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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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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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崇志恍然大悟,乾坑戍本就是北庭大都护的序列,只是王正见为了这场战事,临时调过来,战后肯定会归建。

    耶勒守捉,做为乾坑戍的上级,就在那条商道的当口处!

    所谓现官不如现管,就算是正牌子伊西北庭节度使,也不如这个守捉使好使,有了他的关照,从庭州一直到碎叶川左近,全都是刘稷嘴里所说的,自家地盘,石崇志突然间感觉到,自已虽然只占了三成,其实是占了一个大便宜。

    能在两镇都吃得开的,不就是手眼通天的人物,更何况,这位还如此年青,前途根本就是无可限量的。

    听闻他素有好色之心,不知道自家那位小女,能不能入了对方的眼,一时间他视线不知不觉变得复杂了许多,心里头那股子久违的斗志,一下子升腾起来,就好像年轻了十岁一般。

    离开的时候,脚步都显得虚浮无比,差点就给绊了一跤,被有心人看在眼中,自然就有了别的解释。

    人才都是锻炼出来的啊。

第九十六章 妄想() 
“你许了多少与他,这般手足无措?”

    封常清虽然是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出来,却是隐隐地提到了一个事实,他已经知道了。

    刘稷并不怕他知道,毕竟这件事看到的人不多,况且这里全都是封系人马,纵然有些流言,也能压得下来,只要没有人正儿八经地提出来,最后只会是不了了之。

    谁让他们立下了如此大功呢,从渡河到夺城,几乎全凭一已之力,妒忌都妒忌不来。

    “三成,让他出面去做点生意,为战死的弟兄们,谋一份养家之用。”刘稷坦然说道。

    这话一说,封常清便叹了一口气,他当然知道,朝廷能给出什么样的怃恤,如今随着战事的扩大,取之于敌已经成了明规则,收缴上交军中一半,甚至写在军制里,但私下里,那些劫掠了的私财,又会有谁真得去从军士的口袋里掏出来?不想混了么。

    “太多了,你占据着大头,还有官面身份,这种人给个两成就顶了天,就是一分不给,他们的生意也巴不得你参与进去。”

    “我知道,这只是开始,就当千金市马骨吧。”

    封常清的提点表明了他自己就在从事着同样的勾当,当然,肯定是在安西四镇之地,别的不说,军需后勤一项他就执掌了好些年,这里头几乎全是利益,根本用不着给出一点好处,自然会有大把的人求上门来。

    眼下刘稷还没有多少根基,北庭的局势也远不如安西这么明朗,他之所以选择从那里开始,有着自己的考虑,这个考虑也正是封常清前来找他的目地。

    有些事情倒底摆不上台面,两人都是心知肚明,点到即止,封常清走到他的跟前,制止了他的起身,也没有如石崇志一样坐在石头上。

    “那个吐蕃人召供了,他不是独自来的,带了五千兵马,就埋伏在前头,原本是想以息东赞的骑兵,诱使咱们一头撞上去,不曾想被你识破了,军议的结果,是将计就计,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稍稍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你和你的人伤亡过甚,这一仗就不要参与了,此战过后你有什么打算?”

    果然,戏肉来了,刘稷没急着回答,想先听听他会怎么说。

    “新任的伊西北庭节度使,可是程千里?”

    “你猜到了?确是,王公在遗折中推举某接任四镇节度使,举荐他转任北庭,敕书应当一同发出,怕是比咱们接到的还要早些。”封常清毫不隐瞒,将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刘稷点点头,本就是史实,有什么可猜的,他这么问不过是想引起下一个话题。

    “既然他接任更早,此时只怕已经率军跨越昆仑山了,这条路,我军从来就不曾走过,吐蕃人未必能想得到,就算料到了,要对付他们,得分去多少兵马?”

    程千里是个什么性子,史书上写得明明白白,那真是个疯子,这一仗他是怎么打的,没有任何记载,但是不妨碍刘稷加以推测,无论北庭兵马会不会深入昆仑山,只要他出现在于阗边界上,就会给吐蕃人极大的压力,毕竟从那里入羌,对于吐蕃人本土的威胁,可是近得多,也有威胁得多。

    而且,在这一场战事中,他或许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胜绩,但也没有大败,更没有战死,基于这个结果,刘稷的心思便是呼之欲出的。

    封常清越来越适应他的说话艺术了,有时候他都搞不明白,明明是个莽夫,怎么去了一趟敌境,变得头脑清醒,分析起来头头是道,就连几个老军伍都自叹不如,甚至很多时候,他的眼光,已经跳出了安西一镇,这是非常不寻常的。

    从道理上来说,这一次的作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如唐初那般,设立某个行军总管之类的,一是规模太大,没有办法做到,二是各镇互不统属还好说,一但混在了一块儿,谁听谁都是个难题,最后导致内乱,功败垂成,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比如显庆元年的那次葱山道行军。

    既然如此,那就有讲究了,哪一路打什么样子,各凭本事,可实际上也是环环相扣的,安西兵压大勃律,调动了尚结赞的五千兵马,就意味着别处少了五千,同样,程千里的行动,哪怕没有动作,也能牵制为数不少的吐蕃人,这就带来了机会。

    至于眼前这一战,史书上已经写得明明白白,封常清比他更有信心,因为敌人的布署,都写在纸上了,要是这样还能战败,不如一把抹了自己脖子痛快。

    “你觉得,咱们应该做到哪一步?”

    “那就要看公,有多大的心了,属下记得制书上说的是,擒获吐蕃赞普者,封异姓王。”

    “咳咳!”

    封常清的淡定被他的话一下子给打破了,这小子真敢想啊,突然间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一点都跟不上趟。

    “属下没有说笑,若是我料得不差,尚结赞所带的兵马,当是来自于象雄,吐蕃人在那里最多有一万戍兵,除去这五千,就只余了五千,没有了统帅的五千人,拿下来不费什么事吧,过了象雄之地,吐蕃人的腹地就在眼前了,轻兵直捣逻些城,会有多难?”

    封常清看着他的眼睛,黑暗中,刘稷的目光亮如晶石,透出来的自信仿佛浑然天成,偏生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有着依据,让人想不信都难。

    “你如何能笃定,从象雄到吐蕃人的都城,没有重兵把守?”

    “哪会没有重兵?就算没有,等咱们打进去了,他们也会全兵皆兵,吐蕃人本就是这样的军制,可这样的乌合之众,咱们怕吗?”

    刘稷的确有这种自信,象雄地区就是后世印控克什米尔的拉达克,与华夏的阿克赛钦地区隔着喀喇昆仑山的余脉相邻,一直都是两国的边防要地,后世,从日光城到阿克赛钦的高速公路修建,他曾经参与勘测和保护,地理环境一点都不陌生。

    当然,要说服封常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封王什么的,都还是没影的事,要进一步建立他的信心,只有用确实的情报才能打动。

    有些事情,需要水到渠成,刘稷现在夸大一点,只是预先给他一个心理准备,并不是想要一蹰而就。

    “所以,你的打算是。。。。。。”

    话说到这个份上,封常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刘稷无言地点点头。

    现在还不清楚自己能影响到哪一步,只能用这样法子,去试试看。

    历史,始终是人创造的,他未必就不能是那一个。

第九十七章 疯子() 
胡弩镇,位于于阗国都以南六百里,昆仑山北麓,扼守着山口要道,历来都是两国防御和争夺的要点。

    唐时的镇,用的是它的表面意思,镇守、镇压之意,大致在城之下,戍之上,它并不是一座孤城,而是由一系列的关隘、军堡、铺戍组成,要说严密也算得严密了,可每一次面临吐蕃人的入侵,从来没有守住过。

    原因很简单,这一带位于塔里木盆地的边缘,地形较低,吐蕃人则是从青羌高原上下来,地利在彼而不在已,驻军也是打着能拖一时是一时的主意,最关键的一点,是预警,点燃烽火,让安西各镇知道,敌人来了。

    不过,天宝十一载的五月,这种局面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位于于阗最南端的这个军镇,被突然涌入的兵马挤得满满当当,不大的城中自然是驻不下了,就连周边的空地,都被尽数征用,可后头却还有源源不断的人马,在开过来。

    镇将王滔不过三十余岁,正当壮年,看着却像是个四、五十岁的年暮之辈,他是前前任大都护夫蒙灵察的牙兵出身,后升上了行官,高仙芝时代,被打发出来从戍主好不容易升上了镇将,没想到却成了这胡弩镇的主官。

    出头什么的是没有希望了,他不过等着哪一天,吐蕃人打过来,或死或逃,如果能多守上一天,也算是赚了,谁知道,几年的功夫,吐蕃人纵然偶尔出现,也不过是小股兵马,连城都没挨得上,显然只是打探军情而已。

    形势倒底还是变了,这一点,他们这些顶在最前沿的戍兵感触最深,大唐由守转攻,由攻变为压倒之势,什么时候想打,打多大,都由边将一言决之,成功了固然可喜,失败了也无所谓,左右还能用钱赎罪,只要不死,总有一天会被重新启用,到时候再打回来便是。

    在这种风气下,边境上人人争先,大部分时候,变成了唐人主动出击,不断地压缩着吐蕃人的活动空间,当然,河陇那种地方才是主战场,他们这些边边角角的,总是有劲也使不上,只能干看着,毕竟,一座昆仑山,如同天堑横在眼前,谁知道那后头,等待着的是什么?

    王滔并不气馁,这年头,能活下来就已经不错了,他这种靠边站,又没了依存的人,就算真立下什么功劳,保不齐就便宜了别人,怀着无过便是有功的心思,这日子也能过得,那还争个什么劲?

    谁知道呢,这种偏到没边的地界,有一天居然会这么热闹!

    过来的兵马并不算出奇,最先到达的,全都是于阗人,步骑皆有,粗粗一数,竟然有四、五千人,而领军之人更是不得了,王滔看到那面绣着金色莲花的王旗,差点没从城头栽下来。

    于阗国王、都督尉迟胜竟然亲至!

    “大王!”

    王滔心里震惊无比,小国无故出兵,形同谋反,他们来到自己这个小小的军镇,是打算要同吐蕃人联成一线了么?他不敢再想下去,更不敢听之任之,出城之前,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扇并不高大的城门,在他身后关闭了,也断绝了最后的生机。

    若真是猜想的那样,自己除了以身许国,没有别的路可走,迎着对方的马头,他远远地站定,抱拳行礼,做得一丝不苟。

    “本王认得你,咱们在龟兹见过面。”

    “是,大王好记性,六年前,夫蒙中丞调各国兵马,共击贺鲁余部,大王的行辕就是在下负责,只是说过几句话,没想到还能记起。”

    “不只,你到于阗,在镇守使司入职时,杨使君点了你的镇将,本王看到过你的名字。”

    尉迟胜和他的年纪相仿,不过显得要年轻许多,唇上一撇精致的曲胡,正是西域人最通常的装扮,他从一匹神骏的突厥马上跳下来,一把摘下铁盔,交与随从,提着马鞭,走过来。

    王滔知道他说的事,自己升上镇将时,曾去过于阗镇,那也有三年了,这位大王的记性还真不是一般地好,他相信,以自己一个小小的行官,又没什么靠山,不会让人专门惦记。

    “你这如临大敌的,是以为本王要谋反?”尉迟胜抬头看了一眼城头,那上面的守军显然得到了军令,一个个把自己缩在垛堞后头,只怕手里已经拿上了弓弩。

    “没有行文,下官职责所在,不得不如此,还请大王见谅。”王滔坦然承认,这种事情只有一个结果,没必要多兜圈子。

    “怪你什么?有如此尽责的人守着边境,本王在城中才能安枕。”他先是赞叹了一句,紧接着奇怪地问道:“莫非你没有接到制令?”

    王滔讪笑着答道:“下官这种地界,哪会有人送来制令,出什么事了么?”

    尉迟胜看着他不像是撒谎,摇摇头:“那就难怪了,可制书也不在本王身上啊。”

    眼见口说无凭,对方又是一付油盐不进的模样,他毫无风度地挠挠头,一脸的为难:“他们此番怕是撑不得几日了,这个时候去投吐蕃人,除非昏了头,本王看着像是那等蠢人么。”

    正没主意间,突然后头又到了不少兵马,一看打头的旗帜,两人都是吃了一惊。

    “白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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