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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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如何培养精英的-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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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动力,最终从“日不落之国”走向日薄西山。野性十足的美国从南北战争后逐渐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但立即被一些好心的官僚和知识精英驯化。在过度的保护中,老百姓总觉得自己有许多应得的权利,忘掉个人的责任和生活的残酷,走到1970年代的衰落。保罗·肯尼迪在他的名作《大国的兴衰》中惊呼:现在的问题不是美国是否会衰落,而是它能否像大英帝国那样体面地衰落!
  从这样的大历史的视野看,保守主义的反叛,是社会中的野蛮主义对文明的反叛:美国拒绝被自己的文明所软化,要通过草根社会的野性而获得再生。在保守主义者看来,“硬美国”和“软美国”的并存,固然能够维持社会良性的平衡,但是,“软美国”永远是建立在“硬美国”的基础之上的。当今的美国,必须是一个硬碰硬的社会。
  这一硬碰硬的政治倾向,显然不是布什一届政府的政策取向,而是美国社会文化在最近二十多年由“软”到“硬”的转型的一个总趋势。要知道,即使在“软美国”的时代,“硬美国”也从来没有消失。1950年代由于苏联卫星上天,世界面临核战争的威胁,美国想软也不可能。1959年哈佛大学的前校长科南特出版了《今日美国的高中》一书,强调对那些即将进大学的孩子进行更严格的训练,一下子竟成为最佳畅销书。1963年,高中毕业班的SAT考试成绩创了最高纪录。而这代人,大致就是1946年前后出生的“婴儿潮”的一代,后来又赶上越战的洗礼。以克林顿夫妇、布什、戈尔、克里为代表的当今美国的统治阶层,都属于这一代。他们把自己在硬碰硬的世界中获得的经验,带到了领袖的性格中。现在美国中产阶级的子弟,从三四岁就开始为了进“常青藤”而竞争:钢琴、芭蕾、外语、足球,一个班接着一个班地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9·11”之后,美国变得更加强悍。
野蛮反叛文明(4)
  我们在“冷战”时代读到的宣传读物一直在讲美国人如何贪生怕死:在越南战场被击落的美国飞行员,身上带着用几国文字写好的投降书,根本不准备“英勇就义”。这并不完全是对美国的漫画。美国在世界上的敌人,从来都认为美国人承担不了牺牲,被中产阶级那种汽车洋房的生活方式软化的美国人,缺乏视死如归的勇气和赴汤蹈火的意志。只要用一百条命换一个美国人的命,美国就会退缩。但是,你翻开报纸,会看到身价百万的橄榄球明星慷慨从戎,战死沙场。华尔街的年轻金融分析家,也抛开自己的黄金屋,作为步兵死在伊拉克。现在的美国,蛮性正在苏醒。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美国都准备硬碰硬。
黑权(1)
  还是在布什总统上任之初,新任国务卿鲍威尔有一天突然在国会的走廊里碰上了著名的纽约黑人议员夏普敦(AlSharpton)。两位顶尖的黑人政治家见面,本应是家常便饭。但这次偶遇,却让媒体十分注意。原因是这两位政坛精英势如水火,几乎没有人看见过他们彼此说过话。如今狭路相逢,可算是有好戏看了。只见鲍威尔彬彬有礼地伸出手去:“夏普敦先生,我们正在试图建立一个为所有人服务的政府。”夏普敦握着鲍威尔的手反唇相讥:“那就让我们等着瞧罢。”
  这一场小小的较量象征着两股黑人政治力量的对决。自1960年代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之后,美国黑人的社会、政治走向已开始分化。马丁·路德·金当年年轻的助手杰西·杰克逊以民权运动的掌门人自居,继续领导黑人的政治抗议运动,攻击种族歧视的主流社会,要求白人为过去和现在的种族歧视负责甚至赎罪,进而塑造黑权(blackpower)。1988年杰克逊竞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虽被杜卡基斯击败,却充分显示了这一运动的实力。后来同情这一运动的克林顿上台,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黑”的总统,不仅号召全民讨论种族问题,而且公开代表美国政府就奴隶制度和种族歧视向黑人道歉。如今杰克逊被私生子的丑闻困扰,已是廉颇老矣,夏普敦正准备接过民权运动掌门人的权杖,并已宣布竞选总统。
  鲍威尔则来自另外一个脉络。民权运动之后,美国进行了一系列政治、社会改革,给黑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些黑人中的优异之士,放弃了杰克逊领导的体制外的政治抗议路线,利用这一机会,走体制内路线,不断在主流社会中晋升。这派人常常不爱谈论自己的肤色,不愿以受害者自居,认为自己与一般美国人拥有大致相同的机会,而且很多在政治上非常保守,被称为“白”黑人。老布什任上,他们中的一员托马斯成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他不仅有个白人太太,而且对黑人动不动就以种族歧视的受害者的身份向国家要补偿和帮助的做法很不以为然。这次布什上台后,鲍威尔出将入相,成为美国历史中在权力的阶梯上爬得最高的黑人,莱斯小姐也出任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权倾一时,成为体制内路线成功的明证。
  不仅政界如此,目前美国各行各业,都有黑人步入领导层。最近《新闻周刊》以封面故事的形式报道了企业界黑人领导层的崛起:谢诺(KennethI。Chenault)于2001年1月成为运通(AmericanExpress)的总裁,奥尼尔(E。StanleyO'Neal)正准备接过美林(MerrillLynch)的领导权,帕森斯(RichardD。Parsons)开始统治美国在线时代华纳(AOLTimeWarner)。这三家美国的顶尖企业,全在“黑权”的控制之下。不过,这三位黑人企业巨头的共同特点是,他们都不愿谈自己的肤色。在被人逼问到种族问题时,他们的解释是:他们是企业领袖,碰巧也是黑人;但他们绝不愿说自己是“黑人企业领袖”。他们不否认他们的肤色,但认为肤色和他们的工作没有关系。不仅如此,他们三人中,有两人出身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就是出身寒微的奥尼尔,最终也拿了哈佛的MBA,走的完全是白人社会主流的晋升之阶。他们之中最具传奇色彩的,无疑要数帕森斯(Parsons)。他曾给前副总统、纽约市长纳尔逊·洛克菲勒(NelsonRockefeller)当了8年的助手和律师,以善于调解这个美国最富有的大家族中的矛盾而深受赏识。这位习惯于对付白人豪门中的权力游戏的黑人天才,并非从未因自己的肤色而有过尴尬,但他总能大事化小,举重若轻。比如,一位《纽约时报》的黑人编辑和专栏作家曾搬进一家公寓。不几天,她的白人邻居就上门来问她愿不愿当保姆。这位作家以此证明白人对黑人的偏见,颇作了些文章。Parsons则另有对应之道。1970年代末,洛克菲勒派他去曼哈顿的大都会博物馆处理一场纠纷。他到达后立即向博物馆的律师们自我介绍。可那些人不把他当回事,眼睛直盯着门口,等着洛克菲勒的律师团出现。帕森斯于是故作无意地问:“我们还在等谁呀?”对方一下子意识到自己看走了眼,其中一位打量了一下帕森斯,急中生智地说:“天呀,我从来想不到你是这么年轻!”一场小种族危机轻易化解了。在帕森斯这样的黑人看来,社会对我们是有偏见,但社会也在变。你不用受点委屈就大惊小怪,要给别人摆脱偏见的机会。
  在当今的美国,虽然大多数黑人的境遇还远不及白人,虽然黑人的主流还是与白人主流社会格格不入、属于体制外抗议运动的支持者,但这些体制内黑人权力精英的出现,却使黑人保守主义运动渐成气候。保守派的黑人开始争辩:不错,种族歧视仍然无所不在,但毕竟在制度上美国社会已为我们提供机会。我们有自由,有发展的空间,应该对自己负责,不要总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于别人的原因。换句话说,黑人在社会上的失败主要是黑人本身的问题。几年前,一位黑人学者著书公开宣称:当今美国黑人的问题不是白人的歧视所造成的,而是黑人男性只知道满足自己的性欲,却不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社会责任。据统计,至少70%的黑人孩子是非婚所生。在有些黑人社区,竟找不到一个父亲。结果,一个单身母亲常常拖着她和几个男人生的五六个孩子,靠政府救济度日。这样被生活拖得精疲力竭,她怎么可能好好照看孩子?这些孩子怎么可能长大上哈佛、耶鲁,怎么可能不在街上学坏?这种状况,又与人家白人有什么关系?如果70%的黑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黑人作为一个整体怎么可能不失败?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让政府而不是孩子的父亲对这一切负责?另一位黑人评论家尖锐地说:看看我们的领袖杰西·杰克逊,他自己在那里带头生私生子,我们跟着这样的人能走到哪里去?
黑权(2)
  这些黑人保守主义者,在近几年来反对“种族平权”(affirmativeaction)的运动中更是充当了先锋。根据这种“种族平权”法,大学与企业在录用人时,要考虑种族
  比例,甚至为了平衡种族比例不惜降低标准录用黑人。结果,美国大学黑人学生的SAT分数明显比其他种族的学生低。在保守派黑人看来,这样的政策无疑是黑人的自虐,因为这一政策从制度上把黑人与低能等同起来。结果每个黑人学生都知道,只要凭自己的肤色,上大学就可以比别人分低一些,自我期望值因此大跌。更糟糕的是,黑人学生即使是真的出色,上了名校,也无法建立自信,因为在这一制度下,他们无从知道自己是凭借真才实学进来的,还是凭肤色进来的。当年马丁·路德·金的核心教诲,是人不分种族一律平等。如今的“种族平权”,则是讲如何根据肤色把人分出三六九等,“平权”成了特权,完全背离了马丁·路德·金的精神。所以,前几年加州在大学系统取消“种族平权”政策时,几位黑人教育家特别起劲:“我们就是要给所有黑人青年传达一个信息:不要觉得你靠自己的肤色就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你要把每一分钟都花在学习上,准备和别人平等竞争。”
  在2000年的大选中,90%的黑人投了戈尔的票。即使是在布什的家乡得克萨斯,黑人
  选民也是跟着民主党走。但是,像鲍威尔、莱斯这样的黑人,却在共和党的政府里
  当高官。随着黑人中产阶级的兴起,希望淡化自己的肤色的保守派黑人政治力量已
  开始成军。他们不一定是共和党,但民主党绝不可把他们看成是自己天生的选民。
  这些黑人的信条是:走出自己狭隘的种族圈子,因为我们要领导一个世界,而不是
  一个族群。
美国人有病(1)
  美国从一个蛮荒的殖民地,一跃成为史无前例的世界帝国。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美国的成功?最新的一个结论是:美国人有病。
  这个病的学名叫“轻症躁狂”(hypomania),是一种与抑郁与狂躁交替的躁狂症的温和形态,表现症状是过多兴奋、精力过剩,所引起的问题是压抑、身心交瘁、用药过度、婚姻关系破裂。不过,这一症状,如果不接着发展,却能激发一些优良品性,如大胆无畏、敢于冒险、自信、想像力丰富、富于创造性等等。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成功的基本品性。美国人得这种病的人多,国家就发展得快。
  2005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心理学家加特纳(JohnD。Gartner)出版了其新著《轻症躁狂的优势:在美国(小小的)疯狂与(巨大的)成功的联系》〖WTBX〗(TheHypomanicEdge:TheLink
 Between(ALittle)CrazinessAnd(ALotof) SuccessInAmerica),〖WTBZ〗对此说进行了系统阐述。其书实际上是对9位对美国历史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人物的心理临床诊断。其中最著名的人物有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建国之父”汉密尔顿、工业家卡耐基和福特。他的结论是,美国人患“轻症躁狂”的比例远比其他国家高。而这些病人,正是美国成功的根本动力。
  加特纳发现,许多对美国人性格的描绘,如精力充沛、动力十足、近乎愚蠢的乐观主义、企业精神、宗教狂热、傲慢自大、救世主的情怀等等,都和“轻症躁狂”的症状重合。其中最基本的特点,就是极度亢奋的情绪。这种情绪发作起来至少可以延续一个星期,患者在此期间觉得自己就是宇宙的主人,觉得自己了不起,并忘我地投入到工作或寻欢作乐之中(其中包括过度追求性生活导致婚姻破裂)。这实际上类似一种癫狂性抑郁症的初期症状。不过,不像一般的癫狂症患者那样陷入发疯和抑郁而不能自拔,“轻症躁狂”的患者常常能够经过这段狂乱后自我恢复。
  为什么美国人患此病的人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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