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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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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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的盛筵,在一个垂死的人的头脑里祝酒,垂死者气息奄奄地哭泣着,衰微不去的心脏却仍然狂跳。那诗以庄重的节奏振荡起伏,伴随着星际冲突的清冷的波涛、万千星宿的前进步伐、和无数冷冰冰的太阳的冲击,伴随着最黑暗的空虚望的星云的燃烧;而在这一切之间,却传来了入类微弱细小的声音,有如一支银梭,不断地、无力地呐喊着,在星球的呼啸和天体的撞击声中只不过是几声哀怨悲嗟的唧唧啾鸣。 
  “文学里还从没有过这样的作品!”马丁在终于能说话时说道,“惊人之作!——惊人!它钻进了我的脑袋,叫我沉醉。那伟大的浩瀚无涯的问题我是无法赶出脑袋了。人类那永远反复的追求的细弱的呐喊还在我的耳用震响,有如狮吼象吗之间的纹钢的丧葬进行曲。它怀着千百倍夸大的欲望,无从满足,我知道我是在把自己变成个傻瓜。但这个问题却叫我神魂颠四。你,你——我不知道怎么说你才好,可是你真了不起。可你是怎么写出来的?怎么写的?” 
  马丁暂停了他的狂欢颂,只是为了重新说下去。 
  “我再也不写东西了。我是个在泥涂里乱画的家伙。你已经让我看见了真正的艺术大师的作品。天才!比天才还高越,超过了天才。是疯魔的真理。是的,老兄,每一行都是的。我不知道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你这个教条主义者。科学是不会骗人的。这是冷言冷语叙述的真理,是用宇宙的黑色铁玺印就的,是把声音的强大节奏织人光辉和美的织品里造成的。现在我再也没有话说了。我被征服了,粉碎了。不,我还有话说!让我给你找销路吧。” 
  布里森登满面笑容:“基督教世界纪还没有一份杂志敢于发表这诗呢——这你是知道的。” 
  ‘哪类的事我不懂,但我知道基督教世界还没有一份杂志不会抢着要它。他们并不是每天都能得到这样的东西的。这不是这一年之冠,而是本世纪之冠。” 
  “我愿意拿你这说法和你打赌。” 
  “好了,可别那么愤世嫉俗,”马丁提出要求,“杂志编辑并非都那么昏庸,这我是知道的。我可以跟你用你想要的任何东西打赌,《蜉蝣》头一次或第二次投出去就会被采用的。” 
  “只有一个东西不让我跟你打赌,”布里森登想了一会儿,说:“我这诗很有分量——是我的作品里最有分量的,这我知道。它是我的天鹅之歌,我为它骄傲。我崇拜它甚于威士忌,它是我少年时梦寐以求的东西——完美元缺的伟大作品。那时我怀着甜蜜的幻想和纯洁的理想。现在我用我这最后的一把力气抓住了它。我可不愿意把它送出去让那些猪移胡乱蹂躏和玷污。不,我不打赌。它是我的。我创作了它,而且已经跟你分享了。” 
  “可你得想想世界上其他的人,”马丁抗议道,“美的功能原本就是给人享受。” 
  “可那美属于我。” 
  “别自私。” 
  “我并不自私,”布里森登冷静地笑了。他那薄薄的嘴唇有好笑的事想说就那么笑。“我可是跟一头俄急了的野猪一样大公无私呢。” 
  马丁想动摇他的决心,却没有如愿。马丁告诉他地对编辑们的仇恨太过激,太狂热,他的行为比烧掉了以弗所的狄安娜神庙的那个青年①还要讨厌一千倍。布里森登心满意足地啜着他的柠檬威十忌甜酒,面对着谴责的风暴。他承认对方的活每一句都对,只是关于杂志编辑的活不对。他对他们怀着无穷的仇恨。一提起他们他的谴责的风暴便超过了马丁。 
   
  ①这位青年名叫西罗思垂塔斯,他为了让自己扬名后世烧掉了狄安娜神庙。以弗斯人定下法律,不许任何人提起他的名字,但这名字却因为这条法律规定而流传下来。 
  “我希望你为我把它打出来,”他说,“你打得比任何速记员都好一千倍。现在我要给你一个忠告。”他从外衣口袋掏出了一大摞稿子。“这是你的《太阳的耻辱》,我读过不是一次,而是两次三次——这可是我对你的最高赞美。在你说了关于蜉蝣的那些话之后我只好闭嘴了。可我还要说一句:《太阳的耻辱》发表之后一定会引起轰动。它一定会引起争论,光在宣传上那对你也要值千千万呢。” 
  马丁哈哈大笑:“我估计你下面就会要我把它寄给杂志了。” 
  “绝对不可以——就是说如果你想见它发表的话。把它寄给第一流的出版社。某个审稿人可能为它颠倒或是沉醉,做出有利的审稿报告。你读过了该读的书。那些书的精华已经被马丁·伊甸提炼吸收,注入了《太阳的耻辱》。有一天马丁·伊甸会成名,而那部著作对他的名气的作用决不会小。因此你得为它找一个出版家——越早越好。” 
  那天晚上布望森登很晚才回家,他刚踏上车便转过身来塞在马丁手里一个捏得很紧的小纸团。 
  “喏,拿着,”他说,“我今天去赛了马,我有关于马的可靠内部情报。” 
  马车叮叮当当走掉了,让马丁留在那里猜想着他手里摸着的这个皱巴巴的纸团是什么意思。他回到屋里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张一百元的钞票。 
  他满不在乎地打算用这笔钱。他知道他的朋友一向有许多钱,也深信自己的成功能让他偿还这笔债。早上他还清了一切欠债;预付给了玛利亚三个月房租地赎回了当铺里的一切。然后他为茉莉安买了结婚礼物,为露丝和格特霞也买了适合圣诞节的较简单的礼物。最后他用剩下的钱把西尔伐一家请到奥克夫兰去,从西尔伐家最小的孩子到玛利亚各自都得到了一双鞋。他随行诺言晚了一冬,但他毕竟履行了。此外还买了喇叭、布娃娃、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大包小包的糖果,叫西尔伐全家的手臂几乎抱不住。 
  这一支与众不同的队伍跟在他和玛利亚身后浩浩荡荡地进了一家糖果店,要想寻找最大的手杖糖。正在此时他却碰见了露丝和她的妈妈。莫尔斯太太非常愤慨。就连露丝也受到了伤害,因为她有些顾脸面,而她的爱人却跟玛利亚那么亲亲热热,带了那么一帮衣衫褴褛的葡萄牙小叫花子,那样子真不体面,而最叫她难受的却是他在她眼里那种没有自尊和自爱的样子。还有,最叫她伤己的是她从这件事看到了他那工人阶级生活之叫人难堪。事实本身已经够丢人的了,他却还要不知羞耻地招摇过市——到她的世界里来。这未免太过分。她跟马丁的婚约虽然保了密,两人之间长期亲密的过从并非不会引起流言蜚语的。在那家铺子里已有好几个她的熟人悄悄地打量着她的情人和跟着他的那帮人。她缺少马丁那样广阔的心胸,不能超越自己环境。她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他那敏感的天性因为那耻辱而颤抖。马丁当天晚些时候到了她家时,情况就像这样。马丁把礼物留在胸前口袋里,原想找一个较为有利的时机再拿出来。是露丝流起了眼泪,激动的愤怒的眼泪,才给了他启示的。她那泪眼婆娑的痛苦样子让他觉得自己是个野兽,可他从灵魂里却并不懂得问题词在,为了什么。他从来不会想到为自己的朋友感到害羞。他好像觉得圣诞节请西尔伐一家去挥霍一番不可能对露丝表现什么不体贴。反过来,就在露丝已经解释她的观点之后他也还莫名其妙,只把它看作是一种女性的弱点——一种一切妇女都有的毛病,包括最优秀的妇女在内。 




 


第三十六章

  “来,来,我让你见识见识真正的草芥之民。”一月份的某一个晚上布里森登对他说。 
  两人刚在旧金山吃完晚饭,要回奥克兰,来到了轮渡大厦。这时布世森登心血来潮,要叫他看看“草芥之民”。他转过身来,他那外衣飘闪的瘦削的身影飘过了海岸,马丁努力跟着。布卫森登在一家批发饮料站买了两大瓶陈年葡萄酒,大胜瓶装的,一手拎一瓶上了教会街的电车。马丁拿了几瓶夸脱装的威士忌紧跟在后。 
  他心里想,这要是叫露丝看见可不得了,同时猜测那“真正的草芥之民”是怎么回事。“也许那儿一个人也没有,”两人下了车,便直奔市场街南面工人阶级贫民窟的中心,这时布里森登说,“那你就会错过你长期想找的人了。” 
  “究竟是什么呀?” 
  “人,聪明的人,而不是我发现你在那个生意人窝周交往的卿卿喳喳的无聊的人。你已经读了些书,发现自己完全孤独了。今天晚上我要叫你见识见识一些也读过书的人,那你就再也不会孤独了。 
  “我对他们的讨论没有兴趣,”他来到一个街区的尽头时说,“书本上的哲学打动不了我,但你会发现这些人是聪明人,不是资产阶级的猪猡。可你得小动,他们会就太阳之下的任何题目对你唠叨个没完的。 
  “我希望诺尔屯在那甲,”说到这儿他有一点气喘,却拒绝了马丁把他那两个大肚子酒瓶接过手去的好意。“诺尔屯是个理想主义者——哈佛大学的,有惊人的记忆力。理想主义把他引向了哲学上的无政府主义,被家庭赶了出来。他爸爸是一条铁路的总裁,有好几百万家产,可儿子却在旧金山挨饿,编着一份无政府主义报纸,每月二十五块。” 
  马丁对旧金山不熟,对市场街以南更是一无所知。因此他不知道自己已被领到了什么地方。 
  “讲吧,”他说,“先给我介绍介绍。他们靠什么过日子?怎么会到这儿来的?” 
  “但愿汉密尔顿也在这几,”市里森登站了一会儿,歇了歇手。“他的姓是斯特罗恩一汉密尔顿(中间是个连字符),出身南方世家。一个流浪汉——我所见过的最懒的人,虽然他在一家社会主义的合作社里做职员(或者说勉强凑合作着做),每周六块钱,可他是个积习难改的占普赛人,是流浪到这儿来的。我曾见他在一张长凳上坐过一整天,一点东西都没进嘴,到了晚上我请他吃饭——只须走两段街就到了馆子,他却回答说:‘太麻烦,老兄,给我买盒烟就行了!’他原来跟你一样,是斯宾塞主义者,后来被克瑞斯转变成了个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者。我如果能够,倒想跟他谈谈一元论;诺尔屯也是个一元论者——不过他只肯定精神,对其他的一切都怀疑。而他却可以提供克瑞斯和汉密尔顿所缺少的一切。” 
  “克瑞斯是谁呀、马丁问道。 
  “我们就是到他的屋里去呢,当过大学教授——被开除了——老一套的故事。那张嘴像刀子,用一切古老的形式混着饭吃。我知道他倒霉的时候在街上摆过摊,什么都满不在乎地干,连死人的尸衣也偷——什么都偷。他跟资产阶级不同,偷时并不制造假象。他谈尼采,谈叔本华,谈康德,什么都谈。但在世界上他真正关心的只有他的一元论,别的他都不放在心上,包括圣母玛利亚在内。海克尔①是他崇拜的一个小偶像,你要侮辱他有一个办法法,打海克尔一耳光就行。 
   
  ①海克尔(Ernst Heinrich Haekel 1834-1919),德国生物学家,哲学家。 
  “咱们的老窝到了,”布里森登把他的大肚子酒瓶在阶梯口放了一会儿,做好上楼准备。那是常见的一楼一底的街角房,楼下是一间沙龙和一间杂货店。“这帮家伙就住这儿——楼上整个凡是他们的天下。只有克瑞斯一人住两间。来吧。” 
  楼上大厅里没有灯光,但布里森登却在沉沉的黑暗里穿来穿去,像个熟悉环境的幽灵。他停下脚步对马丁说: 
  “这儿有一个人叫史梯劳斯,是个通神论者①,话匣子一打开可热闹呢。他现在在一家饭馆院盘子。喜欢抽高级雪茄烟。我见过他在一家‘一角餐厅’吃饭,然后花五角钱买雪茄抽。他要是来了,我兜里还为他准备了几支雪茄。 
   
  ①通神论:一种哲学、宗教理论,认为可以通过沉思默想与神灵直接相通,部分地源于佛教或婆罗门教。 
  “还有一个家伙叫巴瑞,澳洲人‘统计学家,是一部挺有趣的百科全书。你问他一九0三年巴拉圭的粮食产量是多少,一八九0年英国向中国输出的床单是多少,吉米·布里特对杀手纳尔逊拳击战是哪个量级,一八六八年全美次重最级冠军是谁,都可以得到迅速准确的答案,像从自动售货机里出来的一样。还有安迪,是个五匠,对什么都有自己的看法,棋艺极棒。还有个家伙叫哈里,面包师傅,激烈的社会主义者和坚定的工联主义者。附带说一句,你记得厨工待者大罢工么?就是他组织了工会搞的——事先对一切都作了安排,地点就在这儿:克瑞斯家里。他搞罢工只是为了好玩,可是太懒,不愿留在工会里。他只要愿意是可以爬上去的。那家伙要不是懒得出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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