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老子思想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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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老子思想批判-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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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易》经讲功利,但教人以道义取功利,先义而后利。黄帝治国,也是教人如何尊道、贵德,以道义而取利。所以《易》经重言利,黄帝重利益,重天下黎民百姓切身之利益:“圣人举事也,合于天地,顺于民心,详于鬼神,使民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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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周易·彖传·象传》。 
  ② 曲辰:《解〈易〉诸谜》,中华书局2004年7月版第91页。   
  所谓义也。”①“治国固有前道,上知天时,下知地利,中知人事,善阴阳之为用。”②这,也就是“贱身而贵有智,故功得而财生”③的意义。唯其如此,史书就称“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④ 
  而老子呢,则是大讲“绝巧弃利”。同样是谈道理,黄帝与老子的道理为什么处处南辕而北辙?对此看似奇怪的问题,我们经过了对黄帝与老子在治国理论上处处不同的比较,现在则不感到有什么奇怪了:因为,黄帝将黎民百姓当作自己的根本,老子将黎民百姓当作杂草与狗;黄帝爱民,老子对人民充满了惧怕,因而主张役民;黄帝主张明民而治,老子主张愚民而治;黄帝主张富民强国,老子坚决反对,他认为走“小国寡民”的道路为最理想;黄帝主张以道立法、建立社会道德,进行教化,使之成为一种风俗,以便做到法治与德治互为根本,互为补充,使社会公平、和谐、安定、大家都在一个有法度、有道德标准遵守的状态下,作有序的社会竞争,以推动历史进步。老子则主张根绝一切法律、道德、礼仪,将黎民百姓画地为牢,死死地困在一个地方,使他们有车不能乘,有船不能坐,有什么器械也用不上,并且绝学、毁文、愚化他们,以便使黎民百姓变得无知、无欲,只知道像猪一样吃,像牛一样劳作,如杂草一般总在一个地方自生自灭就可以了!如此,还为他们谋取什么利益?这就是老子之所以提出“绝巧弃利”的原因。一言以蔽之,老子是谈道为虚名,实则为独裁统治者献统治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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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②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③ 《黄帝经·经法·六分》。 
  ④ 《国语·鲁语》。                    
第十节 对待礼制的相反态度 
  在社会礼义教化方面,黄帝持积极态度,认为礼义教化是法治相依的必不可少部分;而老子对于礼义的社会教化则是持彻底的否定态度。现在,我们亦将两种言论摆在下面以行比较。 
  黄帝说: 
  主惠臣忠者,其国安。主主臣臣,上下不越距者,其国强。① 
  行憎而索爱,父弗得子;行悔而索敬,君弗得臣。② 
  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也。③ 
  大庭氏之有天下也,安徐正静,柔节先定:良、温、恭、俭,卑约主柔,常后而不先。体正信以仁,慈惠以受人。端正勇,弗敢以先人。中情不捄,执一毋求。形于女节,所生乃柔,是谓之正德。④ 
  君子卑身以从道,智以辨之,强以行之,贵道以并世,柔身以待时,王公若知之。国家之幸也。国大人众,强之以始,身载于后。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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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黄帝经·经法·六分》。 
  ② 《黄帝经·称经》。  
  ③ ⑤ 《黄帝经·十六经·前道》。 
  ④ 《黄帝经·十六经·顺道》。   
  圣人不执偃兵,不执用兵。兵者,不得已而行。① 
  不用辅佐之助,不听圣慧之虑,而恃其城郭之固,怙其勇力之御,是谓身薄。身薄则殆 ,以守不固,以战不克。② 
  上面的一些引文中,事实上就包括了中国礼制中的仁、义、智、圣,温、良、恭、俭、让,仁者爱人,忠孝之道等类内容。 
  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是“天道”、“地道”、“人道”、“时变”四维一絷的思想理论体系,其最基本的理论是,认为凡事物都具有阴阳的不同属性,阳性者主动,阴性者主静,阳者显,阴者隐……阴阳异性事物之间存在的是:互相感应、互相吸引、互相交流、互相渗透、互为根本、互为依存、相对平衡的关系;而阴性与阴性、阳性与阳性的同性事物之间所存在的是:互相排斥、互相竞争、互相削弱、量变质变、物极必反、以及和合为一体的诸种规律。简言之,就是阴阳异性相引、同性相斥。 
  由于中国古典哲学产生于文字之前,因此,中国文字的产生之初就有中国古典哲学名词、术语中的所有文字,而且中国文字又受到了中国古典哲学思想理论的深刻影响,所以,学习中文的过程,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一些中国古典哲学思想,这就是所谓“文以载道”的问题。因而,我们通过对中国古典哲学的研究,对于上古历史中社会制度的变革与中国古典哲学历史嬗变的研究,以及对古文字的分析等,就可以证明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都是依中国古典哲学理论用为修身的一个重要思想方法。比如,仁字之造,直接来源于中国古典哲学原始载体——卦画。卦画之中的八经卦是产生六十四别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以“天道”、“人道”、“地道”的“三”个层次,先组成八个最基本的卦画,如: 
  天道   
  人道   
  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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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② 《黄帝经·称经》。   
  但是,这种图案只能产生出八个不同的图案画,只能表述“天地定位,风雷相薄(搏),水火相射,山泽通气”①这样一个天地之间大化流行的哲理性框架,则不能表述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更重要的是,不但天道、地道、人道这三方面各只有一画,或者有阴而无阳,或者有阳而无阴。同时,事物的变化中内因、外因、时变过程无法表述。以此八个基本图案作八八相重,得到六十四个不周的图案画后,这些问题就都解决了。如下图所示:   
  从下卦最下爻到上卦最上 
  爻为事物变化的时间过程      
  天道阴、阳  
  人道阴、阳 
  地道阴、阳   
  “仁”字,正是依卦画哲理而造,如 ②  ③ 是将《易》卦卦画竖置,天道阴阳、地道阴阳仍然依原卦画画出,而将中间代表“人道”的一部分变作“人”字。而  ④  ⑤ 则是一种简化,在简化的基础上稍变即为 ,与现在的“仁”字相同。例如对《拾》二·一五的刻辞:           ,可释为:贞佑于多仁兄,而释为“贞佑于多介兄”,显然就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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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帛书《周易》。 
  ② 一期《存》一·一零零八。 
  ③ 一期《京》八四八。 
  ④ 一期《前》一·四五·六。 
  ⑤ 一期《存》一·一零零八。   
  由此原始字形释义:“仁”,指的就是敏而好学,求实辨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与时偕行,能够自觉地按客观自然规律办事的人,就是一个充满了仁爱之心,能够与人和谐相处的人,而非自私自利、因循守旧、逆天而行、不能容物的小人。所以,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①又,“克己复礼为仁”中的“克己”,就是一种自律的思想方法,“复礼”是一种具体的道德标准,达到“仁”是其核心目的。这是中华民族形成古老的礼仪之邦的文化源头。黄帝、孔子所谈的“礼”,就是与人的社会道德修养方面紧密联系的,是文明礼貌之“礼”,其内容也就是仁、义、智、信、温、良、恭、俭、敦、敏、诚、惠、让、谦、和、善、等为实质。一句话,是讲如何学哲学而进行思想改造,以更好地体现文明礼让,以达到全社会上的人们在生活中都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是要求人们讲信修睦,以和为贵,和谐相处,团结奋斗的“礼”。 
  轩辕黄帝是极其重视社会道德教育的。他认为,家庭、社会伦理道德,都是以中国古典哲学理论为依据,结合社会生活实际而提出来的。因此就说:“凡论,必以阴阳为大义……主阳、臣阴,上阳、下阴,男阳、女阴,父阳、子阴,兄阳、弟阴,长阳、少阴……言阳、默阴,予阳、受阴。诸阳者法天,天贵正。过正曰阴,阳极失当,极乃反;诸阴者法地,地之德安徐正静,柔节先定,善于不争。此地之度而雄之节也。”这同《易》经强调的法以天地,彰明道德,天行健,健而主动,君子以自强不息,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主以中正,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广化。以及地势坤,君子效坤而宽厚,宽厚以载物,顺天化育,德合无疆,柔动也刚,至静德方,安土敦乎于仁的道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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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论语·雍也》。   
  所以,按着天主动,地主静,阳主予,阴主受,阳主刚正,地主宽厚的理论,一切社会伦理道德观点也就顺理而成章了,这就是:为君者要仁,做臣子要忠。主不惠则臣不忠,主不正则臣不敬。为君者,如不能明正教臣以忠正之义,则臣不知中正治国而以事其主。同样的道理,父虽生子而不养,或虽养而不教,不能尽为父之责,则子不知为人之道,为子之义,德行之方,就不可能以人子之道以事其父,而孝敬之。这就是“君不 
  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的正确义涵。故黄帝强调“观国者,观主;观家者,观父。”至于治国者对待人民,其“父母之行备,则天地之德也”。总归起来,轩辕黄帝的社会道德观点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上下有序,主惠臣忠。夫妻互爱,性异相成,阴阳相感,天下和平。居则有法,动则循名,惠慈以爱人,好德而不争。 
  黄帝之所以重视社会伦理道德建设,是认为在治国之中,德治与法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是互依互补的。这就是他“刑德相养”的著名理论。 
  “刑德相养”中之“刑”,泛指法律;“德”之所指,就是社会道德。“道生法”,就是国家制度产生之后,为了保证人类的社会生活公平、公正、有序地不断走向文明化的更高程度,将人类社会生活中必须遵从的客观自然规律,以条文的形式规定出来,以国家机关规范人们的行为,并强制实行之;道德,是学道(哲学)明白了客观自然规律而为心得,以之自省、自律、自制。所以,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是互为影响,本质一致而不可偏废的。其论曰:“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倾。刑德相养,逆顺乃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彰。其明者以为法,而唯道是行。”① 
  而老子为了推销其统治术,则既反对以法治国,又反对以德治国,只欣赏自己的“术”治之法。所以,他就说: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 
  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②  
  老子为了反对社会伦理道德,在这里又玩起了他一贯使用的随意变换概念的滥招:没有任何因果依据、不符合事物逻辑的直接概念改变,有等于无,无变为有——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 
  接下来,为了提出治国之“上”者,不要提倡“仁、义、礼、智”,又说:“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其本意原是想说明为“上”而治国者,你只要“无为”就能够达到“无为而治”,天下平安无事;自古上行下效,如果为“上”而施治者,你要提倡什么仁义道德,那么,接受统治的为“下”者也跟着提倡,他可就“有以为”了。如此,统治者的提倡有为就会无以为,而受统治为之,则“有以为”,他就有可能“犯上作乱”天下就要大乱了!如此老子就推出了他下面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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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黄帝经·十六经·姓争》。 
  ② 《老子·第三十八章》。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老子为反对礼义教化而行诡辩,早已陷入逻辑混乱之中: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上无变有)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下有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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