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仲景伤寒补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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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仲景伤寒补亡论-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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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又曰。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又曰。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又曰。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又曰。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 
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又曰。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又曰。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又曰。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又曰。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又曰。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又曰。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又曰。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 
复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常氏云。可 
吴茱萸汤。 
又曰。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常氏 
云。前部不利。猪苓汤。后部不利。调胃承气汤。雍曰。哕者胃中有 
寒。不宜更服调胃承气汤。先宜服半夏生姜汤。腹满如故。后部不利 
者。小承气汤微和之。 
庞氏曰。三阳皆有合病。凡十四证。唯三阴无合病。 

卷八
不可发汗四十条
属性:伤寒本论曰。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者难得。故重集诸 
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此易见也。又时有不止是三阴 
三阳。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 
仲景曰。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又曰。太阳病。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 
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以营气不足。血少故也。庞氏云。前阳明 
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宜桂枝汤。不责营不足。盖尺脉长大而迟。 
此必软紧而迟。不可汗。宜小建中汤。雍曰。桂枝本为解肌。不动经。 
故前阳明证中用之。麻黄则发汗动经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 
曰。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与小建中汤。不瘥。与小 
柴胡汤。二药可相须用也。故庞氏又曰。凡脉紧病。必无汗。唯濡而 
紧。必有汗。勿误行桂枝。宜建中汤也。 
又曰。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一作濡而微弱)庞氏 
曰。汗则厥而烦躁不得眠。常氏云。可附子汤。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 
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 
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雍曰。宜与小建中汤。 
又曰。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则吐水。 
庞氏曰。动气者。谓心腹中虚气动。若误汗者。先服五苓散一服。次 
服竹叶汤。朱氏曰。凡脉濡弱。不可发汗。诸动气在心腹上下左右。 
不可发汗。诸脉动数微弱。不可发汗。皆宜小建中汤。烦躁者。宜竹 
叶汤。雍曰。诸动气不可发汗者。皆宜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又曰。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 。庞 
氏曰。此为逆。难治。先服茯苓白术散。汗止。续与小建中汤。朱氏 
同。雍曰。汗不止。筋惕肉 者。皆亡失津液证。不可茯苓汤也。 
又曰。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卫。正在心端。庞氏云。 
李根汤主之。朱氏同。常氏云。可奔豚汤。 
又曰。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心中大烦。骨节苦疼。 
目运恶寒。食则反吐。谷不得前。(一云谷不消化)庞氏云。先服大橘 
皮汤。得吐止。服小建中汤。朱氏同。常氏云。可柴胡桂枝汤、茯苓汤、 
小半夏汤。雍曰。大橘皮汤、茯苓汤、小半夏汤。皆可用以止吐。吐止 
而心中烦。骨节疼。恶寒证不去者。服柴胡桂枝汤。后服小建中汤。 
又曰。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绝。手足厥冷。欲 
得蜷卧。不能自温。庞氏云。甘草干姜汤主之。常氏曰。咽中闭塞。可 
小柴胡汤。设经发汗吐血者。柏叶艾叶汤。(金匮方)气微厥逆蜷卧 
者。可当归四逆汤。 
又曰。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 
(一云大便难胞中干)胃燥而烦。其形相象。根本异源。雍曰。宜小建 
中汤。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 
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 
则寒 不能自还。常氏云。可当归四逆汤。 
又曰。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 
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虚而寒 。咳而发汗。蜷而苦满。腹中 
复坚。(一作蜷而心痛)常氏云。可柴胡干姜桂枝汤、小青龙汤、理 
中丸。雍曰。脉经以上二证合而为一。雍谓自咳者之下。为咳者剧 
证。咳者之上。为不咳未剧之证。二证之脉。皆濡而弱也。咳证里寒 
多。宜小建中汤、理中丸、附子汤微温之。 
又曰。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雍 
曰。厥阴经紧。则引舌与卵。故舌卷而囊缩。若缓。则舌萎声不得前。 
故厥脉紧者。不可发汗。恐其脉缓也。厥脉紧者。宜四逆汤。缓者。宜 
小建中汤。或言宜白虎、小柴胡。皆不可用。 
又曰。诸逆发汗。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者死。(一云谵语 
目眩精乱者死)命将难全。 
又曰。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 
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 
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曰。亦宜 
先服小建中汤。 
又曰。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千金翼云寒多热少)脉微 
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曰。亦宜甘草干 
姜汤。 
又曰。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常氏云。可小柴胡汤。 
又曰。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 而振。常氏云。可小柴胡 
加芍药地黄汤。 
又曰。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目直视。不能 。 
不得眠。常氏云。可犀角地黄汤。 
又曰。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宜禹余粮丸。 
(本阙方)常氏云。只取一味禹余粮石。火 末服之亦可。雍曰。禹余 
粮不用石壳。此火 末服则是壳也。 
又曰。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常氏云。可猪苓汤、芍药地 
黄汤。 
又曰。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 。常氏云。可小柴胡 
汤。 者。葛根桂枝汤。雍曰。更详治 门中。 
又曰。下利清谷。不可发汗。汗出必胀满。雍曰。宜温其里。后随 
证治之。 
又曰。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而 
逆。雍曰。设误发汗。宜甘草干姜汤、当归四逆汤。 
又曰。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厥者后必热。厥深 
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必口伤烂赤。雍曰。 
已见厥阴卷中厥论并问。 
又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常氏 
云。可小柴胡汤。 
又曰。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 
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 。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 
得小便。灸则发咳唾。常氏云。可小柴胡汤、桂枝加葛根汤、茵陈蒿 
汤、小青龙汤。雍曰。各随证用之。头痛发热汗出。即小柴胡汤。心烦 
喜呕。亦柴胡。 而身强。用桂枝加葛根汤。不得小便而咳唾。则小 
青龙汤。熏之发黄。则茵陈蒿汤也。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 
硬者。不可发汗。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 
日语不止。当刺期门。 
又曰。太阳发汗。因致 。雍曰。前本病云。太阳病发汗太多。因 
致。 
又曰。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此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 
以强责少阴汗也。常氏云。可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小便难者。五苓散。 
又曰。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 
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常氏云。可芍药地 
黄汤。雍曰。仍灸三阴交涌泉二穴。三阴交难取。涌泉尤奇。 
王叔和曰。冬时发其汗。必吐利。口中烂。生疮。(千金翼同) 
又曰。汗出多热。发其汗亦坚。雍曰。坚字宜作 。前有云。发汗 
太多。因致 也。 
又曰。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以医发其汗。 
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胃中虚冷。故令 
吐也。常氏云。可与小半夏汤、温中汤。 
又曰。伤寒四五日。其脉沉。烦而喘满。脉沉者。病为在里。不可 
发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常氏云。可麻黄杏 
仁甘草石膏汤。脉沉里实谵语者。调胃承气汤。 
又曰。伤寒有五。皆热病之类也。同病异名。同脉异经。虽俱伤 
于风。其人自有痼疾。则不得同法。其人素伤于风。因复伤于热。风 
热相搏。则发风温。四肢不收。头痛身热。常汗出不解。治在少阴。厥 
阴不可发汗。汗出谵语。独语内烦。躁扰不得卧。善惊。目乱无精。治 
之复发其汗。如此死者。医杀之耳。(出医律)朱氏曰。风温不可发 
汗。宜葳蕤汤。雍曰。仲景以风温湿温为伤寒四种坏病。难经以湿温 
为五种伤寒。皆属伤寒也。余见风温本门。 
又曰。伤寒湿温。其人常伤于湿。因而中 。湿热相搏。则发湿 
温。病苦两胫逆冷。腹满叉胸。头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阴。不可发 
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聋。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变。名曰重 。如 
此死者。医杀之耳。(出医律)朱氏曰。白虎加苍术汤。 
又曰。湿温多汗。其脉阳濡而弱。阴小而热。 
庞氏曰。不当汗而强汗之。则津液枯槁而死。 

卷八
可发汗五十八条
属性:仲景曰。大法。春夏宜发汗。庞氏作春宜汗。 
又曰。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 然一时间许。益佳。 
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重发汗。汗多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 
汗也。 
又曰。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又曰。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 
汤随证良验。 
又曰。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又曰。太阳病。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属桂枝证。(一法用麻黄 
汤)雍曰。麻黄桂枝二汤。分恶风恶寒有汗无汗用之。如太阳本证。 
庞氏曰。恶寒者不当风而憎寒。恶风者当风而憎寒。皆属表证。 
庞氏论桂枝证曰。凡桂枝汤证病有常自汗出。小便不数。手足 
温和。或手足指稍露之则微冷。覆之则温。浑身热。微烦而又憎寒。 
始可行桂枝汤。若病者身无汗。小便数。或手足厥冷。不恶寒反恶 
热。或饮酒后。切不可桂枝汤也。此则中风自汗。用桂枝汤证。又论 
麻黄证曰。伤寒之脉紧盛而按之涩是也。脉浮而紧。浮为风。紧为 
寒。风伤卫。寒伤营。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外证必发热无汗或喘。其 
人但憎寒。手足指末必微厥。厥久而复温。掌心不厥。此伤寒无汗用 
麻黄证也。 
又曰。脉紧必无汗。设有汗。不可误作桂枝证。 
仲景曰。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属 
桂枝汤。 
又曰。病患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硬尔。设利者为逆。大便硬 
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 
又曰。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谵语。弱者发 
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常氏云。可柴胡桂枝汤。渴者。五苓散。被火 
谵语者。龙骨牡蛎救逆汤。 
又曰。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潮热者。属阳 
明也。脉浮虚者。当发汗。属桂枝汤。 
又曰。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 
不共营气和谐故尔。以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营卫和则 
愈。属桂枝汤。脉经云。病常自汗出。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而外不解。 
此外卫不和也。营行脉中。为阴主内。卫行脉外。为阳主外。复发其 
汗。卫和则愈。雍曰。二者语小异。而理皆通。脉经尤明。恐本论为后 
人笔削。盖营气独和而卫气未和也。故其病外不解。营卫二气本相 
和。共循脉内外而行也。今寒不伤营而营气独和。风反伤卫而卫气 
不和。则营卫不相通。不得谐循脉内外而并行。是以其外不解也。必 
复发去卫中所中之邪风。然后营卫谐和而病解矣。所以用桂枝者。 
以桂枝能和卫而不能至营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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