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有剑有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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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有剑有佳人-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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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硕见过那宋明哲,虽然听到这种评价,但是心中也不会有着稍许轻视,他也是一个练剑之人,剑术无可取之处?那是天下第一的剑圣的评价,但是靠着剑术稳健就登上了天下第七的位置,那那些败在他剑下的英雄豪杰又怎么说呢。

    独孤仇也是转头看了一眼李文硕,笑道:“李兄,有没有一种彼可取而代之的想法?”

    李文硕摇了摇头,一口饮尽杯中美酒,笑道:“一个天下第七怎么够?是男人,要做就做那天下第一!”

    “好!”

    “有志气!”

    周围看客儿也是喝了不少酒,听得这话一个个也跟着起哄,独孤仇闻言也是轻笑,说道:“李兄果然豪迈,我就没那想法,这次回去之后我就不打算下来了。”

    李文硕一怔,有些不解,问道:“独孤,成日闷在山上有什么意思,你不怕把自己闷死啊。”

    “没有啊,我觉得每天在山上练剑挺不错的。”

    林北海探出了脑袋,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轻声说道:“是啊,山上还有小师妹,年轻漂亮爱胭脂,是挺不错的。”

    独孤仇脸一红,说道:“师兄你可别多想,我跟师姐没什么的?”

    “怪不得独孤老想回山上,原来是有佳人相期,啧啧,怪不得。”

    听着李文硕这古怪的语气,独孤仇也是分外无奈,不禁又是想起了那道身影,不知道自己买的胭脂合不合她的心意。

    “李兄,你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山上只有小师妹一个女的,听闻你在南方时还见过那天下第三的花魁,人称初冬雪的宋雪姑娘,难道就没有一个中意的?”

    林北海提到了宋雪儿,李文硕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了那个见面后一直身着紫衣的身影,顿了顿,笑着说道:“没有,此生立志剑道登顶,心中再无他念。”

    “那还真是可惜啊。”

    取次花丛懒回顾

    半缘修道半缘君

    景德十七年的春天,依旧和往日里没有什么区别,江湖里走了很多人,但是又多了很多人,这一年,李文硕和那一袭紫衣相识,离别后便是不再回头,直至很多年后,李文硕拔剑挡在她身前的时候,依旧背对着她,始终没有回头。

第32章 武榜十人(下)() 
“天下第八,金帐王庭国主亲弟,九黎王乌颜古,统率草原骑兵,麾下铁浮屠,冲锋陷阵无人能敌,地位大致相当于我黎阳的王离将军。”

    “天下第九,百里朝华,这个名字倒是没有听说过,听说使得一口清秀折刀,竟是把那黄山老祖硬生生从这天下前十的位置上挤了下去,应该也是不可小觑。”

    “百里朝华吗。”独孤仇也是点了点头,说道,“百里不是什么大姓,这位新晋高手到底出自何门何派,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

    “黄山老祖原来不是排名第九吗,就算被挤下去,不是还有个天下第十的位置,怎么会就掉出了前十?”

    “李兄有所不知,天下武榜历届或许会有变化,但这第十的位置却是从来没有变过的。”

    听得这话,李文硕也是来了兴致,问道:“这是个怎么说法?”

    “李兄可听说过太玄楼?”

    闻言李文硕点了点头,前些日子去奔雷山庄之前遇到了太玄楼的两个女子刺客儿。

    “太玄楼有一个杀手榜单,目前最有名的就是那杀手榜排行第二的曹先生,玄彻上境的高手啊,而且还是以刺杀之道成名,他如果想要杀你,即便你是那传说中破军境界的高手也要头皮发麻。而这杀手榜排名第一的人物,更是神秘无比,据说就是太玄楼都不知道他到底是谁,是男是女,甚至天下到底有没有这么一档子人物,有些人甚至觉得这就是太玄楼故弄玄虚,但就是这样,天机阁也是不好评估他的实力,只好把天下第十的位置一直留着,空在那里。”

    在中原,即便是最落魄的风华州,闲来无事的百姓和无所事事的侠客儿也可以肆无忌惮的在这酒店里谈天说地,生活虽然紧迫,却也说不上困苦。

    西方落日,大地苍黄。

    草原上不像中原土地,这里种不出粮食。

    落日给白云镀上一层淡金色,在大风的吹拂下流云四散变化,雄狮,猛虎,巨龙在云中若隐若现,当然这些也只有乌兰巴特尔一个人看得见,西方的落日呈现出一抹血红色,袅袅的炊烟在营寨面前缓缓升起,直到快要碰到云层才缓缓散去。

    身前的羊肉在烈火的炙烤下滴下金黄的油水,他非常的无聊,无聊的一个人坐在这里看着天上的云彩,新任的君王说是要在草原上建一座城池,一座让草原人民不在四处流浪的城池,真是很有志气的君主啊。

    那天乌兰巴特尔这样说着,当着所有贵族的面儿,乌兰巴特尔不是贵族,他的父母亲也都不是贵族,只是普通的牧民,所以今天他才不用坐在身后的那座击毙辉煌的大帐里随那位新任的君王讨论如何给他的兄弟,给那些将军们分封牧民,分封牛羊和草场。

    “巴特尔,王说要在草原上建一座城池,很大很大的城池。城池是什么啊。”

    乌兰巴特尔愣住了,看着眼前这个七八岁大小的孩子,瘦瘦小小的,一双蓝色的眸子和他的父亲一模一样,是啊,城池是什么样子的啊,乌兰巴特尔这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草原,连好一点的帐篷也是最近才开始住,听说中原有城池,很多城池。

    “城池啊,应该就是那种很大很大,不会动的帐篷吧。”

    “不会动?”

    “是啊,不会动。”

    “那我们岂不是要在一个地方住很长时间?”

    少年脸上闪过一丝惊恐的神色。

    “是啊。”

    “可是父亲说过,草原上的男儿如果停下来就会死的。”

    少年的声音微微拔高,隐隐有些尖利。

    “是啊,停留在一个地方,我们都会死的,再这样下去整片草原都会死去。”

    乌兰巴特尔说出这句话,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的语气为什么会这么平静,平静的他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那王为什么还要去盖城池,我们不要城池,我们要活着!”

    “王从一个叫中原的地方游学回来,他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中原的王都有一座城池,可能他也想要一座城池吧。”

    “学问是什么?”

    “你的问题怎么这么多。”乌兰巴特尔有些不耐烦了,但他还是回答了孩子的问题,“学问,大概就是知道很多东西吧。”

    “可是巴特尔不就是草原上知道最多的男人吗?你可以和天神对话,我们有城池就会死,王却还是想要城池,王就是一个蠢货!”

    乌兰巴特尔听到这句话,突然笑了,有些走神,思绪回到了十年前,那时候他还在跟着老祭司学习巫术,祭天的时候所有人都远远的跪着,就只有老祭司当时在那里,浑身披满银色的饰品,手里挥着祭祀用的刀,脚步虚浮似乎要摔倒,喉咙里传来噜噜的声音,用着那古怪难明的语调唱着只有祭祀才懂的歌曲。

    但是只有乌兰巴特尔才知道,老祭司当时伸手抓着祭坛上的酒杯,不时的偷偷喝上两口,嘴里念叨着的祭文也是错误连篇,他当时只觉得自己的老师是个骗子,可是到后来,他才发现自己老师才是整个草原上最有学问的人,而不是这个从中原归来的王,他早已知晓了所有的一切,只是不愿意把那残酷的真相说出来。

    他站起身来,瘦小的身躯完全不像个草原人,可少年却觉得此刻的他异常的高大,仿佛要把这片天地捅一个窟窿。

    乌兰巴特尔轻轻的摸了摸孩子的头,笑着说道:“你真聪明,四王子,帐篷里的那个男人就是一个蠢货。”

    孩子推开了巴特尔的手,说道:“巴特尔,我已经不是四王子了,我的父亲被耶图部的人杀了,现在赫鲁和他的兄弟们才是王子。”

    乌兰巴特尔看着孩子有些灰暗的眸子,干笑了两声,说道:“是啊,我都快忘了,你已经不是四王子了,你以后都不会是四王子了。”

    “不过你会成为王。”

    “可是赫伦萨才是现在的王,即便日后他死了,也是由赫鲁他们继承王位。”

    乌兰巴特尔不在看着孩子,天空之上传来雄鹰高亢的啸声,穿金裂石,眯着眼睛看向几百丈外金色的大帐,那是用金牦牛的皮毛搭制而成的,单是直径就有近百米,整个草原上只有部族的王才有资格居住。

    “那就让我们。”

    “去杀了他!”

    乌兰巴特尔牵着年幼的拓跋烈的手,慢慢的走向那金色的大帐,门外的侍卫看着这二十多岁,皮肤黝黑的青年,皆是面面相觑,他们知道对面的两个人是谁。

    特别是乌兰巴特尔,他的身份无比尊贵,可是守护帐篷是他们的职责,如果让人在这个时候进去了,他们就会死。

    但是他们仍然没有拔刀,只是伸手阻拦,不过也正是因为他们没有拔刀,所以他们虽然飞出了数十丈远,却是轻飘飘的落在地上,毫发无损。

    乌兰巴特尔始终牵着拓跋烈的手,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是前进。

    赫伦萨和满帐篷的贵族们一脸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乌兰巴特尔,乌兰巴特尔的眼中却是没有他们,似乎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了。

    景德十七年,金帐王庭拓跋部的新王刚刚继任一个月,便被王庭的大祭司,那位武榜排名第三的高手捏死在了王位上,同日,年仅八岁的拓跋烈继位。

第33章 长安居不易() 
刘烨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奏折,有些头痛。

    自从父皇病倒之后,大小国事就是都交到了他的手中,虽说三省六部大小官员也都在替他分担着压力,但又何尝不是在监督着他呢?

    门吱嘎一声被人推开,听着那轻微缓慢的脚步声,微微皱了皱眉头,不用想他也知道进来的是谁,当朝首辅周公明的女儿周燕。

    能够连通报都不通报一声就进入到他书房的人,除了他的这位太子妃,怕是当朝宰相也不行了吧。

    揉了揉有些发胀的眼睛,放下手中的批红和奏折。

    看了一眼眼前这个正在为他准备夜宵的女人,真的挺不错的,虽然自己直到上个月大婚的时候才见到她,但是确实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身着青色罗裙的女子着实生的好看,脸蛋儿身材甚至是才情都不输给夜华城见到的那位宋雪儿姑娘,可他就是有些提不起精神,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两人不说感情不好的事情,一直也是相敬如宾,但就是没有那种自己想象中夫妻的感觉。

    但是他也不是很意外,联姻这种事情不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殿下,都这么晚了,该歇息一下了。”

    刘烨接过参汤,喝了一口,只觉得浑身暖洋洋的,舒服的呻吟了一声,余光瞥到周燕微皱的眉头,也是浑不在意,笑道:“参汤不错。”

    ”殿下身为储君,更应该以身体为重,不宜继续劳累了啊。“

    听闻这话,刘烨也是笑了,伸了个懒腰,叹息道:“有时候真是很羡慕硕哥儿的,能够自由自在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段日子,虽然很短,但是真的很令人怀念啊。”

    “是啊,听说您还亲自为那位硕哥儿埋了几罐桃花酒,我爹上次来找你讨要都没有要到,将来要是有机会见一面,一定要好好见识一下是怎样的一位公子,能让太子爷不爱美人爱英雄了。”

    周燕的语气有些幽怨,刘烨也是有些尴尬,干咳了两声,解释道:“那是给我兄弟留的,老丈人要是真的想喝,我再给他老人家令埋,保准够他老人家喝一辈子!”

    听着眼前这位男子调笑的话语,周燕也是有些开心,和刘烨不同,她十二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嫁给刘烨了,这么些年来自己一直在想着刘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刘烨,但是她知道他喜欢吃什么菜,每天什么时辰睡觉,睡前要干些什么,睡醒又要干些什么,写字喜欢用什么笔,自己甚至比他自己还要了解他。

    “殿下贵为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要什么得不到呢?”

    “你不懂。”刘烨笑着摇了摇头,他固然喜爱江湖的风轻云淡,但是这朝堂之上的争斗却是更加的惊险,他有着难以想象的志愿要去完成,这个志愿身在江湖是无法做到的,继续拿起了手中的奏折,这封奏折不是上奏给皇上的,而是兵部尚书孙宪上奏给他的,看的上面所陈述的那些大逆不道的内容,刘烨的眉头一点点皱了起来,左手撑着额头,揉了揉眉心,虽然这样的奏折他最近已经看得不少了,可是看到后来仍是气血上涌,猛地站起来,将那奏折摔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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