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郎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逍遥小郎中- 第6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赵兄,你见识最广,你来说说,我们这些装备比之武策军如何?”刘集熟练的拿起一把开罐器,打开了一罐午餐肉,用金属小勺将食物分发给众人,转头对赵琼说道。

    五人之中,刘集、赵琼年龄相仿,比朱八九、张大宝、马书生三人都要大一些。

    因为刘集是货真价实的秀才,为人也大方仗义,被一致推举为队长,而性格相对内向,但做事十分可靠的赵琼成为了副队长。

    第四小队一直以来,在课业上的表现上十分突出,在同窗们看来,他们五个人很有可能将成为拿到第一份香水的队伍。

    赵琼闻言苦笑着摇了摇头,拿起不锈钢小口杯喝了一小口,杯子里装的是被柳校长称为咖啡的饮品。

    无论是柳校长还是大多数同窗,都喜欢在里面添加一些奶精和糖霜,但赵琼并不喜欢这么做,太多的甜腻会让自己失去敬畏之心,他这么告诫自己。

    入口苦涩,但赵琼却十分喜欢。

    “没法比,武策军中待遇最好的中军,和咱们比起来就是乞丐!”赵琼闭上眼睛回味了一下,任凭苦涩的滋味在舌尖萦绕,然后再次摇了摇头,“连乞丐都不如!”

    在学堂的日子里张大宝圆圆的脑袋并没有清减,他颇有感触的叹气道:“唉,俺一直以为俺们张家家传的杀猪刀,是世界上最好的杀猪刀,可没想到”

    说起这件事张大宝就欲哭无泪。

    前段时间通知将要踏秋采风的时候,医学堂给每名学子都发下了一把开山刀,可偏偏到了张大宝这里,却成了一把杀猪刀。

    说实话这刀的做工看上去十分精致,刃口上还泛着钢花,这引起了张大宝的好奇。

    某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一个胖胖的身影在月光下,左右各持一刀,用足力气,两刀相击,发出了巨大的清鸣

    当然,没有什么武穆遗书,也没有什么九阴真经,但是张大宝的刀断了,他家传的宝刀,号称三水镇第一铁匠大师一生中最得意的作品,断了,败得体无完肤,甚至没能在学堂发下的杀猪刀上留下一个豁口。

    材料为4cr13mov的一种马氏体不锈钢,锻造成形,局部淬火。热处理后金相组织为颗粒碳化物+隐针马氏体,硬度hrc55左右。

    刀身具有极高的屈服强度和韧性,在砍杀时不至于弯曲、折断。刀刃有很高的硬度,较低的缺口敏感性,用钝之后可以重磨。耐腐蚀极佳!

    张大宝败得一点都不冤枉虽然这把杀猪刀在后世的某宝,只要不到三百元大洋

第120章 土豪之师() 
看着一脸颓败叹息的张大宝,朱八九指着他怀中的,被仔细擦拭过的崭新杀猪刀,忍不住笑道:“张三哥,你若还是气恼,可以先把怀里这把破玩意扔掉啊!”

    “去去去,我要留着,以后我可是要让柳校长在上面题字的!”张大宝下意识的紧紧抱住怀中的杀猪刀,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宝刀啊,可不是三水镇上的乡野货色能够相比的。

    朱八九好笑的道:“就你宝贝,咱们的开山刀也是一样的材质好不好!还有柳大哥给咱们发的衣衫,我可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的料子,我看比起员外家的绸子衣服都不差哩!”

    说着朱八九还半敞开了衣襟,露出了里面雪白挺括的內衫。

    白了他一眼,马书生捂嘴轻笑道:“你这小和尚见过啥世面,你穿过苏稠蜀锦么?你哪分得清好坏!”

    “那你说,哪个好?”朱八九倒也不生气,反而觉得马书生说的很对,转过头来认真地问道。

    马书生想了想,道:“各有千秋吧,我自个儿还是觉着绸子穿着舒服,不过若是像如今这般在野外生活,肯定是学堂的料子好!”

    “啊呀,小和尚,不和你聊了,你看张三这家伙,都快把好吃的吃完了,你快给我抢块巧克力来!”

    一套廉价的化纤内衣和毛巾,一双出自莆田的登山鞋,还有一双备用的解放鞋,一只防水背包,一个睡袋,一只军用水壶,一双劳保手套,一把山寨的多功能瑞士军刀,甚至还有一只打火机,这些便是医学堂给学员们准备的豪华装备。

    是的,这些东西在这个时代,土豪的简直令人发指,更别说以小组为单位配备的露营帐篷、小烧锅之类的东西,这是武策军军士们所无法想象的。

    就好像当二战时候,中国军人靠着小米和野菜果腹,每日肉类摄取量不足十克的时候。

    美国人吃着牛肉罐头、沙丁鱼罐头、火鸡、奶酪、披萨、冰淇淋,喝着红酒和可乐,抽着无限供应的骆驼牌香烟,打进了巴黎、柏林,踏进了大阪、东京。

    嚼着口香糖,开着吉普车到处晃荡的美国大兵,随意的用两份过期的盒餐,就能换来欧洲、日本女性的整整一晚。

    虽然无法与之相比,但柳风梦想着有一日,自己也能带着一只土豪之师,跨在高头大马上,眺望江山天下,说上一句,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不过这些也只是想想罢了,给这帮人发些小玩意儿,柳风便已经捉襟见肘了。

    柳风手上的这份地图,出自郡王府,是随着学堂的地契一并交给柳风的,比之坊间的货色要精确一些,不过也仅此而已了。

    没有三角测量,没有地形测绘,连比例尺也没有,只是用图形简单的标明着山峦河流的走向。

    好在凤凰山作为天目山的一处支脉,面积算不上多么广阔,地图上的距离误差还没有被放大到不可接受的地步。

    按照标注,柳风等人已经接近了一处名为阳平谷的地方。

    从资料上看,如果想要置办田地,阳平谷倒是一处不错的地方,相对于凤凰山的其他山坳,这处峡谷面积最大,而且地势平缓,山间还有一条小河经过,算得上是一处世外桃源。

    就在柳风站在一块微微突出山崖的岩石上观察地势的时候,稍远处的密林中,忽然出现一阵嘈杂。

    这让众人纷纷戒备了起来,毕竟又是老虎,又是毒蛇的,难免让人精神紧张,数十根哨棒杀气腾腾的横出。

    当人群一动起来,钱玉鼓捣的阵型便荡然无存了。

    “哎呦!杀猪张,你搞啥子!棒子捅到我了!”

    “啊呀,老王抱歉杀猪刀用习惯了,这玩意儿掌握不好距离”

    接着便是一阵锅碗瓢盆被打翻的声音,参杂着学员们此起彼伏的呼叫声和谩骂声。

    柳风捂着脸,不忍去看眼前的一幕,丑陋,实在是太丑陋了!

    杂乱不堪的队伍,七零八落的阵型,刚刚露出的那一点点杀气立刻被折腾的一干二净,浓浓的咸鱼之气扑面而来。

    一群乌合之众啊!

    不过这也不能怪学员们。

    从理论上来说,这些学子都是准军医的身份,是武策军未来的随军郎中,应该算是北府中人。

    但实际上医学堂又隶属于郡王府西苑,并不受北府的节制。

    宋向南和李行八之间的矛盾几乎是公开的,而柳风作为医堂供奉,是根正苗红的西苑出身,自然被人们当作了宋向南的心腹,因此医学堂的处境实在尴尬。

    北府拒绝了医学堂进行行伍操练的请求,但柳风依然争取到了学子们携带制式武器的权利。

    在庆国律法中,士子佩剑,武人佩刀,当然,柳风从后世带来的开山刀,刀刃太短,并不属于佩刀范畴。

    佩剑还是佩刀,这件事已经完全超出了武器选择的范畴,成为北府和西苑权力斗争的一个角力点。

    最后便形成了这般可笑的局面,医学堂无论高矮肥瘦的学子,一律只准使用第三种制式武器,长枪。

    枪乃百兵之王,练习起来也算速成,可问题是

    目前不允许操练不是,监军王公公虽然暂时看起来人畜无害,但若真被他抓住把柄,参上一本,擅自操练可是视同编练私军的,那是重罪。

    长枪用不好,柳风只能退而求其次,让学员们将枪头卸下,用枪杆当做哨棒使用,至少安全,不容易误伤自己人。

    如今看来,这个决策实在是太英明神武了!

    枝叶一阵摇晃,从密林中钻出了一个干瘦的汉子,身量不高,穿着破旧的山民服饰,面孔上略有菜色。

    紧接着,跟着这汉子出来的,是几个穿着暗红色皂衣的捕快,还有十来个民壮模样的人。

    说是民壮,实则同领路的山民打扮无二,只是后者手中多根长叉之类的东西,看上去剽悍一些。

    那几个捕快口中碎碎骂念着什么,穷山沟,没油水,鬼地方,多管闲事之类的话语

    下意识地抬头,便见几十个精壮的年轻人,持棒指着自己。

    山贼巡山?魔教密会?

    捕快们愣在了原地

第121章 寻路入谷() 
一方是人多势众,手持哨棒的年轻人,一方是人数处于劣势,但持有腰刀,铁尺,猎叉的捕快和民壮。

    两方一样的冷汗直流,一样的双股发颤,一样的毫无章法。

    真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场面一时僵持下来,形成了菜鸡互啄之势。

    说起来,主要还是钱玉这家伙,刚刚安置好帐篷,便嚷嚷着要吃蛇肉羹。

    野生蛇肉虽然味道鲜美,但是寄生虫很多,不洗刷干净,烧熟烧透,后果十分可怕。

    钱玉利用自己副校长的身份,强迫了一名来自山里的学员,一同离开,去找溪水处理那条可怜的颈棱蛇去了。

    小郡主因为觉得有趣便也跟了过去。

    陈娇娇则是气恼自己怕蛇,帮不上柳大哥的忙,为了克服恐惧,特意跟去了。

    如此,铁牛自然也跟随而去。

    若非如此,光光他这黑粗硬一个人,让一只手,都能将这些捕快给轻松收拾掉。

    好在误会很快便解除了,柳风确认过捕快们的公文后,便让学员们收起了哨棒。

    说起来,这些捕快跑来钻山沟沟,还是拜柳风所赐。

    富春县的西南崇山中有大虫出没,这是本地人都知道的事情。

    大虫作恶,每年都会伤上几条山户或者行商的性命。

    鲁三不,鲁老爷也知道人命关天的道理,因此每当有人报官,还是会打发几个差人捕快过去探查一番。

    但也经此而已了,每每都只是雷声大雨点小的武装游行一番,野兔獐子倒是没少打,但大虫的毛都没捞到一根。

    也正因为这样,近两年山民也懒得上衙门呈报恶虎伤人的事情,捕快们也乐得清闲,绝口不提此事。

    直到前阵子,老方遣人去报官,县令老爷把皮球踢给了县尉老爷,县尉老爷又把皮球踢给了分管城西事物的张龙,张捕头。

    最终,张捕头把这破事丢给了这几个不是嫡系的倒霉捕快。

    这件事确实是个苦差事,翻山越岭不说,还没什么油水。

    对于平头百姓来说,皂吏们也是官老爷,捕快更是其中最威风的一种的。

    但实际上,捕快的收入并不高,每月的例钱还不够上趟花楼,不过他们来钱的路子可不少。

    巡查街面,检查店铺,这些都是顶有油水的差事,按照地盘的繁华程度,由捕头们分配。

    稍差一些,是跟着税官去乡下田间,拔刀吓唬吓唬那些抗税的泥腿子,这也是个不错的差事。

    再不济,捉拿盗匪,围剿山贼,这种差事虽然非常危险,但期间若是能漂没一二,那也算是高风险高回报的事情。

    然而,去山沟沟里扑杀大虫,这有屁的油水。

    这附近的几个山村,穷得简直在丢富春县的脸面,一家一户的米缸都空落落的能跑老鼠,身上穿的布头,拿来做抹布都嫌硌手。

    而且山民鲁钝且剽悍,远比县城、府城里的小市民难以拿捏,也比一般的泥腿子更难缠,基本上刮不出油皮。

    至于那些大虫,虽然虎皮什么的还挺值钱,但全须全尾的,也不好裁剪,做手脚的余地不比贼脏那么大。

    总而言之,这几名捕快对于张龙这头儿是颇有怨气的,对那不知道哪来的报官者,就更是不满了。

    “这么说,几位差爷是来这里剿灭大虫的?”柳风向林子里望了望,好奇地问道,“不知可有收获?”

    “别提了,我等在林子里兜了一个上午,水都没喝上一口,大虫却连影子也没见着!”

    话虽这么说,但为首的中年捕快脸上丝毫不见郁闷之情,似乎对于老虎的踪影根本无甚兴趣,反而眼睛不停的向柳风等人身后的帐篷处瞟去。

    从柳风口中,中年捕快等人知道了,眼前这群穿着统一蓝衫的年轻人都是来自附近一个书院的学子,是来山间采风的。

    柳风没刻意提医学堂的性质,因此捕快们便将之默认为了教授孔孟之道的书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