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生8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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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8环节-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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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其子女患病率达394%,而父母均无病的,其子女发病率仅为025%。男女双方还应了解对方以往的健康情况如何,患过哪种疾病,是否已经治愈。还要了解女方的月经史如何。然后进行婚前检查以了解双方的身体状况。根据双方的病史、家族史、双方体检的结果,认真向医生咨询,请医生对将来的婚育提出建议。对于双方均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或重度智力低下者,应禁止结婚。双方或其中一方患有性病、麻风病、精神病或处在传染病的隔离期,应暂缓结婚。    
    有些疾病的患者可以结婚,但禁止生育。这种情况包括∶    
    ①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强直性肌营养不良、软骨发育不全、成骨发育不全、遗传性致盲眼病等。    
    ②男女双方均患有相同的严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如先天性聋哑。    
    ③男女任何一方患先天性心脏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等多基因遗传病,并在其家庭中发现多例这种遗传病患者。    
    ④某些罕见的严重遗传病患者,如能导致子女死亡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或子女能直接发病,又不能治疗者。    
    有些疾病的患者可以结婚,但需要限制生育下一代的性别,如严重的X性连锁隐性遗传病如血友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要根据男方或女方患者及其家族中的发病情况,经产前诊断作出性别预测,以决定是否做选择性流产。    
    3远缘婚配为什么能优生    
    遗传学告诉我们,血缘越远的父母婚配后出生的婴儿会越健康聪明。这是因为血缘越远,相同的致病基因越少,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后代产生不良基因,其后代患遗传病的可能性很小,能够实现优生优育。有的家庭是跨省婚姻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大多健康、聪明、靓丽,而有些落后、封闭的农村、山区,同村婚配、同乡婚配,因其血缘过近,往往智力不佳,或面容丑陋,或体能较差,或有遗传病。我国云南省的基诺族,世世代代有近亲通婚习惯,人口质量一直不高。在南美洲厄瓜多尔的多亚逊,居住着与世隔绝的阿乌卡人,因为他们只能在近亲的圈子内结婚,导致先天不足、智力低下,矮子、多指(趾)等畸形儿多见,种族退化,濒临灭绝。所以,从优生优育角度考虑,应当鼓励选择血缘较远的男女做配偶。    
    4强强联合生个好孩子    
    择偶婚配时,除了经济状况、健康、感情、喜好、习惯、外貌等诸因素之外,还要对双方的体质因素作出权衡,决定取舍。比如双方都有高血压、心脏病、高血脂等心脑血管疾病或家庭史,双方相配,其子女患心脑血管病的概率肯定会高。按照优生学的规律,有病的一方应当选择一位无同类疾病的异性为偶,尽可能地避免同病相配。同时,择偶还应考虑双方智力、能力的差异与互补。一个人的智力和能力与遗传关系密切,择偶时应互补缺陷,使后代均衡发育。比如擅长形象思维的与擅长逻辑思维的相配,丑的与美的相配,矮者与高者相配,瘦者与胖者相配,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相配,肤黑者与肤白者相配等。根据优生学“优者相配”的理论,体力、智力、能力均优秀的男女相配,强强联合,父母将各自优秀的基因传给后代,其子女理应是优上加优,更强于上一代。我国南北朝时期的著名科学家祖冲之,他的儿子祖恒之、孙子祖皓都是机械发明家,又都是著名的天文学家与数学家。又如世界闻名的巴赫家庭,子孙136人中,就有50位男人是著名的音乐家。可见优者相配能产生出更优秀的后代,有利于强种优生。所以择偶时对对方应从各方面全面考察与衡量,不宜感情冲动,草率决定,以免贻误子孙,抱憾终生。    
    有些性病如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不但对父母一辈健康有害,而且能够直接影响后代健康,必须加以回避。当患病妇女怀孕时,梅毒螺旋体就会通过胎盘侵入胎体,造成流产、早产、死胎或出生后造成先天性梅毒,而淋病则易引起新生儿脓眼病,致使患儿失明。因此,男女在择偶时要尽量选择身体健康的人为伴,这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优生方法。


适龄生育早婚不利于优生

    1中医为什么反对早婚    
    我国古代的中医药学家一贯主张“欲不可早”,反对早婚早育,提出“及时而嫁”、“待壮而婚”,到了一定的年龄才能婚配。中医的这一思想是非常科学的,至今仍有现实指导意义。为什么我国古代医学家特别强调早婚有害呢?这是针对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早婚趋势而发出的倡导科学优生的声音。古人有早婚习俗,认为来了月经的女人就是成年人了,就可以担负生育责任了。由于封建社会经济生产力对人口的需求,封建宗法制度对子嗣的重视,古代早婚现象很普遍,文献记载的一般女性婚龄始于13岁,男性始于15岁。特别是当时上层的皇帝和达官贵人,均以御“未笄之女”即未满16岁的少女为时尚,认为女人越年轻,阴气越盛,男人与之交合会吸收更多的阴精以滋补阳刚,对男人养生有利。而且,从当时的法律制度上也是保护一夫多妻的,有钱人可以养妾蓄婢,玩弄少女。甚至将穷人家的女孩子像奴隶似的买来卖去,当作礼品馈赠亲友。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古代医学家从生殖健康的角度提出科学的指导,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我国南北朝时期的医学家褚澄对于优生优育有许多精辟的论著,后人将其医学理论集为《褚氏遗书》,其中《问子》说:“建平王妃姬等皆丽而无子,择良家女未笄者入御,又无子。问曰:‘求男有道乎?’澄对之曰:‘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气完实而交合,则交而孕,孕而育,育而为子,坚壮强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寿,此王之所以无子也。”这是一篇生动而深刻的对话。建平王的妻妾嫔妃都漂亮但不生孩子,选择老百姓家未满16岁的少女交合,又不生育。问褚澄:求生男孩有什么办法吗?褚澄回答:男女交合一定要年龄适当,男人虽然16岁就通了精道,一定要30岁再娶妻。女子虽然14岁就来月经,一定要20岁再嫁。都要等到阴气阳气充实再交合,就会交而怀孕,孕而生育,生的孩子身体强壮寿命长。现今的未满16岁少女,月经刚来,就接近男人过性生活,阴气早泄,未发育完全而受伤害,即使生育了孩子也脆弱不长寿。这就是建平王之所以没有子嗣的缘故。    
    2适龄婚育对优生有什么好处    
    中医学认为,男女青春期发育年龄并不是结婚生育的最佳年龄,只有男女阴阳之气充盛,适龄结婚,才能孕育体魄健全的后代。若阴阳之气尚未完实就早婚早育,那对男女双方和后代都会贻害无穷。    
    我国古代中医药学关于优生优育的理论,与现代医学的优生学说是不谋而合、认识相同的。现代医学指出:20岁的女子实际上身体并未完全发育成熟。妇女的身高长到19岁左右停止,此时,骨盆逐渐宽大,臀部开始增宽,为以后顺利孕育和分娩创造条件。而骨骼的钙化,一般要到23岁左右才能完成。因此,24~28岁生育最为合适。从优生与产科生理角度来说,此时生育也最为合适。妇女生育太早对妇女和婴儿的健康都不利,如子宫收缩无力,胎位不正,胎儿发育不良,临产及分娩时容易发生难产、子痫、产程延长、出血量多、胎盘早期剥离等现象。有资料表明,生育过早的妇女,其先天性畸形儿出生率较24~28岁的产妇高50%,而所生婴儿的死亡率高24倍。另外,太年轻的女子,不能承担孕育重担,怀孕后合并症(如高血压、抽风、风湿热等)也较多。    
    根据现代优生学说,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子结婚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这个年龄段结婚,从生理发育和心理成熟度都有利于人体健康。只有到了一定的年龄再结婚,才能有健康合格的精子和卵子,才能保证受孕成功,胎儿发育正常,出生后身体强壮,寿命长久。青年女子一般在20~23岁左右身体发育进入成熟阶段,但许多人心理发育情况并不成熟,在此期间,青年人也正处在迅速生长发育期,需要充足的营养素与矿物质,如早育,对胎儿对孕者都是不利的。因此怀孕与生育的最佳年龄段应当在24~28岁。    
    我国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对于早婚陋俗多有抨击,曾专门写有《禁早婚议》。他说:“凡愈野蛮之人,其婚姻愈早;愈文明之人,婚姻愈迟。”他指出早婚的五大害处:    
    ①“害于养生”。“少年男女,身体皆未成熟”,“其智力既稚”,“使之居室”,“往往溺一时肉欲之乐,而妄终身痼疾之苦”。早婚有如“自杀之利刃”,“一人如是,则为废人,积人成国,则为废国”。    
    ②“害于传种”。“父母之身体与神经两未发达,其资格不足以育佳儿。”“凡各国中人民之废者,疾者,夭者,弱者,钝者,犯罪者,大率早婚之父母所产子居大多数。”“一家之子弟尪弱,则其家必落;一国之子弟羸弱,则其国必亡。”“欲国之有后,其必臬禁早婚始。”    
    ③“害于养蒙”。青年男女到“二十五岁及三十岁以上乃有可以为人父母之能力”,足以“为后辈之模范”。    
    ④“害于修学”。早婚把宝贵年华“投诸春花秋月,缠绵歌泣”,失去“风云进取之气”。    
    ⑤“害于国计”。早婚者“其本身方仰食于父母”,未备“沾生之力”。过早生育后代,为家庭、社会、国家增添负担,不利国计民生。    
    梁启超的文章今天读来仍觉亲切,因为他对我们今天的男女青年的婚育生活,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目前,在我国农村和贫困落后地区,仍有早婚习俗,“早生儿早得继”的思想仍很严重。


适龄生育高龄妊娠风险大(1)

    1现代人的婚育时尚转向晚婚晚育    
    晚育并不意味着越晚越好,妇女一般不要超过30岁,更不要超过35岁。这种被医学称为高龄初产妇的女子年龄越大,卵细胞发生畸形的可能性也越增加,胎儿畸形率及其他遗传病的发病率与母亲年龄有明显关系。医学专家推测,若能做到妇女在24~28岁生育,就能使先天愚型患者减少一半以上,使数以万计的家庭免除沉重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另外,高龄初产妇的并发症也明显增加。随着母亲年龄的增大,子宫收缩力不断减弱,骨盆和韧带的松弛性较差,软产道组织弹性变小,出现分娩困难,造成产程延长,容易引起难产。难产不但有损于产妇的健康,而且增加胎儿发生各种损伤(如产伤、新生儿窒息、感染)的机会,甚至导致死亡。总之,高龄初产妇的难产率、胎儿的损伤率和死亡率均显著增高,24~28岁为妇女的最佳生育年龄。    
    如果说,在中国古代的婚育风俗是早婚早育,早得贵子,那么在现代社会的婚育时尚,开始转向晚婚晚育,甚至是不婚不育。据统计,从1980年到1994年,30岁以上的产妇增加了70%左右,40岁以上的产妇近10年来也在稳步增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生存的压力加大了,社会竞争激烈,生活节奏加快,许多人要趁年轻做一番事业,打下根基,无暇顾及婚事,更不愿拖儿带女缠住手脚,影响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现代人的生活观念转变了,享受生活,享受二人世界的逍遥成了现代年轻人生活的主题。他们十几岁开始青春发育,20岁左右恋爱,30岁还不愿走入“围城”,有的人即使结了婚也是乐得自由自在,不喜欢承担生儿育女的重担。还有的青年夫妇,曾经抱定“丁克家庭”的决心,但是到了35岁之后却又坚持不住,不得已加入高龄妊娠的队伍。再者,现代青年男女青春期年龄提前与生育年龄普遍延迟的矛盾比以往更为突出。他们发育年龄早,性能力建立早,性成熟早,而婚龄、育龄较晚。许多青年经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婚恋过程,才考虑生育问题。在这段时间,他们的生育知识、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知识少得可怜,生殖道感染和人工流产经常发生。意外感染可能使女性输卵管阻塞、粘连,伞端功能受限,使男性造成附性腺炎和梗阻性无精症。到了他们急于生儿育女的时候,他们的生殖健康状况却出现了尴尬。    
    据报道,深圳的不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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