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赐皇女:夫君太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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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赐皇女:夫君太倾城-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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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是关于一个你非常在乎的人。”他将信条收进手底心。其实是不愿意让她知道这个消息吧。是个十足的坏消息。

第345章 估计会出大事() 
是个十足的坏消息。

    朝歌勾笑,细细诉来,“每次下雨,总能听到一曲悠扬的笛音,从《晨华宫》传来!”

    今日下雨,除了雨声,还是雨声,没了笛音的陪伴,显得空荡荡,而一股失落感。

    也许,朝歌早就有所感觉吧?

    百里浩端详她好看的侧脸,“你原来早就猜到了。”

    她又转讪笑,“那是,百里晨比我更清楚,他走的道路是多么的举步维艰。”争权夺位,历来都是最残酷血腥的事。

    百里楚开始正面加入战局,其中还有秋皇夫搅局。

    而百里晨前去边塞,回来之路也是遥远。若是有点心思的人,定然不会希望,他能无恙回来。

    恨不得百里晨死在路上吧?

    这也是朝歌莫名的惆怅之处。

    百里浩深叹一口气,“若是三日之内,他赶不回来?估计会出大事。”

    大事就是,可能百里晨再也回不来了。

    想比百里浩的忧心忡忡,朝歌则将这些所谓的担忧强行压下。

    一成不变的是她的从容笑靥。

    双手扶在脑后,轻松自如的神态,“怕什么?这家伙命硬!”

    他有些啼笑皆非,这就是朝歌给的答案么?

    “我相信他。”突然她郑重其事的冒出四个字。确实是处于信任!相信他应多所有荆棘坎坷的能力,相信他从容以对的魄力。

    朝歌摸上心房的位置,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对他百般信任。

    百里浩走了。

    他握着那信条,走得急促。

    六位皇子六个兄弟,朝歌比他们看得透彻。有各自夺权的,有相互扶持的。

    那么百里浩手握皇军十几万,他会站在谁那边呢?

    朝歌自信心里的答案。

    大雨瓢泼,冷风习习,还是没能打扰她舒适的睡眠。

    养足精神,翌日来战。

    这不是,天还未亮,就听来一道足够地动山摇的消息。

    “女皇命人拆了正仪殿所有的金砖。”

    “女皇将酒池肉林给拆了……”

    朝歌惊醒,赤脚跑向门外。

    小钰儿等人,惊呼喊叫,这主子,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的性格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啊?

    瞧瞧,跑得比马还快,这还穿着睡袍呢?在皇宫里乱闯合适么?

    朝歌脚步疏忽停留在宫殿门口。

    只因为看到一干工匠人等,“哎呦哎呦”,肩上扛着担子,手上有榔头铁锹。

    往女皇大殿的方向而去。

    “真的要拆了?”朝歌反问,直径跩过路过的内务府管家,“是真的要拆了?”

    她不知道是欣喜,还是打心底里都没想意料到,女皇痛改前非,将宫殿去拆

    内务府管家连连点头,“皇女,您是不知道啊,女皇连夜下得圣旨。”

    ————作者君突然感受颇深,感谢亲们一路以来的支持陪伴!不管我写得好还是不好,总有你们宽容的跟随,其实我心里盛满了感动。

    我更新晚了,你们叫我主意身体,别累垮了身体。

    就算我更新少了,你们虽然抱怨几句,要求加更!还是不离不弃尾随。

    当然这不乏因为,我的文足够让你们喜欢。

    那我还是想谢谢你们,喜欢我写的文章。

    每一次看到评论里说:这是一本好看的书,何尝不是一种抵达心里深处的欣慰呢?

    还是要说一句!感谢有你们。我希望自己会尽心尽力的写完这本书,希望你们继续喜欢。

第346章 和皇孙女是金兰姐妹() 
——————————

    还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

    女皇犯了十多年糊涂,突然一朝被她骂醒了?

    朝歌脚步飞快,往寝宫回跑。

    “快点!快点!沐浴更衣,我要去面见女皇。”

    当朝歌一席淡黄色宫服,出现在女皇宫殿门口时候,欲要觐见。

    却被要求打道回府,“女皇说了,这几日在养心殿静养,不见任何人。”

    ———————

    养心殿,女皇再忙也会抽出时间去坐一会的宫殿。

    却鲜少招人进去伺候。

    有人曾说,养心殿一定有个不能与人诉说的秘密。

    “你在那里过得好么?”女皇对着画中的男子,径直发呆。

    又是自言自语,“你的女儿长大了,翅膀硬了,会开始数落起我来了!”

    “你走后,我发现,我绞尽脑汁骗来的江山,有什么好呢?”

    曾经被权力蒙蔽了双眼,只晓得一股脑的往前冲,继续冲。

    却流失了身边最温柔的风景。永远的失去了他。

    画中的男子,如玉少年,眸子清澈,如青草一般散发清新的香味,唇瓣柔得跟绸缎一样,总是波光盈盈,而满怀柔情。

    然他的眉角有一颗红痣。

    小时候,轩辕国太平盛世,旗下封了八位藩王,各自有了领地,各自管辖。

    藩王也分皇亲藩,和异族藩。她恰恰是异族藩王的女儿,名唤芊芊。

    女皇的记忆里,不止有红痣美男子。还有另外一个风姿飒爽的女子。

    “来,我们结拜为金兰姐妹!从此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年月同日死。”

    她是真正的皇族血脉!皇族的嫡孙——叫百里媛。

    女皇心痛的合上了眼眸。

    两姐妹关系好得不得了,一起玩耍,一起分享,到了后来,一起英勇杀敌,冲上前线。

    “芊芊,你父亲手握大军,而我百里媛,需要你父亲的扶持。”虽为皇族嫡孙,但是她的势力太薄弱!皇位真是一个诱人而害人的位置。而那一年,父亲病倒了,她从容不迫的举起长矛和盾牌,开始从军。

    “芊芊,你好厉害,替父从军,你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芊芊……”她英勇杀敌,为了金兰姐妹,付出的太多太多了。

    直到后来,“我的皇位我不想要了,皇位是你替我拿下的,不如给你吧?”

    百里媛说,“你比我更适合当女帝!”

    “百里媛,你不知道……我这么全心全意的为你打下江山,是因为你身边那个男人……”

    ————————————————

    画面再次跳转。

    “我哥哥是师爷!随着哥哥跟在皇孙女(百里媛)的身边。”他说。

    芊芊会嗤笑,“皇孙女,身边最不缺的美男子,藩王世子,大臣贵子,乃至外国使臣都对皇孙女倾慕不已,你一介平民,凭什么说要留在皇孙女身边?”

    其实,就算和百里媛金兰姐妹,她还是会时不时的冒出嫉妒。

    百里媛几乎不用做什么,都有各色男人为她保驾护航,而这些男人个个都是龙中之凤。

    而她呢?无人问津,其实长得也不赖,就是要替父从军,总是一身冷冰冰的盔甲,将人拒之千里之外。

    对于芊芊的冷眼冷意,丝毫不能激起他任何的波澜。

    这位男子即使穿着一身朴素青衫,还是出尘的俊美。

    他是柔软的,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

第347章 做我的情人() 
他是柔软的,柔到再冰冷的她也快融化了。

    芊芊已经不记得多少回,百里媛和别的男子缠缠绵绵了。

    又时候她会觉得,百里媛更适合做个优雅的诗人。

    而不是冷清冷意的帝王。

    直到有一天百里媛对她说,“这个红痣的男子,叫朝搁,长得真是好看……我将他纳为了侍夫。”这个犹如晴天霹雳,打得她措手不及。

    “当皇孙女的男人,是你梦寐以求的吧?以后等她登上了皇位,你也是皇夫了。”芊芊冲到朝搁面前,就是冷冷的质问。

    她总是像只尖酸刻薄的刺猬,把自己保护得很好。却刺伤了身边人。

    每当她疲惫不堪,打仗回来,总会有个男子给她煮好热水泡脚,来解除疲惫。

    每当她伤痕累累,躺在床榻上,桌上总会放有一瓶治病的药膏。

    她不记得多少回了,总能瞧见他一抹青衫,露在门口,随后在落荒而逃。

    竟然都成了别人的侍夫了,为何还要来骚扰我?这是芊芊想要开口骂的原因吧。

    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可能是出来时候,为了给自己的怒意壮胆,喝了一大瓶浓度奇厚的白酒。

    冲到他的房间,就是一阵撕咬。

    梦里支离破碎,她不想承认,爱上了一个卑微的男人。

    “百里媛有的是男人,不缺你一个!不如做我的情人。”

    在最后关头,她还要践踏他最后的自尊。

    晶莹的泪珠,从红痣的位置滑落,那般唯美。

    其实她想说的不是这些,往往事与愿违,伤害总是被温暖来得猛烈。

    那一晚,注定了波涛汹涌。

    芊芊占有了他。也许是仗着酒醉,也许是仗着你爱我。

    “百里媛根本没碰过你?”这是她惊诧的地方。

    而男子抿着粉唇,含泪摇头,“是皇孙女看我长得太美貌,而怕被别的官家子弟欺凌了去,才向世人宣告,我是她的侍夫——”注定是失眠的一晚呀!

    那一宿,她彻底改变了,忙完军中事物,第一时间就会找那个红痣男子,随后欺凌一翻。

    她喜欢,看他娇羞,看他举足无措,看他性感的锁骨和撩人媚眼。

    但是,只有她可以欺负他,别人若敢,一根毛都不可以。

    这段不为人知的情愫,不知道延续了多久。

    直到她怀孕。

    ————————————————————

    朝歌!是她爱他,剩下最后的证据。两人爱情的结晶。

    尽管这段爱情里面,藏了太多不平等对待,她强势,她独裁,明明爱他,却总是三番两次的践踏他,一介贱民。

    也许是老天看不下去了,为了惩罚她。

    要永远的失去他。

    —————————————————————————

    朝歌见女皇不愿接见,就转首出宫。

    “去国师府吧?”话说,被封的国师府也快被解封了。

    届时这种曾经华丽一时的第一府邸,会再次落到谁手里?

    犹然记得那日,匆匆一抹黑影飘过,将她带入了一个房间。

    如今,朝歌又是顺着记忆,来得当时那个房间,就是老爹的书房。

    “天哪!书房重地竟然别有洞天。”朝歌擦亮了双眼,生怕漏过一点一滴蛛丝马迹。

第348章 朝搁是谁,芊芊是谁() 
朝歌擦亮了双眼,生怕漏过一点一滴蛛丝马迹。

    打开一扇小门,点燃蜡烛,能清晰看到,最中央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美人画。

    这美人却是男儿身。

    好看!倾城倾国,用在男子身上虽然显得变扭,但是画中的人撑得起这样的称号。

    只是,陡然双目睁大。在那眉角的地方,有一颗红痣。

    红痣!又是红痣。

    画中人和陵墓之上躺着的男子,模样重合,几乎一抹一样,分明就是同一人。

    望着这一幕,朝歌不自觉心跳加速。

    “清俊如竹,娇如醉,小池塘清露踏涟漪。山穷水绝处回眸你,难绘你出尘容颜。”

    一首情意绵绵的诗句,字迹秀丽而不失大气。题款人是:芊芊?

    朝歌眉头紧皱,不知名叫芊芊的是谁。

    芸芸世界,叫唤芊芊的又何其多。

    但是,她凝望文字的笔锋,一横一竖间大气磅礴,却是在描点的时候,喜欢往回勾。

    突然脑海勾勒起一个画面,是国师爹爹对于女皇的评价,“看字迹,大气磅礴,就是主宰沉浮的王者之气。只可惜啊,被情所困。”国师爹爹还特意指着有点的位置摇头道。

    “看来这字迹,出自女皇的手笔!”对此朝歌确信无比。

    她的眸子转动,如狼眼的精光,打量四周。

    抽屉里还放着一本本陈旧的手札。

    细细翻阅下来。

    “朝搁——”其中出现了一个令她喉咙一痛的名字。竟然和她同姓氏。

    国师爹爹曾说起,他出自贫寒家庭,家中三个弟弟,两个妹妹。

    家中最小的弟弟和妹妹活活饿死在路边。除去这两位。

    论排辈,她家中该有一个大伯伯、二叔、再是姑姑。

    大伯伯名唤朝泽。却是不识半字,农民出身,淳朴的很。虽然弟弟官拜国师,他也不曾讨要一官半职,安心的在盐城当农民。

    二叔叫朝德,默默无名,在国师老爹势力的扶植下,在皇城谋得一官半职。

    而姑姑名唤朝叶,自小跟在老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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