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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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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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蕃人的鼓动很有效,没有人亲眼看到这一切,还能无动于衷,这些亡命逃了一天一夜的步卒们,立刻红着眼睛聚在了一起,就连一路丢掉了武器的,也顺手捡起一块石头,做出一付拼死的架式。

    而息东赞却不声不响地带着他的人继续前行,贺菩劳城已经毁了,他也没有必要呆在这里,至于这些勃律人能不能挡住唐人的脚步?都无所谓,本地人死得越多,和唐人的仇恨就结得越深,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有些感激那个放火的家伙,达成了他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

    隔着大约一刻的路程,杨预所部愈加谨慎,因为他知道,离着贺菩劳城,已经不远了,这一片不同于之前的河谷,有着足够的空间迂回,于是,他将队伍从一个拉长的直列,慢慢变成了一个散开的横行,尽量照顾到更大的范围。

    “前方遇敌,换马。”

    很快,那些奔逃的敌人步卒,就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杨预毫不迟疑地打出了换马的手势,同时勒住坐骑,从那匹汗湿了毛发的马儿背上跳下来。

    迅速解开连接两马的绳索,他一翻身踩着皮蹬子跳上马背,这个时代,铁制三角蹬还没传入,不过这种软蹬,对于轻骑来说,已经足够了。

    身下是一匹三岁的刚成年公马,还没有做骟制,性子有些暴烈,对于有人骑上来,似乎不太满意地哼了一声,发出重重的鼻息,四蹄不安份地踢了几下,正要撒开就跑,脖子上一紧,勒得它昂首长嘶,一下子定在了那里。

    杨预解下背上的硬弓,放开疆绳,朝着身后一伸手,准确地将两支羽箭执在了手中,同时双腿一夹马肚子,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马儿,立刻撒欢似地挥动四蹄,“蹬蹬”地溅起无数泥点。

    只一瞬间,他的这个队就完成了换马和接敌的准备,大部分人同他一样,准备以骑弓先给予敌人第一轮打击,这个时代的汉人,以勇武著称者,往往都会加上一个“善骑射”的评价,而再过一两百年,这个‘骑射’的意思就要分开来,变成骑马和射箭了。

    至少在天宝十一载,马上开弓,并不是草原汉子的专利,甚至不是他们的长处!

    两百步不到,对于快马来说,也就是三、五息之功,而在两息之后,杨预已经瞄准了自己的第一个猎物,他在颠簸的马背上调整着呼吸,只待下一个起伏的到来。

    “咻!”

    大概八十步的距离上,他射出了第一箭,羽箭准确地插进一个步卒的背上,将身体带得仆倒在地。

    射中第二个目标的时候,他的马儿刚好跨过那具倒在地上的躯体,这一次的距离只有三十步,几乎是顶在对方的背上。

    也只有这种追击的情况下,才能容他们射出两箭,杨预射完之后马上将硬弓套在身上,同时一伸脚,将挂在铁钩上的一柄大枪勾到了手上。

    此时,他的马身已经成为了全队最突出的一个,身后紧跟着的,是他的执旗,五十名手下,如同一双翅膀般向两翼展开,而整个阵型,就像一头扑向猎物的猛禽,驱赶着漫山遍野的溃兵,冲向贺菩劳城的方向。

    杀戮不是目地,制造恐慌,让他们保持溃逃的状态,才是能够持续追杀的关窍。

第九十一章 取城() 
杨预一扬手,被他夹在腋下的那只大枪,募得挥出,击在一个跑错了方向的溃卒身上,带起一蓬血花。

    准确来说,这种长兵器有一个特定的名字。。。。。。“马槊“,步卒所用的那种才叫枪,硬木削尖,可以安装铁头,也可以不安,而马槊,长达一丈八尺,就是为了马战而生的。

    它的前端很像一把缩小的宝剑,剑身呈柱状棱形,开双刃,既可以刺击,也可以劈砍,甚至还能当鞭用,尖端的三角锐边齿,则是为了破甲之用,而其最大的不同,在于后面的槊杆。

    硬木为杆,遇上大力往往就会斩断,对于步卒来说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因为他们可以再换,骑兵则不一样,没有了长兵器,就只能用横刀,遇上对方的长矛,劣势极大。

    因此,马槊的槊杆,根本不像普通枪、矛所用的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其中又以做弓用的柘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丈八长,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

    葛布上生漆,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

    以河西杨家的财力,杨和这个戍边近三十年的宿将,才能撑得起自家子弟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将,因为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不知道要消耗多少支这样的昂贵之物,穷文富武,不外如是。

    这一回,杨预的坐骑没有能避得开,径直从那人的身上踏了过去,惨叫声淹没在了隆隆的蹄声当中,战场上,生命比蝼蚁还要脆弱,这便是战争的法则。

    所有的游奕都同他一样,在溃兵身后不紧不慢地驱赶着,速度反而比接触之前要慢上许多,奇怪的是,杨预一直担心的吐蕃人大队,迟迟没有出现,眼见着贺菩劳城就在眼前了。

    就在这时,前面的溃兵有了动静,他们的奔逃之势似乎被什么挡了一下,整个队伍为之一滞,如果不是控制得好,又始终保持着一份警惕之心,杨预的小队肯定就一头撞了进去。

    做为队头,他的速度也是全队速度的标准参照,前面一定发生了什么,或许就是吐蕃人严阵以待,杨预知道自己必需迅速做出决定,要么赶着这些溃兵冲过去,迎头撞上吐蕃人,要么就停下来,趁着还有一定的距离。

    可他迟迟没有打出手势,原因很简单,前方出现的并不是什么吐蕃人的骑兵,而是一群乱哄哄的步卒,他们嘴里高喊着勃律话,手上拿着各种各样的不能称之为兵器的东西,脚步散乱目标坚定。

    这些人就像潮水中的一块礁石,硬生生地将水流分开,而那些溃逃的步卒,不断地有人停下来,听了他们的话之后,加入其中。

    “唐人烧了咱们的家,杀了咱们的亲人,跟他们拼了!”

    “拼了!”

    仇恨散播得很快,那些原本背对着他们的逃卒,慢慢地转过身来,恐惧从他们眼中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怒火,这些曾经在婆夷川前拼死冲阵的勃律人,再一次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勇气,竟然赤手空拳地扑向奔腾的战马!

    五郎,你倒底干了什么?

    杨预的心在突然间变得坚硬无比,敌人就是敌人,无论是勇猛的敌人还是怯弱的敌人,要是一支骑兵被眼前这种队伍击退,他还有何脸面立足安西?

    长达一丈八尺的马槊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擎起,左右随着他的动作,一个接一个地举起手中的大槊,每个人都在等着,槊尖倒下朝前的那一刻,也就是他们突击之时。

    猛禽在一瞬间伸出了利爪,只等扑向眼前的猎物!

    纵然只有五十骑,纵然敌人的生力军就在后头,他也夷然不惧,五郎在婆夷川边能做到的,杨鹄子也一样能做到。

    不用朝左右看,杨预便知道手下们都收到了指令,手肘微微下沉,便准备将大槊放平,同时双腿加力,狠狠地夹在马肚子上。

    击溃他们,凿穿他们,踏着他们的尸骨,让敌人在梦里颤抖,迎着呼呼的风声,杨预的身体微微前倾,形成了冲击之势。

    就在这时,一阵叫喊声,从四下里响了起来,让他的前冲之势不由得一滞,手上的大槊停在了斜四十五度角的位置,差一点点没有放得下来。

    因为这些声音里头,不光有当地的勃律话,还有一些汉话!

    “停下!快停下!”

    “咱们的家是吐蕃人烧得,你们的亲人没有死,唐人是咱们的救星!”

    “前方可是预郎君?我家戍主已经取了贺菩劳城,还请手下容情!”

    。。。。。。

    首先做出反应的是那些本地的步卒,亡命逃窜了一天一夜,又饿又累,乍一看到家园被毁,亲人不知下落,被吐蕃人一鼓动,自然就绝了生机,左右也是个死,还如同唐人拼了。

    可没想到,从两边的丛林里,跑出来无数的本地人,这里头,最显眼的莫过于那些个头人了,紧接着,一些步卒就认出了自己的家人,哪里还有一丝斗心。

    这么一来,战场上便乱成了一团,照理说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发生了什么,既然已经要接战了,都要等打完了再说,可杨预还是及时做出了调整,因为在他眼里,出现了一面火红色的战旗,正是刘稷的乾坑戍认旗!

    吐蕃人就算使诈,也绝不可能想到这上头去,于是杨预手上一拧,大槊被他单手转出一个圆圈,这是回军的意思。

    此时他的战马已经将将冲入了步卒的人群中,因为速度过快,不得已用那只空着的手勒紧疆绳,猛地朝后一拽,正在冲刺的战马冷不防一个紧停,前蹄高高地扬起,嘴里发出一声长嘶,恰好避过了一个吓呆了的步卒。

    五十人如一骑,所有人同他一样在刻不容缓之间,完成了一个原地的转向,杨预带着队伍同这些勃律人拉开了大约三十步的距离,依然保持着警惕。

    “预郎君,果真是你。”

    康老四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上举着一根长长的木杆,杆子上挑着的正是那面三角牙边戍主旗,刘稷让他带着就是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没想到在这里用上了。

    “五郎命你等来的?”杨预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到手的战功,竟然也能飞掉?

    康老四也不瞒他,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一一道出,杨预这才有机会眺望远处,那座散布在河谷平原上的城池,果然已经化为了灰烬,真个是好手段啊,他一招手叫过自己的手下。

    “传个消息给后军,我军已顺利拿下贺菩劳城,蕃虏闻风遁逃,让他们动作快些。”

    然后跳下马,将大槊顺手插在泥地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你家戍主,连口汤都不给兄弟留啊。”

    “康老四,吐蕃人的去向,你可知晓?”

第九十二章 取信() 
轻取贺菩劳城,当然是意外之喜,这个结果,就连始作甬者刘稷本人也没有想到。

    一开始,他只是想着在城中制造一些混乱,从而将息东赞的兵马调动起来,没想到,康老四带给他的,是一份大礼。

    眼下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在这片土地上,像贺菩劳城这样的聚居地,是整个大勃律地区最为集中的,其余的地方,最多也就是个小村落,人口决定一切,拿下贺菩劳城,就等于拿下了大勃律,这如何不是大礼?

    当然,一把火将城区烧成了白地,让过万百姓无家可归,这就不是刘稷能控制的了,毕竟这是战争,而在战争中,受到伤害最大的,始终都是普通百姓。

    却吉坚赞当然明白,那把火不可能是吐蕃人放的,可他们想要对自己下手,却是真真切切的,此时一只断臂被布帛裹着,伤口还在隐隐作痛,这一切都在提醒着他,吐蕃人曾经做过些什么。

    “你便是这城中的首领?”

    封常清端坐大帐中,神色肃穆地看着他,让却吉坚赞的心中一凛,不由自主地弯下腰,用仅有的那只好手抚胸作礼。

    “尊贵的大唐上官,小仆愿意听从你的吩咐。”他的汉话磕磕巴巴,只能听出个大概意思。

    封常清点点头:“心慕天朝,就还有救,你们之前帮着吐蕃人,阻我大军,如今幡然醒悟,本官定会如实上奏朝廷,请求不再追究你们的罪责。”

    “感谢上官的仁慈,仆等今后定然追随到底,誓死效命。”却吉坚赞更加谦恭,与他同来的几个头人都顾不得脚下就是泥土,几乎将整个身躯都匍匐在地上。

    封常清从心里冷哼了一声,这些墙头草,哪方势大就靠向哪方,如果有一天,吐蕃人重临,他们只怕连词都不会改,不过面上显得更加和蔼了。

    “不是本官的仁慈,是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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