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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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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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军披白,为王公服丧!”

    这也是应有之义,大战在即,主帅亡故,可说是一个不详之兆,可如果操作得好,未尝不能化为动力。

    哀兵必胜。

    让人没有想到,下一步怎么做还没有议出个章程,大营里倒先出了事,刘稷和人打起来了。

    “不议了,看看去。”

    封常清仿佛见怪不怪,一推大案,起身说道。

第四十二章 交手() 
“嗬。”

    张无价吐气开声,去势已老的右拳骤然回缩,身形一错,原地一个半转身,左手上蓄势已久的那一拳,横扫而出。

    退步不及,刘稷只能竖起手肘,硬挡下这一击。

    “嘭”

    两手相交,他只感觉手臂犹如被烧红的火钳烙了一下,借力下蹲,一个撑脚,蹬在对方的小腿上。

    张无价连连后退,右脚蹬上地面,止住退势,眼里的怒火更盛,心情却渐渐平复下来,这个年轻的戍主并非浪得虚名,自己必须要小心应付。

    孰不知,刘稷的惊讶更甚,刚才那一脚,他有把握踢对方一个趔趄,只要重心稍有不稳,就绝计逃不过他的后招,可没想到,人家只是退了两步,便扎实地站在那里。

    “好!”

    不过三两招,双方有如鹰起鹞落,令人眼花暸乱,外行的看热闹,内行的也瞧出了些道道,齐齐大声喊叫,并不限于任何一方。

    “痛快,再来。”

    这一回,刘稷先动了,他也不摆什么起手势,双腿交错前行,就在对方盯着他的脚下时,以左腿为支撑,腰上发力,身体侧仰,右腿划出一个半椭圆状的弧线,直奔对方的胸前。

    张无价本想直接用手肘挡下,可是那股气势,让他有些吃不准,再要后退,已经来不及了,只能上半身后仰,躲过来脚。

    没想到,刘稷的这一踢,本就是变招,脚背堪堪到达对方的胸前,猛得上扬,然后如刀刃一般劈下来。

    此时,张无价已经失去了重心,上半身悬空,就在对方的脚面及胸的那一刻,双手合力,竟然在刻不容缓之际,抓住了他的脚踝,身体在压力之下继续后倒,两条小腿却如铁柱一般绷得笔直,双膝持续发力,缓缓地接住了下落之势。

    铁板桥!

    两世为人,刘稷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用这种方法挡下了他这一腿,至少周围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已经惊骇得连喝彩都叫不出来了。

    “起!”

    “去!”

    张无价再吐一口气,双手猛地一翻,想要将刘稷掀出去,自己的身体也好站起来。

    刘稷正等着他这么做,身体凌空侧翻,右腿落地的同时,左腿如长鞭一般甩出,一个高鞭腿,刚好踢在站起身来的张无价背上。

    “唔!”

    张无价只觉得胸口气血翻腾,差点就想要吐出来,他的双腿连连后退,借势将那口气血压了下去,看着对方收起脚,没有追上来,眼中有些晦暗不明。

    一番交手不到十招,对方的力气不如自己,可是各种招数层出不穷,全是见所未见之势,很明显,对方已经意识了这种差距,不会同自己拼气力。

    能说这不公平么?战场之上,只有生或死,没有公平不公平,这一点,在他十五岁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三十多年,大小百余仗,什么样的敌人没见过,什么样的凶险没经历过,这算得什么?

    张无价眼中的怒火不见了,他缓缓地解开腰上的弊腰,连同束带一块儿扔到地上,然后一把扯掉战袍,露出一身精赤的上身,刘稷和周围所有的人一样,看到他的样子,全都是目瞪口呆。

    当然不是他有什么龙阳之好,也不是因为张无价的身材,很符合后世的健美标准,双臂如藕节一般节节分明,胸肌并不算大,可是块块犹如铁块般鼓起,小腹平坦,腹肌像是田野一样整齐排列,呼吸之间,若隐若现。

    而是因为,在对方的身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长的从肩膀一直到小腹边,看着就像是狰狞的长虫爬在上面,短的横七竖八,有如蛛网,至于那种已经发黑变浅的小洞,一看就知道是箭伤。

    这是一个安西老卒,垂三十年浴血沙场,留下的疤痕,也是一个男子,最为夸耀于世的,便是这样的勋章。

    在这一瞬间,刘稷的心里充满了敬意,同他一样,也脱掉上衣,露出的身体显得稚嫩了不少,伤痕就差得更远了。

    “张折冲,请。”

    他左手掌,右手拳,做了一个手势。

    “得罪了。”

    张无价,毫无花哨地直直冲过来,当胸便是一拳,依然是拳风坚锐,大开大阖,正合军中破阵之势。

    这一回,刘稷没打算靠取巧来对付,他的左手掌势内蓄,迎上对方的拳锋,从受力到卸力,如同一块巨大的石头压下来,不得不借助腰力和脚力,才能勉强接住。

    单以力量而言,对方与达囊乞相比,虽然还有些差距,已经相去不远了,

    一拳被挡,张无价并没有再用左手,而是欺身上前,双脚一前一后,腰身下扭,左臂弯曲,转眼之间就到了面前。

    靠山肘!

    刘稷明白了对方的意图,是要玩近身搏斗,以减少他躲闪挪腾的空间,逼着他来拼力气。

    他用一个下蹲躲过肘击,空着的右手顺势抓住对方的裤头,左腿后摆,然后奋力前屈,一个膝撞顶在对方的大腿上,虽然因为离得太近,没有办法用上全力,这一撞还是让张无价的下盘起了松动。

    刘稷立刻放开握着对方拳头的左手,从下面抱住他的腰,全身发力,猛地后翻,一个原地抱摔,将张无价重重地摔过身后。

    “好!”

    等到他拍拍手站直了身体,震天价的呼喊声才次第响起来。

    张无价慢慢爬起来,这一摔并不算重,可是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输赢已经一目了然,这一次对方是正面相抗,基本上没用上什么花招,摔角之术,同样是军中技艺,自己输得不冤。

    战场上,别说已经倒在了地上,就是腿脚稍有不稳,也是身死人亡的下场。

    “某输了。”

    “承让。”刘稷毫无得色,抱拳回礼道:“折冲若是还想斗兵刃,去挑一样。”

    张无价摇摇头,走过去捡起自己的衣物:“戍主是田使君的弟子,刀枪都非某所能敌,又何必自取其辱。”

    惭愧,刘稷还真不记得,自己从田珍这个师父那里,学到了什么兵器功夫,眼下当然不会说破。

    “某这就去段虞侯处,让他革职、除名、返乡。”

    张无价扔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推开众人,挤出了人群,只留下刘稷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没打算把人赶走啊。

第四十三章 恩怨() 
聚集在吉尔吉特河谷的唐军一共一万人,其中疏勒镇戍军三千人,拨换守捉军二千人,于阗镇戍军二千人,这是从外面调来的,本地的戍军,也就是归仁军三千人。

    整个军营沿着河谷排列,各军分别有自己的操练之地,刘稷这两个队,是与一千本地戍军驻扎在一块的,他们的主将就是归仁军使田珍。

    当封常清等人闻讯赶到的时候,刚好看到了最后那一幕,跟在他身后的李嗣业与田珍对视了一眼,后者有些疑惑地摇了摇头,这些技艺,根本就不是他教的。

    当时听刘稷讲述杀死达囊乞的时候,还只是觉得匪夷所思,此刻亲眼所见,此子虽然力量上还有所欠缺,实际上已经具备了与高手对阵的实力。

    人太多了,被挤在人群当中的刘稷没有看到他们的到来,对他来说,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追上张无价,而是趁热打铁,在自己人的面前树立起绝对的权威,这才是他拿张无价开刀的目地。

    军中最重的还是实力。

    此刻,那些望向自己的普通军士,眼中已经有了敬畏,而以许光景为首的几个队正和队副,则眼神复杂,他们了解内情。

    “方才同张戍副的切磋,大伙都看到了,战场上没有侥幸,输就是死,想要不死,怎么办?”

    等到所有人的目光都看过来,他恶狠狠地一挥手。

    “宰了他!”

    效果不错,虽然没有人欢呼,可是那些军士的眼中,都射出了热切的光芒,用‘宰’字,要比‘杀’字更合适,因为那表示你是个强者,没有人愿意成为弱者。

    “蕃虏凶狠残暴,有着精湛的技艺,有着优良的兵器甲胄,又是自家地盘,上一回刺探,九个人去,只得两个人回,为什么?”

    “学艺不精,怎么才能算精?练到我这样,或是张戍副那样,可乎?”

    “远远不够!”

    刘稷一指河谷的方向:“这里是什么地形?狭长,不平,到处是高山、河谷,没有地方让咱们从容摆阵,那就注定了,战斗会以小规模的形式进行,除了单打独斗,两到三人的合击都会是训练的重点,明日会有新的操练章程,想要立功,想要活下去,就给老子豁出命去练,我不想把你们任何一个人的名字,报上阵亡名录。”

    说完,他目视着许光景等人,后者马上明白过来,这是等他们表态啊。

    “属下等遵命。”

    这种形式下,他们连个思考的时间都没有,许光景带着几个人上前恭身答道。

    “把人都带回去,让伙头去买只羊来,所需几何从我那里扣,今日让大伙吃顿好的,但不许饮酒。”

    他的话音刚落,耳朵尖的立刻发出了欢呼,有什么比得上吃顿好的实在?

    封常清暗暗称许了一下,懂得恩威并重,就算是深谙带兵之道了,难怪此子舍文学武,简直是天生的将才。

    “都散了吧。”

    没热闹瞧了,田珍挥挥手,将那些看热闹的全都赶走,听到他的声音,刘稷这才发现了他们一行,赶紧上前见礼。

    “你呀,不生出些事来,就不是五郎了,伤好透了?”封常清的话与其说是训斥,倒更像宠溺多一些。

    “嘿嘿,早好了,手一痒,就没顾上其他,这帮贼厮鸟,个个眼高于顶,不打上一顿,如何服众。”

    “你适才说,这里不会有大战,是个什么意思?”既然不是私斗,封常清就放心了。

    “很简单,从这里一直到大勃律,全是山间林地,没有大军施展的空间,别说一万人了,就是五千人都嫌多,朝廷如今兴师动众,只怕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又让这小子猜到了,封常清不知道是该说他头脑敏捷,还是异想天开,实际上五路合攻,安西的这一路最为偏远,能起到的作用也最有限,摆一万人在这里,就是希望能吸引吐蕃人来援,可是吐蕃人的反应,看样子是准备放弃了,否则不会做出退回婆夷川对岸的举动。

    “或许打不起来,吐蕃人只要砍了藤桥,咱们就只能徒呼奈何。”田珍在一旁接了一句,他是想把话头扯开,免得这些人算后帐。

    对此,刘稷是不信的,史书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这一仗打下来,才是封常清主掌安西的开始,既然结果是注定的,他相信,过程不会差到哪里去。

    况且,他还有别的心思。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对自己好,既然都有个靠山了,刘稷当然希望这个靠山能长久些。

    历史上,封常清的下场非常凄惨,他现在管不到朝廷大事,只能从小事着手,去试着影响历史,如果这一仗,封常清能取得比历史上更好的战果呢?无论如何也值得一试,因为再坏,还能比史书上的更坏么。

    他想到一个问题:“吐蕃人已经砍断藤桥了么?”

    “巡骑来报,还不曾。”

    那就怪了,如果下决心放弃了,直接把桥砍了不就完了?想到息东赞在历史上的评价,他心里突然一动,这个家伙或许动了什么别的心思。

    “你莫非又有什么主意了?”李嗣业有些奇怪,一个小小的戍主,关心敌情干什么。

    “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暂时还不便说。”

    他倒不是怕泄密,而是太过匪夷所思,早早说出来没有任何益处。

    见他不肯说,封常清也不想逼他,难得一心能想到正路上,他高兴还来不及,离去之前,想了想还是叮嘱了刘稷一句。

    “那张无价,家境不丰,在军中颇有威名,就算你不欲同他在一队,想个法子调开也就罢了,没必要搞出生死。”

    “属下记住了。”

    答应得这么爽快?封常清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打消了继续劝说的念头,说多了不一定会有效果,没准还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作为戍副,张无价的营帐同许光景在一块儿,全戍只有刘稷一人是独立营账,除了他是主官,还有受伤的因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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