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 千本樱景严_派派小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 千本樱景严_派派小说- 第6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终于有人愿意帮她解惑了,求知欲很强的小诗语忙扒上:“这话有什么奇怪的吗?为什么大家的表情都好奇怪哦。”
  
  “一哭、二闹、三上吊,是姑娘家最长用的手段,可正如你额娘说的,如果说没有人在意,那这些手段又使给谁看?只会徒惹人厌烦罢了。”
  
  还是不懂,不过至少小诗语记牢了这些话,看来额娘说的话是很有道理的。自己的眼泪虽然对额娘没有作用,但对其他人还是可行的。果然,小翠一见到小女孩要哭不哭的可怜样,心疼到骨子里了,忙从一边茶几上的木桶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冰奶放到小小姐面前。雾气消散,某颗小脑袋也立刻埋到了冰奶中。
  
  等碗见底,又用小香舌将碗里上上下下舔了个遍后,程诗语这才死心地抬首。“额娘。”
  
  “啥?”
  
  “十三叔说我的名字里有‘诗’,是因为额娘的诗词歌赋太差,要我不能跟你一样;舅爷爷说我的名字取谐音‘失语’,是哑口无言的意思,是额娘怕我口才太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所以?”
  
  “所以,额娘啊,谁说的是真的?”小诗语趴到桌上,眨巴着她那无辜的大眼睛。
  
  连个眼光都懒得给,“这算什么问题?”
  
  “……?”小嘴张了张,不知道该说什么。
  
  “无论谁说的是真的,或者说两人说的都是真的,又或都是假的,你的名字还是叫程诗语,是不可能改的。所以,这已经不成为问题,而是事实了。而追究不可改变的事实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还不如先想想它值不值得你为此烦恼到掉头发,却一无所获。”
  
  不值得。得出这个结论无需花费一秒钟的时间。
  
  站在厅门外的胤禛嘴角上扬,看来隆科多奢望小诗语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期望,任重而道远。
番外四:教育问题 
  关于程诗语的教育问题,胤禛是非常认真对待的。
  
  诗词歌赋按朝代的不同,各个人轮流教(胤禛、胤祥、兆佳氏、隆科多)。
  
  淑女礼仪,胤禛拜托了十三弟妹,虽然有些汗颜,不过为了女儿的将来,全宅上下一致认为,有鉴于淑兰在女儿身上强大的影响力已经有所体现,由兆佳氏教导小诗语淑女礼仪是完全明智的举措。而且,某个女人完全没有普通母亲该有的激烈抗辩,反而是一付松了口气的样子。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佟淑兰都不认为自己适合为人师表,更何况还是孔子的那些古代礼仪,她从来都没有碰过的东西。她倒觉得自己适合替人解惑,平等的,朋友间互相交流学习的关系。
  
  书法诗语的阿玛,胤禛亲自教导,见字如见人。同时,对于书画的鉴赏等,也由胤禛兼任,谁叫人家在当皇帝的时候搞过什么设计创新,硬是弄到了一个有品位的皇帝,这么一个别称。
  
  武功,这一门课是佟佳氏淑兰,这个额娘强烈建议的,别的不重要,马术和轻功,这两门逃命的功夫一定要学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在得到默许之后,武术这门课的师傅就暂时先任命给了朱兰泰和鲁泰两人。
  
  至于数学、地理等理科,就隆科多的意思,女孩子学这个没有多大的用处,知道一点就可以了。戴岱大总管本来也想毛遂自荐的,只可惜,隆科多的言论受到了来自自家侄女儿的强烈抨击。
  
  “数学怎么可以不学好!被人骗了,还替人数钱,还是小事情,人财两空,才是大事件!一文钱可是会逼死英雄汉的。虽然咱们的诗语不是英雄,不过大伯,你总要替她以后想想啊,要是她的运气和她额娘我一样好,找到了一个像她阿玛一样的老公,我也不担心,怕就怕,她阿玛一时被蛤蜊糊了眼,找了一个不讲理的女婿,到时候就算有轻功,会马术也枉然啊,有道是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
  
  隆科多喉咙口有点干:“我说侄女儿,你也不必这么咒自己的女儿不幸福吧。说不定她就嫁了一个像侄女婿那么好的夫婿呢,你夫婿的眼光伯父我还是相信的。”
  
  “伯伯,我们都什么年纪了,人不服老不行。”
  
  佟淑兰的话,引起厅里不少人的黑线。
  
  “老眼昏花在所难免。她嫁得好,我这个做额娘的当然也开心啊。我这也是防患于未然,做最坏的打算么。所以,代数、几何什么的可以一知半解,记账、理财方面的一定要精通。”
  
  看到这架势,戴岱把到嘴边的话,又直接咽了回去,他还是老老实实当总管算了。
  
  “还有医理也至关重要。不是为了救人,而是为了自保。且不说出游时的万一出了意外,可以辨别食用植物或草药救命,单嫁人后,这后宅的手段,也不可不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不得不点头,在座的对于后宅女人的争斗可都是深有体会的。
  
  “还有天文……”本着有备无患的原则,某个女人开始滔滔不绝。
  
  厅里的大人们都开始同情起小诗语,连皇子学得都没有这个小女孩多啊,要真学全了,恐怕世上也就没人敢娶这样的女人为妻了,在诗语没有把她额娘要她学的东西都学全之前,帮她找一个好夫婿至关重要,隆科多暗自记下,要通知在外经商的弘时,现在就可以关心起小诗语的夫婿候选人了!
  
  至于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名言,大厅里的人,都很聪明地绝口不提。
  
  就此,小诗语的学习生涯开始,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一整天的时间都被填得满满的。别看宅子里的人把小诗语捧在手掌心里怕碰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晒了,要到学习的时候,这些师傅们还真的是非常严格,不讲情面。因此,始作俑者的淑兰被不知情的小诗语当成最好,最值得亲近和崇拜的人。
  
  因为无论何时诗语找额娘,佟淑兰都放下手里的书,帮她解惑,或者说是接受挑战更为确切。这也成了全宅上下最喜欢看的节目之一。不言而喻,这背后的怂恿者是为老不尊的隆科多。例如,某日,胤祥向诗语解释苏轼的《于潜僧绿筠轩》时,解释了‘俗’乃庸俗;不雅;缺乏修养的意思,是贬义词,因此,程诗语立志不当‘俗人’。隆科多听了大加赞扬,直接导致某个小人志得意满,然后惨遭某位老娘吐糟。
  
  “咱们的大小姐从今往后不准备吃饭了?那家里也可以省下些米粮,多救济些灾民。”
  
  小诗语一听这话,忙从舅爷爷身上滑下,严阵以待,“我不当‘俗人’和不吃饭有什么关系?”
  
  “‘俗’字拆开了不就是‘人’和‘谷’,人吃五谷便成了‘俗’,既然你不想当‘俗人’那也就是不打算吃五谷了,不是吗?”
  
  程诗语眉头深锁,考虑了半晌,很慎重地点头:“没关系,不吃五谷,还可以吃水果,蔬菜,鸡鸭鱼肉,很多东西的。”
  
  “等等,‘俗人’相对于‘出家人’来说就是尘世中人,世俗中人,如果你不想当‘俗人’也可以表示你打算出家,不能吃肉。”佟淑兰在女儿脸前晃着食指,“现在是你长身体的时候,这个不吃,那个不吃,即不吃五谷,又不吃肉,绝对会营养不良,然后长不高,皮肤也干干的,不漂亮……”
  
  还没等某位不良母亲说完,小诗语已经脸色发白,坚定了自己当一名俗女的信念。同时一个疑惑产生:“那‘俗’到底是贬义还是褒义的?”
  
  “乖,这才是动了脑子。记住一点,凡事都要讲条件。有很多的事情,用词在特定的情况,或是特定的时间段里或许是正确的,但在另一个情况下就是错误的。就讲这个‘俗’字,在苏轼的这首诗里,是贬义的。但在我举的例子当中就不是贬义词了。”
  
  因此凡事都要讲条件,这句话刻入小诗语的脑海,时刻不忘,以后她做什么事情都开始讲条件了。
  
  不过每天一个时辰的玩乐时间里,佟淑兰这个额娘是诗语寻找的不二人选。程诗语听十三婶说,她额娘玩的功力,举大清,人人皆知,还曾经以此打败朝鲜公主,替她的阿玛争回了颜面!所以,这样的资源怎么可以浪费呢?果然,除了闻名已久的纸牌,棋类等玩法,佟淑兰叠纸鹤,做海东青(现在的纸飞机),斗田鸡。这些足以让小诗语在比她大了不少的侄子侄女(弘时的儿女们)之中称王称霸。为此,隆科多每每摇头叹息,“这些可都是男孩子玩的游戏,一个女孩子玩,成何体统。”
  
  “体统,礼仪是做给人看的。没外人在的时候,总要让这些体统、礼仪休息休息,不然多累人呢。”说着,佟淑兰不以为然地进书房看书去了。
  
  还没等淑兰的后脚跟跨出厅房门槛儿,隆科多已经急不可耐地要诗语教自己叠田鸡,要开斗了。使得小小年纪的程诗语都不得不摇头,难怪舅爷爷寄希望于她这个外孙女儿了,就她看来,舅爷爷在额娘面前,还真的是一点还手能力都没有啊 。

                 番外五:皇上吉祥 
  又近七夕,陈府上下的未婚女子忙着绣香包,好到时候送给自己的意中人。已婚的妇人们也计划着怎么把孩子踢到一边,就夫妻俩度个甜甜蜜蜜的乞巧节。
  
  就淑兰同学的计划,很简单。都是老头老太太了,不如就在院子里挂上各式荷花灯,琉璃灯,晚膳后两人就在院子里,躺在摇椅上,摇着蒲扇,赏赏月,看看灯,品品茶,闲话家常。非常经典的老夫老妻的幸福场景。
  
  想当然的,这个场景不适合有小小孩,所以小诗语被她额娘很理所当然地踢给了隆科多,让这老少配一起过七夕节。可惜的是,佟淑兰一句:“给大伯老牛吃嫩草的机会。”让隆科多到嘴的小嫩草飞了,他不得不很凄凉的一个人过七夕。
  
  正逢鲁泰到扬州城里办事儿,翠珠跟着一起去玩两天。小诗语,这根小嫩草被她阿玛很煞风景地扔上了他们去往扬州的马车。美其名曰是要让诗语见见世面,长长见识。
  
  马车慢悠悠地向扬州城的方向前进。看着眼前大大眼睛的陈家至尊宝,翠珠想起了早夭的大阿哥,大阿哥也有这么一双灵活的大眼睛,如果他还活着……
  
  “翠珠姨,你在想什么?”程诗语有些奇怪,为什么翠珠姨看着她居然流露出一丝难过。
  
  “啊,啊,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
  
  “以前的事情?阿玛跟额娘的?”诗语来了兴趣。
  
  翠珠想了一下:“奴婢记得,那年的乞巧节,老爷曾经送过夫人一座琉璃拱桥,轰动了全京城呢。”
  
  “不会吧!阿玛会是那么浪漫的人吗?”程诗语脸上露出,打死她都不相信的表情。“舅爷爷说阿玛是个傻子。从来都是只会默默地做,不会说出口的人。他会把额娘的每句话,无论真假都记在心里,然后把她宠上天。而额娘那根感觉神经偏偏粗到人神共愤,在吃上更是不知道什么叫做尊老爱幼。最多是十颗葡萄,分三颗给阿玛,留一颗给我。听说给阿玛的三颗葡萄,最后至少有两颗是进了额娘的嘴。”说到后来,小诗语更是愤愤然,“舅爷爷说,娶到像额娘这样的女人,是阿玛天大的福气,爱上像额娘这样的女人,是阿玛天大的傻气。光说不做是假把式,光做不说是傻把式,又说又做才是真把式。综上两点,可以得出结论,阿玛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这是舅爷爷说的。”程诗语最后又加了一句。舅爷爷说阿玛是傻瓜,她只不过是把舅爷爷的话扩充了再扩充,所以不能算她说谎,只能说她将隆科多的话举例论证,引经据典,使之更令人信服而已。不过,既然舅爷爷认为阿玛爱上额娘是阿玛傻,那为什么他又认为阿玛能娶到额娘是阿玛的福气呢?好混乱哦!程诗语的逻辑思维开始出现混乱。
  
  马车颠簸了几下,好像是轮子压到了小石头。翠珠还是很忠心的,想要为自家老爷辩驳几句,以挽回他在女儿心中的傻瓜形象,可她张了张嘴,一时还真想不出夫人送过老爷什么特别轰动的东西。到最后,她不得不说了一句:“傻孩子,女人这辈子最大的福分不就是能够嫁给这样一个傻瓜么。”
  
  “嫁给一个傻瓜还是福分?”
  
  翠珠现在是觉得越说越乱,越说越说不清。“现在你还小,还不懂,长大了你就懂了。”
  
  “哦。”好像家里人,说不过她的时候都会用这句话,还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