我轻笑,伸出左手在窗上画圈圈,描绘他映在窗上的面孔。

“笑什么?”他问。

“你曾经喜欢过某个女人吗?”

“当然,但绝不是你这一类的。”

我想也是。通常花花公子的配对都是清纯美少女,要是“失足”地去喜欢上烟媚女子,那真叫破功了!愈是花心的男人,愈是会娶到天使一般的少女,这种结局才有醒世的意义,告知天下女子千万要单纯天真如婴儿,才会有幸去当男人的正室与最后恋人;如果不单纯不天真,不保护好自己那片薄薄的处女膜,那可糟了,只能在每一出故事中当配角,饰演坏女人,没有当正室的命,了不起给人藏了娇就算好下场。

可是,当了正室并不代表会是丈夫最后的女人;最后的恋人可也不代表是最后与那男人上床的女人。世间没有绝对,女人何必为那不值得的头衔、不可靠的男人去故作天真?如果婚姻像买家电一样,也有保证书、保证期限,能担保男人守贞自律,我会完全臣服于那个制度中,即使不婚也不会去嘲弄它存在。

但是呀,时代在变,婚姻也在变,唯一可说公平的大概是婚姻的破灭已不再是男人外遇的问题;这一点上头,女人后来居上,不让男人专“美”于前。多好,各自找乐子,公平嘛!但,时代变成这样,人类还要婚姻做什么?我不知道。可是恋爱的完成式在于套上戒指的那一刹那,老套的公式既然人类沿用至今,倒也不必有改变的必要。

如果不是以婚姻为前提,那么楼公子“喜欢”上我,就不值得令他坐立难安了。谁会逼迫他喜欢的下一步非要如何不可呢?

我想,基于富家身分、玩家本色,以及自律甚严,喜欢上我这种女人会令他自怨自鄙。

“高贵”的血流逼迫他只能喜欢同等高贵的女人,即使不要求处女,也要是只会为爱奉献的圣女,不能是我这种拜金女子;不管我有怎样多的面貌、怎样难捉摸的个性,大前提下,我都是他眼中拜金的女人。有钱的男人就是怕女人为他口袋的钱接近他,玩玩可以,但当真陷入了,可就不好玩了。

回头想想自己,其实我并不明白自己为何让他看上,居然在谈好分手后却又令他反悔?

了不起他就是看到我不施脂粉的一面罢了!但那并不稀奇。在楼氏机构中多的是清秀佳人,浓妆淡抹任君挑选,清纯冶艳应有尽有。只要他这名公子哥儿一钦点,用钱去砸或用鲜花去取芳心,还怕不手到擒来吗?那他巴着我不放做什么?

“为什么喜欢我?”我问。

“你认为我会喜欢你?”他口气嘲弄。

好吧,那用另一种方式问:

“当初为什么点召我?”够“尊重”他了吧?给足了十全的面子了吧!

他俐落地将车子滑下交流道。在第一个红灯路口停下来面对台北市必然的塞车,也让他得以回答我;时间多得很。

“你的某些神情很特别。”他压下车窗,燃起一根烟,侧着面孔看我。“除了娇媚之外,在无人注意时,你像在玩弄你周边的一切,以一种置身事外的看戏姿态看别人表演;就这一点,使得你散发的气质异于其他女子,花瓶女也好,清纯女也行,你就硬是不同。其实你的容貌不是特别出色,但你吸引人。”

“那么,既然说好要分手,又何必反悔?”

可能是踩到他不愿表白的敏感处,他一手将烟捻熄,车子开始在车阵中蠕动而行。

“我说过,我需要弄明白。也许真的是我还没厌倦你。如果你真的是个好情人,就别再在我面前上浓妆,将头发吹得像铁丝。”说完,伸手拨弄我的头发。

“为什么我非得配合你,给你时间去讨厌我呢?”

“你别无选择。”他微笑:“你聪明得知道自己身分的轻重,在恩客面前你没有自尊与自我。如果要讲清高,你就不会让我用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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