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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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之门-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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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常常成为必须注意的人物。一旦需要,不管有多危险,它都会大声吠叫或咬住对方。然而,究竟到哪里去了? 
  汤美在马路上走了一会,并没有看到一个中等身材的女人,穿着明亮的红色防雨外套,牵着小黑狗,从远处走来。最后,他有点生气地折回家里。 
  引人食欲的香味向他飘来。他急忙到后房去,杜本丝从火炉边回头绽出欢迎他回家的笑容。 
  “回来得好晚啊。”她说,“这是沙锅菜,很香吧?今天还加了一些稀奇的东西。院子里有些可做香料用的草。至少我认为那是可做香料的草。” 
  “如果不是可做香料用的草,”汤美说,“那可能就是有毒的莨菪,或者外表看来像别的东西,其实是洋地黄。你到哪儿去了?” 
  “带汉尼拔去散步。” 
  到这时候,汉尼拔才发觉汤美回来,向汤美奔过去,表示热烈欢迎,汤美也蹲下来。汉尼拔是只小黑狗,毛色光艳,尾部和双颇有黄褐色的有趣斑点。它是纯种的曼彻斯特狗,自以为比其他的狗更高贵和有智能。 
  “哎呀,我在这一带找来找去,你们到哪儿去了?天气可不太好哩。” 
  “嗯,天气的确不好,雾又浓又潮。而且——我也非常疲倦。” 
  “到哪里去了?上街买东西?” 
  “不,今天店铺很早就打烊,不,不是——我是到墓地去。” 
  “真叫人不舒服,”汤美说,“干嘛到墓地去?” 
  “有我想看的坟墓。” 
  “听来实在不舒服。汉尼拔很高兴吗?” 
  “必须替汉尼拔套上绳子。一个像教堂执事的人不时走出教堂大门,他好像不喜欢汉尼拔,因为——汉尼拔可能也不喜欢他,打从搬到这儿开始,我就不希望别人对我们怀有奇妙的偏见。” 
  “你到底想到墓地去看什么?” 
  “想去看看是些什么样的人葬在那里。好多人,都葬满了,有相当古老的;甚至有一八○○年代;而且还有一两座更古老。墓碑已经剥落,看不清楚了。” 
  “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到墓地去。” 
  “我去调查。”杜本丝说。 
  “调查什么?” 
  “我想知道乔丹家的人是不是葬在那里。” 
  “哎呀,你还是挂念着那件事?你去调查的是——” 
  “你知道,梅丽·乔丹已经死了。我们知道她已经死了,因为我们有那本说她不是自然死亡的书。那么,她应该葬在什么地方才对,是不是?” 
  “这还用说,除非葬在这院子里。” 
  “我可不以为然。”杜本丝说,“因为那男孩或女孩——一定是男孩……当然是男孩,他叫亚历山大啊——只有这孩子知道。他一定觉得自已很聪朗,知道她不是自然死亡。不过,假如只有这孩子对她的死因有清楚的概念,或者发现她的死因——也说是说,别人全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说,她死了,埋葬了,而且没有人——” 
  “没有人说那是犯罪行为。”汤玛斯插嘴。 
  “是啊,就是这样。被毒杀、被殴击头部,被推下悬崖或被车子轧死了——啊,方法多得很呢。” 
  “我相信你可以想到很多。”汤美说,“你唯一的优点是,杜本丝。你至少有一颗善良的心。你不会有兴趣将这种杀人方法付诸实施。” 
  “可是,墓地上没有梅丽·乔丹的坟墓,也没有姓乔丹的人。” 
  “你一定很失望吧!菜还没好吗,我饿死了。好香!” 
  “刚好可以吃了。”杜本丝说,“你洗了手,马上就吃。” 

  
  

 









  “姓帕金森的人可真多,”杜本丝边吃边说,“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有,多得惊人。年老的,年轻的。还有嫁到帕金森家的。”似乎到处都是帕金森。此外还有凯普、格利芬、安德乌德和奥佛乌德等。妙的是安德乌德和奥佛乌德两者都有。” 
  “我以前有个朋友就叫乔治·安德乌德。”汤美说。 
  “嗯,要是安德乌德,我也认得好几个;却不知道有叫奥佛乌德的人。” 
  “男的?还是女的?”汤美说。他似乎有些兴趣了。 
  “是女孩,罗丝·奥佛乌德。” 
  “罗丝·奥佛乌德?”汤美倾听这名字的音调说,“似乎不太顺口。吃完午饭,非打电话给电气行不可。杜本丝,你可要当心,万一在楼上楼梯口的平台踩空了脚,那可糟了。” 
  “这样我将是自然死亡,或非自然死亡,两者必居其一。” 
  “是好奇心之死。好奇心杀了猫。” 
  “你完全没有好奇心?” 
  “没有足以引发好奇心的理由啊!饭后点心是什么?” 
  “加糖蜜的馅饼。” 
  “杜本丝,真是芳香可口的一餐。” 
  “真高兴你喜欢。” 
  “后门口的包裹是什么?是我们订的酒吗?” 
  “不是,是球根。” 
  “哦,球根?” 
  “郁金香。”杜本丝说,“我要去找艾塞克老爹商谈一下。” 
  “种在哪里?” 
  “我想种在院子中央小径的两旁。” 
  “那可怜的老爹不是快要死了吗?” 
  “哪里。”杜本丝说,“艾塞克还健壮得很,我发现,园丁似乎都这样。真正有本领的圆丁好像过了八十才更有劲。要是遇到三十五岁左右,看来肌肉颇为发达强健的年轻人说:‘我一直想在院子里工作’,这种人一定没有什么用。他们充其量只会抖落一些树叶,不管请他们做什么,他们只会说季节不对,什么时候才对呢,没有人知道,至少我不知道,所以,唉,最后只好按他们的意思做了。可是,艾塞克是一个好园丁,什么事都知道。”杜本丝又加了一句。“我也要了番红花,大概也在那包裹里。我要去看看。今天,艾塞克会来,他会告诉我一切。” 
  “喂。”汤美说,“等一下我也去。” 
  杜本丝和艾塞克愉快地见了西。球根的包裹解开了,他们商量较能引人注目的花。先是早开的郁金香,它在二月底就能愉悦人心。其次是花瓣上有美丽镶边、色泽艳丽的郁金香以及一些称为“virdiflora”--一如杜本丝所能了解的——的郁金香。后一种郁金香在五月底六月初之间会在长茎上开出特别美丽的花朵。这品种配在浅绿的色调上很有情趣,所以他们同意集中种在院子僻静的地方,可以摘来装饰客厅;如果种在大门通到屋子的短短小径旁,难免会引起访客的嫉妒与羡慕。此外,商人送肉类和其他食品来的时候,这些花一定可以满足他们的艺术感。 
  四点钟,杜本丝在厨房把浓郁香醇的茶灌满了褐色茶壶,壶旁放了方糖盒和牛奶罐,然后呼唤艾塞克,要他回家前喝一杯。接着,她去找汤美。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睡觉,杜本丝一个个房间寻找。走到楼梯平台上时,她很高兴看到一个头颅从地板上不详的洞里露出来。 
  “不要紧啦,太太。”电工说,“不用再战战兢兢了,全部弄好了。”接着又加上一句说,他明早再来在屋内的另外一个地方工作。 
  “希望你一定来。有没有见到勃拉司福先生?” 
  “你的丈夫吗?对,他在楼上,掉了什么下来,好像很重,一定是书。” 
  “书!”杜本丝说,“啊,真是的!” 
  电工缩入他自己的地下世界,杜本丝走上屋顶间,那儿现在已变为专放儿童书的临时书库。 
  汤美坐在取物梯顶上,脚边地板上散置着好几本书,架上留下了原来放那些书的空隙。 
  “原来你在这里!”杜本丝说,“你还假装对任何书都不感兴趣。你看了很多书、对不对?你把整理得好好的书弄得乱七八糟了。” 
  “对不起。”汤美说,“不过,我想看一看。” 
  “你找到其他用红墨水划线的书了?” 
  “不,没有找到。” 
  “很烦人吧。”杜本丝说。 
  “一定是亚历山大搞的鬼,亚历山大·帕金森。”汤美说。 
  “不错。帕金森之一,无数帕金森之一。” 
  “这个亚历山大好像很懒。不过,像那样划线,一定相当麻烦。可是,关于乔丹的信息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我问过艾塞克,那老爹认识很多这一带的人,却记不得什么乔丹。” 
  “前门旁的钢灯,你有何打算?”汤美一面下楼一面说。 
  “我想带到义卖会去。” 
  “为什么?” 
  “因为它碍手碍脚,是我们在外国买的,是不是?” 
  “是的。我想,我们两个脑袋都有问题。你不喜欢它,你说你恨它。嗯,我也有同感。而且它重得很,重得怕人。” 
  “不过,我说要把它送到义卖会去,桑德荪小姐可非常高兴。她说要来取,我说我会用车子送去。我们今天送去吧?” 
  “我送去好了。” 
  “不,我想去一下。” 
  “好吧,我跟你一起送去。” 
  “啊,我想我会找个人送进去。” 
  “随你便。不过,不要亲自送进去,累坏了自己。” 
  “知道了。” 
  “你说你想去,是不是还有其他理由?” 
  “不,我只想跟大家聊一聊。” 
  “真不知道你会惹出什么事来。杜本丝,从你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去干什么了。” 
  “你带汉尼拔去散步,”杜本丝说,“我不能带它到义卖会去,我不想看狗吵架。” 
  “行啊!汉尼拔,散步去吧?” 
  一如往常,汉尼拔立刻做出肯定的答复。它的肯定与否定绝对不会弄错。它扭着身子,摇动尾巴,举起一只前腿,又放下,然后走过去用头狂擦汤美的腿。 
  “很好。”汉尼拔明白地说,“你是为此而存在的,我亲爱的奴隶。我们到街上快快绕一圈吧,但愿有各种味道。” 
  “走吧。”汤美说,“要带绳子去,可不能像上回那样跑到马路上,差点被那可怕的巨大‘长车’送上西天了。” 
  汉尼拔望着汤美,仿佛是说:“我从来就是一只最听话的好狗。”这说法根本不可靠。但是,即使跟汉尼拔关系最密切的人也常常受它骗。 
  汤美轻轻说声好重,一面把铜灯送进车里。杜本丝开车走了,看到车拐了弯,汤美才把绳子系在汉尼拔颈圈上,带它上街。不久,走进通往教堂的小巷,巷道上几乎没有车子,汤美把汉尼拔颈上的绳子解掉。汉尼拔拥有这种特权:在柏油路边的草丛中,到处响着鼻子不停地嗅味道。如果它能说人话,一定会这样说:“好极了!香喷喷,那是大狗。一定是可恶的狼犬。”低沉的吠声。“我不喜欢狼犬,看到以前咬我的家伙,我要咬回去。啊,好大,好大!是母的,长得好漂亮。唔——唔——我想见见它,它住得很远吧,不,可能就是从这家跑出来的,大概没错。” 
  “喂,从那扇门出来,”汤美说,“不要随便走进别人家里。” 
  汉尼技假装没听见。 
  “汉尼拔!” 
  汉尼拔加快脚步,拐向通往厨房的转角。 
  “汉尼拔!”汤美喊,“听见没?” 
  “你说听见没?”汉尼拔说,“叫我吗?唔,确实是。” 
  厨房传来凶狂的吠声。汉尼拔惊惶失措,向汤美这边逃过来,紧跟汤美脚后跟走。 
  “好了,好了,乖!”汤美说。 
  “很乖吧?”汉尼拔说,“需要我保护的时候,我总是待在你身旁啊。” 
  “他们抵达教堂墓地的边门。汉尼拔不知怎的,竟然学会自由改变形体的特殊技术,尽管外表看来肩幅大了一点,肥了一点。它依然随时可以把自己变得像一条细细的黑线。它现在就轻松地从门上横木间钻过去。 
  “回来,汉尼拔!”汤美叫着说,“不能进入墓地。” 
  假如它能回答的话。汉尼拔也许会这样说:“我已经进来了。”它像进入充满欢乐的庭院一样,兴高采烈地在墓地上跳跃。 
  “真拿它没办法!”汤美说。 
  汤美拔开门栓走过去,手上拿着绳子追逐汉尼拔。汉尼拔已跑到墓地里边,似乎有意从微开的教堂大门挤进去。可是,汤美终于抓住它,系上了绳子。汉尼拔仰起头,似乎是老早就希望如此。“系上绳子吧?对,当然,这样显得很威严,表示我是一只非常重要的狗。”它摇动尾巴。紧紧系着绳子,汉尼拔跟主人一起在墓地里行走,大概没有人会反对了。汤美在附近倘佯,似乎想再确定一下杜本丝前几天的调查。 
  他先看到一块磨损的石碑,石碑半藏在进教堂的小边门后面;似乎是最古老的石碑之一。这一带有好几个这种石碑,大都刻着一八○○年代的日期。可是,有块墓碑,汤美看得最久。 
  “奇怪!”汤美说,“真奇怪。” 
  汉尼拔仰望汤美。它不了解主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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