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宠法医狂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毒宠法医狂妃- 第18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趴在塌上美美的睡了一觉。

    见他睡着,沈千寻拿被子轻轻的给他盖上,目光落在龙天锦的手臂上,她心里又是一跳,他的手心竟然也有一道暗红的伤口,同样是肿胀不堪,与另一只清瘦苍白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那对比如此强烈,让她难过的扭开了头。

    龙天锦醒来时,发现手掌上缠满了纱布,身上其他地方的伤口亦作了相应的处理,他微觉不安,问:“千寻,你……”

    “是我帮你上的药”沈千寻的声音传来,却是在车夫的位置上,她淡淡道:“从现在起,马车由我来驾,你躺在马车里好好休息,直到伤口痊愈”

    “那怎么行?”龙天锦一跃身跳了出来,去抢沈千寻手里的马鞭,“我是堂堂男子汉,哪有让一个女人驾车的道理?”

    “放开”沈千寻厉声叫,“我不想跟死尸一起开始一段旅程,如果你不想成为死尸的话,就给我老实的待在里头”

    她显是生气了,柳眉倒竖,目光冷冽,龙天锦吓了一跳,伸出去的手最终无奈的缩了回来。

    一

    :

第256章 :定情之物这种东西,卖了最清净!() 
“那……那你小心点”他轻笑,“我是对你驭马之术不放心,你千万注意,别把马赶到河里头”

    “我有那么笨吗?”沈千寻语气稍缓,“等到了前面的镇子,我们找个客栈安歇下来,这一路顺风顺水的,也没人跟踪追杀,想来他确实忙得要命,没有那个功夫来管我们了我们也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确认身后没有追兵,这段旅程倒也走得十分悠闲,他们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又不急着去做什么,这一路走街逛市,每过一处,便会去尝当地的美食小吃,倒也十分快活。 经|典|友群25779…060或240…0612

    当然,那种快活,其实是属于龙天锦的,他是真正快活,灭门之痛早在锦王府的艰难岁月中消磨殆尽,如今他像一只自由的鸟儿,随意飞翔,身边又有心爱的女子相伴,再开心不过。

    看他如此自在快活,沈千寻也不想扫他的兴,虽不至强颜欢笑,但也不会过多纠结于自己的情感之痛,她努力用生活中的琐事和新鲜的风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同时细心照料着龙天锦的伤势。

    这么走走停停间,天也蓝了,水也绿了,野花吐露芬芳,嫩芽儿舒展开来,风一吹,树叶儿哗哗作响,到龙宛边境时,已是春满大地,处处一片欣欣向荣的景像。

    天初长,日初暖,好风光。

    龙天锦身上的伤亦痊愈,一到边境,便兴冲冲的去找昔日的故人,没过几日,便扮成皮货商人,驮着一马车的皮子进入大宛的南离城。

    虽是头一次经商作贾,但因为价格公道,又舍得下本,种齐全,花色多样,这头笔生意做得十分顺利,小赚了一笔。

    龙天锦捧着生平第一次通过自己双手换来的银子,兴奋得像个孩子,沈千寻亦笑:“恭喜你了,从今往后,就算不靠吃祖业,你也饿不死了”

    龙天锦使劲点头:“是啊是啊,千寻,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过两天再在大宛四处走一走,看看大宛的风光,如何?”

    沈千寻应了一个字:“好”

    两人寻了一处客栈住下来。

    春光正明媚,南离城内,到处都是踏春赏花的人群,龙天锦自然也不肯寂寞,兴冲冲的拉沈千寻去赏春景,孰不知,这烂漫的春景落在沈千寻眼里,却令人愁肠百断,无限唏嘘伤情。

    但她忍着,不动声色,午后回到旅馆,龙天锦觉得困倦,倒头便睡,她则无声的走了出去。

    她去了南离城的当铺。

    临踏入当铺的那一瞬间,她有片刻的犹豫,下意识的将掌中之物取出看了一眼。

    青翠欲滴的碧雾镯,在春日的阳光下,闪着青碧色的光芒,其间云雾变幻翻腾,煞是好看。

    沈千寻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龙天语送她碧雾镯时的一幕,依然在这个春日繁花似锦的午后,清晰的浮上心头。

    春深似海,情深意重,可到头来,不过是一场为权势而生的龌龊无聊的骗局……

    留它何用?

    沈千寻睁开眼,欲待踏入当铺,这才发现,身边竟然聚了几个人。

    “姑娘,你手中这镯子,可是碧雾镯?”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人兴奋的问。

    “先生倒是识货”沈千寻答,“正是碧雾镯”

    “啊?”那几人似惊又似喜,齐声问道:“姑娘站在当铺门口,莫非是想当掉这碧雾镯吗?”

    “正是”沈千寻深吸一口气,淡淡道:“各位相问,莫非是有意购买?”

    “是是是”那几人一迭声的抢答,“姑娘出个价,卖与我罢”

    “我出的价更高,姑娘卖给我”

    “他们都没有我有钱卖给我罢”

    ……

    几人一起嚷嚷起来,个个神情振奋,势在必得,未待沈千寻开口,已相互竞起价来,且一再水涨船高,很快便招来一大帮看热闹的。

    很显然,这碧雾镯还真是个绝世宝贝。

    看来当初的龙天语,现今的龙天若,为了拉拢她这个“人才”,还真是下了不少血本呢

    沈千寻嘲讽的弯了弯嘴角,抱着双臂作壁上观。

    “价高者得”她淡淡的开口。

    一番疯狂竞价之后,沈千寻以令人咂舌的价格,卖掉了碧雾镯。

    而那出了大价钱的商人,却似捡到大宝一般狂喜,将碧雾镯揣在怀里,小心拿手抱着胸,咧嘴着,疯疯颠颠去了。

    因为钱没带够,而失之交臂的人们则一脸的痛悔状,恨自己运气不好,今日出门,少带了银两。

    沈千寻好奇问:“我不明白再好也只是一只镯子,戴了又不能长生不老”

    “看来,你是真不懂这镯子的好难怪要卖掉”那几个商人一起鄙夷的看着她,“姑娘,这碧雾镯虽不可长生不老,却是极有灵性的,不光有避毒避灭之灵效,还能令人百病全消,更神奇的是,这镯子任谁也偷不去,它认主人的若非姑娘主动出让,它是不肯跟那人走的”

    沈千寻“噗”地轻笑。

    这话说得,真是醉了,一个镯子而已,说得这么神乎其神,她戴在手上那么久,怎么就没发现它这么神奇?不过,自戴上这镯子之后,自已确是没生过病,不过,她平日本就很少生病,跟镯子没什么关系吧?

    见她一脸不信,另一个商人又急急道:“这碧雾镯是龙潜国流烟公主之物,如今龙熙国已覆灭,新任龙宇国主是流烟公主的儿子,他若知道了,岂能让母亲之物流落民间?定然会花大价钱来买,到时,只怕要十倍千倍于这个价格,那人啊,几辈子都吃穿不愁呢reads;”

    “嗯,这个解释倒合理一些”沈千寻轻笑,“不过,他就不怕龙宇帝直接派人来抢吗?”

    “方才不是说了吗?除非主动出让,抢是抢不走的那镯子有灵性”另一人一本正经的解释。

    真是见鬼

    沈千寻在心里默念。

    但是,管它以后怎么着,反正,跟她没关系就对了。

    她有这一大堆银钱就好。

    虽然她不是爱财如命的人,可也不至于清高到厌恶铜臭,没有银钱,人才真正会发臭。

    她抱着一堆银票黄金等物回客栈。

    龙天锦一觉睡醒,看见一大包银钱,亦是瞠目结舌。

    “千寻,你去抢劫了?”他大笑。

    “抢劫是你的活儿,飞檐走壁的,跑得飞快,我可不行”沈千寻扬起手腕给他看,问:“看看少了什么?”

    “你把碧雾镯卖了?”龙天锦微惊。

    “有什么不妥吗?”沈千寻好整以暇的回,“皮子都毁了,还要皮子上的毛做什么?”

    龙天锦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又笑起来:“卖了好卖了清净”

    沈千寻“嗯”了一声,说:“走吧,下去请你吃大餐”

    两人像两只没出息的饿汉,点了一桌子的菜,找了个雅间大吃二喝,正吃得尽兴之时,忽觉有些不对,转头一看,门缝边趴了一堆人,全都争着抢着往里头瞅,都快叠成十八罗汉了。

    龙天锦笑道:“你卖镯子时,该不是闹了很大动静吧?”

    “是”沈千寻点头,“我错了,所以,等吃完了这顿饭,等到月黑风高之时,咱俩就结了帐走人吧,免得那些江洋大盗再摸到咱们头上,把咱们的脑袋剁了当球踢”

    龙天锦仰头大笑:“只怕他们有来无回啊”

    “话虽如此说,可还是小心点好”沈千寻伸手捂住酒坛子,说:“大醉伤身,小醺怡情,今天就喝这么多吧我们回房”

    龙天锦见她一本正经的,只觉得好笑,遂跟在她后头回了,半夜时分,隐约觉得房门轻响,他还以为真是小贼摸来了,不曾想却是沈千寻。

    “怎么?”龙天锦失笑,“半夜三更的,还真是捉贼来了?”

    “怎么不是?”沈千寻说:“另外,我身边从来没带过这么多银钱,老是睡不安稳,还是放在你身边保险一些”

    说着将那包袱递交给他,龙天锦不加思索的放在床头,沈千寻又叮嘱说:“千万睡得警醒些,别让贼人着了道,明儿便离开这里吧,都说财不露白,我白日里没想太多,这会儿觉得十分不妥”

    “好了,知道了”龙天锦忍不住发笑,“明儿咱们走得天高海远的,让那些贼人们再也寻不到”

    沈千寻微笑着伸出手去,轻拍他的肩,道:“有了这些银子,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逍遥自在的活着,也是一种快意人生好了,不多说,你……歇息吧”

    她转身走了出去,走到门槛,却又回头看了龙天锦一眼,缓缓道:“天锦,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发苍苍,活到老”

    龙天锦微怔,遂又欣喜点头:“是的,千寻,我们一起到老”

    沈千寻笑笑,垂下眼敛,小心的关上了门。

    次日清晨,龙天锦醒来时,已是天光四亮,记得沈千寻的嘱咐,他先去摸了摸枕头下的银钱,硬硬的还在,这才去敲沈千寻的门,她房间的门开着,被褥折得整整齐齐,人却不在房里。

    一

    :

第257章 :有些路,是要自己去走的() 
他又出门去找,然而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沈千寻的身影,他猛然想起沈千寻昨夜的怪异行为,心里突然一跳,疯一样冲回了房间,打开她给他的那只放银钱的包袱。 |经|典|小|说||

    一封未封口的信正安静的躺在一堆银钱之中。

    他飞快的打开,一口气读下去,越读越是满心绝望,读到最后,他重重的跌坐回床上,然而未过一秒,他又飞快的弹跳起来,背起包袱,冲出门外。

    然而,大街上人来人往,却再没有那一张他熟悉的面庞,他失魂落魄的返回客栈,又把那封信拿出来读,他甚至突发奇想,是否因为这些银钱,有人劫持了沈千寻,但那白纸黑字,还有沈千寻特有的那种生涩而歪扭的字体却在提醒着他,她确确实实已经从他的世界消失。

    他将那封信贴在脸上,无力的瘫软在床上,信中的每一个字,在眼前不断闪过:天锦:我走了请原谅我不辞而别,若不是因为你身上有伤,半月前我就已经离开了,我之所以离开,是因为,我不想让你在某条错误的情感之路上走得太远,陷得太深。

    或许你会难过,会悲伤,会失意痛苦,但我还是要说,天锦,我对你,从来只有朋友之义,却无男女之情,因为朋友之义,才会在你落难时冒着风险去看望你,在我看来,这很正常,但你显然已经误会了。

    不过,没关系,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有抚平一切伤痕的力量,总有一天,你会从失意中走出来,重新生活,就如同我也一样,总有一天,我也会从我的痛苦中走出,重新开始崭新的生活。

    不要为我担心,我会好好照顾自己,也不要去找我,如果,你足够尊重我也尊重自己的话,你是独立的,是自由的,你首先要为自己而活,这世间,有些路,是要自己去走的,我有我的路,你有你的路,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发苍苍,活到天荒地老。' 超多好看小说'

    另外,银子我分了一半给你,你含着金汤匙出生,怕是不知银钱珍贵,我却是知道的,所以,在你找到谋生的手段之前,省着点花,再者,注意防火防盗,江湖茫茫,若有缘再见,我希望,你对我,已然风轻云淡。

    “千寻……”

    龙天锦捂住脸,手剧烈的颤抖着,脸上那张纸很快便被水痕濡湿……

    春日的阳光下,沈千寻背着包袱,牵着马,悠闲的走在田梗上。

    为了不引人注目,她特意换了身男装,深蓝的麻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