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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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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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出来,不一会儿,牙齿就被他咬得“嘎嘎”直响。

    这逼装得,太他娘痛了。

    其实人家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否则不需要十棍就能将一个人活生生打死,不过,再怎么掌握好轻重,三十下也是寻常难以忍受的,到了差不多二十下的样子,张无价等人互相看了看,都是一齐单膝跪地,抱拳执礼。

    “属下等愿替戍主受刑,请上官开恩。”

    “小的们皆愿受刑,请上官开恩。”

    整个乾坑戍一百多号人,就这么跪倒,黑压压的一片。

    两个材官立刻停了手,等待封常清等人的意思,现在还站着的,除了那些牙兵,就剩下了荔非元礼的人,李嗣业见他毫无动作,不得不恨恨地一连盯了好几眼。

    荔非元礼总算明白过来了,他朝着众人一抱拳:“刘果毅已经受刑,属下同部属,皆愿请司马、虞侯开恩,念在他旧伤方愈,免去他余下的责罚。”

    “说得不错,都是同僚,将来上了战场,还要守望相助,些许冲突,不可放在心上,此事就到此为止吧,抬上你们的戍主,回营去。”这才像话,封常清赶紧接过了话头。

    他的话音刚落,张无价等人就赶紧起身,带着一众军士,七手八脚地将刘稷抬了起来,哪里像是受了军法,就像是打了胜仗一般。

    “且慢。”痛得直抽气的刘稷突然出声,众人心里都是一凛,生怕他又要出什么夭蛾子,抬着他的军士也停下了脚步。

    “那厮。。。。。。还欠咱们。。。。。。两只羊呢。”

    封常清再也繃不住了,低下头拼命忍住笑,不停地挥手:“快抬走,快抬走。”

    李嗣业恨恨地踢了荔非元礼一脚,打输了不说,还输得这么丢脸,这事之后,田麻子那厮又多了一综说嘴的事,太他娘丢人了。

    “你是蠢的吗?为了两只羊去惹他,真犯起浑来,某家也保不住你,一会儿去买两只羊,不,十只,送去他们营中。”

    “属下这就去。”

    荔非元礼虽然是个胡人,又不是蠢人,今天只打了刘稷,放过了他们,就是提醒他们不要记什么仇,否则还有后帐算,他哪里敢再怠慢。

    不过几只羊而已,能值几个钱,得罪了枭五郎,才是大事情,今天他才知道,对方是真的什么都不怕。

    被手下抬回营中,刘稷享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为了达到这个目地,付出一点代价,也是值得的。

    “直娘贼,下手这么重,早知道如此,就该多打那厮几下,亏了,太亏了。”

    打在屁股上,只能这么趴着,早有军中大夫为他敷药,那药凉丝丝地,稍稍缓解了一点疼痛。

    “戍主何必要撑着,让咱们分担一点,怎么着也会好得快些。”许光景的话,代表了大部分的心思,只有他才敢当面说出来。

    “你懂个屁,把你们几个都打了,明日谁带着他们去操练?老子就偷懒,歇上几日,你同张折冲,多担戴些吧。”

    原来如此,几个人面面相觑,感情戍主主动受刑,不是全为了收拢军心啊。

    想了想,他又对张无价说道:“你记得,明日去后营看看,咱们做的那些事物,是不是妥当了。”

    “属下知道了。”

    张无价点头应下,面上的冷漠,不知不觉疏解了许多。

第五十章 别路() 
出了这档子事,等到封常清抽出空子,已经到了夜里,他带着随从走进刘稷的营地,只见这些军士的脸上无不带着傲气,看来,刘稷这一架,把这些老卒的精气神给打出来了。

    这是了不得的事,见惯了生死,他们和新募的那些士卒相比,多了几分沉稳,却少了些激情,沉稳意味着他们不容易崩溃,但是也很难得到令人称奇的胜利。

    显然,刘稷不喜欢他们的这种状态,在想方设法加以调整。

    “你们戍主呢?”前来迎接他的是张无价,封常清一边走一边问道。

    “已经敷了药,这会子当是睡下了吧。”

    封常清知道他是个不苟言笑的性子,也不以为意,他故意这么问,只是想看看对方的反应,张无价的反应很自然,这说明两人的关系,已经趋于正常化了。

    没想到这个小子,收拾起人心来,还真有一套。

    来到刘稷的帐门口,还没掀开帘子,里头传来一阵对话。

    “你今天可威风了,某还在外头,就听说了,乖乖,连李使君的人都敢打,还是以寡敌众,说实话,荔非元礼那厮,性子残暴,动则打骂军士,多少人恨不能教训一顿,没曾想,你小子真干了。”

    杨预意犹未尽地啧啧嘴:“这才是枭五郎嘛,可惜,老子没看着。”

    许是他动作过大,刘稷骂了一句:“可惜归可惜,你不要动手啊,老子还伤着呢。”

    “嘿嘿,下回再有这事,可不能少了某。。。。。。”

    杨预的话只说了一半,就咽了下去,因为他看到帐门被人掀开了,一个不高的身影走进来,凌厉的眼神让他赶紧站起身,恭身致了一礼。

    “属下见过司马。”

    “杨鹄子,你还想有下次?”封常清没理他,径直走到刘稷的榻前。

    二十板子,将整个后背一直到屁股,全都打得血肉模糊,看着触目惊心,其实全都是皮肉伤,没有伤及内脏。

    “莫动。”

    他制止了刘稷的动作,仔细看了看伤势,的确不怎么严重,才真正松了一口气,动刑这种事,下手哪有个轻重,他就怕这小子自己憋着,年纪轻轻地伤了内胕,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你是如何进来的?”转过头,他向杨预问道。

    方才张无价明明说帐子里无人,他相信对方不会说谎,因为这也太容易戳穿了。

    “许光景去后营拿那劳什子皮袍,属下有几分好奇,就想着跟来瞧瞧,当然,主要还是记挂着五郎的伤势。”

    原来如此,这小子一准是混进了许光景的人中,张无价就没怎么查。

    “看完了?”他沉着脸,杨预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嘴答了一句。

    “完了。”

    “完了还不滚?”封常清对这个活宝有些无语,直接给了他一脚。

    除了看望,其实杨预还想要问他,弄那么些怪事物做什么,可是今天肯定是不行了,他不得不磨磨蹭蹭地退出去,眼神中充满了哀怨。

    不得不说,封常清同他的想法是一样的,既然伤势无碍了,他便看了看堆在帐子里的那堆皮袍子,由于是刚制不久,还散发着一股子臊味,刘稷动弹不得,他只得自己拿起一件,这一拿,便是一惊。

    无他,太重了,几乎像是一件铁甲,要双手用力才能提得起来,可见做得有多厚。

    “你弄这皮袍子,是否在打雪山的主意?”

    不得不说,封常清的眼光还是非常敏锐的,一眼就看出了刘稷的用意,反正这件事是不可能瞒着他的,刘稷趴在榻上,点了点头。

    “我在贺菩劳城,向当地人氏打听过,曾经有人走过那一边,心里便有了一个主意。”

    “这个消息,某也曾听闻过,可是找不到曾经走过的人,传闻终归是传闻,就算能走,也不可能拿大军去冒险,让你寻到了,又有什么用?”

    “无须过大军,只需几十人足矣。”

    刘稷言之灼灼,让封常清不得不重视起来,几十个人过去,能干什么?他的心里突然间一动。

    “藤桥?”

    “藤桥。”

    刘稷肯定了他的猜测,封常清默默不语,他在权衡这其中的利害,吐蕃人明显有了准备,他们迟迟没有毁掉藤桥,或许就是打着什么主意,如果藤桥在自己的手上,战略上可回旋的余地就太大了,这的确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

    可如果,要拿刘稷的生命去冒险?他有些不敢想,上回去刺探,并不是他下令的,也不是段秀实的主意,而是这个小子自作主张,当时他以为对方立功心切,想要做出一番功绩,洗刷之前的那些劣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左右人还算机灵,活命的机会不小。

    可这一次,是同老天作对,那种冰天雪地的世界,想一想就觉得可怕,这是赌命啊。

    “也许不必如此。”

    “司马,朝廷此时五路进兵,势在必得,若司马只想着无过就是有功,只怕大错特错,一旦别路不顺,他们便有了一个现成的理由,司马应该记得,当初王太尉,是如何得罪的。”

    王忠嗣!

    封常清如何不记得,天宝六年,那是王忠嗣最风光的时候,一身兼了河东、河西、朔方、陇右足足四镇节度使,天下之兵半出其手,他若是有反意,哪有某胖子什么事。

    可就是因为一件小事,严格来说同他都没有关系,便被一撸到底,去南边蛮荒之地做了一个小小的郡守,不到两年便暴病而亡。

    当时,明面上的罪名便是,策应友军不利!

    天下人人知道他冤枉,就连天子也知道他冤枉,可还是断然处置了,其中有什么秘辛,是不是传说中,被那位权相陷害?他们不得而知,但是所有的边将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谁要是阻挡皇帝开边的决心,这位曾经宠信无边的名将就是下场。

    刘稷的话,简直像一柄重锤敲在他的心上,眼下朝廷的诏令还没到,他只是个摄节度事,要想把名义变成实职,这一仗打不打,根本由不得他。

    既然要打,那就必须取胜,封常清只一瞬间就下定了决心。

第五十一章 工作() 
既然有了决定,对于这件事,封常清便有了新的理解,俗话说“出奇制胜”,如今双方隔着六十里外的那条婆夷川,隐隐对峙着,几乎都知道对方的打算,可谁会先出第一招?或许就要着落在这个小子身上。

    如果能出奇不意拿下藤桥,战局就活了,没有了这道天险,吐蕃人并不比唐人好过,因为严格算来,他们所要行军的距离,并不比安西唐军要近多少。

    也正是这个原因,一旦四面受压,大勃律这块形似飞地的突出部,首先就会被放弃掉,刘稷那天所绘出的舆图,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也许,这一战,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那么前提就是,刘稷的策略可行。

    封常清仔细端详着那件袍子,长度一直盖到了小腿,而小腿以下,由一双同样厚重的靴子来包裹,正如参军所言,靴子的底部,是由一整块硬木削成的,靴面上,布满了一道一道的印子,他只用手这么一摸,就明白了这其中的用意。

    防滑。

    “还有一顶皮帽子,倘是狗皮最佳,可惜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先将就用着吧,司马若是有暇,不妨命人去收购些羊皮来,一定要带毛的那种,越完整越好。”

    毛闪了大了更加御寒,这个道理不必刘稷说,封常清也一清二楚,头、身子、脚都照顾到了,就一定高枕无忧了吗?他是后勤出身,想得总是要多一些,放下那件皮袍子,坐到了刘稷的榻边。

    “既然你决心已下,某就不拦着了,不过你这伤势,万万不可行险,跋涉之事,让下属去做吧,他们今日已为你收心,必不会推辞。”

    “我今日所为,不是为了推他们去死。”

    刘稷摇摇头,全无白日时的锋芒,可是那种执拗,如何听不出来,能用军法加以约束么?封常清了解他的性子,决心一下,不让他去,也会偷偷溜走,就像上回去贺菩劳刺探。

    这种性子,正是封常清欣赏他的地方,想做什么,就一定要成,很像多年前的自己,如果不是这股子执拗,他又怎么能成为高开府的傔人,赢得一个艰难的起步?

    刘稷天生就要高出一筹,如果只是个循规蹈矩的文人士子,哪怕学富五车,同他爹一样名列科举榜首,最终也不过成为一个幕府参军罢了。

    谁又能料到,那等簪缨世家出来的人,竟然不好诗书,一心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他焉得不喜爱?哪怕有些狂傲纨绔之气,又算得什么?十六岁的年纪,不就是应该飞扬跋扈,纵横肆意吗?

    此时的封常清,眼里满满地全是欣赏,那种欣赏,像极了一个看到子辈事业有成的父亲,刘稷只感到背上凉嗖嗖得,不寒而栗。

    难道三番五次违抗军令,又是打架又是闹事,都影响不了人家的观感?天哪,您那闺女,倒底长得有多不招人待见。

    哥真是出来打酱油的啊。

    哀叹中,未来老丈人的话又响了起来:“雪山之上,变数太多,你如果真要去,就需得多些思量,保暖防滑只是其一,医药吃食、兵器甲仗、被服营帐,几十人如何能拿得动,如何能爬得了山,翻得过岭?一旦前路凶险而行,是否能当机立断,得返原路?路上的标识,可要做好,再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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