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妻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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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妻记(上)-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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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身边带着一位美国的洋妞。这个“妞”字似乎要经过小心的商议才能成立。这外国女人嘛,从十二岁到十九岁皆可称妞,一过二十,就是“婆”了,这个女子是在非妞非婆之间。
  他们帮我介绍了,她的名字有亲切感,她叫菲丽斯。反正这年头的小姐都用洋名,我真怕美国人不耐烦,会马上用个中文名作抗议。还好,她很随俗,只叫菲丽斯。
  这菲丽斯很洒脱,到了东方,晒得黑黑的,一派健康,手腕上戴几只银镯子,一件长袖子衬衫,一条长裤,颇有欧洲风,说话带着法文单言。
  美丽说:“宋是英国的,他在那边念了好些年书。菲丽斯,你读语言,宋讲得极好的法文。”
  我突然觉得美丽在推销我,她是一个很能干的推销员,我很小心,当她的未婚夫有事走开的时候,我便说:“美丽,你嫌我是一个碍眼?”说的是英文。
  美丽说:“让你这么好的男孩子自由下去,实在不甘心,我虽始追求不到,也得给别人试试,”说的也是英文。
  我说:“这是真心话吗?”
  菲利斯看美丽一眼,“她自从念中学就这样,主修交际系。”她说。
  菲丽斯金发闪闪生光。我对金头女人也曾经有过过短暂的兴趣。倒不是初到贯境的时候,那一段日子忙着适应新的环境。而是在第二年,可是也没有多久,就发觉外国女人一点也不傻,非常的难以打发,几乎比华籍女子还难搞,结婚结婚,她们要结婚,最不好就是一上来便把我们当瘟生,吃的穿的都要我负责,想想也气,她们跟在自己男人身后去挤公路车,还各付各的车费,干么要我们替她们服务?所以很快的失去了兴趣,也没有机会客观地与她们谈一谈,对于以这种形式去报八国联军之仇,不觉有面子。


  我对菲丽斯便很冷淡,美丽觉得了,很是高兴。她用中文说:“香瓜,你真可爱,那个时候我应该抓紧你的,我有一点爱你呢,你知道吗?我就是喜欢你那呆呆的样子。”
  菲丽斯讽刺她,“你未婚夫回来了,赶快学了俄罗斯语,与你两个人随时随地可以私语。”
  美丽并不介意,她笑说:“那多不礼貌。”
  后来我们便进场看电影,我挑的位子正好与他们的联在一起。电影并不好,现在在这大会堂电影也名不副实了。我倒想起以前英国小镇上的戏院来,一共五间,都在一座大戏院内,叫着“映室一二三四五”,多么干脆,专门演欧陆与美国二轮片子,有好的,坏的也有。


  那些映室,八十五辨士一张票,便宜得很,可以从早看到夜。就因为可以从早看到夜,所以一散场大家都来不及回宿舍,每次散场,天总是下雨,对了,如意,与如意去看的。
  如意这个人就是反应快,看到一部尚彼贝蒙多的侦探打斗片,她说:“外景是巴黎右岸。”然后她说:“呀,打到戏院文场那间拉法叶百货公司去了。”她是非常绝的,仿佛巴黎是她的老家,如数家珍。听说这几年英国的夏天也热了。我与如意一向不知道英国的夏天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在夏天从不留在英国,老是开车到巴黎,然后整个欧洲逛,好笑的是我与她两个人始终拿着香港绿色,“底面共四十四页”的身份证书,没有国籍,事事要申请入境出境,两个人都甘冒这种麻烦,因为申请做别一国人更麻烦。我们一点国家民族观念也没有,只是怕麻烦,因此没有自卑,也没有优越。如意有很多地方跟我很像。旅店没有借双人房,他们外国人常常以为咱们是兄妹,一有一次在瑞士,如意用法文说:“他是我兄弟,可是我比他大,他是我弟弟。”大家也相信她。


  她是很有趣的。我们一定去过上十次的巴黎,一有烦恼马上收拾东西去巴黎,那是解决烦恼的根本地。要不就回香港,某一年我回香港,她去了佛洛列达洲,她很懂得花钱。
  看完了电影,没有人建议会喝咖啡。我自动提出要代送菲丽斯。美丽他们不反对,菲丽斯也无所谓。可是美丽他们两个人一走,我马上请菲丽斯去喝点东西,她答应。
  我解释:“四个人太多了,不好讲话。”
  “三个人已经太多了。”她笑,“我不是不知道,但是住在青年会,可闷得慌,天气又这么热。”
  “府上是美国哪一州?”我问。
  “我是纽约人。”她有点骄意。
  “啊。”我说:“不错的地方。”
  “你去过吧。”她问。
  “不能再去过,只停了三天。”
  “是游客。”
  “你是美丽以前的男朋友?”她问。
  “不是。”我说:“普通朋友,”我真是她的男朋友,她就没球么大方了。”
  “她叫你什么?什么叫‘香瓜”?”菲丽斯问道。
  我的脸忽然红了,不答,只是喝咖啡。过了很久,我跟菲利斯说:“我送你回去吧。”
  我付了帐,诸位如果以为外国女人会得与男人造付帐的话,诸位一定是发了神经,不懂得市面也,目前全世界最阔的人是香港人,香港人中最阔的又是我这种没有家累的男人,所以连外国男人也知道行情,不会与我争的也。


  我把菲丽斯送回青年会,我问:“可喜欢香港?”
  “太美太富足,难以形容,一只手表才甘块美金;真不枉此行,不后悔节储了这些日子。”
  “过了暑假,还是要回去的啊?”
  她迟疑一下,坦白的说:“如果有人娶我,就不回去了。”
  我笑一笑。天下老鸦一般的黑,我早说洋婆子更难缠。在英国也是,老实说,略略有点资格的,还不肯泡黄皮肤,三教九流的洋女一见面就把华人当瘟生,动不动要结婚跟了来东方,脱离他们那个不见天日的国度。


  我当下客气的说:“从那里到这里,只怕你不习惯。”
  “怎么不习惯?偏偏香港人居然还有崇洋的味道,男人来更好。”
  她真厉害,我略觉不快,向她道别。娶外国女人?如果有机关枪架在我脖子上,我还真的娶了,但是不到那个紧急关头,却绝不加以考虑。我老觉得娶洋人或是嫁洋人都是下下策——谁会糟到那个地步,一不生麻疯,二不患梅毒,怎么会在本国找不到对象?随便一点也就是了。娶了外国人,那是一生完了……怕连红楼梦都没听过,那我多吃亏,我是会看莎士比亚的。美国女人更糟,怕连莎士比亚都不看的……


  也许看海明威罢。
  还是如意好。想起如意,便会睡不着觉。
  有时候会这么寂寞……真的,除非找一个好的伴侣,天天把一切芝麻绿豆事告诉她,公司里发生了什么事,电影不好看,哪本书值得一读,什么都告诉她。要不就只好写稿,不骗你,你看报上那么多的专栏,那些人就天天告诉读者,他们几时上过厕所,几时又吃过饭,是些什么菜式,因为男朋友难找,所以报上写稿的女人越来越多,虽然读者相高远,但读者们是可爱的、温和的、懒洋洋的,不会为了三毫钱买一张报纸而痛骂某一个作者。他们是这样的容忍,在报上找着合适他们的稿子,真是一群美丽的好人。


  我也爱看报纸。看到好的都记下来,又查看作者的名字,看到不好的顶多一笑置之。像一个游客,到了剑桥,便嫌那些校舍旧,其实不算旧了,牛津的更旧。我记得那时候到牛津开会,如意对我说:“那厕所前面石块地上居然有浅浅的两个脚印,想必是人人的脚都搁那儿,搁久了石头上起印子,真可怕。”是有点可怕,但是一间大学要这么可怕还不容易,可是那游客因为认得报馆老板的小姨的过房娘的阿婶的奶妈之故,拉扯上点关系,那游记也就登在报纸上,非常威风地,白纸黑字,咱们做读者的,看好还是不看好?看抑或不看,这倒是个问题。


  如意是个可爱的女子,真的,她真是独一无二的,她脾气不好,但是她有强烈的幽默感,越是对陌生人,她越和蔼。
  她是个特别出众的女子。我是真的爱她,一种老夫老妻式的感情。好像结婚已经八十多年,不再同床睡觉的那种感情。
  我爱她。
  此刻我如果见到她,我会说:“如意,我的生命闷得透顶,我忙着捉鸡,人们忙着捉我,所有的鸡是一样的,所有的人也一样,结果我便觉得闷,但假如你来驯服我,便好比太阳照在我生命中一样……”这是抄来的,这是狐狸对小王子说的话。不算数。然而好的情书都是抄的。


  这本小王子是某个夏天,我和如意在巴黎和里路买的。
  我们在旅行的时候什么都买,箱子像垃圾岗一般。有一只尚可多的瓷碟,就是这么被压碎了,六十多个法朗。
  结果我到天亮才睡着觉。
  不过上班还准时,头一个电话是那洋文人打来的,我拿起电话,“喂”的一声,那边要打宋家明,我觉得这女人的英文好难听,不知道哪一家学校学出来的,正在想,女人已经报上名来,说:“菲丽斯。”
  我说:“啊,早。”心里想,乖乖不得了,找上门来了。
  她说:“电话是美丽告诉起的,以前她也在你们那里上班,是不是?”
  我说:“是。”
  她说:“你今天晚上有空吗?”来了。
  我说:“有。”
  她说:“请你来一趟青年会好吗?我想开了录音机,听听你说中国方言。”
  我说:“说得很坏,怕你印象不好。”心想:“来了。”
  她说;“晚上八点好不好?”来了。
  我说:“好。”她放下电话。
  她来让她来好了,我去我就是个傻子。我不该答应地的。
  怎么可上她家去呢。但是你知道,有时候人寂寞起来,没有办法。
  我把车子开到青年会,她住很小的一间房间。天气热,我一下子就汗湿透了,为了礼貌,还不能当众抹汗,幸亏有一点风,从她房间小窗户看出去,倒真是万家灯火,尽在山下,景象万平。
  “美丽的香港。”我说。
  她笑了一笑。她看上去不坏。
  “你吃饭没有?”我问她。
  “没有,说吃了你也不会相信。”她嚼着口香糖.
  我把衬衫袖子卷起来,看她弄录音带,又试着在麦克风里讲了几句,她把一段德国妇女吵架的录音放给我听,我说“像希特拉使号令。”她又放意大利语妇女吵架,我说:“像大型歌剧。”她说这一类的对白很有兴趣,一连播好几种,最后是广东话,两个女人互相在侮辱对方的母亲,我听得出了神。


  我问:“那里录来的?”
  她说:“就在楼下。”
  我说:“很好听。”
  她说:“听说你还会国语与上海话。”
  我说:“这有什么稀奇,有人懂八、七八种。”
  她问:“不尽然,美丽只会说广东话。”
  我说。“你不能这么比,有些马来亚华侨连一种也不会,只好‘也罗,也罗’。”
  菲丽斯大笑,“你学得真像,太像了,我的天。”
  我松了松领带,看看她房间,忽然之间心中有点感触。
  “这间房间像大学的宿舍。”我说。
  “谁说不是?”她说。
  我沉默一会儿。
  “宋,我晓得你对我没多大的意思,”她忽然说:“但是帮我一个忙,我请你吃饭。”
  我诧异,到底是美国人,有这样爽快,倒反而显得我有私心,我说:“没有意思?这是什么意思?”
  她了解地微笑,不响。
  我说:“我请你吃日本茶去,不骗你。”
  “谢谢。”她不客气,“你知道我口袋里没钱,来,刚才那段话,请你以英文替我译出来,别怕难为情。”
  我马上替她做好,如果她不怕难为情,我何必怕?只是这房间的温度高,我热得透不过气来,整个人都湿了,反而有种奇怪的痛快。手臂的皮肤贴在桌子上,每一次提高手,都像连皮剥下来似的。
  她说:“我去弄咖啡。”
  “不用。”我说:“给我一杯水,请。”
  “你的英文……是那么准确,其实我应该学好英文。”
  “你放心,我的国语比你的英文更差哩。”我说。
  我把择好的纸张压在她的书下。
  她说:“我看看。”
  我说:“你要是相信我,回来再看,肚子饿了,现在先吃东西。”我站起来。
  她说:“你常常穿白衬衫黑裤子吗?”
  我点点头。母亲为此十分不愉快,但是我已经穿惯了。
  她笑笑,跟我一起下楼,一路上她说:“美丽说你是很好的男人,但是对女人不大感兴趣,这话看来不像,可是你为什么不喜欢美丽?她那么漂亮,又是中国人,是否在等一个更好的?是为了什么?”
  我没有回答她。车子里的冷气呼呼地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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