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太嚣张:老公,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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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太嚣张:老公,结婚吧- 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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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得负责任,您这……”

    “哪来那么多废话,有问题?有问题让你们董事长来找我!沈氏集团总裁沈迟!”

    沈迟重重拍了一下桌子,脸色铁青,声音冰寒。

    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许朝暮,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不行!

    这经理一听沈迟的名字,愣住了,眨眨眼多看了几遍,这才认出来。没错,是沈迟!

    他吓得差点没跌坐在地上,惹了沈迟,真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您、您、沈、沈总,您自便……”经理做出一个“请”的姿势,没有再敢废话一句。

    导购小姐也愣住了,这是什么情况?

    不过听到经理的话,她赶忙拿出刷卡机来:“您好,一共八万八。”

    这经理赶忙呵斥导购小姐:“什么八万八,沈总来了,打个一折,我会跟董事长汇报的。”

    “不必了,我跟你们董事长不算熟。”

    沈迟伸出修长的手,食指和中指夹着银行卡递给导购员,导购员点点头,收下。

    这经理又说了不少话,但沈迟都不回应。

    倒是许朝暮,还躲在沈迟怀里呢,也不肯出来。

    等到卡刷完了,导购小姐给他们将长命锁装起来,沈迟才低头道:“暮暮,出来,我们去买包包。”

    许朝暮捂着眼睛,抬起头,从指缝间瞄着沈迟:“姐夫,你太暴力了……”

    “嗯?还叫我姐夫呢?”

    沈迟爱惨了她这副小模样,就跟只小猫一样,让他忍不住想再次将她搂进怀里。

    “呶,姐夫叫得很顺口啊。”

    沈迟将长命锁的袋子拎在手里,在她眼前晃了晃:“叫声老公,不然不给你。”

    “你要是不给我,就是跟我宝宝过不去,这是给他买的。”许朝暮摸着肚子,理直气壮。

    “那你打算让这个孩子叫我什么?”

    “姐夫,我孩子当然就叫你姨父咯。”

    “许朝暮,无法无天了是不是?一会儿四舅,一会儿姨父,我不准。”

    “我家宝宝,我让他怎么叫就怎么叫。”

    “叫我一声老公,我不跟你计较,不然……”沈迟故意板着脸,威胁她

第368章 你老婆会吃醋的() 
“不然什么?”许朝暮才不受他威胁。

    “不然……信不信我吻你?”

    “不要脸……”

    说完,许朝暮捂着脸就跑了……

    这禽兽,说到做到的。刚刚大庭广众之下,他已经亲了她一次,她不要再丢人了。

    真的好丢人的。

    沈迟迈开长腿,跟在她后面,他只是跟她开个玩笑,没想到她也会害羞。

    其实,他今天已经很意外了,因为许朝暮见到了周染,却没有跟他闹很大的脾气,他真得很意外。

    他上前牵过她的手,紧紧扣住。

    掌心相碰,温暖相生。

    许朝暮下意识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奈何某人在这种事情上一向霸道。

    “不要动,让我牵着你走。”沈迟唇角上扬,目光幽邃却满是柔情。

    “是不是有一种牵着大白的感觉?”许朝暮嘟哝。

    “你要是觉得这个比喻很妥当,那我就说‘是’。”沈迟笑着低头。

    他低头的时候,她正好抬头,四目相对,蜜意浓浓。

    就连四周的空气都仿佛裹上了一层糖果的味道,似乎尝一口,甜意都会在舌尖慢慢延展开来……

    许朝暮也勾唇一笑,避开他的目光,又低下头去。

    两人手牵手,一起从一楼开始逛着。

    这种高档商场里的人并不多,但也不算少。

    许朝暮抬头望过去,到处都是美女,或浓妆艳抹,或天生丽质,几乎各个都打扮时尚。

    许朝暮又不免低头看看自己,看看沈迟。

    沈迟倒还好,这男人本就生得好,举止投足间又散发着一股高贵优雅的气息,气场足,颜值高。

    可她就不一样了,站在沈迟的身边,真想捂脸。

    其实,她在巴黎生活了五年,她也有很多漂亮的衣服的,只不过,她的行李托运回来时,她还没有来得及去取。

    只能穿着沈迟给她买的t恤,好丑好丑的。

    “沈迟。”她叫了他一声。

    “嗯?”

    “刚刚那个男人,人家看上去好有钱的样子,一点不像你。”

    “很有钱的样子,是什么样子?”沈迟反问。

    “你看看人家脖子上那金项链,好粗一根,还有手上那大戒指,真大!”许朝暮夸张道,“你看看你,手上只有一只腕表,真磕碜。”

    “嗯?”沈迟被她这么一说,果真低下头看了自己一眼,嗯,还真是只有一只腕表。

    “你知道这腕表多少钱吗?”

    “不知道。”许朝暮老实地摇头。

    “不知道就算,地摊买的,不值钱。”沈迟笑了笑,拉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地摊上买的?那送我呗?”许朝暮两眼发光。

    “等会在地摊上给你买一只。”

    沈迟带着许朝暮在前面走,两人路过一家卖鞋子的店时,又停了下来。

    “暮暮,你自己挑,喜欢什么就试试。”

    “沈总,又要让你破费了,怎么好意思,这万一被你老婆知道了怎么办……”

    许朝暮一边往鞋店里走,一边不怀好意地笑着嘟哝。

    果然,齐刷刷的眼睛一起向他们扫来,不一会儿,这些目光中就显示出各种各样的复杂。

    沈迟扶额,这许朝暮,就不给他省点心。

    明明是正大光明领了结婚证的夫妻,这会儿却怎么看怎么像背着老婆出来偷情的野鸳鸯。

    许朝暮倒一脸淡定,走进去四处看看。

    鞋柜上有很多新款的鞋子,高跟的,平跟的,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

    “沈总,你看这双鞋子怎么样?”

    许朝暮走进店里,正好看到一双纯白色的高跟鞋,八寸的高跟,鞋帮上还有几粒水钻。白色纯正无暇,水钻璀璨夺目。

    虽然吧,这不是手工定制的鞋子,但许朝暮一看价钱,也很贵了。

    在时尚之都巴黎生活了五年,她去大学又正好选了设计的专业,其实,她都懂。

    就比如沈迟的那只腕表,哼,地摊上要能买到,她保准买一打回来。

    她将这双鞋子拿在手里,真是爱不释手。

    很多东西,一眼相中的,往往错不了,也忘不掉。

    很多人也是,比如,某某人。

    “很漂亮的高跟鞋,这鞋边设计会显得脚很瘦,搭配各种颜色的包和裙子都会很合适。你可以试试,不过不准穿。”沈迟走过来道。

    导购小姐也走了过来:“这位先生说的很对呢,这双鞋子特别显脚瘦,穿起来很时尚。小姐,我可以帮您试试看。”

    说完,导购小姐弯下腰准备替许朝暮换鞋。

    沈迟倒先她一步半蹲下来:“不用,我来。”

    “沈总,你这么热情,要是被你老婆知道了,你老婆会吃醋的。”

    许朝暮坏笑,她拿着这双鞋子就坐了下来。

    “我这么热情,当然是有原因的。”沈迟看着她,眼眸子里是禽兽一般的光芒。

    “你、你想干什么?”

    “晚上回家卖力点,嗯?小妞?”

    沈迟轻佻地抬起许朝暮的下巴,眼睛盯着她看,一副登徒子很好色的样子。

    “特么的,店里这么多人看着呢,你要不要脸的?!”许朝暮拍掉他的手。

    导购小姐捂住嘴巴,躲到一边去笑了。

    沈迟很无辜:“你又是叫我姐夫,又是说我老婆会生气的,我只不过让你的谎话听起来更逼真一点。”

    许朝暮恨得牙痒痒,跟禽兽计较,输了,禽兽不如,赢了,比禽兽还禽兽。

    “别动,我帮你换鞋。”

    沈迟很认真地低下头,白色的灯光照在他这张冷峻的脸上,显得他脸部线条柔和了许多。

    他一手抬起她的一只脚,轻轻捏住脚踝的位置,解开系带,将她脚上的平底鞋给脱了下来。

    从许朝暮的角度,正好看到沈迟那英俊舒朗的侧脸,刀削般的面容,利落、英气、俊朗。

    比之五年前,更有了二十八岁男人应有的成熟和稳重。

    替她将鞋子脱下来后,他就拿起那只白色的小高跟皮鞋。

    不大不小,竟是正好。

    他替她穿好鞋子,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认真地盯着她的双脚看。

    这双鞋子,穿在许朝暮的脚上,很合适,很美。

    许朝暮自己也低头,真好看。

    “暮暮,五年不见,你的品位提升了不少。”沈迟笑道。

    “哪里像你,还停留在原地。”说完,许朝暮扯了扯自己那宽松的t恤,一脸鄙视

第369章 熟悉的身影() 
“我的意思是,暮暮你穿什么都好看。当然……不穿更好看。”某人解释。

    他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许朝暮嘴角一抽,站在一旁的导购小姐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闭嘴!”

    许朝暮气鼓鼓地瞪了她一样,不理他了,站起身,穿着高跟鞋往镜子走去。

    这双鞋子是真漂亮,就和五年前,他送她的那双鞋子一样漂亮。

    只是,那双鞋子和那件连衣裙,不知道去了哪……

    她的十八岁成年礼。

    那场汇演,那首钢琴曲……十八岁的记忆,有疼痛、有怅惘,也有纯真。

    她站在镜子前,很臭美地走来走去,她真得很喜欢这双鞋。

    哪知,没有走几步,沈迟就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下:“不能再走了,还怀着宝宝呢。”

    “好看吗?”许朝暮眯起眼睛抬头看向他。

    “好看。”

    “跟你小情人的比,哪双更好看?”

    “第一,她不是我小情人;第二,她跟你没法比;第三,满意了?”沈迟勾了勾唇角,大掌落在她的头上,揉了揉她那乌黑的发丝。

    “对了,你那小情人爬阳台上要跳楼,万一哪一天我也爬阳台上要跳楼怎么办?”

    “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没有啊,就是威胁你,让你把家产全部给我!”

    “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我们不用分的那么清。”

    “少来。”许朝暮冷哼一声。

    “伸脚,我帮你把鞋子脱了。”沈迟又半蹲下身子。

    许朝暮这才乖乖不说话了,伸出脚。

    沈迟照例按住她的脚踝处,小心翼翼地将白色高跟鞋从她的脚上脱了下来。

    将高跟鞋放到一边,他又替她穿好鞋子,系好鞋带。

    他的手碰到她的脚时,她浑身如有电流袭过。这辈子,他是第一个碰她脚的人。

    “我要这双鞋子,你去付钱嘛。”许朝暮道。

    “付钱可以,但说好了,这一年都不准穿。”沈迟认真告诫她。

    “一年不穿,就过时了。”

    “那就买回家看着。”

    “好吧,买回家看着,反正又不花我的钱。”许朝暮嘟起嘴巴。

    其实,她真得好想穿。

    但为了肚子里的这个宝宝,她还得忍着。

    沈迟将鞋子递给导购小姐,自己去收银台结账。

    许朝暮坐在椅子上,静静等着他回来。

    就在他转身去收银台的时候,许朝暮一抬头,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莫水芙!是莫水芙!

    隔着好几家专柜,距离有点远,但许朝暮对莫水芙的身影再熟悉不过了!

    莫水芙也在挑鞋子,她时而弯下腰看看,时而坐在沙发上试穿。

    这会儿,她手上拿着一只红色的高跟鞋,细细端详,神情格外认真。

    她还是老样子,没有什么表情,宠辱不惊。精致的瓜子脸上是不变的淡然,仿佛什么事都跟她没有关系。

    但许朝暮静静看着她,还是觉得她变了。

    比如,五年前的她不施粉黛,宛如刚刚出水的芙蓉,天然去雕饰。但这会儿的莫水芙,化了一个淡淡的妆,犹如成熟的芙蓉花。

    她乌黑的发丝绾成一个发髻,盘在脑后,耳中是两颗蓝宝石耳坠。

    一身得体的浅紫色旗袍,衬托出她那美好的曲线和玲珑的身材。

    她的举止投足都和名媛小姐无差,修养极好,丝毫看不出来,她曾经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

    她比五年前更加成熟了,更加有女人味了。

    此时的莫水芙,就像是烟雨江南里,从画上走下来的美人儿,清绝出尘,不染尘埃。一个笑容,就足以颠倒众生。

    大概是看中了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她浅浅笑了笑,对导购小姐说了几句话。

    但她脸上的笑容永远是短暂的,不过是一两秒,就又消逝了。

    五年,果真是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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