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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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恩先生的最后探案-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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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里镇医院的事情过后大约一个礼拜,佩辛斯穿着崭新的亚麻衣服,出现在父亲的办公室,看起来比较像从前的模样。「我要出去兜兜风。」她宣布说,一边拉上白手套,「去乡下。好爸爸,介意吗?」
  「哦,不会的。好好地玩。自己去吗?」巡官赶忙说。
  佩辛斯检查镜里的脸孔:「当然了。为什么不能自己去?」
  「呃,我以为——罗威这孩子——佩蒂,他冷落你了,对吗?」
  「爸爸!毫无疑问,他,他非常忙。何况我为什么要在意?」然后她轻轻吻一下巡官被打扁的鼻子,飘出办公室。
  巡官狠狠咒骂罗威顽固的脑袋,恶劣地按铃呼叫白朗黛小姐。
  佩辛斯一爬进楼下的跑车启动引擎时,不在乎的神情就消失了。驻足在她眉宇间的皱痕此刻凹得更深了。她经过第五天大道的不列颠博物馆时,瞄也不瞄一眼,但她停在六十六街街角等待红灯时,忍不住着一眼后镜。当然没有什么可看的,她叹了口气,继续往前开。
  开往泰里镇的路途又远又寂寞。她戴着手套的手抓着方向盘,漫不经心地开车,眼睛注视着马路,可是思维却在遥远的地方。
  她在镇中心的药房前停下,走进去,翻阅一本电话簿,问了店员一个问题,又走出去。她继续开车,转入一条狭窄的小街,慢慢滑行看着门牌号码。五分钟后,她找到要找的目标——一栋破旧的一层房屋,前面的花园杂乱无章,篱笆摇摇欲坠,爬满藤蔓。
  她走上阳台,按按门铃,门铃粗糙软弱地传遍屋内。一个眼神疲惫的中年妇人打开纱门;她穿着皱皱的便装,双手通红,滴着肥皂水。「什么事?」她尖声问,打量着佩辛斯,有种被攻击的敌意。
  「麦斯威尔先生在家吗?」
  「哪一个?」
  「不只一位吗?我指的是不久前替艾尔斯博土管家的那一位。」
  「哦,我大伯。」妇人哼了一声,「就在阳台上。我看看他在不在。」
  妇人消失了,佩辛斯叹息地坐在布满灰尘的摇椅上。
  过一会儿,着白衣的高大老麦斯威尔出现了——他正在汗湿的内衣上加一件外套,露出干枯的喉咙。
  「萨姆小姐!」他破着喉咙说,疲倦的小眼睛搜索街道,看看是否还有其他人,「你要见我?」
  「你好,麦斯威尔先生。」佩辛斯神情愉快,「不,我一个人来的。能坐下吗?」他坐在一把摇晃的旧椅上,椅子上的漆像烧过的皮掉落,他焦急地打量着她。「我猜你听说爆炸的事情了?」
  「是啊!小姐。真可怕。我告诉我的弟弟和弟媳,我的运气真好。如果那天你们没来叫我离开,我一定被炸成肉酱了。」他紧张地咽口水,「他们查出……谁干的了吗?」
  「我想还没有。」佩辛斯严峻地看着他,「麦斯威尔,我一直在想这件案子,不停地想。尤其是你说的话。我忍不住想,你一定遗漏了一些事情!」
  他很惊讶,「哦,不会吧!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发誓!」
  「我不是说你故意撒谎。小心那只蜜蜂……我是说,你可能漏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他颤抖的手指梳理着头皮:『哦,我不知道。」
  「听我说。」佩辛斯精神一振,「每个人——除了我之外——显然都忽略了一件事。蒙面人把你关起来的车库,墙壁很保车库离房子的前门只有几尺。当时是晚上,又在乡下,每个声音都可以听得清楚。」她的身子往前倾,并压低声音,「你没有听到门上面的铃铛在响吗?」
  「该死!」他喘了口气,瞪大眼睛,「我是听见了!」
  佩辛斯冲进父亲的办公室,看见哲瑞·雷恩阴沉地看着窗外的时代广常「这是……开会吗?」佩辛斯脱掉手套,她的眼睛闪烁着新闻。
  年轻的罗威先生转过身来,箭步向前,「佩蒂!巡官害我开始担心。你没事吗?」
  「好极了,托福。」佩辛斯冷淡地说,「我……」「我的运气最烂。」年轻人沮丧地说,「我刚刚又技穷了。工作毫无进展,佩蒂。」
  「真有意思。」
  「对呀!」他坐在她面前,摆出沉思者古典的姿势,「我全错了,找错方向。我伟大的莎士比亚研究计划现在化为乌有。天啊!这么多个月,这么多年……」佩辛斯哦了一声,脸色缓和下来:「对不起,高登。我不了解——可怜的人。」
  巡官低吼着说:「省省吧!你到哪儿去了?我们本来不等你了。」
  「去哪?」
  「去见赛得拉。雷恩先生想到一件事情。雷恩,你最好有话决说。」
  老绅士目光犀利地看佩辛斯,「我们可以等一等。佩辛斯,什么事?你表现出压抑兴奋的一种症状。」
  「是吗?」佩辛斯紧张地笑,「我向来就不会演戏。我刚刚发现最不可思议的事。」她故意拿出了支香烟,「我跟麦斯威尔谈过。」
  「麦斯威尔?为什么?」巡官颇不以为然。
  「上次问他问题并不完整。我想起一件事;没有人问过他……他知道凶杀案当天晚上共有几个人进到艾尔斯家。」
  「所以呢?」雷恩停了一下子,「如果是真的,就有趣了。怎么说呢?」
  「房子被蒙面人搜得天翻地覆,还有凶杀案发生的时候,他从头到尾都在车库里,神智清楚。我记得前门上方装着一个老式的铃挡,每次开门就会响个不停。」
  「啊!」
  「我想麦斯威尔一定听到铃声——每一次都听到!我问他,他记得听到了。这好像不重要……」雷恩喃喃地说,「孩子,这实在是聪明绝顶。」
  「我早先真笨,居然没有想到。反正麦斯威尔回想先前发生的事,蒙面人把他关进车库后,他拿了麦斯威尔的钥匙回去屋里。麦斯威尔清楚地听到两次铃铛响,间隔时间很短,只有几秒钟。」
  萨姆问:「两次?这就是他开门的那一次和进去关门的一次。」
  「没错。这样表示蒙面人单独在屋里。过后一直很安静——麦斯威尔猜测,大概过了至少半小时,又有两次急促的铃铛声。不久后又有两次。这就是那个美妙的夜晚他所听到的最后一声。」
  「我看这很充分了。」雷恩口气古怪。
  罗威叫道:「好达玲!真聪明。这可有进步了!你说头两次铃声表示蒙面人进入屋内。第二回表示第二个人进入屋内。第三回表示其中一人离开。没有别的铃声了,所以整个凶杀案发生的时候,屋子里只有两个人——蒙面人和神秘客!」
  「高登,我猜就是这样,和我想的一模一样。从时钟的证据来看,我们知道蒙面人就是刀斧手,而且从尸体上的手表和手腕上的刀痕,显然刀斧手就是杀人凶手。所以神秘客是受害人,被杀后被丢进地窖里。」
  「减为两人了,」雷恩冷淡地说,「巡官,疑团就这么澄清了,呃?」
  「等一等,」萨姆有话要说,「小姐,且慢。你怎么知道第二回铃响是第二个来人制造的?你怎么知道不是蒙面人离开屋子时制造的?还有第二个来人引起第三回铃声——」佩辛斯没等他说完就叫道:「不。你看不出这不可能成立吗?我们知道那段时间内,有人在屋里被杀。那人是谁?如果第二个人在蒙面人离开后进去,结果是什么?没有凶手的凶杀案。所以第二个人一定是被害人;他没有离开屋子,因为麦斯威尔没再听到过前门铃铛的警告声,而所有的门窗都从里面锁起来。但如果他是被害人,又单独在屋内,是谁杀了他?不,就像高登说的。离开屋子的人才是凶手,凶手就是蒙面人。」
  「这样结论又引出什么呢?」雷恩缓缓地问。
  「凶手呀!」
  「对啊!」罗威附和着。
  「我告诉你们——你不要多嘴!高登。那天晚上屋子里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被害人,也就是赛得拉兄弟里的一人——死人的化装完美得不可能是巧合。好,其中一个走进屋子的人清楚知道文件收藏的地方——他直接走到书房的秘密橱柜。另一个人不知道,他为找寻那个橱柜,几乎把整个屋子砍得粉碎。好,谁最有可能知道匿藏地点在哪里?」
  「这只叫艾尔斯的鸟——威廉·赛得拉。」巡官回答。
  「对了,爸。因为藏匿的地点是他做的,东西也是他藏起来的。所以,既然第二个访客知道藏匿地点——第一个是刀斧手,他不知道——所以艾尔斯博士是第二个人。这由第二个人轻易地进入屋子可以证实;门一向自动关闭;麦斯威尔的复制钥匙已经由第一个人拿走;可是第二个人还可以进入。他用的又是艾尔斯博士原有的钥匙,你们看怎么样?」
  「那你认为蒙面人是谁呢?」她父亲问道。
  「这也有证据。我们在走廊发现单眼镜片的碎片。赛得拉博士是涉案的人当中唯一戴单眼镜片的人。麦斯威尔从来没有在屋子里看过单眼镜片。这表示汉涅·赛得拉在凶杀案当晚人在屋子内!如果汉涅在屋子里,那他就是两个人当中的一个,另一个就是他弟弟威廉——艾尔斯博士。但因为威廉是被害人,就像我刚才说的,那么汉涅一定是杀害自己弟弟的凶手!」
  「我该死!」萨姆说道。
  「不,不,佩辛斯。」罗威跳着站起来,「那是——」「等一下,高登。」雷恩安静地说,「佩辛斯,你凭什么判断汉涅·赛得拉博士是这件案子的主角?」
  佩辛斯生气地瞪了罗威一眼:「我说汉涅·赛得拉有几个理由想要得到莎士比亚的文件。第一他是藏书家;他承认威廉告诉他所有关于手稿的事情;我敢说他有太多书虫的血液,不会轻易让亲睹莎士比亚真迹的机会溜掉。另外还有一点可疑之处,他忽然放弃伦敦博物馆馆长的职位,接受厌恶的美国相同的职位,而且薪水还更低——凑巧的是,这让他能顺理成章地接触萨森的贾格!最后,他在预定日期之前秘密来到纽约。」
  雷恩叹了口气:「佩辛斯,这真是聪明绝顶。」
  「而且——」佩辛斯热烈地继续说下去,「汉涅是刀斧手的理论,是基于两兄弟间只有他不知道藏匿文件的地方,所以必须盲目乱砍,就像拿斧头的那人的作为……屋子里有两个赛得拉,重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汉涅在楼上威廉的卧房乱砍时,威廉进来了,从书房藏匿文件的地方把东西拿走。他们不久就碰头,汉涅看见威廉手里的文件,就挥着斧头,砍到手表和手腕。双方纠缠的时候,汉涅的单眼镜片掉下来打破了。汉涅射杀了威廉,把尸体拖进……」「不!」罗威大叫,「佩辛斯,闭嘴。雷恩先生,听我说。刚刚说的每件事,在某种程序上我都可以同意——威廉和汉涅就是在屋子里的两个人,威廉是拿走文件的人,汉涅是蒙面人和刀斧手。但在争夺文件时,不是威廉被汉涅杀死,而是汉涅被威廉杀死!废墟里的尸体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个人。我相信,自称为汉涅,被我们在屋里发现快要饿死的人,其实是威廉!」
  「高登。」佩辛斯反驳,「那,那真是愚蠢。你忘了屋子原来的钥匙是在尸体上发现的,这就足以证明尸体是威廉的。」
  「啊,不,佩辛斯,」雷恩插嘴,「那不合乎逻辑。高登,说下去。为什么你认为这个巧妙的理论不正确?」
  「心理学,先生,我承认很难有证据可以支持。我相信躺在医院病床上的那个人谎称自己的身份,因为身为威廉·赛得拉,他是法国警方的通缉犯。身为生还者,他现在拥有文件,可以自由处理。别忘记他知道种种事情,可以任他利用。巡官和记者前一晚的谈话,把所有的情况都吐在报纸上,其余的,他可以从第二天早上的报纸上补足。」
  雷恩奇特地笑笑:「高登,理论上,我同意这个动机可以成立,这理论很高明。但是谁放置了炸弹?」
  佩辛斯和罗威面面相觑。然后两人都仓促同意,炸弹是由第三者在谋杀前二十四小时放置的,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要毁灭文件,理由不详。这第三位主角放完炸弹后,以为自己的工作完毕,就从现场消失了。
  老绅士咕哝一声:「那绑架呢?为什么生还者,不管他是威廉还是汉涅,故意卷入这场纠葛,然后无助地被警方发现呢?我们找到这个人时,他真的饿得半死,累得半死。记得吗?」
  「那很容易,」佩辛斯不服气,「不管是威廉还是汉涅,目的都相同:把捏造的绑架嫁祸给死者,如此一来,可以加强阴谋者自己表面的无辜。」罗威点点头,虽然不无疑问。
  「那么唐纳修呢?」巡官问道。
  佩辛斯回答:「如果汉涅是生还者,那么他就是绑架唐纳修的人,因为唐纳修看见他离开艾尔斯家,认为他是威廉的同谋。他可能以为绑架他之后,就可以从他身上问出藏匿文件的地方——记得他威胁要折磨他吗?」
  「但如果威廉是生还者……」罗威尖锐地指出,「那就是他绑架了唐纳修,因为唐纳修跟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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