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场在非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的农场在非洲- 第9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林肯对于酒庄的事情比较上心,不过这边的事情其实没什么好忙的,雨季不到,农场都不能大规模的种树,种了也很难存活,所以他从二月底开始就没什么事情可干了。

    如果是换成一般的人的话,这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林肯是一个有抱负的人,他有些闲不住。

    “现在还不是时候,估计要等到五月底才能种植葡萄树,怎么了,有些闲不住吗?”

    手底下有这种有着积极进取性的员工,这其实对于林全这个老板来说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他巴不得自己手底下的每一个工人都能像林肯这样,要是大家都像这样努力认真的去工作,而不是为了挣取每个月的薪水而随便敷衍的话,农场只怕是会变得更好。

    “嗯,是有点,主要是如果没什么事情可干的话,一闲下来就会忍不住想念家人。”

    林肯有些不好意思,说起来他来到农场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相对于林全能和丹尼丝等人来说,他离家的时间肯定不算长的,但是他还从没像这样离开家人这么久过,所以这个时候对家人的思念达到了一种非常厉害的程度。

    “呵呵,出门在外,想家那是肯定的,谁的心也不是铁打的石头做的,会想家是人之常情,这样吧!农场未来两个月基本上你是没什么事情好做的了,但是在法国,我还有另外的一个酒庄,你可能听说过,就是吉拉尔酒庄,这个酒庄也是一个老牌酒庄,拥有两百多年的历史,春天对于酒庄来说十分的关键,我现在分不开身,没办法过去看一看,这样吧!你既然那么想家,我就放你回去一趟,你帮我把吉拉尔酒庄的事情给理清,等到五月份这边的雨季到来之后,你就要马上回来,知道吗?”

    林全收购吉拉尔酒庄之后,对这里基本上没有太过问,管理这里的是汉斯推荐的一个管家,这个管家世代都居住在这里,对吉拉尔酒庄怀有很深厚的感情,他忠诚于吉拉尔酒庄,而不是什么老板,所以把酒庄交给他算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了。

    但是林全对这个人的了解还不是很深,所以心里总归是有些放心不下,这个时候既然林肯有空,让他过去看一看,待一段时间自然也是不错的,两个月的时间把他留在非洲,他也做不了什么事情,等于是浪费了这个资源,还不如让他去他该去的地方,这样才算是物尽其用。

    林全的话让林肯大喜过望,他做梦都想回家一趟,但是他心中想的仅仅只是回家一次,看看老婆孩子,然后就回来继续上班,没想过要在家呆很久,而林全居然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能够在家呆上两个月的时间。

    吉拉尔酒庄他知道,同样是在波尔多地区,距离他家并不是很远,所以他如果回去了,要跟家人团聚那是非常方便的,因此他一时激动的有些说不出话来了。

    “老板,我。。我实在是。。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您了!”

    林全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家伙身高接近一米九,站在林全身边比他要高一头,伸手拍他的肩膀还有些别扭。

    “别想那么多,回去之后好好干,要是你在吉拉尔酒庄做的工作让我不满意的话,别说两个月了,我一天都不会让你多呆,马上就会把你喊回来的,所以你回去之后可不能偷懒,要拿出成绩出来,这样的话以后只要尼日尔这边不忙,你想要回去还是很容易的。”

    打一棒子给个枣吃,林全给了好处,但是也不能白给好处,林肯要得到这种好处肯定是需要有所付出的,但是他需要付出的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好好工作,为林全创造更大的收益就行了,这两个月的假期就相当于林全给他的奖励了。

    其实这两个月的时间说起来是假期,但是实际上林肯还是要工作,说不定那边的事情比这边还要忙很多,毕竟吉拉尔酒庄之前的工人数量是八十多,现在只剩下不到二十个,人数减少了不少,但是工作却没有怎么减少,所以分摊到每一个人的身上的任务就要重很多。

    本来林全是准备给剩下的这些工人加薪的,毕竟他们需要付出的劳动比之前多多了,但是现在波尔多地区的酒庄界的整体生存环境都很差,大家有一份工作,不用降薪不被裁员,就已经是很不错了,还给他们涨工资的话那就有些过分了,而且林全也不是什么土豪,所以这件事情也就只是想了一下就算了。

    而现在把林肯派过去,也算是增加了一个人手,吉拉尔酒庄今年春天的工作基本上就可以完成了。

    “嗯,我记住了,回去之后一定努力工作,把酒庄变得更好。”

    林肯面色激动,人还在尼日尔,心却已经飞回法国了,飞到他家人的身边去了。

    林全看了之后直摇头,这还好是没让他去中国,这要是去了中国的话,指不定他还会怎么样呢!

    而这样一想,林全有些为张老板担心起来了,他一下子接收了三百多名法国工人,这些人能管理过来吗?想想都觉得很吃力!

第一百八十八章 出去浪() 
林肯走了之后,农场的事情仿佛一下子就减少了不少,林全的身边没有一个人总是缠着问东问西,那种感觉还微微有些不适应。

    “阿扎克,最近开车的技术练得如何?”

    闲暇之余,他准备出去兜兜风,去阿加德兹看一看。

    “老板,你就放心吧!我的车技虽然不能跟职业车手相比,但是玩几个花活还是没问题的!老板,你要出去吗?”

    阿扎克先吹嘘了一番自己的车技,然后又好奇起来,林全不会没事来问这件事情,八成是他要出门。

    “嗯,准备去南边看看,现在能上路吗?”

    “能,24小时待命,随时可以出发!老板您稍等,我这就去把车开过来。”

    阿扎克说完之后连忙跑去车库取车了。

    车还是那个车,去年买的皮卡,虽然沙漠里面的条件不是特别的好,但是阿扎克还是把这个车保养的非常的好,林全很少开车,他的驾照还没考,开车也只是练练手,不敢上大路,不然就会手抖心慌,搞不好就会搞出个什么特大交通事故出来。

    在阿扎克看来,林全这种情况属于开车恐惧症,应该是跟小时候的一些遭遇有关。

    “老板,这个时候去阿加德兹好像也没什么东西好玩的,要不我们去首都尼亚美吧!尼亚美比阿加德兹大很多,那里的东西更好玩一些!”

    阿扎克一边开车,一边怂恿林全,想让他点头同意去尼亚美。

    “去尼亚美干什么?尼亚美那么远,来回一趟就得两天的时间了,不去!”

    林全看了阿扎克一眼,见他满脸期待,明明是应该专心开车的,结果还在偷偷的侧过脸来观察自己,于是故意说道。

    “老板,不远的,只要我把车开快一点,明天上午我们就能回来的!”

    阿扎克还想再争取一下,于是表示自己可以开快一些,这样的话在路上耽误的时间就会少很多。

    林全心中好笑,他已经猜到阿扎克想去干什么了,他估计是留念上了使馆区的那些红灯区的姑娘了,这应该就是他说的“好玩”的东西了,不过林全对那些姑娘没兴趣,去尼亚美也行,不过不是为了这件事情。

    “700公里,来回的时间至少需要20个小时了,你开的再快又有什么用?明天回来还不是累的跟狗似的,再说了,跑个1400公里,不要油钱?车子不需要保养啊?”

    林全劈头盖脸的训斥了阿扎克一顿,后者神情沮丧,也不知道是被林全训斥了之后感到沮丧,还是因为自己的目的没法达成,所以感到沮丧。

    “去阿加德兹,看看有没有我要买的东西,要是没有的话再看看是不是要去尼亚美!”

    就在阿扎克沮丧不已的时候,林全这一句话又让他的心中升起了希望。

    “好勒!老板你坐好哈!”

    他突然换成手动挡,猛踩油门,皮卡车的发出一阵刺耳的轰鸣声,八缸的发动机卯足了劲,催动车身迅猛无比的向前奔去。

    就在林全出门的时候,丹尼丝正在家中整理内务。

    林全最开始的时候在沙漠里面修建的那座房子现在已经不是他们自己的居所了,因为位置比较靠外,距离秦川的工厂比较近,所以便让给而来秦川这个家伙了。

    而林全他们在去年下半年的时候重新修了一栋房子,这栋房子相较于之前的那栋房子而言要大很多,外形看上去有些像三层楼的小洋楼,三楼有露天阳台,二楼也有两个比较大的阳台,一个是用来晾晒东西的,一个是用来休闲的,上面有遮阳伞,有太阳椅,下午的时候可以在日落之前在这里晒一晒太阳,不过白天的时候沙漠里面的太阳实在是太大,在这里晒太阳人肯定是受不了的,所以这里用的倒是不错。

    沙漠地区的昼夜温差很大,所以一天之内可能需要穿好几套衣服,加上沙漠里面的灰尘比较大,一起风,风沙卷进人的身上,再出点汗就会变得非常的难受,因此勤洗澡,勤换衣服就成了常态了。

    之前林全自己一个人在的时候,他没买洗衣机,衣服基本上是自己手洗,后来丹尼丝来了之后,衣服是不用林全自己洗了,但是两个人的衣服也是蛮多的,所以为了给她减轻负担,林全买了一台洗衣机,而丹尼丝每天的工作其实也不简单,洗衣服、做饭、擦桌子还有一个……暖床!

    这个时候丹尼丝刚刚擦完了桌子,住在沙漠地区的人就知道,沙漠里面的风比较大,风沙席卷,不仅你的衣服里面会裹很多的沙子,家里面也有很多沙子,所以沙漠地区的房子基本上不做太多的窗户,即便是有窗户基本上也比较小,比其他地方的房子要小很多,可是即便是这样,只要房门一打开,风一吹进来,那就完了,就必须要擦桌子了。

    因为这种情况,所以家里的衣服晾晒的时候是不能放在外面晾晒的,不然的话洗了的衣服等于是白洗了。

    为此,在二楼有一个专门的晾衣间,这里正对着南边,有两面安装的是玻璃,风吹不尽来,但是太阳可以照进来,衣服晾在这里会比较容易干。

    这个时候丹尼丝正在晾衣服,盆子里面的衣服就剩下最后一件衬衫了,这是林全的蓝色格子衬衫,这个衣服是棉质的,比较吸汗,但是穿着有些热,因此基本上每天都需要换一件。

    丹尼丝拿起衣服,习惯性的摸了摸衣服的口袋,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落在里面了,如果里面有东西的话,她会把东西收好,到时候交给林全,以免他需要用到东西的时候又找不到。

    不过一般的情况下林全都不会有丢三落四的毛病的,所以他的衣服口袋里面基本上都是干干净净的,而且丹尼丝在洗衣服之前也会检查一遍,不然的话很多衣服在洗衣机里面搅一遍就容易坏掉。

    所以她在晾衣服的时候检查衣服口袋只不过是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并没有想到这里面会有东西。

    只是今天,经过好几次检查之后,林全的衬衫口袋里面居然有个漏网之鱼。

第一百八十九章 丹尼丝的发现() 
这是一个摸起来有些硬的东西,丹尼丝有些好奇,把东西拿出来之后发现是一块玉。

    这块玉摸起来质地不错,手感冰凉,玉用一条银制的项链圈了起来,看样子应该是林全经常挂在身上的那个东西。

    “怎么这么不小心,居然把自己的护身符都给弄掉了!”

    这个东西丹尼丝之前见过几次,为此她还问过林全,问这是什么东西,林全推说这是他出门的时候,家里面为他祈求的一个护身符,保佑他的平安的,要随身携带。

    林全的这个解释是很正常的,不只是佛教有这种文化,在西方,信仰基督教的人也会有这种东西,比如他们习惯性挂在胸前的十字架,所以丹尼丝也就没有起疑。

    不过虽然她看到了好几次这个东西,但是这还是她第一次接触到这个东西。

    而且这个东西给她的感觉好像有一点点奇怪,总感觉这个东西哪里有古怪!

    女人的直觉往往都是很准的,尽管这种直觉听起来很没道理,但是有的时候它们还真的而是很管用。

    丹尼丝本来打算把这个古玉收起来,等到林全回来之后再交给他的,反正林全出门的时候说他们只是去阿加德兹一次,阿加德兹距离农场也不过才100多公里,来回一趟差不多四五个小时而已,下午就回来了。

    可是丹尼丝没想到林全他们居然会中途变卦,从阿加德兹又跑去了尼亚美,林全在阿加德兹并没有找到自己要找的东西,所以才会去尼亚美碰碰运气,但是这样一来,今天晚上他肯定就回不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