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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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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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戮不是目地,你们要报仇,就要找对人,哪些人才是欺压过你们的,权贵、官吏、富户、士兵,至于那些普通民众,家里本来就没有什么余财,平时也是被欺压的对象,去抢他们,有什么意思?”

    “那谁知道,哪家是有钱的,哪家是穷户?”

    “这个简单,让当地人带路,全城按区分成片,你们每个寨子负责一片,不准越界,更不准争抢,谁要坏了规矩,不要怪我事先没有说清楚。”

    “最后强调一点,王宫、官署都是大唐的,包括里面的人,谁也不准去碰,约束好你们的人,听候命令吧。”

    这些声音,无一例外全都是蕃语,他听不懂,不过自有人为他翻译,一听之下,便是心惊不已,因为他们所讨论的,已经超过了自己的职权范围。

    李嗣业没有贸然上前,刘稷和他走得不是一条路,时间上也要早上许多天,这里头,是不是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或者说对方是不是怀有密令,至少不能当前质疑。

    实际上,对于新收之地的管辖权,在他们出军前,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在战术上,李嗣业肯定不会受任何人指挥,就是封常清亲至,也只会尊重他的意见,这就是资历。

    因此,封常清之所以将他所部调至天竺一线,多少出于这种考虑,两人之间,严格来说,属于比较亲密的同盟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会随着双方地位的变化而改变,但在封常清坐稳四镇节度使的位置之前,就是这样。

    这也是李嗣业所希望的,能不受辖制地独领一军,就连目标都有着极大的自主权,他没有任何理由推辞,现在结果已经证明了,这个选择有多么正确。

    话又说回来,对于他所不擅长的领域,李嗣业的态度也是很明确的,如果段秀实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扔给他,现在人不在,有个替代的人选,也是不错的,可这个人会是刘稷?

    很快,屋子里的讨论就结束了,看样子,刘稷说服了所有的人,从里面走出来的全是各个山寨的头人,经过他的面前时,都敬畏地俯首作礼,李嗣业毫无所动,这些人在他眼里如同蝼蚁一般,根本不值得一个表情上的变化。

    “使君,来得正好,属下正要去寻你呢。”刘稷的出现,总算让他那张刻板的脸上,有了一些柔和的线条。

    “你小子,颇有些模样啊。”

    李嗣业呵呵一笑,同他一块儿进了屋。

    这里面没有唐人的官署那般大,更像是一间书房,如果不点灯,肯定是黑漆漆地,当中的一张方桌上,推满了各种质感的册页,有皮的,也有纸的,不过很少。

    “这是尼婆罗人的文字?”他随手拿起一张,看着干硬干硬地,像是羊皮,上面尽是弯弯曲曲的符号。

    “不,是天竺人的梵文。”

    李嗣业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连这个都会?”

    “那怎么可能,请了几个法师翻译,条件是保护他的庙宇不被抢掠。”

    刘稷指了指另一个房门,里面是一排佛教徒,他们负责将梵文翻译过来,要说这个国家识字率最高的人群,莫过于寺庙了。

    李嗣业对此不感兴趣,随口问一声便丢开了,屋子里有些气闷,他解开颌下的系带,将沉重的铁盔摘下来,“咣”地一声扔在桌子上。

    “那些山民,你应了他们什么?”

    “事先就答应过的一些好处,没有好处,他们凭什么给咱们卖命?”

    要在这城中行事,当然瞒不过这位统兵大将的眼,刘稷毫不隐瞒地说出了一切,李嗣业眼中的惊异更甚,没想到,事情竟然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出格。

    “你可知这是什么行径?”

    “自然,所以咱们的人不会参与,烦请使君约束部下,特别是荔非镇将,属下怕他犯浑,到时候不好收拾。”

    刘稷不躲不闪,目光坦然地说道。

第一百二十七章 盅惑() 
“为什么?”

    李嗣业的语气**地,其中所包含的意思不只一重。

    同为军人,刘稷能理解他的思维,简单直接,靠实力说话,强者才有资格怜悯,前提是支配一切。

    康提普尔是唐人打下来的,理应分到最大的利益,眼下,刘稷却将山民摆到了前头,他所担心的,除了日后可能的纠纷,还有自家的军心。

    荔非元礼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他的所部在战争中的损失最大,如果刘稷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只靠职位压服,并不可取,因为他们实际上是一支孤军,最近的主力大军,还隔着一个象雄。

    刘稷很清楚他的担忧,处置不当,一场胜利,有可能最后会变成悲剧,他拿起一个银制的杯子,从一个细长的瓶子里倒出一种紫色的液体,递到李嗣业的手上。

    “这是尼婆罗人的酒酿,用山里的野果制成,生津解渴,还有些酒味,使君不妨尝一尝。”

    李嗣业接过来看也没看,一口就饮了下去,的确如他所说,酸酸甜甜地,酒味不重,不怎么合他的胃口。

    “喝不惯吧,这里离着勃律,足有上千里,离着安西就更远了,咱们虽然拿下了它,可能长期驻军?”刘稷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小口小口地抿着。

    “那是自然,安西不可能扯到这么远,太难维持了。”

    “那么问题来了,咱们这么辛苦,就是为了跑来劫掠一番,然后将能抢到的事物,打包运回去?等咱们离开了,一切恢复如常,吐蕃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重建他们的统治,说不定,还会感激咱们,替他们换了一茬,可以随心所欲地选一个听话的傀儡。”

    李嗣业沉默了,政治本就不是他所长,刘稷考虑的简直和他不在一个思路上,但基本的道理还是懂的。

    “你意欲如何?”

    刘稷等的就是他这句话,不紧不慢地说道:“贞观年间,李卫公以三千人大破突厥王帐,奔袭数千里,击其众俘其汗,一举瓦解了我大唐北边最大的强邻,画像麟阁、名垂青史,何等荣耀?”

    他的话,让李嗣业的心里波澜起伏,手上的杯子轻轻一颤,那是一个武人最为向往的功绩,如何不晓?

    “如今,使君,以三千之众,跨越十余国,奔袭数千里,一举拿下吐蕃人最重要的属国,从国王到王子、大相、高官,上百个首级堆积在那里,从王后、嫔妃、公主,数千家属尽数落网,土地名册、山川形胜,这样的功绩,后世的史书,又该如何尽述?”

    “难道,你眼中,只有那些财物?”

    此时的刘稷,像极了一个盅惑人心的巫婆,却让李嗣业生不出厌恶之心,因为对方的每句话,都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运不走的,咱们人太少,没有长行坊的支持,只靠驮马,走不了这么远的路。”他是行家,何尝不知道,长途行军,意外处处,最要紧的不是财物,而是军需粮袜。

    “这便是问题所在,最终退回去,每个军士撑死了带上一包,和山贼盗匪有何区别?”

    刘稷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勃律已经为我军拿下,若是封帅止步象雄边界,你我,便没了后援,就此退回去,使君甘心么?”

    “不甘心又能怎样,区区三千人,攻城不易守城无望,难不成困死在这里?”

    李嗣业能想像封常清的选择,大功已经在手,求稳才是一个节帅最理智的思路,象雄之地,是吐蕃人的腹心,贸然进兵,很可能遇挫,要知道所谓主力大军也不足万人,这样的规模,是支撑不了长久的战事的。

    更何况,战线拉得越长,后勤的压力就越大,对于安西唐军来说,勃律之地,已经是远征的极限了。

    两人都清楚,打从一开始,封常清对于李部这路偏师,就没做太大的指望,在他想来,他们能起到的最大作用,不过是在吐蕃人的后方,造成一些混乱罢了。

    可刘稷不这么想。

    史书上写得很明白,封常清没有进入象雄,倒底是什么原因,已经无从猜测了,但只要李嗣业所部还没有消息,他们就不可能马上退回去,这就是刘稷的打算。

    让一场已经注定无果的战事,进入他的影响中,小小的蝴蝶翅膀能掀起多大的浪,就要看如今能做到哪一步。

    至少,李嗣业已经动心了。

    “使君,我安西大部驻于象雄之侧,吐蕃人纵然还有些余力,也会将注意力放到那一头,尼婆罗至少在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你我的机会就在于此。”

    “计将安出?”不知不觉,李嗣业已经进入了他的思维模式。

    “方才使君说,咱们只有三千人,某不这么认为,使君可知,康提普尔城内外,有多少人口?”

    李嗣业摇摇头,他只知道很多,但具体多少,哪会了解。

    “城里有八万居民,附近山谷,不下三十万。”刘稷拍拍那张桌子上的册子,这只是已经翻译过来的数目,尼婆罗整个国家,只怕最少也有五十万人。

    “那又如何,咱们可是他们的敌人。”

    “那就要看如何说了。”刘稷一付胸有成竹的表情:“叛乱的是山民,镇压他们的是吐蕃人,咱们只是适逢其会,大唐与尼婆罗人没有宿怨,反而有不错的交情。”

    “在咱们到来之前,吐蕃人在这城中驻军不到五百,全国各处也不会超过千人,使君手中足有三千之众,依属下看,不光不少,还多了呢。”

    李嗣业听得眼睛都睁圆了,他虽然性子直,又不蠢,刘稷把话说到了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所谓的交情,指的是当年的王玄策,孤身一人,只凭着一根节杖,一块印信,就从这里借出了五千兵马,一举平定天竺的叛乱,比起这位传奇人物,他手里的资源不要好太多。

    只是做为一个纯粹的武人,这样的谋略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脑洞,看着这个熟悉的陌生人,他的眼神不知不觉变得有些复杂。

    五郎,这么处心积虑,倒底想做什么?

第一百二十八章 清洗() 
“如今的康提普尔,城防在手,山民在侧,王室高官连同吐蕃人被一扫而空,当地人无不是战战兢兢,他们纵然有什么别样的心思,也缺乏领导者,我让山民去做的事情,就是将潜在的领导者连根拔起,我们唐人才能在其中游刃有余。”

    刘稷毫不在意他的眼光,自顾自地说下去。

    “用鲜血和财富填补山民,用秩序和安全满足百姓,当鲜血流得永远都无法再弥合双方的裂痕时,咱们就成了所有人的依靠,而使君则是最高的仲裁者。”

    “因此,与山民的暴乱相比,咱们必须表现得像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军纪严明,秋毫无犯,才能这些当地人的眼中,成为拯救者,天神般的存在。”

    “一旦到了那样的地步,这片土地,将成为大唐牢不可破的藩属,就算以此为中心,再建一个新的都护府,也不是不可能,使君将是它的开创者,永载史册,这样的情形可行否?”

    李嗣业已经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脑子里嗡嗡一片,到最后只剩了一个念头。

    “疯了,真是疯了。”在他眼里,和闻名遐尔的程疯子相比,此子才是最大胆的那一个,人家所说的,他连想像都想像不到。

    “人不疯狂枉少年。”刘稷自失地一笑,将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

    时间不允许他按部就班,只能一次次地冒险,这是一个天才辈出的年代,些许疯狂根本算不得什么。

    “某只是个守捉使,没有处置的权力。”过了良久,李嗣业终是摇摇头。

    “在出战之前,封帅可有嘱咐,不得如此行事?”

    “那倒没有。”

    “这不就结了,岂不闻,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何况,又没有辖制,就算报上朝廷,天子也只有欢喜的,当年的高开府,使君应当比我清楚。”

    这话倒是不错,如今他们与主力大军隔着一个象雄,就算遣人回去请示,一来一回也是近月的功夫,哪里耽搁得起。

    刘稷举出高仙芝的例子,他岂能不知,当初讨伐小勃律,得胜之后,高仙芝没有知会夫蒙灵察,径直上奏了朝廷,惹得后者大怒,指着鼻子破口大骂,留下一段史上少有的记载。

    正如对方所言,只要事情顺利,就算封常清有所不满,最多也就是骂上一顿,两人之间的交情还不至于让他有性命之忧,他之所以迟疑,是因为对方明明是封常清的准女婿,为何处处都在为自己打算,难道是看上自家那个未及笄的小女了?

    一时间,他的目光变得有些晦暗不明。

    这种眼光,跟封常清的小眼睛太过相似了,偏偏是从一双铜铃般的大眼里射出来,让刘稷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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