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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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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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两人刻意打扮,却显得花里胡哨;她们为了打扮得干净漂亮所作的努力令人难过。廉价的衣料、廉价的丝带,手指上还套着廉价的戒指。他感到手臂被拉了一下,听见一个声音说: 
  “醒醒,比尔!你怎么啦?” 
  “你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黝黑的姑娘脑袋一甩,回答,“我只是在说——” 
  “说什么?” 
  “唔,我在悄悄说,你若是能挖出个小伙子——给她”(示意她的同伴),“倒是个好主意。我们就可以找个地方去喝点冰淇淋汽水,咖啡,或是别的了。” 
  他精神上突然感到一阵恶心,难过极了。从露丝到眼前的两个姑娘,这转变太突然。他看见露丝那双清澈明亮的圣女般的眼睛如深湛纯净的深潭凝望着他,而跟她并排的却是眼前这姑娘那双大胆泼辣的眼睛。不知怎么,一种力量在他心里躁动起来:他要高于这种水平。他必须活得比这两个姑娘更有意义。她们只想着吃冰淇淋交男朋友。他想起自己一向在意识里过着一种秘密的生活,曾想把它向人诉说,可从来没有遇见一个女人懂得——也没有男人懂得。他有时也讲起,但对方总所得莫名其妙。他现在认为,既然自己的思想超过了她们,他自己也一定高于她们。他感到力量在心里涌动,便捏紧了拳头。既然生命对他有更丰富的内容,他便应当对生命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对眼前这样的伙伴他是无法提出更高的要求的。那汉大胆的黑眼睛提供不了什么。他明白那眼睛背后的思想不过是冰淇淋之类。可并付的那双圣女的眼睛呢——它们却向他提供了他所知道的一切和他梦想不到的东西:书籍、绘画、美、平静、上层生活的优美高雅。他也明白那双黑眼睛后面的一切思想活动,就像明白钟表的机件。他能看到它的每个轮子运转。她所追求的只是低级的享乐,像坟墓一样狭窄、阴暗,享乐的尽头就是坟墓。可那圣女的眼睛追求的却是神秘的、难以想像的奇迹和永生。他在那儿瞥见了她的灵魂,也瞥见了自己的灵魂。 
  “你这计划只有一点毛病,”他大声说,“我已经有了个约会。” 
  那姑娘的眼里闪出失望的光。 
  “要陪生病的朋友吧,我看是?”她话里带刺。 
  “不,真有约会,说实话——”他犹豫了,“是一个姑娘。” 
  “你没骗我?”她认真地问。 
  他笔直望着她的眼睛回答:“不假,完全不假。可为什么我们不能另外约个时间见面呢?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你住在哪儿?” 
  “叫丽齐,”她回答,用手捏着他的手臂,对他的态度友好了些,身子也向他靠了过去。“丽齐·康诺利。住在五号街和市场街的交叉口。” 
  他又谈了几分钟话,然后道了晚安。他并没有立即回家;他在一向守望的树下望着那扇窗户前南地说道:“那是跟你的约会,露丝。我为你保留的。” 





 


第七章

  从那天晚上第一次遇见露丝·莫尔斯起他已刻苦攻读了一周,却仍不敢去看他。他曾多次鼓起勇气要去,却总团顾虑重重而取消了决心。他不知道该什么时候去看她。没有人告诉他,他又害怕冒险,铸成难以补救的大错。他已摆脱了原来的朋友和生活方式,却又还没有新的朋友。除了读书再也无事可做。他读书时间极长,若是普通眼睛即使十双也已受不了,可他的眼睛很好,又有极健壮的身体作后盾。而且他的心灵已长期休耕,就书本上的抽象思维而;二,已经休耕了一辈子,最宜于播种。他的心灵还没有厌倦书本,总用它尖利的牙齿紧紧咬住书本上的知识不肯放松。 
  一周过去,他似乎已过了好几个世纪。旧的生活旧的观点被远远抛到了身后。他啃了些需要作多年准备才能阅读的书。今天读过时无用的哲学,明天读超前时髦的哲学,脑子里的概念矛盾抵触,弄得他晕头转向。读经济学家也一样。在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他发现了卡尔·马克思、李嘉图、亚当·斯密和米尔①,这一家的深奥公式无法证明另一家的思想已经过时。他弄得糊里糊涂,却仍然想弄个明白。他在一天之内对经济学、工业和政治都发生了兴趣。他从市政大楼公园经过,发现一大群人,中心有五六个人在使劲大声地辩论;争得面红耳赤。他上前去听,从这些人民哲学家们嘴里又听见了一套陌生的新语言。辩论者有一个是流浪汉,有一个是劳工煽动家,还有一个是法学院的学生,其他的入则是爱说话的劳动者。他第一次听见了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单一税制,也听说了种种论战不休的社会哲学。他听见了数以百计的新术语,它们所使用的领域是他那可怜的一点阅读所不曾涉猎到的。他无法紧跟讨论,只能猜测和估计包裹在这些陌生词语中的意思。还有个黑眼珠的旅馆服务员,是个通神论者,有个面包师联合会会员是个不可知论者。一个老先生大谈其“存在便是正确”的奇怪哲学,谈得大家目瞪口呆。另一个老先生则滔滔不绝地讲着宇宙和父原子与母原子。 
   
  ①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 damSmith,1723…1790),苏格兰经济学家。米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英国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三人都是古典经济学家。 
  马丁·伊甸几小时后离开那里时脑子已是一片混乱。他匆匆忙忙赶到图书馆查了十多个不常见的词语的定义,离开图书馆时又在腋下突了四本书:布拉伐茨基夫人①的《秘密学说》、《进步与贫困》、《社会主义精义》和《宗教对科学之战》。倒霉的是他竟从《秘密学说》读起。那书每一行都有些威风凛凛的多音节词,他不认识。他坐在床上熬夜读着,查字典比看书的时候还多。查过的生词太多,第二次见面又想不起来了,还得再查。他想了个办法。用笔记本把定义抄下来,抄了一页又一页,可仍然读不懂,一直读到凌晨三点,读得头昏脑涨,却没抓住书上一个根本思想。他抬起头来,屋子仿佛像海上的船在起伏颠簸,于是他咒骂了几声,把《秘密学说》往屋里一丢,关掉煤气灯,安下心来睡觉。读另外三本书时他也未必更走运。并不是因为他脑子笨,不管用,他的脑子是能思考这类问题的,只是缺乏思想训练和思考工具罢了。他也估计到了这一点,曾经考虑过别的不读,先记住同典上每个词再说。 
   
  ①布拉代茨基夫人(Madame Petorwna Rlavatakv;1831…1891),俄罗斯通神学家、美国通神学会创始人、通神学主张人应靠自觉和沉思默想等去理解上帝。 
  不过诗歌倒给了他安慰。他读了许多诗,比较朴实平易的诗人给了他最大的乐趣。他爱美,在他们的诗平找到了美。诗歌像音乐一样打动着他。实际上读诗正为他即将承担的更沉重的工作作者准备,虽然他此刻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头脑是一页页的白纸,他读到而且喜欢的许多诗便大段大段地轻轻松松地印了上去。他立即在朗诵或是默读时体会到那些印刷出的诗章的音乐与美,从中获得巨大的快乐。然后他在图书馆一个书架上并排发现了盖利的《希腊罗马神话》和布尔芬奇的格言时代人那是一种启发,是射入地蒙昧的黑暗中的巨大光明。地读起诗来更津津有味了。 
  借书处的人因常在那儿见到马丁,便对他十分热情,他一进门总对他点头、微笑打招呼,因此马丁便做了一件大胆的事。他借了几本书,趁那人在卡片上盖章时急忙说道: 
  “啊——我有件事想请教你。” 
  那人微笑了一下,听他说。 
  ‘你要是认识了一位小姐,而她又叫你去看她,你该多久以后再去?” 
  又是紧张,又是流汗,马丁觉得衬衫紧贴到了他肩上,粘住了。 
  “我看,什么时候都可以去,”那人回答。 
  “不错,可这事不同,”马丁反驳,“她……我……你看,是这么回事:没准儿她不在家。她在上大学呢。” 
  “那就再去第二回呀。” 
  “我没说清楚,”马丁迟疑地承认,然后下定决心把自己交给他摆布。“我算是个粗人,没见过什么世面,而这个姑娘所具有的我完全没有;我所具有的她又完全没有。你不会认为我在胡扯吧?”他突然问道。 
  “不,不,一点也不,你放心。”那人回答,“你的要求超出了询问台业务范围,不过我们非常愿意为你效劳。” 
  马丁望着他,感到佩服。 
  “我若是能侃得那么顺当就好了,”他说。 
  “你说什么?” 
  “我说如果我说话能够那样轻松、有礼貌等等就好了。” 
  “啊,”对方明白了。 
  “那么,什么时候去最好呢?下午——午饭后多过一会儿?或是晚上?星期天?” 
  “我给你出个主意,”图书管理员脸上一亮说,“你不妨先打个电话问她。” 
  “好的,”他说,抓起书想走。 
  却又转身问道: 
  “你跟一位小姐说话——比如说,丽齐·史密斯小姐——你是叫她‘丽齐小姐’,还是‘史密斯小姐’?” 
  “叫她史密斯小姐,”图书管理员权威地说,“总是叫史密斯小姐——在感情更深以前都这么叫。” 
  马丁·伊甸的问题就像这样解决了。 
  “什么时候都可以来,我整个下午都在家,”他结结巴巴问她什么时候可以去还书时,露丝在电话里回答。 
  她亲自到门口来迎接他。她那双女性的眼睛一眼就发觉了褶痕笔挺的裤子和他身上那难以说清的微妙变化。他那脸也引起了她的注意。精力充沛,近于专横,身上似乎有精力流溢,像浪潮一样向她扑来。她再一次感到了那种欲望,想偎依过去寻找温暖,她的心区不摩纳闷:他的出现为什么会对她产生这样的作用!他在服地招呼和握手刚出再次感到了那种荡漾的幸福之感。两人的差异是:她冷静而有节制;而他却满脸通红,红到发狠。他又是那样笨拙蹒跚地走在她的后面.甩着肩膀危险地晃动着身子。在大家坐下之后他才轻松下来——比他估计的轻松多了。是她故意让他轻松的。她为此所表现的亲切体贴炒地越发疯狂地爱上了她。两人先谈读过的书,谈他崇拜的史文用和他{理解的勃朗于;然后她便一个话题一个话题引他谈下去,同时思考着怎样才能对他有所帮助。打从第一次见面之后她就常常考虑这个问题;她想帮助他。他来看她,希望得到她的同情与关怀,从前可没人这样做过。她的同情出于母性,并不伤害他的自尊她的同情也不可能寻常,因为引起她同情的人是个十足的男子汉,一个能使她同处女的畏惧则震动的男子汉,一个能用陌生的念头和感情使她欢欣震颤的团于仅他那脖子原来的诱惑依然存在_一想到用手搂住它地使陶醉;这山似乎是一种放纵的冲动,但她已差不多习以为常;她做梦也不普恩到一场新的恋爱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也没意识到地所引起的这种情扈竟会是爱情。她只觉得不过是对他发生了兴趣,认为他具有许多港注的优秀素质,不是等闲之辈而已。她计至有些行善济人之感。 
  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爱他;他却不同,他明白自己在爱她,想念她。他一辈子从没有过这样的刻骨相思。他爱过许,是因为美;但在遇见她之后爱情诗的广阔天地便对他敞开了大门。她所给他的喀尔比《寓言世界》和《希腊罗马神话》要深沉得多。有一句诗在一周前他是不屑再想的——“上帝的情人发了狂,但求一吻便死去。”可现在那句诗却在他心头缠绕不去。他愕然于这话的奇妙与失实。他凝望着她,知道自己是可以在亲吻她之后就欢乐地死去的。他觉得自己便是上帝那发了狂的情人,即使封他做骑士也不会让他更为骄矜得意。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明白了自己来到世上的原因。 
  他凝望着她,听着她讲述,思想越来越大胆。他回味着自己的手在门口握着她的手时的狂欢极乐,渴望再握一次。他的目光有时落到她的唇上,便如饥似渴地想亲吻她。但那渴望全无粗野、世俗的成分〔那两瓣嘴唇阐述她所使用的词语时的每一动作都带给他难以描述的欢乐。她那嘴唇绝非普通男女的嘴唇,绝非人问材料制成,而是纯粹性灵的结晶。他对那嘴唇的要求跟催他亲吻其他嘴唇时的要求似乎绝对不同。他也可能亲吻她的嘴唇,把自己血肉之后印上去,但必带有亲吻上帝的圣袍的惶惊与狂热。他并未意识到自己内心这种价值观的变化,也不曾意识到自己望着她时眼里所闪动的光跟一切男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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