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纨绔毒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倾城纨绔毒女- 第8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no。5老师,我要求和欧白芷同学做同桌,我要帮她补习功课。

    步入高三,所有的一切就都忙碌起来了,同学们过往吃一个包子所需要的两分钟,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可以塞下三个包子的时间。

    10班虽然是次于实验班的重点班,可是班上也没有谁对高考显示出一丝半点不重视的模样,除了,欧、白、芷!

    张顺是去办公室主动请缨要求换到最后一桌去给欧白芷做同桌的,他的理由冠冕堂皇,什么一切为了班级荣誉,为了帮助快要掉入泥沼的同学一把。。。。。。最后硬生生换成了老师握住他的手一遍又一遍的说着谢谢。

    起初,大家都对老师的安排显得十分吃惊,后来发现欧白芷丝毫没有因为多了个同桌而表现出丝毫的与过去不一样的举动,也就渐渐地对他们这一桌失去了兴趣,毕竟高考迫在眉睫了,谁还有多余的闲心去管别人的事情。

    也是在这个时候,张顺才知道欧白芷高考报名的外语语种是日语,而并非大家一致的英语。

    “哟呵,想不到你还会日语啊!”

    “很奇怪吗?”

    “这个恐怕没有几个人会不奇怪吧,你看你,每天打工这么忙,哪里来的空余时间学习的日语啊?”

    “我从小就会日语了,那是。。。。。。”嘴边的话,欧白芷始终还是没有说得出来,那些过往的记忆冲刺着她的脑袋,刺激着她的眼睛和鼻子,将头高高的扬起,久久没有再说一句话,那是为了不被人发现她快要夺框的泪水。

    一个星期以后,张扬清找来了好多好多写满了日语的书籍和漫画,用诚恳的语气一遍又一遍的乞求着欧白芷能够帮他的忙。

    “都说了我要做兼职,没时间也没精力帮你翻译这些东西,再说,我的日语也不是太好,你还是另寻高明吧。”

    “这些都是发工资的啊,而且工资还不低,比你做那些个什么兼职划得来多了,而且我那亲戚他们编辑部一直从事日漫翻译这一块,你不用担心短时间内会失业!”

    尽管张顺说得十分逼真,但是欧白芷的心头还是有几分的疑惑。可她毕竟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姑娘,所以三五天以后便遂了张顺的意,一口气辞掉了全部兼职,乖乖的做起了翻译工作,几天以后,她兴奋地发现这份工作一天的工资竟然是她以往做兼职时的三倍不止。而且所花的时间还比兼职要少太多了。

    有了更多的时间学习以后,欧白芷的成绩也很显著的提高了,先是第一次月考时的文科三百名,然后到第二次月考时的一百多名,直至今天刚发下来的第三次月考八十多名。

    张扬清发现她的日语已经快要接近满分,文科综合和语文都不赖,只是那个数学稍微有点差强人意了,如果不提高的话,估计她只能在一本线上徘徊了。

    “哎!你说你,怎么就变得这么笨了啊?我记得你以前不是都挺聪明的吗?我还记得从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你的数学都没有下过一百的啊!”

    “那我还记得你小学的时候数学都没超过三十分呢,现在能拿一百五了!”

    “谁说的,我还记得三年级期末考试我考及格了!”

    “那还不是因为我给你补习了两个月的结果!”

    “要不然,现在换我给你补习吧,欧白芷同学,你看行吗?”

    张顺突然地一本正经,让正在埋头翻译漫画的欧白芷笔尖一顿,她偷偷地抬起头,张顺下巴上的小黑痣刚好落在自己的眼睛里,记忆中,这颗痣也曾倔强地凝视过她,在自己出主意将尿急的他拦在厕所门口的那一次,当所有人都在嘲笑他的时候,他却只是一动不动地仇视着自己,而比他要矮一个脑袋的自己所看到的,却是那颗小黑痣,它就像倔强地代名词,很多年以后都盘踞在自己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no。6欧白芷的秘密

    新年过完以后,距离高考就只有三个多月了,在张顺给欧白芷补习了两个多月的数学以后,欧白芷的成绩又显著提高了不少。

    张顺看着逐渐开始同班上同学有了交流的欧白芷,心里是诸多的欢喜。

    他开始被欧白芷接纳,并且将他介绍给自己唯二的好朋友——凌雪儿、杨晨曦的那一天,张顺一口气请了三人去了本地最好的餐厅大吃了一顿。

    他们开始了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早餐、一起吃晚餐的幸福生涯,原本以为一切就将会这样按部就班直到高考结束,然后再一起奔赴大学的殿堂,再轰轰烈烈幸幸福福的过完大学四年时,欧白芷失踪了。

    是在班级拍毕业照的那天,这时候,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星期。

    原本约好了再校门口见面的,可是欧白芷却迟迟不见踪影,一个又一个拨出的号码,通通都被拦截在机械的,“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中,张顺不顾毕业照开拍在即,跑去了欧白芷的家,那间低矮的青砖房门紧闭,一把偌大的铁锁冰冷的架在门上,一瞬间就将张顺的所有幻想都击破了。

    在这座远离繁华的县城,在这个春末夏初的季节,张顺不断的在校门口周围徘徊,原本不大的小县城,此刻却像一座迷宫一样,困惑地张顺不知所措。

    杨晨曦和凌雪儿在慌张得找遍了大街小巷以后,终于又回到了校门口,夕阳已经西下,橘黄色的太阳终于开始收敛它张扬了一天的灿烂,月亮就要出来了。

    “西山墓地,没错,今天是她爸爸的忌日,她肯定去了那里。”凌雪儿突然激动起来。

    西山墓地,这四个字只在张顺脑海中闪现了一下,立马便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了。

    “我去找她,你们先回家吧,找到以后我给你们打电话。”

    黄昏时分的西山墓地,空旷而又寂寞,就像是某种心有灵犀的感应,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张顺就看见了墓地中央那个穿着白纱裙的欧白芷。

    她在一座又一座大理石碑中间,一颗又一颗不高的柏树全都成为了她的背景。

    “我爸爸,是在四年级那年走的,那一天,原本是放假,可我因为贪玩迟迟没有回家,等到我到家的时候,他已经在床上躺得不省人事了,只有一声又一声急促的鼾声,门前是他清洗伤口时留下的一大盆血水,电饭锅里是他带伤给我做好的米饭,我哭着请求我的叔叔伯伯将他送去医院,换来的却是一句又一句的谩骂,我给我远在南方的妈妈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可是她一点都不在乎,还说什么请不到假,我就那样趴在爸爸身边睡下了,我也以为会没有事,直到半夜他原本如雷的鼾声停息,直到他的身体再也没有了任何温度。。。。。。我的爸爸。。。。。。他就那样离开了我,我连他想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都不知道。。。。。。”

    张顺将欧白芷的脑袋放在自己的肩上,听着她一抽一抽的啜泣,他的心,难受极了。

    这件事,他早在上次的同学聚会上就知道了,可是此时听到她亲口讲出来,他竟会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悲伤。

    他将身上的外套脱下,遮盖住了她裸露在外的小腿和手臂,就那样静静地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在她爸爸的墓碑旁坐了一整夜,也被墓地里特有的蚊子咬了一夜。

    no。7

    高考结束那个晚上,张顺在毕业晚会的讲话上跟欧白芷表了白,自那天晚上以后张顺才恍然大悟自己这些年对她心心念念的仇恨,不过全都来自于对她的喜欢。

    因为喜欢,所以才会忍受不了她对自己的戏弄,所以才会对她一直耿耿于怀。

    可是欧白芷没有答应他,只是也没有当着众人的面拒绝他。

    原来,他还是没能走进她的心。

    “你知道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吗?他曾在挪威的森林里写过这样的一句话,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们是相逢的两个人,可是不代表我就不是迷失的人,张扬清,你将你的名字改成张顺,可是哪里会有人的生活真正过得顺风顺水?”

    记忆中,那是欧白芷对张顺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通知书下来的那天,也是欧白芷的葬礼。

    她在前两天的一个红绿灯路口,为了救一个刚刚放学的小学生,被一辆酒驾闯红灯的大卡车给直接撞去了天堂。

    她终于去到了有她爸爸的世界,没有人说得清在她心里,那是好还是坏。

    张顺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只是在众人散场,墓地里空无一人的黄昏清冷时分,拿着他刚在学校领取的两份通知书,走到了属于她的那一方小天地旁,几十天以前,她还曾枕着他的肩膀在这里坐了一整夜的地方,如今已变成了属于她一个人的天地,他在她旁边坐下,怀里紧紧抱着那天晚上为她遮挡过蚊子叮咬的外套,无声的坐了一夜,就如同几十天前的那个晚上一夜,只是这一次的黎明时分,再没有人在他耳边轻声说着“谢谢”,在那栋低矮的青砖门口,再也没有人会对他挥手说再见。

    他想,自己以后再也找不到如她这般特别的女生了吧,这份由爱至恨的感情,或许会伴随他的一生,亦或许会在若干年以后如烟雾般消散。

    张顺是在清晨敲响的欧白芷家大门,刚刚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欧妈妈,此时早已是憔悴不堪,她泛红的眼睛还没等到张顺开口两行清泪便滚了出来。

    “我知道,你是姐姐的同学,你叫张扬清,姐姐的房间里有你的照片,你跟我来。”随着欧白芷妹妹的指引,张顺第一次走进了他爱了许多年的姑娘的房间。

    书桌旁的墙壁上贴满了欧白芷父亲的照片,那是很久以前的黑白照,照片上的男人白衬衫外搭西装,容貌和欧白芷竟有八分神似,显得英俊极了。

第142章 生而伟大() 
no。1大排档的第一位客人

    那个人出现以前,其实老板还没有正式雇佣我,因为是大排档,工作辛苦且累,老板怕我一个女孩子做不下来,指不定什么时候撂下东西说走就走了。

    可是事情就是这样巧,在我好不容易说动老板让我试试那天晚上,这家大排档出现了一个非常难搞的客人。

    喝酒喝到不省人事或是烂醉如泥,这是在每一家大排档里都会出现的常客,只是这一位却不同,他真是喝到了酒醉的最高境界——人畜不分。

    抱着老板娘的大腿一个劲的哭问,自己到底哪里不好,为什么老板娘要如此狠心的离开他。

    我生平最恨如此窝囊的人,没等老板发话,走过去直接一个耳光,还没开始破口大骂,他便立马乖乖地放开了老板娘的大腿,转而一下子扑在了我的身上,双臂直接牢牢地将我整个人给锁住。

    他的头就埋在我的左肩,泪水直接透过衣领流到我的皮肤上,口中不断的喃喃自语,“原来你还没有变,你还愿意打我耳光。。。。。。”

    这些犹如魔魇一般的听不太真切的话语,不断被风灌进我的耳中,我的心有些模糊了,三年前的那一幕开始断断续续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直到与今夜不断重合。

    我不禁在心底问自己,是不是每一个失恋的男孩,都会脆弱的像个孩子?

    从那个晚上以后,老板决定了对我的雇佣。

    而他竟成为了大排档的常客。

    几乎每个晚上我都会看见他,或一个人,或三五成群。

    一个人的时候他总是叫几瓶啤酒两碗螺丝,默默的吃完喝完,眺望眺望远方直到深夜才会付钱离去。

    有同伴的时候,他总会把自己灌醉,直到丑态百出才愿意回家。

    只是无论是什么样的他,都总会让我想到那个晚上的他,那个紧紧地将我抱住,呼唤着另一个名字的,哭到泣不成声的他。

    因为那个晚上的他,总会让我看到我心中的那个他,那个在三年前的夜晚,紧紧地将我抱住,不断地呼唤着另外一个女生名字的他,原来,不论过去多长时间,多少年,仅仅只是场景相似,你都依然还能完全占据着我的整颗心。

    no。2我怕我们一见面,我就会毫无预兆的爱上他。

    第一次遇见凌萧是在初一那一年,距离中考刚好一百天的下午,我因为顶撞数学老师而被他惩罚站着听课,我把书一扔,便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教室,本来准备翻墙出去外面的游戏厅,却在经过操场的时候被‘中考百日宣誓’给吸引了,准确的说,是被作为学生代表的凌萧给吸引了。

    师大附中的凌萧,是公认的初中部校草,传说他不仅学习好、家境好,长得也特别好。

    所以当主持人念到,“接下来有请学生代表凌萧上台致词”时,我便不由自主的往主席台方向走去了。

    那一天,是我第一次正式的见到凌萧本人,和传说中一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