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场在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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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农场在非洲- 第2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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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工人们这么认真,这么努力的工作,林全觉得,给他们那些福利待遇,也是很应该的了!

    乌海的人口并不多,总共只有五十多万,因为地处沙漠腹地,周围都是沙漠,所以乌海旁边也没有太大的人口聚集区。

    这就注定了这边不会是太过于繁华的地方了。

    林全很喜欢这里的风,乌海湖边上的风比较的恬淡,尤其是四月的微风,不温不热,不冷不寒,带上一个钓竿在这里可以坐一天。

    丹尼丝也喜欢垂钓,说起来她当初在农场的时候,就是跟着林全学的,不过女人的耐心可能比男人稍稍的差那么一点,如果总是有鱼儿上钩的话,那这对于她而言还是一个不错的娱乐游戏,但是一直没有鱼儿上钩的话,她的耐心很快就耗尽了。

    长时间盯着一个鱼漂看,很容易造成视觉疲劳的,尤其是经常玩手机或者是上网的人,是很难做到专心的钓鱼的,说不定把鱼竿放在这里,一会儿就要把手机掏出来,看上两样,玩一玩微信,然后一会儿又把手机掏出来,看一看新闻。

    至于鱼儿有没有咬勾,鱼漂动了没动,估计也顾不上了。

    等到再把鱼竿拉起的时候,说不定鱼钩上的鱼饵都已经被吃的精光了。

    钓鱼的时候,最烦的一种鱼是一种体型很小,但是很狡猾的鱼,那就是麦穗鱼了。

    麦穗鱼的体型大概只有6…12厘米,一般都在八九厘米之间,体型很小,因此钓上来的话,也没有多大的价值,往往还会浪费很多的鱼饵。

    关键是这种鱼是群居的,它们出现往往都不是的单独出现的,钓上来一个麦穗鱼,那你就惨了,你打的鱼窝已经成功的被一群麦穗鱼盯上了。

    而想要正常的钓鱼的话,那就只有两种办法了,一种是跟这些家伙们死磕到底,把它们全部都钓上来,然后就不会受到它们的打扰了,不过这种办法是非常困难的。

    而另外一种选择就是换一个地方了!

第四百六十七章 麦穗鱼() 
说起来,遇到麦穗鱼的话,还真的只能自认倒霉,然后换一个地方了。

    因为这种小鱼非常的难钓起来,这东西的样子跟草鱼长得很像,但是它可比草鱼小多了,而且智商也碾压草鱼,草鱼多好钓啊!所以这种麦穗鱼在林全那边有一个名字:小草嫌!

    小草是小草鱼的意思,但是因为它不是草鱼,而且不好钓,所以遭人嫌弃,于是就被称作为小草嫌了!

    草鱼看到鱼饵,稍稍的拱两下,就一口叼着,掉头就跑!一看到鱼漂没了,往上一拉鱼竿,拉不动的,十有八九,就是草鱼上钩了。

    然后就需要根据你鱼竿和你鱼线的质量,来一场跟草鱼之间斗智斗勇的战斗了!

    钓到大鱼是一种很享受的过程,当然了,这也是一个很费体力的过程,那些很大的鱼的力气也很大,往往体重超过五斤的鱼,都有挣断鱼线的能力,所以遇到这样的大鱼上钩的话,不能用蛮力的拉,那样的话,多半会把鱼线折断,或者是把鱼竿折断。

    而有经验的垂钓者往往都会使用松紧有度的办法来跟这些上钩的鱼周旋,慢慢的消耗时间,拉一会,然后松一下,让上钩的鱼的体力慢慢的被消耗殆尽,这样的话最终可以将一条精疲力尽的鱼提上来。

    所以钓上了大鱼的话,对于垂钓者而言算得上是一种考验了,当然了,如果真的钓上来了一条大鱼的话,那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而这种小草嫌,吃饵太厉害不说,还贼难钓,周旋半天都不一定能够把它钓起来,不仅如此,这东西还很霸道,有它们在的地方,其他的鱼一般都不来吃饵的。

    因此你就只能跟它们打交道了,简直是让人崩溃。

    林全眼下就是这么个情况,鱼漂不停的点啊点啊,就是不往下沉,这鱼太小了,鱼漂的浮力还是有一些的,它想要把鱼钩完全扯下去的话,就要客户鱼漂的浮力,这对于这个小个子而言有些困难了。

    于是你就看到鱼漂点啊点的,但是就是不下沉,这样就没法拉钩了!

    看着这样的局面,真的是很折磨人啊!

    “嘻嘻,我又钓上来一条啦!”

    一旁的丹尼丝倒是开心的不行,本来没有鱼儿咬勾,她已经渐渐的没有了兴致了,但是这个时候来了一群麦穗鱼,虽然这些鱼是林全这样的老手最不愿意遇到的东西,但是对于丹尼丝而言,只要看到鱼漂在动,她就很开心,至少不是单机游戏了,总算是连上网了。

    不管咬勾的是什么鱼,有鱼咬勾总是一件好事。

    于是她便打起精神,投入到跟麦穗鱼的斗智斗勇上面去了。

    还真的别说,对于林全提不起兴致的这个东西,丹尼丝处理起来还真的有些水准,她一会钓上来一个,一会钓上来一个,不一会就掉了十几条小鱼了,虽然这十几条还比不上林全钓上来的一尾鲫鱼,但是但是胜在量多啊!

    而每钓上来一条鱼,丹尼丝都能兴奋半天,钓上来一条鱼,她也兴奋,钓上来十条鱼,她依然兴奋,而这两者的不同就在于,后者她高兴了十次,每次都在兴致刚刚掉下来的时候,又重新打了鸡血,然后再次斗志昂扬了。

    这是林全比较敬佩的一点,他自己就完全做不到这一点了,半天浪费了十几条蚯蚓,居然只钓起来了一条小麦穗鱼,于是他很残忍的没有把这条小鱼放回去,而是把它堆在了沙滩上,准备晒成小鱼干!

    回家喂猫咪!

    旺财目前还没有运过来,海关那边需要三个月的检疫防疫工作,所以大概在一个月之后,它才能搭乘飞机前往中国了,在这之前,林全从一位沙民家中买了一只可爱的虎斑猫。

    这还是一只非常小的猫咪,大大的眼睛,小小的身子,叫声还不是太响亮,很贪睡,也很贪玩,喜欢追着自己的尾巴咬,也喜欢在家里的家具上面磨爪子,然后就连地板上都被它抓了很多到爪印了。

    有一种说法,说的是在猫的眼中,实际上人类才是它们的宠物,它们从未将自己放在宠物的位置上,因此只要它们自己过得不舒服了,就自己跑掉了,选择一个更好的地方去了,或许再也不回来了。

    而狗不一样,狗是很依赖人类的,你要是把狗丢了,这家伙能跑几十里路找回来,意志力超强,而且方向感也爆表。

    为了取悦人类,狗狗们还会卖萌打滚摇尾巴,而猫咪们则很少这样,你抚摸它们的脑袋,它们才会发出享受的咕噜声,当然了,这是它们在鼓励人类:干得好,好好保持,猫爷感觉很爽!

    这咕噜声并不是它们为了取悦人类而发出的,只不过是它们自己觉得舒服了,发出的一种享受的声音,嗯,你可以理解为它们的呻吟……

    家里的小猫咪还很小,吃不了多少东西,一条小鱼干再加一点菜水拌饭的话,基本上就能解决了。

    至于猫粮什么的,林全觉得自己家的猫咪没有那么娇贵,不需要吃专门的猫粮,而且猫粮的味道他自己没有吃过,不知道是不是好吃,那些研究猫粮的专家们,难道吃过猫粮吗?怎么知道猫喜不喜欢吃这个东西?

    如果他们研究过,自己也试吃过,觉得这个东西很好吃,然后把它制作出来了的话,那林全还是不会买的。

    原因很简单啊!

    你试吃过,觉得很好吃,然后你认为猫的味觉跟人类是一样的,那我干嘛要买猫粮?

    我家里的饭菜我也觉得很好吃啊,既然你说猫的味觉跟人类是一样的,那就很好嘛,自己家里的饭菜一样可以喂它吃嘛!

    而且这样还有一点比较好,那就是猫粮的品质实在是难以保证,你不可能确保任何商人都是良性商人,猫吃了或许会觉得不舒服,但是它又不会说话,没法表达出来。

    而自己家吃的饭菜,总不能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吧?

    所以加你的饭菜在安全上面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而且在老家的时候,养猫养狗,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第四百六十八章 懒人() 
“今天晚上出去吃吧?外面的烤羊肉串味道很好呢!”

    玩了一天,回来之后也不想动了,人是很奇怪的一种生物,越是放纵自己的话,就越不知道自己的下限在哪里,往往玩着玩着,就把自己给玩坏了。

    一放松,就什么事情都不想干了,在外面的那副正儿八经的样子,十有八九都是装出来的,或者说是迫不得已才努力维持的,一回家就彻底的暴露了。

    在你自己太熟的人的面前,人就很容易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暴露出来,而最真实的那一面,往往是非常暴力暗黑的一面,比如说,很多人在给别人,什么同事、朋友、老师、同学和对象打电话的时候,都能表现的很温柔很绅士等等各种正面的形象。

    而一接到自己父母的电话的时候,往往就变的非常的不耐烦起来了,在自己父母面前的这一面就是最真实的自己,可能会有人否认,但是这确实是你在毫无察觉的情况所做出来的反应,几乎是下意识的,而其他的,都是你有意识的伪装起来的。

    林全的性格其实也有一些缺陷,而且现在看起来还比较大,但是改掉一个坏毛病都那么困难,想要改变性格上的缺陷,这就更加的困难了。

    “好啊!羊肉串什么的最喜欢了,然后再来一点肉夹馍!”

    丹尼丝很能适应一个地方的饮食,比林全自己都还要适应一些,林全自己来到一个地方之后,想要接受这里的饮食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丹尼丝则很快。

    这主要是因为双方的起点有很大的不同,林全的起点比较高,虽然是从农村出来的,但是就算是在农村,村里有些喜事的时候,摆的酒席上面的菜肴丰富程度也很高,几十道菜味道都很不错,因此口味给养刁了,到了非洲去之后很难适应非洲的饮食,为此还生了一场大病,而到了欧洲去了之后,欧洲的饮食也不对付,这里的东西食材没得说,但是做出来的东西却不好吃。

    而且吃惯了一个地方风格和口味的菜之后,到了别的地方就很不习惯。

    他们老家虽然在长江以北,但是那边还是种植水稻的,粮食主要是米饭,面食吃的很少,而北方,比如说乌海这边,主要的食物就是面食,而什么馒头、刀削面、大刀面,担担面……

    反正都是各种面,他吃的最习惯的可能还是饼子,那种带有馅儿的饼,小时候家里面晚上不想吃饭的时候,奶奶就做过这样的馅饼,吃起来味道稍稍的有点咸,老人的口味比较重,所以才会有点咸,但是这种味道是他很怀念的,在外面好像都没有卖的,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卖的。

    不过在乌海这边,他却找到了这样的地方。

    “那走吧!”

    既然不愿意做饭,人也懒了,那就不要挣扎了,本来就是个懒人,还虚伪的自责一下,然后还搞什么检讨,树立什么目标,那都没效果,反正也坚持不下来,干脆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的缺点好了,承认一下自己的缺点,其实也没有那么难的!

    四月中旬的天气,温度已经渐渐的回暖了,退掉了冬天厚重衣服的人们,看起来格外的苗条,尤其是女人们,很多已经迫不及待的穿上了春装甚至是夏装,看起来十分的单薄,不过瘦身之后的美丽确实是冬天没法比的。

    丹尼丝穿了一件高领毛衣,红色的,外面穿的是一件黄色呢子风衣,风衣并不厚,是春装版的,配合上她的毛衣的颜色,走在街上比较的吸引眼球。

    话说乌海这边的人,好像穿衣服的时候很少挑选黄色或者是土黄色,或许是跟位于沙漠腹地的原因有关,他们看惯了漫天黄沙,格外的向往绿色,所以对于黄色没有很大的好感。

    因此,丹尼丝的这一声打扮倒是格外的出众了,至少整条街上都没有撞衫的人。

    “都说了别穿高跟鞋啦,你还要穿,这下好了,别跟我走在一起,磕碜我啊!”

    林全佯装生气的推了她一把,作势要把她推开,这妮子本来就高,还偏偏喜欢穿个高跟鞋,显得更高了,这下子林全就不太喜欢跟她站在一起了,根据丹尼丝高跟鞋的高度,他们的身高差会在一个正数和负数之间变化。

    “嘻嘻,就要粘着你,不粘着你粘着谁,你都是我的人了,还想跑,我可不答应!”

    林全伸手捂脸,这样大胆的话,也只有洋妹子才能说得出口了。

    “先生几位?”

    “嗯,就两位,有空位吗?”

    “有的,两位这边请!”

    吃完了两串羊肉串之后,林全带着丹尼丝来了一家火锅店,火锅店的声音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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