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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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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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玛点点头,什么也没有问,跑向那些山民消失的方向。

    “你是想,干掉那两个吐蕃人?”咄骨利一眼就瞧出了他的意图,刘稷点点头。

    “猎人要想杀人,还不能让人家看出来,不能用刀也不能用弓箭,那样动静太大,最好不要发出声响,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杀掉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刘稷自信空手也能做到,可那样就没法进行下一步了,咄骨利也是山民,他肯定会有别的办法。

    果然,咄骨利解下腰间的一圈带子,刘稷这才看清楚,那不是普通的腰带,而是套索:“用这个,套小一点猎物,比弓箭好使。”

    或许是由于吐蕃人的名声太坏,一路上都没有再出现什么行人,两人悄无声息地摸上前,几乎同时窜到吐蕃人的身后,在行动之前,刘稷还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正在大摇大摆走路的吐蕃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有人在这里动手,咄骨利的套索首先从后面套住了一个男子的颈项,同时,刘稷也用腰带箍住目标的头,然后迅速地拧紧。

    “唔!”

    猝不及防的吐蕃人只来得及吐出一个音,就断在了喉咙里,两人将已经瘫软的身体慢慢放到树旁,背起他们抢来的山货,动作迅速地跑向相反的方向。

第一百一十六章 颠覆(一)() 
杀掉两个素不相识的吐蕃人,并不是刘稷有什么民族情节,也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只是想简单地挑起一场事端,目地是测试当地吐蕃人的反应速度和实力。

    当然还有一个更深的目地。

    公元八世纪的尼婆罗,正处于社会结构的转型期,与百年前相比,如今的统治者换成了天竺过来的印欧人种,将本地那些黝黑的南亚人种挤到了城市的边缘,虽然天竺人的种姓制度,还没有全面推开,已经隐隐有了一些趋势。

    再加上骑在他们头上的吐蕃人,这其中当然会有文章可做,至少对于他们这些外来人而言,谁来统治者还是有分别的,刘稷希望让这种区别更加直观。

    卓玛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就连一向淡定的咄骨利都有些坐立不安,好在这个孩子的机灵劲还在他们的想象之上,总算没有让他们冒险出去接应。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卓玛连比带划,手舞足蹈地说了半天,才将事情说清楚。

    原来她一直跟到了那些山民的聚居地,离着城区有些远,吐蕃人的反应又慢,这么一来一回地就晚了,因为做得隐蔽,吐蕃人并不知道是哪一部分的山民所为,在那一带展开了大搜捕,自然而然地就会同当地的山民发生冲突。

    接下来的几天,一行人依然在各处打探消息,刘稷则负责将所有的消息进行汇总,从中筛选出有用的情报。

    康老四通过与城中富商交结,大致上弄清楚了这个国家的政治面貌,这一代的王朝入主不过百来年,奉行的还是交好吐蕃的政策,包括现任的国王和大部分臣子都是持这种观点,他们所代表的权贵、富人阶层自然也是同样的倾向。

    其他人得到的消息有些混乱,吐蕃人在这个国家的驻军并不算多,都城总共也就一千余人,基本上都是刘稷那天所看到的做派,作威作福、压榨百姓,除开这些税吏,能战之兵恐怕连一半都没有。

    至于普通百姓,也分好几种,城中秩序较好,居民的怨气还不算大,城外的农夫、牧民、山民处于最底层,他们的数量又是最为庞大的,征兵抽庸不说,平时还要受到盘剥欺负,只是太过分散,很难形成合力。

    与预料的相差不大,可以说放到任何一地,都会得出相似的结果,刘稷选择尼婆罗,有着自己的考虑,这里是西域、天竺、吐蕃三地的邻接之处,距离吐蕃人的统治核心很近,一旦有个什么变故,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情报有了,相应的计划便可以制定,康老四等人,就在那间不大的土屋里,看着刘稷凭空弄出了一份厚厚的文书,那上头一条条的细则,看得人头皮直发麻,封面上写着一行奇怪的汉文。

    《曙光计划实施草案》

    刘稷无视他们诧异的目光,似乎对这个粗陋的计划有所不满,主要还是时间太紧,没办法去扣细节。

    “老康,明日,你想法子打通关节,去寻天竺行商,让他们引见国中的不满人士,身份越是贵重越好,无须多说,只将大唐的征战之举隐晦透出,最好让天竺人开口,你来附合。”

    “咄骨利,你同卓玛去联络山民,等老康那里有了确切的消息,让他们去城中聚集,一定要让他们以为,会有有势力的权贵支持。”

    在后世,颠覆一个主权国家,无非也就是那几样,刘稷一直最为遗憾的就没有亲手实施过,如今有了这个机会,岂能放过。

    最重要的就是寻找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在他看来,这个国家的矛盾还不够尖锐,因此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推波助澜。

    任何一个政权,他的上层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有得意者就会有失意之人,诃帝失谒婆就是其中一个,他是国王的第八个儿子,前头有七个哥哥,怎么看也轮不到自己,而且联姻的又不过是个富商,属于一没权二没势,只剩下一个身份的空头王子。

    正因为如此,才被康老四挑中。

    “一个粟特商人?”看在那些礼物的份上,诃帝失谒婆并没有犹豫,就在自己的府中接见了他。

    与他同时到来的是一个天竺行商,他们对于西域过来的同行,都抱有好意,因为谁不知道,那里才是财富的聚集之地,说不准某一天就用得上,现在不过帮着引见一下,就能交结,何乐而不为?

    “尊贵的王子,你的朋友带来的远方的问候。”康老四行了一个通行的平胸礼。

    “苍鹰飞不过雪山,我的朋友,是什么样的风,带来了你的问候?”

    诃帝失谒婆没有摆什么架子,无论是将来有所图,还是认命做个太平王子,都需要商人的支持,人家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上门,就只是为了送上一份礼物。

    康老四后退一步,将说话的机会让给了那个天竺行商:“消息来自我们共同的朋友,老康只是仰慕王子的风采,借了一个光而已。”

    他的谦逊立刻赢得了对方的好感,只是在天竺人说出事情的经过时,露在脸上礼节性的笑容,一下子就不翼而飞。

    “你说什么?唐人想要借道南方诸国?”

    难怪他会失色,唐蕃两国相争已经百年,双方打来打去,离着尼婆罗最近的战场也在千里之外,而且唐人不习惯高原地带,吐蕃人信誓旦旦地表示,他们就算打进来也站不住。

    这些年以来,的确如此,可是,如果能借道天竺诸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用通过象雄之地,可以想见,当大唐的军队突然出现在尼婆罗的腹地时,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王子殿下,当我启程时,这还只是一个传闻,你应该知道,他们从不希望过多地界入两国纷争,除非。。。。。。”

    除非什么,天竺人没有说,诃帝失谒婆却想到了,人都是追随胜利者的,哪边势大就倒向哪边,正是这些小国的生存之道,任是谁也说不出什么。

    尼婆罗也是一个小国。

    “唐人得胜了么?”他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

    “这就要问我们的新朋友了。”天竺人恰到好处地点出了康老四。

    康老四做出一个为难的表情,在对方急切地注视下,有些无奈地开口说道。

    “本来我不想说这种扫兴的话,可你是主人,我们是从勃律过来的,那里已经成了战场,我们离开的时候,听说唐人渡过了婆夷川,那是半个月前的事,现在他们到哪里了,请恕我不能做出毫无根据的猜测。”

    “我的朋友,感谢你带来了如此重要的消息,请就在舍下住上一晚,千万不要拒绝一个好客之人的真心。”

    “这是我们的荣幸。”

    两人都很清楚,对方这是要软禁的意思,果然,诃帝失谒婆连吃饭的时候都没有露面,要么就是找人去求证,要么就是找人去商量,无论是什么,都达到了刘稷的目地。

    在这个平静的国度,搅起一丝波澜。

    康老四拿起一个银器打造的杯子,与那个天竺商人轻轻一碰,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在大势之下,随波逐流的不光是城里的统治者,走南闯北的商人才是最为敏感的。

第一百二十七章 颠覆(二)() 
“好!”

    乱哄哄的喝彩声响了起来,无一例外都是晦涩难懂的山地土话。

    刘稷高举双手,以胜利者的姿态,挑衅般地看着四周的山民,那些原本跃跃欲试的年青山民,在他连续摔倒三个寨中好手之后,都失去了信心,毕竟,人家的年纪也不大,却有一身实打实的本领。

    如果说同政客说话要讲求利益,与这些仆实的山民打交道,刘稷就直接用上了最有效的法子,喝酒、打架。

    “哼,要是提莫在这里,一定能将他击倒。”

    围观的山民有男有女,一个年轻女子气鼓鼓地说了一句,立刻引起了周围众人的附合。

    看来这个提莫应该是寨中的第一好手,刘稷笑着走过去,先朝着当中的一个老者弯腰行了一礼。

    “大头人,感谢你的招待。”

    “对于朋友,我们喀人从来不吝惜。”那个老者点头致意。

    刘稷笑嘻嘻地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发话的年轻女子,被对方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

    “可惜你的提莫不在,不然可以好好打上一场,他什么时候回来?”

    “被吐蕃人捉走了,哪里还回得来。”

    听他说到自己的心上人,女子悻悻地冒了一句。

    “辛迪加,不要失礼。”

    老人在边上喝骂道,女子只能住了口,脸上依然是不服气。

    刘稷毫不在意:“辛迪加,是你的名字?意思是高山上的云,不错不错。”

    “要你管!”女子白了他一眼,转身跑开。

    “唉,这是我最小的女儿,没有礼貌,请你们不要放在心上。”老人歉意地解释了一句。

    他是山寨中的头人,一眼就看出来的这几个人,可能不那么普通,眼前的这个人,长相既不像吐蕃人,也不像他们的同伴勃律人,更不像城里的天竺人,也不知道来自于哪里。

    这样一个人,竟然能用喀语与他们对话,虽然发音很奇怪,可大致上的交流没有问题,要知道,就是城中的当地人,也不一定能听说,这才是他产生好奇的原因,很明显,与他同来的那对勃律父女,都只会一些简单的吐蕃话。

    好奇之余,他还想知道,对方这么贸然地找来,倒底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喝酒打上一架?鬼才信。

    “请原谅一个外来朋友的好奇,提莫为什么会被捉了?”

    听他提到这个名字,老人叹了一口气:“吐蕃人死了两个税吏,要我们寨子交出十个人,提莫自己承认是他做的,就被他们捉去了,听说再过几天会杀了他,把人头挂在城门上。”

    刘稷作出一个糊涂的表情:“不是他杀的?”

    “当然不是,那两个税吏抢了我们寨子里的猎物,当时提莫他们不服,也不过想要去理论一番,被我劝回了寨子里,杀人,怎么敢?”

    “没有地方申冤吗?城里的官吏、王都不管吗?”

    “我们这种人,命比狗还贱,谁会管?吐蕃人才是这里的王。”

    老人的话得到了众人的认同,在他们的脸上,刘稷只看到了不甘,连愤怒都很少,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

    “实不相瞒,我的主人来自于西边,是当地有名的大豪商,他这一次来到这里,是想要收购一些皮货,最好是比较特别一些的,比如白虎之类。”刘稷道出自己的来意,这个理由很自然,老人的表情已经没有了戒备。

    他们本来就是靠这个为生,只不过时间上有些不巧。

    “唉,要是你们早来一天就好了,如今寨子里的存货大都被抢走,剩下的都是些普通货色,未必能看得上眼。”

    “没关系,能认识朋友就不算白跑一趟,如果头人方便的话,可以介绍一些相熟的寨子,我们也想多走走。”

    对此,老人答应得很爽快,这样一来,仅有的那点疑虑也不翼而飞,人家根本就是来收山货的,一个有势力的大商人,同样值得他们结交。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刘稷和咄骨利父女三人走遍了附近的山寨,这一带的人种比较单一,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廊尔喀人,此时他们被叫做喀人,只比城中的统治者晚来几十年,当然还没有达到后世的高度,不过隐隐有了些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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