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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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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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安胖子不反都不符合科学,他实在是闲得太无聊了,无聊到主动去逼反一个同僚,然后再去玩平叛。

    都他妈闲的。

    在唐军开拔之后,刘稷带着他的乌合之众也上了路,这些象雄人,一听是去和吐蕃人拼命,个个像是打了兴奋剂般,吐蕃人在他们的头上做威做福,日子可比别人长得多,仇恨自然也多得多。

    于是,近六万人的队伍,分成了十多路,在广袤无垠的高原上,一路碾压过去,如同蝗虫一般,吃光所遇到的每一个部落,连渣子都不剩。

    无论盟约谈成什么样,刘稷都会毁了吐蕃人的根,人口、牲畜、还有土地。

第二百零四章 兼程() 
八月间的山北,纵然没有别处的炎热,白天的气温还是不低的,可目睹眼前情形的尚结息等人,却是凉到了心里。

    臧河两岸,那些水草丰美的河谷,没有牛羊成群的画面,一些平整出来的青稞田里,更是长满了杂草,哪有半点丰收的迹象?

    更让他感到诧异的是,沿河而居的大小部落,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连个人影都看不到,臧河,这条位于逻些城的后方,理应高枕无忧的腹地,竟然成为了荼毒最为猛烈的地区,让人触目惊心。

    直到经过那些部落的聚居地,一切才浮现眼前,离着河岸不远,散布着一些杂物,破烂不堪的皮褥子、断成两截的车架、用于整地的木爬、以及倒毙在地上的牧民。

    随着他们前行的脚步,整个部落的情形慢慢呈现出来,所有的帐子都被掀翻,里面的事物不是遍散一地,就是被劫掠一空,营地里一片狼籍,到处都是尸体,其中大都是成年男子,至于其他的人,尚结息想也不用想。

    这是他们数百年以来,对付别人的办法,现在终于被用到自己的身上,尚结息跳下马,在一具已经冰冷的尸体前站住脚,那是一个长须老者,睁着一双枯稿般的眼睛,望着天空的方向,似乎在问他。

    为什么,天神没有庇佑自己的子民?

    “老头人死去不到两天。”他的亲兵上前摸了摸,摇摇头。

    “拖到高处葬了吧。”

    尚结息环顾四下,只觉得不寒而栗,这种做法,不可能是那个自称天朝上国的唐人所为,他们行事讲究礼法,屠戮平民是严格禁止的,但却不妨碍驱使别人这么做。

    会是什么人呢?尼婆罗人还是象雄人,这里离着逻些城,只有五天的路程,他们竟然已经深入到如此之远,尚结息突然想起临行前,赞蒙的告诫。

    “无论如何,一定要让唐人停下脚步,否则就算等到达扎路恭回师,也已经晚了。”

    眼前的一切告诉他,事情可能比想像中还要紧迫,一刻都耽误不得,每一个部落的消失,都意味着国力衰竭一分,如今的吐蕃,还有多少血肉,可以被割舍的。

    “不要管了,全体上马,加快速度,一定要尽早抵达贡塘城。”

    想到这里,尚结息顾不得安葬这些死去的部民,急匆匆地下令,在他的身后,是好不容易才集结起来的两万多兵马,几乎抽走了逻些城所有的防卫力量。

    在他的带领下,犹如滚滚黑流,溯河而上,穿过那些已经被族灭的大小部落,一刻不停地朝着唐人制定的所谓实际控制线,贡塘城而去。

    “哟呼!”

    山体下传来一阵阵的大呼小叫,对于听不懂喀语的许光景来说,只是瞧了个热闹,这样的热闹几乎每天都在演,瞧得多了也就不稀奇了,左右他们会把劫掠的人口、财物、牲畜都交上来,忙得军中几个识字的军士叫苦不迭。

    这也难怪,任是谁,每天都要点不完的牛羊马匹、女人孩童、不知道值不值钱的金银器皿,还要登记成册,数目多得无法尽数,哪里还有什么好心情。

    如今的贡塘城里,到处都是人,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人流送往后方,不是穿过象雄的巴扎多城,而是隔着高大雪山的尼婆罗西境。

    山下的草原上,到处都是牛羊马匹,由于数量太多,不得不分散到各处,对于唐军而言,这些牲畜除了健马勉强可用,别的都只有送入腹中的效果,特别是那种长着长毛的高原特产牦牛。

    那里是喀人狂欢之地,他们每天都会宰杀牛羊,升起巨大的火堆,喝着从吐蕃人那里抢来的青稞酒、马奶酒,搂着唐人看不上眼的吐蕃婆娘,纵情高歌,尽兴摇摆,等到了第二天,又会精神抖擞地呼啸而出,去更远的地方扫荡。

    突然间,许光景有点想念迦毘耶罗城了,那个媚眼如丝的女子,让他浑身发热,比大冬天喝了烈酒还要上头。

    “你这棒槌,又在发什么愣?”听到老伙计的声音,他赶紧转过头,顺手抹了一把嘴边的涎液。

    “哪有。”

    “休瞒某,若不是出了神,某都走到这般近了,你还能觉察不到?”

    张无价毫不客气地戳穿了他的面目,许光景“嘿嘿”一笑。

    “左右也是无事嘛,见天价的看着他们喧闹,只管守着这破城,有什么劲?”

    张无价横了他一眼:“戍主要咱们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就你话多,此地是吐蕃人的腹地,咱们可只有这点子人。”

    “不还有他们么。”

    “那些人济得甚事,烧杀抢掠还凑和,真要见仗,还得咱们这些老弟兄,可惜,死得差不多了。”张无价感慨了一句。

    “依某说,这回的仗打得值,看看咱们的收获,只要能活着回去,什么田地宅院,老许还想多娶几房婆娘,生他一堆儿子,这辈子就知足了。”

    张无价点点头:“谁不是这般想,就算死了的弟兄,都会饶上一份,好歹卖命卖了个好价钱,也不枉来这世上一遭。”

    “所以老许啊,咱们得把招子放亮些,别大风浪都过来了,在这小河沟里翻了船。”

    “放心吧,老许就算睡着了,这只眼睛也是睁着的,有什么动静,休想逃得过去,再说了,预郎君不还在外头嘛,他们的骑军腿脚快,比咱们好使。”

    张无价正想再提醒他一声,突然看到城外的情景,一下子收了声。

    许光景诧异地回头一看,愕然说道:“白日莫说人啊,此话当真不虚,预郎君怎么这么早就返城了。”

    两人都感到了不妙,赶紧下了城头,等他们到了城门口,正好接到了杨预进来。

    “什么了不得的事,要赶得这般急。”两人迎上前去,杨预跳下马,呼呼地喘了口气。

    “他娘的,吐蕃人大举出动,至少来了两万人,一路兼程,都不带歇的,某敢不着紧么?”

    “啊,咱们还有多久?”两人顿时紧张起来。

    “照这么个跑法,最多明早午时就会到。”

    杨预看了看天色,咕囔了一句:“让康老四把那些喀人带回来吧,站在城头,也能唬唬人。”

    “还有下头这些牲畜,哪怕赶进山里,也比便宜了蕃虏强。”

    张无价与许光景一听明天才到,多少松了一口气,在这里闲呆了这么久,他们早就想动一动,虽然敌人的数目有些唬人,不过守城嘛,还是有信心的。

    两人当下各自行事,分别去城内城外布置,杨预说得没错,无论怎么样,也不能便宜了吐蕃人。

第二百零五章 急切() 
相对吐蕃人的急切,唐人在心情上要缓上许多,至少刘稷是这么想的,他带着象雄人,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

    荒蛮的青羌高原,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神秘,甚至是可怕的,但是对于他来说,如同回到了自己的家一般,从边境到羌区的首府日城,这条路他不知道走过多少回,汽车、骡马、步行,什么样的地形没有遇到过,什么样的气候没有经历过。

    哪怕没有臧河那样的水源地,在哪里可以歇脚,哪里可以避风,都刻在了脑子里,这是一个情报人员的基本素质,如今就碰上了用场。

    一千多年过去了,这里的地形地貌,几乎与他记忆中的差别不大,只是由于人烟的稀少,显得更加原始和自然,满目都是高原丘陵地带,淡黄色的砾土层,与远处红色的山体相辉映,形成了羌地独有的自然风光。

    可惜的是,那些后世的公路还没有出世,无法给他更明确的位置参考,好在耸立在高原上的群山,依然是极为明显的参照物,还不致于迷了路。

    跟着他走了几天,小四和小五都由衷地发出了赞叹声,一个年纪青青的唐人,在这吐蕃人的腹地,竟然毫不陌生,比他们这些生活了一辈子的人还要熟门熟路,哪里是正常的见识说得清楚的。

    难怪自家娘子这么倚重他,就连苦心发动的象雄民众,都放心地交到了他的手上,而后者也不负众望,一路走来,接连摧毁了好些个吐蕃人的部落,缴获的牛羊、食物、用具、人口不计其数,此刻全都在逶迤而行的大队人马当中。

    每到一个部落,在杀人之前,他都会让人先甄别出哪些是被掳来的汉人,做这样的事情,小四和小五二人都是轻车熟路,他们甚至能将那些已经不会说汉话的汉人,一一找出来,随着队伍的行进,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已经解救的数千汉人,全都加入到了队伍里,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就这样,滚雪球一般的行军,一步一步地朝着青羌高原的中心位置而去,这一带,连小四他们都从来没有来过,更不知道,年青的唐人,倒底要将他们带到哪里去。

    “如果没有走错,这条山脉,应该就是念青唐古拉山,沿着他一直向东,就会看到一个大湖。”刘稷看着远处绵延不断、高低起伏的群山说道。

    “那是象雄人的神山啊。”小五叹了一句:“你说的大湖,难道是纳木错?”

    “对,就是那里,吐蕃人的都城,离着只有不到两日的路程,想想看,如果我们突然出现在城下,他们会不会吓得从墙上跳下来?”

    刘稷轻松的话语,不禁让二人目瞪口呆,原以为对方只是带着他们去找吐蕃人部落的麻烦,以他们的人数,任何一个部落都无法抵挡得了,可是没想到,对方竟然打得是这个主意,那可是吐蕃人的都城啊。

    “大唐不是在与他们谈和吗?”

    刘稷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大唐与他们谈和,同咱们有什么干系?”

    二人顿时语塞了,也对,他们又不是唐人,根本没有必要去遵循什么约束,可这一切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一时间哪里想得分明。

    “你们去过逻些城么?”

    小五露出一个无奈的眼神:“吐蕃人把掠来的汉人,都会先送到逻些城,供那些达官贵人挑选完了,才会分到各个部落。”

    “我俩就是娘子在城中买下的,只是当时年纪尚小,已经记不得事了。”

    刘稷明白了,分散在各个部落中的汉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大部分的人都集中在那座城中。

    “所以,那里,就是咱们的目标,运气好,你们也能让那些吐蕃贵人们尝一尝,挂在架子上,让人挑挑拣拣,为奴为婢的下场。”

    刘稷在一张布帛上,用炭条画上标记,这一路上他每到一处,都会这样子画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相隔太久了,怎么可能没有区别,一路走一路纠正,等到了目的地,他就会拥有一付精准的地形图,这可是得之不易的宝贝。

    他的话,在二人的心里掀起了轩然大波,仇恨随着时间的流逝,非但没有变淡,反而越来越厚重,两人都是孤身被卖,家人不知,来历也不知,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吐蕃人绝不会放过他们的亲人。

    “走快些,今日就在山脚下宿营!”

    有了明确的目标,就有了动力,两人加紧催促大队人马,朝着那座皑皑雪山,朝着吐蕃人的核心统治区,步步逼近。

    对于负有使命的张博济而言,时间同样宝贵,因为他不知道,岳丈还能支撑多久,护卫在一旁的程千里没有太多的急迫感,但是感受到他的心情,自然也不可能有意拖延。

    事情原本与他的北庭没什么关系,可事涉京中的权相,他一想到自己的际遇,就不得不思忖一二,之前吃的亏还不够吗,一个纯粹的武人,是不可能有好前程的,指望人人都是伯乐,也得让人家看到自己这匹马才行。

    于是,他不但主动请缨,还出动了北庭军马中的主力骑军,就算有个什么变故,打不过还逃不过么?

    在他的骑军之后,不到一里的距离,是封常清率领的安西唐军主力,要说速度,一人双马甚至是三马的安西镇军,是不会落下太多的,加在一块儿上万人的队伍,看着也颇有些气势,可是对于这么广袤的一片荒原来说,就显得十分形单影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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