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宁静路之明天,假如太阳从西边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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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宁静路之明天,假如太阳从西边升起-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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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喝醉了,你经理人让我照顾你一下,我就去呆了一会。” 
  “啊!”金夕仁懊恼的低叫,双手抱头,“讨厌,我居然一点也不记得了。” 
  两个人坐在金夕仁的客厅里。 
  金夕仁这半边房间的面积比屈展卷那边要小,除了客厅和卧室之外,另隔出了放衣物的衣帽间,浴室倒是比屈展卷那边的大了许多。 
  “你的衣服真不少。”屈展卷想起第一次看见那一房间衣物的情景。 
  “是不少,没办法,同一件衣服一般我不能穿两次。每一季我都要处理掉很多衣服,然后再买新的。” 
  “怎么处理?”屈展卷好奇地问。 
  “一部分就送到二手店去出售,一部分捐出去,一部分送人,特别喜欢的我会留下来。” 
  “这方面开销不小吧。” 
  金夕仁点头,“是。得穿名牌,衣服之外,还有鞋、皮带,配饰和手表等,有服装商赞助,有时出席大的首映礼或是颁奖礼,会有厂商借衣服给我,但是有时也虽要订作。其实,生活中我不太穿那些,我喜欢T恤牛仔裤。“ 
  “嗯。“屈展卷想到了金夕仁卧室里的衣橱,里面几乎全是白色的衬衫、T恤和牛仔裤。 
  “对了,要不要看我收藏的东西?“金夕仁站起来,兴奋地提议。 
  当看到金夕仁自己的首饰,屈展卷大大的惊讶了一番。 
  金夕仁居然有那么多的各式项链、手链、戒指和耳钉,不同的造型、质地,金属闪烁出美丽的光泽,还有木质、骨质、陶质等等,有镶著名贵宝石的,也有便宜的塑料制地的,整齐地分类摆放在抽屉里。 
  “这么多?“ 
  “是啊,每年都买新的,每一个我都有戴过。有名牌的,也有DIY的,你看这个手链可以改成耳环。“说着,金夕仁拿出饰品展示给屈展卷看。 
  “不错,很漂亮。“屈展卷点头。 
  “你放的很整齐。“ 
  金夕仁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都是工作人员帮我整理的,但是,我也没有乱放过,从哪里拿的就会放回哪里。“ 
  “出镜前会和衣服搭配好?” 
  “是。造型师会给出意见,有时也以我的意见为主,另外摄影室的造型师和工作人员也会提意见出来,有时,还会特别订做一些配饰。” 
  金夕仁又取出自己的手表,一共有五只,全部是名牌。 
  “哗,这个漂亮。”屈展卷不由赞叹。 
  “全部是赠送的,每个都是因为参与慈善事业而受赠的,很有意义。这一只是厂家特别打造的,全世界只有五只。”金夕仁指着一只手表道。 
  屈展卷在英法留学时,也到过瑞士,知道那边的手工制表有多么出色与名贵。这种名表,他只是在网络上见过,第一次见到实物,精巧的工艺令他赞赏不已。 
  在金夕仁家参观了一番,两个人一起坐在金夕仁客厅的沙发上。 
  金夕仁像是想起了什么,跑到隔壁房间,拿过来几罐啤酒,“我们来聊天。” 
  屈展卷打开一罐,一口气喝下一半,冰爽的感觉让人忍不住叹息,“好,聊什么?“ 
  “听说你专研宋朝历史,是吗?“ 
  屈展卷点头,“课余时,我主要的时间都花在对那一个朝代的历史的学习上,研究谈不上,看了不少书,有点心得倒是真。” 
  “当老师时就讲这一段吗?” 
  “是。我给某高中代过一段时间的课,恰好就是讲这一段历史。在大学里也代过一个学期的课,也是讲这个。因为我自己读的比较细,也做了不少考据和研究,所以还算是不负使命。” 
  金夕仁挠挠头,“你是不是喜欢宋朝这个宋代。” 
  “是。大宋王朝是一个相当精彩的朝代,很辉煌。” 
  “不对,唐朝才是最辉煌的朝代吧。” 
  屈展卷笑着摇头,“没错,唐朝是一个很辉煌的朝代,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正是因为有了唐朝所打下的良好的基础,所以宋朝才成为中国历史上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朝代,而且科技是发展的最好,成果最多的一个朝代,不论是科技、文化、教育还是军事,各个方面都发展的相当好。” 
  “可是我总觉得宋朝比较弱,你看蒙古。。。。。。” 
  注意到屈展卷讶异中带着赞赏的眼神,金夕仁急忙停下来,“我说错了?” 
  “没有。那只是一部分。” 
  “哦。”金夕仁应着,“你为什么会对宋朝历史感兴趣?”他又想到了问题。 
  屈展卷露出怪怪的笑容,“因为我很小的时候,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就是讲宋朝的。”说及此事,屈展卷的表情羞涩起来。 
  金夕仁凑过来,“哪一本,什么武侠小说?谁写的?” 
  “《射雕英雄传》”。 
  金夕仁兴奋地坐过来,“我也看过,我也看过,写的很棒啊。” 
  “我看的第一本就是射雕,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所以从初中起,就特别留意有关宋朝的历史,专门找各种相关着作来看,包括像《史记》那样正统的史书,或是人物传记,还有文学作品选集什么的,慢慢就开始深入研究了。” 
  “你比较喜欢哪了个人物?郭靖还是谁?” 
  屈展卷笑答,“我没有特别喜欢的人物,金先生笔下每一个人物都很有特点,不相同,但很真实,每人个人物都有优点缺点,人物具备矛盾性和争议性。我觉得,这样才是真实的人物。那种高大全的形象一点也不真实。” 
  金夕仁点点头,“这样啊,我比较喜欢黄药师。” 
  “嗯,东邪,不错。“ 
  “怎么?“ 
  “我以为你会喜欢黄蓉,聪明活泼又漂亮。” 
  金夕仁大力摇头,“才不会,她太有心机了,我不喜欢,我喜欢简单一点的,像双儿那样的就好。“ 
  “是,双儿不错。“ 
  金夕仁看着屈展卷,目光变得很温柔,伸手放在屈展卷肩头,“我喜欢你。你很温柔,对我很温柔。” 
  屈展卷不动声色地拨开金夕仁的手,“说过多少次了你不要误会。” 
  金夕仁不屈不挠地又蹭过来,整个身体吊在屈展卷身上,“我没有误会,你肯定还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说着,他用姆指和食指比出一点点的样子,“你肯定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 
  “为什么?总要给我一个喜欢你的理由?”屈展卷问道,黑色的眼睛清澈如水。 
  金夕仁牵起嘴角,露出一个带着诱惑力的笑容,“因为我长得帅。” 
  屈展卷一愣,随即笑着摇头,“我可不觉得,告诉你,我一点也不比你差。” 
  金夕仁抱住屈展卷的脖子,两人的鼻尖相距不过一寸的距离,“我知道,我看的见,所以,你更加吸引我。我已经完全被你迷住了。你,什么时候,才会被我迷住?” 
  屈展卷挣脱开来,语调平静,表情也平静,“我想我不会。“ 
  “我不信。“ 
  “收起你那莫明其妙的自信,信不信是你的事。” 
  抬手抚了一下肚子,金夕仁皱着眉,“我饿了。” 
  “不要吃了,保持身材。” 
  “我不用。你去煮。”说着,金夕仁开始拉扯屈展卷的衣袖。 
  “太晚了,不要吃东西了,不太好。” 
  “可是很饿,肚子饿很痛苦。” 
  听着金夕仁夸张的表述,屈展卷无奈地笑,站起来。 
  金夕仁突然提议,“不如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出去?” 
  “是,我们一起去吃夜市。“金夕仁兴奋起来,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 
  屈展卷歪着头,看着金夕仁,“你,能吃夜市吗?“ 
  “为什么不能?“ 
  “你不怕被认出来?” 
  “应该不会吧。” 
  看看金夕仁流露出来的熟悉的笨笨的表情,他现在的表情和在广告中、电视电影中那极具帅气的迷人表情完全的不同,屈展卷露出宛如兄长般的微笑。 
  “这样好了,我们去夜市买宵夜回来吃,你觉得怎么样?” 
  金我夕仁大力点头,“好。” 
  屈展卷开车带着金夕仁来到宁静路上的夜市,冬季的夜市收市较早,但是时间还不到午夜,人仍然是有的,还算热闹。 
  将点好的海鲜炒饭打包好,屈展卷发动车子。 
  金夕仁戴着渔夫帽和宽边的眼镜,夜幕中,街灯下,还真没有人认出他来,金夕仁乐得东瞧西看。 
  车驶过一处超市,金夕仁叫起来,“展卷,停一下停一下,我要买点东西。” 
  停好车,两个人一起走进超市。 
  超市里几乎没有人,金夕仁大大方方地走在一排排货架间,乐滋滋的。 
  “你要买什么?”屈展卷问。 
  “嗯,啤酒,还有,看到需要的就买。” 
  两个人并肩在货架间穿行,金夕仁把看中的啤酒放进推车里。 
  屈展卷想到自己也可以买点生活用品,于是也开始在商品间浏览起来。 
  走着走着,金夕仁似无意地,手指碰到屈展卷的手,屈展卷只注意寻找自己要买的东西,没有留意到。慢慢地,金夕仁伸手轻轻勾住屈展卷的手指,起初只是一只,然后是两只,最后,他成功地与屈展卷十指紧扣地并肩而行。 
  屈展卷的手掌很温暖,握住,很给金夕仁一种可以依靠与依赖的安全感,他留恋手中的感觉,不想放开。 
  不知什么时候,屈展卷猛然注意到了,眼睛看着货架,手上却轻轻地把金夕仁甩开。 
  望着屈展卷独自向前的背影,金夕仁心头涌动起一丝丝的酸楚与委屈,他总是这样折磨他,在他以为可以拥有的时候,就把他推开。 
  第13节 
  注意到屈展卷的视线看不到自己了的时候,金夕仁迅速走到超市内的某处,从架子上取了一样东西,扣在掌心里。 
  结帐时,金夕仁刻意让屈展卷先结帐,自己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出来。 
  回到金夕仁的家,吃过饭,金夕仁又开啤酒来喝,同时也递给屈展卷。 
  挡不住金夕仁的磨缠,屈展卷也喝起来。 
  两个人一边看午夜的娱乐节日一边喝酒,看到可笑处齐齐大笑。 
  就这样,啤酒一罐一罐地被消灭掉,直到把全部的库存都给清掉了。 
  看着地上一排排整齐的空罐,屈展卷笑着摇头,“还好不用上班,喝成这样子。这样不好。” 
  “你醉了吗?”金夕仁靠在屈展卷的肩上问。 
  “为了证明我没醉,我决定承认,我醉了。”屈展卷并没有真醉,但是喝的多了,的确是有点朦胧起来。 
  金夕仁嘻笑不止,“你这什么回答?” 
  “通常喝醉了人的都说没醉,而没醉的人就一定会说醉了醉了,所以,为了证明我没醉,我就承认我醉了。” 
  金夕仁凑得更近,两个人几乎脸贴脸,眼前放大的帅哥俊脸让屈展卷不由想后退。 
  “真的,醉了?”金夕仁吐字都不清楚了,目光迷离,褐色的大眼睛水光潋滟,唇边一抹邪邪的笑意。 
  “嗯。”屈展卷点头,伸手扶住金夕仁的肩,“你也醉了,我扶你去休息。” 
  金夕仁晃着脑袋,无力地靠在屈展卷身上,嘴里咕哝着,“我才没醉,这点啤酒算什么?算什么?咱们再喝,再喝。。。。。。” 
  把金夕仁扶进他的卧室,屈展卷让金夕仁躺下来。 
  金夕仁的床是一张复古式样的大床,金属质地,靠着墙还有带着花纹的床栏,厚床垫很有弹性,铺著名牌的寝具,一只大枕头足有床那么长,说是一个,其实两个人都能枕。 
  放金夕仁躺好,又帮他脱掉鞋子,屈展卷站起身打算走开。 
  突然,看起来已经昏昏沉沉的金夕仁,停止了听不清的咕哝,伸手一把将床边的屈展卷抓住。 
  屈展卷站定,回头,“仁,怎么了,是不是想喝水?” 
  金夕仁仰起头,一手拉扯着衬衫的领子,把扭扣一个个解开,一手抓着屈展卷不放。 
  屈展卷弯腰,趋近金夕仁,“怎么了,不舒服,是不是想吐,我扶你去洗手间好不好?” 
  已将衬衫扭扣全部解开,露出胸膛的金夕仁半坐起来,看着屈展卷,“不是,不是想喝水。” 
  “那想什么?” 
  “嗯,想。。。。。。”一只手弄乱自己的头发,金夕仁突然发力,猛地将屈展卷一拉,粹不及防的屈展卷一下跌进金夕仁的怀里。 
  屈展卷不解地抬头,看着金夕仁。 
  金夕仁的眼中,早已没有了刚才的迷离,而是清明如水,亮的灼人。他用一只手紧紧地抓着屈展卷的手腕,另一只手托住屈展卷的下巴,两个人的目光相对。 
  “我想,吃了你。” 
  屈展卷皱起眉头,“你,干什么?吃我,我又不是唐僧。仁,你怎么了?” 
  金夕仁未等屈展卷说的更多,一把将他按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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