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谦的鬼怪纪念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陶谦的鬼怪纪念册-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只有一个床,难道我要睡地上么?”
  陶谦全身的血一下子涌上了脑门,他开始痛恨自己,干嘛要来看这个什么狐狸娶亲,若不是听过一次传说,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嫁给一只狐狸,还是个公的……
  “我的意思是你出去,不要在我的房间里。”
  孙二宝摇摇头:“你忘了老爷子临走前说的话了?况且,这个房间是还是我的……”声音越说越低。
  原来孙二宝的大哥娶亲之后,到了休息的时候,狐狸爷爷安排房间,硬是将陶谦塞到了孙二宝的房间,说是资源紧张,叫陶谦对付几晚,陶谦当然是大不同意,狐狸爷爷又捋一捋花白的胡子,眉目一转。
  “小谦是嫌没有名份么?不如今日就叫二宝娶了你如何?”
  狐狸爷爷临行前对二人暧昧的笑笑,作了个手势小声的对两人说:“放心吧,我交代过众狐了,不管这个房间出了多大声响都不会来打扰的,你们放心好了。”说完,心满意足的推门走了,剩下陶谦愣在原地。
  多大声响都不会来打扰??
  陶谦回头看看角落的狐狸,憋气一下去涌上心头。
  “你不出去,我出去找林哥去。”
  伸出一条腿,刚刚落地,胳膊就被孙二宝拽住了。
  “你就别给我惹麻烦了行不行。”
  “怎么惹麻烦了,是谁说我是他心上人非我不娶来着,当着那么多长辈的面,你也说的出口,你脸皮也太厚了,再说,谁要嫁你了,谁跟你情投意合了……”想起之前的种种,陶谦一肚子火气。
  狐狸斜了他一眼,“那你情愿被狐狸吃了。”
  听了狐狸说完后,也有道理,自己担心的不就是这个么,陶谦闷不做声。
  狐狸心情大好,几下凑到陶谦面前:“嫁给我也不错啊,我这么风流倜傥,人见人爱……”
  “咚……”狐狸被陶谦一脚踹下地。
  “你坐什么?”
  陶谦伸伸腿,摆摆手,在鼻子面前扇扇。
  “受不了,狐狸身上真臭,骚死了。”
  孙二宝瞪圆了双眼,自己身上骚???!!!
  他眯起双眼,“你敢嫌我臭?”说完扑上床去和陶谦扭做一团,作势要熏死陶谦,此时此刻,两人正打得不亦乐乎,突然听见门外有压低的声音说话。
  “爷爷,里面怎么这么吵,我听不见他们说话了,什么事这么大动静啊……哎呦,爷爷你怎么又打我……哎呀,疼死了,我不说了还不……啊,什么?什么激烈?啊,别揪耳朵,疼死了,要死啦……”
  声音渐渐远去,最后消失不见,陶谦与孙二宝对视一眼。
  狐狸理理被挠乱的头发,轻轻的抚到脑后去,咳了几声,压低嗓子。
  “快从我身上下去。”
  陶谦发现自己正骑坐在狐狸身上,双手揪着他的领口,他眨巴眨巴眼睛,慢腾腾的从身上下来,还不忘狠狠的瞪了狐狸几眼。
  抢过被子盖在自己头上,陶谦郁闷的只想掉眼泪,这究竟是什么跟什么啊?!
  时钟在墙上滴滴答答的走着,屋里的人却默不作声,就这样坚持了好久。
  最后,狐狸开口说道:“不如我明天去爷爷那商量一下,将娶亲改为订婚吧,之后再推说性格不和,要不……就说你嫌我身上味道不好,之后随便你怎么折腾,现在先将爷爷打发了,出去后再作打算,好不好?”
  陶谦露出一双眼睛,定定的注视着孙二宝,这种恳求,算是狐狸的极限了吧,很长时间之后,他想了想,勉强才点点头。
  狐狸这才喘口气,放松下来,揉揉酸痛的肩膀。
  突然陶谦坐起身,拉住他向前一拽,狐狸没有防备,被他一拽之下向前倾去,一下栽倒在大床上。
  “上来睡吧,这里还真冷。”陶谦空出一点地方,示意他。
  狐狸欢天喜地的钻进被窝,找了个地方,准备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被子里传出陶谦如蚊子般的闷声。
  “今天谢谢你了。”
  
  狐狸订婚比娶亲好简单许多,无非是给长辈倒上一杯茶,再交换一下定情物。
  孙二宝从他爷爷那里拿到一枚玉佩,说是祖上传下来的,保不准是古代哪个时期的老古董,珍贵的很,陶谦小心翼翼的接过,放在衣服的夹层里。他翻遍自己浑身的口袋,也找不出什么可以送给狐狸家当做定情信物的东西。最后,咬咬牙,将林森送的新款PSP游戏机拿了出来,十分心疼的放在老爷子手上。
  林哥给自己新买的游戏机啊,怎么就变成定情信物了。林哥他不会生自己气吧。
  陶谦转头寻找,正见角落里的林森也在盯着自己看,两人的目光一对视,都呆住了。林森默默注视陶谦,突然朝他微微一笑。
  陶谦只觉得既苦涩又酸甜,他的心顿时扑通扑通跳起来。
  那边老爷子将游戏机翻过来掉过去看了好几遍,却又拉不下老脸去问陶谦那东西究竟是做什么用的,看他心痛的表情必然是十分珍贵的东西了,老头子嘿嘿一笑,收起游戏机。
  “小谦啊,就快是我们孙家的人了,干嘛还要订婚了,麻烦。”
  陶谦只好惨白着脸赔了一个笑。
  “爷爷我真是越看越喜欢,唉……委屈小谦了,若不是二宝他爸妈不做正事跑去观看狐狸大劫被雷劈中,今天也能喝道陶谦倒的茶啊。”
  老头子抹抹眼角的泪,伸出手来,摩擦陶谦细嫩的小手掌。
  “陶谦啊,有时间跟二宝回去多陪陪我这个老头子啊。”
  陶谦点点头,“一定,放心吧爷爷。”
  老爷子望着孙二宝与陶谦这一对壁人,咧嘴欣慰的笑了。
  
  回程的时候,陶谦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回头大嚷,“喂……狐狸,大劫是什么。”
  林森似乎也很感兴趣,侧耳倾听。
  狐狸正眯着眼睛打盹,被打扰的有些不悦的,随口说道:“就是狐狸修行的天劫,渡不过去就会被雷劈,尸骨无存。”
  陶谦奇怪的问道:“那你是怎么渡过去的?”
  正眯着眼睛的狐狸突然猛然睁开眼,怀疑的看了看陶谦,然后将眼神移开,去看车窗外面的景象。
  “怎么渡过的?”陶谦锲而不舍的问。
  狐狸看了林森一眼,这才终于下决心咬牙切齿的对他说:“我不知道,我那时候被封在灯里,糊里糊涂就过去了。喂……你笑什么笑,看不起我是不是,看不起我也是千年狐狸精,你是不是羡慕,还笑……不许笑。”
  一辆闹哄哄的车子渐渐远去,离开了这片生活着狐狸的奇幻土地。
  
  

阴阳路鬼替身之一

   天色渐渐暗了,阴沉沉的,像是快要下雪,这雪虽然迟迟没有下来,却足以令回家的人加快了回程的脚步。
  远处“突突突”的声音越来越近,响彻在这个宁静而又偏远的庄稼地里,天气十分的寒冷,快要过年了,这个时候,是农家人最为清闲的季节,除了家里支起塑料大棚的,剩下的,都要等到下一年播种才忙活了。
  刘永年便是这样家的一个年轻小伙子,他们家一般都是要等到春天才下地干活的,冬天寒冷的季节里往往不出门,若不是赶上去市集采购一些家中所需的必备物品,刘永年也不会在这冰天雪地的时候开着拖拉机赶出来,又在漆黑的夜晚伴着月亮赶回家。
  刘永年与所有十八岁的小伙子一样,浑身充满了力气,常年在阳光底下暴晒,晒出了一身黝黑的健康皮肤,有时候笑一笑,还会漏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村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乐观积极,懂事孝顺,对谁都笑脸相迎,只是刘永年家境一般,初中刚毕业就辍了学,现在帮着家里人打理庄稼地。
  刘永年家里还又个亲姐姐,前几年去大城市打工,也只是做做服务员之类,这时候在外面还没有回来,家里只有刘永年和两位老人,刘永年爹妈年纪都大了,一旦家里有什么脏活累活,大事小事,或者给邻里送送礼品,采购采购年货,都落到了刘永年的身上。
  事实证明,他完成的很好。
  正是因为刘永年是个办事利落的小伙子,所以家里人一般都很信任他,从未出过什么漏子。
  刘永年驾驶着自己的拖拉机,“突突突”的开过自家的庄稼地,还向里面瞟了几眼,天气越来越冷,呼出的气都会变成白雾和水汽,凝聚在刘永年的眉毛和帽檐上,冻成了冰渣。
  刘永年抬头看看天空,不禁自言自语到:“今年的冬天,比往年都冷一些呢。”他将脖领口的衣服向里围了围,继续赶路,这种天气,待在外面是十分不明智的,刘永年加快了驾驶的速度,想要快些赶回家,他似乎能看到妈妈给自己煮的大碗面条。
  早上出来的早,只对付吃了几口,在市集的时候又匆忙,夜晚还要赶着夜路回家,刘永年饿了一天,此时肚子叫的正欢。
  虽然拖拉机的速度比之前快了一些,但在这道路不是很方便的乡下,想要回家,还要走几里路。
  刘永年不禁有些急躁与懊恼,他打起了超近路的注意。
  乡里人虽然胆子大,但不是什么路都可以乱走的,有些路,夜晚的时候就不要单独行走,十分邪门。
  那一条路偏僻的很,要从庄稼与林子间的一条窄道通过,因为与庄稼离得有些远,所以就算不是夜晚,平常时候的白天里也鲜有人会去走。
  现在时代不同了,每每家人死了人,都是要去殡仪馆火化后才下葬的,但早些时候,乡下人不知这些规定,一般都是埋在村里附近的山坡上了事,久而久之的,就成了一片荒地,外面人也称这里为坟场。
  乡下人迷信,总觉得若是亲人去了世,葬在家附近的地方或是离庄稼不远的地方,那些祖先和死去的亲人会保佑家中的平安,眼下,这地方的坟包还是很多的,大大小小的坟包,杂乱无章,散落在这片林里,令人望而却步。
  要不是赶着回家,刘永年才不在这条路上走呢,他胆子不小,可这片地,刘永年白天走都觉得慎得慌,可现在饿得先胸贴后背,也不管邪不邪门了,走这里还能多省点柴油呢,刘永年略一思索,就转到这条路上了。
  这里夜晚十分寂静,况且远离村庄没有人烟,比刘永年之前走的几次更加阴森,拖拉机在雪地上走,声音刺激着这片荒芜的土地,几只乌鸦被惊的纷纷从树上飞起,“啊啊”的叫着。
  刘永年不喜欢听到乌鸦的叫声,不吉利,他啐了几口,又骂了一句。
  似乎是听懂了他的咒骂声,林子里突然奇迹般的安静了下来,乌鸦不叫了,留下的,只有拖拉机的发动声和轮子压在雪地上压出的“吱嘎”声。
  刘永年突然想起村子里有老人说过这片林子里闹鬼,不由得头皮发麻,外加北风呼啸的冷空气,嗖嗖的钻进自己的脖领里,一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将身上衣服又裹了裹,回去专心致志的开车。
  这条路走了将近一半,另一半要穿过一条大路,到时候车子就渐渐多了,是村里通往外面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只要坚持完这一段就好了。
  刘永年不禁想,下次说什么也不要独自走这里了,光是经过就阴风阵阵的。
  风还在呼呼的刮,刮的人脸上生疼,只有将眼睛眯起来,才能适应这夹杂着寒气的北风,刘永年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等到风停了,才睁开来看,一时间迷迷糊糊的,竟看见车前不远处有个人影。
  会不会是看错呢?这黑天暗地的,天气又是如此的寒冷,呆在外面岂不是要冻坏么。
  刘永年替人着想的心思涌上了心头,好奇心催使着他快速的前进,一探究竟。
  随着车子的加快,刘永年赶到了那个身影前,看样子是个女子,在离他有五、六米的地方,挥手示意他停下。
  是搭车的人么?刘永年有些奇怪,他将拖拉机横在路上,与那女子相隔不过五米。
  “天气这么寒冷怎么还在外面晃,你是哪个村的,顺路稍带你回去吧。”刘永年朝她大喊。
  那女子听后,没有吱声,却向前走了几步,登上了拖拉机,坐在他的身旁,一瞬间,一股冷空气挨向刘永年,十分寒冷,比之前的北风还要冷,他抖了一下。
  看她坐稳了,刘永年又打起了火,拖拉机“突突突“的开了起来。
  “大姐是去新家村的么?正好我路过那里,将你带过去吧,我是你们临村的,却没怎么见过大姐呢。”
  那女子自从上了车就没怎么说话,刘永年跟他说话也不吭声。
  刘永年虽然觉得奇怪,可他说不出哪里奇怪,是因为夜深风大的一个女子在路边截来往的车,还是因为,这女子的衣服奇怪呢。
  想到这里,刘永年不禁撇下眼角,偷偷的去注视女子的衣着。
  色泽亮丽的颜色,衣角处还绣有勾边,鞋子的底很厚重。
  这个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