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爱你! 作者:期海飞鱼(小说阅读网vip2014.6.3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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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爱你! 作者:期海飞鱼(小说阅读网vip2014.6.3完结)-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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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湛眉峰微扬,指腹摩挲着单薄的杯口,好一会,才语气淡淡开口。
  “那次,我就躲在外公庄园最角落的废弃屋子里,那屋子里有个地窖,每天都把自己关在地窖……明明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灵魂一说,但又不愿放弃任何机会,想她想得发疯的念头支撑着躯体内残余的一口气,一直自我催眠的陷入不愿醒来的梦境,因为梦里有她……当时若是不躲在地窖靠梦境维持,我绝对会疯掉。”
  因为噬心蚀骨的思念强烈得让人控制不了,他常常会在深夜时分跑到庄园外面,找一个黑暗的狂野,彻夜彻夜地叫喊着她的名字。
  那时候,恍惚觉得仁慈的上帝会在他不停祈祷时让黑夜来得早一点,他每晚都迫不及待的把自己隐匿在无边黑暗里,痴痴的仰望天幕高远的夜空——那夜空,暗得就象他完全没有一点亮光的心!有的时候,那暗夜会给他大雨,夹着电闪雷鸣,他就那么躺在暗夜的旷野里,体会着她躺在冰冷地下的感觉,似乎异国的旷野里,游荡着她的灵魂,两人痴痴的相望,虽无法碰触,却知道彼此都在苦苦地思念着对方。
  每一日都是如此,白天关在地窖里饭也不吃,晚上出去躺在旷野里一个通宵,凌晨时回庄园的地窖。
  裴宣心头一凛,“那后来是什么让三哥忽然变得振作起来了呢?”
  裴湛转头望向窗外,侧影深幽,长睫象是无法控制地微颤,良久不再出声。
  裴宣也不催促,只是优雅地抿着上好的红酒,静静地等着三哥为自己解疑。
  裴湛机械的把红酒送往唇边,好一会才开口,“有时候,活着比死去更艰难,听闻她去了天堂的那个当下,我若是孤身一个,也许就此放弃了自己的生命,但有你和老四在,我便失去了这个权力和资格。因为母亲在我治疗期间,说得最多的就是她预感到她会离开咱们,也知道她若出事,咱们必定会被送到外公那里!母亲曾跪着求我:无论如何要我保护你和老四。”而他不想母亲伤心,也就答应了。
  裴宣下意识的点点头。他记得很清楚,当年他们兄弟三个被爷爷送到爱尔兰的时候,外公并不喜欢他们,理由是外公一直都怀疑母亲是外婆给他戴绿帽子的产物!据说外婆当年也很强悍,打打闹闹了二十年后直接对外公叫嚣着说自己所生的两个孩子里没有一个是外公的种!外公一怒之下就和外婆分居,并在分居第二天就在外面找了个足以和外婆抗衡的女人,那女人也是个心气高的,一定要外公建一座和与江南周庄一模一样的地方娶她,外公当时的事业重心在英国,就在爱尔兰买了地皮,历时三年才建成与江南周庄无二的庄园。而那个女人也在庄园建成时生了周梓若后,外公当时大摆筵席迎娶那个女人和自己老来生出的幺女,美其名曰:双喜临门。
  谁知道那个女人不是省油灯,结婚后没多久,就把周家闹得鸡飞狗跳,还传出婚前就与舅舅有奸情,母亲为此曾气得和外公断绝了父女关系,并发誓不再来往。不过那个继外婆也算红颜薄命,只祸害了周家五年,就扔下周梓若驾鹤西归……
  外公自此为那个女人得了相思病,性子淡了后就把所有的爱倾注在了周梓若身上,对外婆所生的母亲和舅舅几乎不管不问。
  互不来往的僵局,随着二十年后母亲周芳菲遇车祸身亡而打破——十八岁的大哥,带着自己和老四在一个并不欢迎笑纳的处境内求生求存,肯定是耗尽了力气的。也就是那时候,他发现周梓若开始不遗余力的帮助他们兄弟。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伤情夜归人【修改版,看过勿订】'

  那架势,简直细致周到得令人叹为观止。当时碍于周梓若还是母亲同父异母的妹妹这层关系,他虽然觉得诡异,却没有往男女之情方面去想。直到爷爷去接他们回国时,庄园里一下子去了很多稀客、贵客,就连和外公老死不相往来的外婆也突然造访。
  记得,外婆先是对着周梓若大打出手,后来不知外公拿了什么作为妥协,外婆不但认下了周梓若,还让周梓若改名跟他们回国,当时对外宣称周梓若的身份时,不是他们的阿姨而是他们的大表姐。
  而更诡异的是,在那场闹剧里,三哥不知扮演了什么角色,总之在回国后他很热心的配合外婆和周梓若的一系列演出,虽然那些剧情很荒诞。
  再后来,随着三哥逐步掌控裴氏商业帝国的经营权,走向事业顶峰,而周梓若也对三哥的爱意也越来越明显,直到明显得不加掩饰的地步时,两家长辈才不得不坐下密谋,虽然密谋内容不得而知,但结果是周梓若恢复阿姨的辈分嫁给了爷爷的养子即他们的四叔裴文琦,而三哥则对外演绎因心目中求而不得的爱人而开始视女人为玩物。
  其实,他和老四压根就不信三哥会喜欢周梓若,是以这么多年,他和老四从未就那个狗血剧情向三哥求解过。
  他没想到,前天的飞机上,三哥会主动说起这件神秘十年的公案,更没想到,详情竟然比韩剧还狗血。
  记得三哥当时以一句话总结了十年,精髓就是——全世界我唯一只爱一个女人,其他的女人,无论身份地位、家世背景,只是我爱的女人的挡箭牌、替死鬼!
  至于谁是三哥的最爱、谁是三哥最爱的挡箭牌,他裴宣自然分得清。
  ——————————我是三哥回国的分界线————————————————————
  晚上八点半,接过田妈妈给她当做拐杖的大半截甘蔗,林诗语孤零零的走出那座院落。
  九月的山林,给人一种宁静的不安,那些树木,如同扣烂了的堆积着死皮的狰狞面目,偶尔透过来的月光,让人清楚那么一两分,并非是沙漠中见到清泉的感觉,而是密室里,打开电筒,发现旁边是一具还带着粘液的骷髅头,是的,这就是夜晚的山林,如同黑色的油彩在画布上挣扎。
  身子没入山林腹地,头皮不自觉的发麻,虽然她不停的为自己做着心理暗示——林诗语,不怕!林诗语,勇敢点!
  但,脑海中还是不受控制的跳出曾经看过的各种恐怖片镜头,以及各种恐怖凶杀案例
  不怕,不怕,不怕……嘿,就算世间真正有鬼,也比不过那些比鬼还凶残的人吧?既然连凶残的人都不怕,还怕什么鬼?嘿,不怕……
  很遗憾,没用!真的没用!
  沮丧,加上无边的哀伤袭击她每一根的神经末梢,她的心,陷入漫无边际的凄凉。  
  阿姨,真的爱自己吗?爱吗?爱吗?呵,答案很伤人……她是伤情夜归人
  耳畔听着山林风袭击树叶时发出的沙沙声,心被揪得很痛,眼眶一热,无人看到的泪水,无声纵横……怎么也想不到,活过了二十五年,上帝竟会给她开这么大的玩笑,她赖以骄傲的身份前面竟被冠上了‘血统不明’这一极具讽刺的标签。
  心在逞强,脚在逃亡。
  月色下沉,风过留痕,她拉紧外套,正跑得脚底生风,就听到山林里似乎还有响动,确切讲,是脚步声。
  踏、踏、踏……
  心弦骤紧,下一秒,她迅疾拿出读书时百米冲刺的水平,向山下疾奔。
  眼看快奔出山林时候,只见一道人影闪过,只觉眼睛一花,身后好似有一道阴风飒飒,继而一个阴森森的嗓音响起——
  “嘎嘎嘎,请问你是什么血型?”
  血型?吸血鬼?林诗语顿时觉得头发竖起来了,还有,周身三千毫毛无一例外的竖起。
  她努力稳住心神,等身后的黑影靠近的瞬间,她拿手里当着拐杖的甘蔗就砸了过去……继而对着黑影又狠命的踢出一脚,下一秒,就听到一声刺破苍穹的“啊——”声响遍寂静的晚间山林……
  仗着熟门熟路,林诗语很快就甩掉了那个黑影,疾速奔到了山脚。
  因为晚上回市区的班车只开到八点,所以她没有急着奔去站台,而是来到山脚下那家唯一的旅馆,用杜若蘅的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请问,您需要住几天?”前台小姐很有礼貌的问。
  揩着额头的细汗,林诗语有些气喘的说:“呃,三天吧。”也许更短的时间,她就会离开。
  “好的。请问您刷卡还是现金。”
  林诗语想了想,还是拿出杜若蘅名字办理的银行卡:“我刷卡,谢谢!”
  这种小地方办理入住手续十分简单,很快,林诗语住被领到了二楼的房间里。
  这家旅馆的客房真的很简陋,房间面积连二十平米都不到,屋内的硬件设施简单的很,一张床,一个卫生间,一部电话,一台电视。
  不过作为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暂时休憩的场所的话,已足够。
  没有看电视,林诗语从包里拿出了离开小院时田妈妈送她的礼物——母亲留下的一本圣经。
  作为基督教徒,圣经就是最好的精神粮食。
  不安的心,在圣经的安抚下,渐渐沉静下来,当看到母亲加红色标记的那段马太福音中耶稣说给迷茫的羔羊的那段话时,她一字一句,反复诵读——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宽门,是通往地狱的道路。因为去的人多,所以称为宽。
  窄门,是通往天国的道路。因为去的人少,所以称为窄。
  正默默诵念第一百零一遍一时,淳朴的服务员过来询问是否在房间里吃点什么,林诗语倒是意外着这家旅馆的服务真是周到,不过她正沉浸在圣经里,真的是什么都不想吃,就抱歉的摇了摇头,可看到服务员面上的失望之色蔓延时,就很是不忍的点了一根特产甘蔗、一瓶旅馆里最贵的红酒。
  其实,由于多年来身如浮萍般的飘零,让她一直保持着一个良好的习惯——孤身在外时,绝对滴酒不沾。
  可今晚,她想醉!
  甘蔗是新砍下来的,她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很满意。而那瓶包装花哨的红酒,她只是无奈的摇摇头。虽然点的是最贵的红酒,那也只是相对这家旅馆而言,老实说,这红酒连名字都没听过,但她今晚顾不得那么多了。靠坐在床头,曲起一条腿,握着酒瓶,一口接一口的抿着,不知不觉就喝了大半瓶下去,直到心跳加剧,耳膜嗡嗡,她才恍惚记得红酒虽然度数不高,但后劲还是很足的。
  本想洗个澡睡得沉一些,奈何洗完之后毫无睡意,她只得坐在窗台上,继续抿着酒,等到头疼欲裂的时候,一瓶酒也见了底,头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酒入愁肠化作毒【看过勿订】'

  林诗语懒得理他,只是自顾自的把玩着甘蔗。  
  见她这架势,古驰只得苦垮了一张脸:“祸……三嫂,你就跟我去吧。如果你这次不跟我去,三哥还以为你跑到这荒郊野外会……那啥呢,要是他一误会,肯定会派叶圣言来抓你回去的。”
  林诗语撇撇嘴,丢下甘蔗,拿起圣经,径直坐到床边,一副虔诚的基督徒模样。
  古驰仍不甘心的劝说:“如果你不跟老叶回去,三哥也会亲自来找你的。要知道,三哥可不像我这么好脾气有耐心……”
  这人,还能再无耻一点吗?林诗语终于抬头,白了古驰一眼。
  古驰缩缩脖子,唇角下压:“唉好吧,三哥对你是与众不同,才会最近变得比我有耐心点,但是,你也不能恃宠生娇啊,要知道三哥出国这两天那都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啊?你说他回来了你不去接机,这说得过去吗?这人得有点良……”
  “ok。”
  后知后觉的古驰正忙着给林诗语上纲上线,又控诉了几句,才忽然反应过来,惊讶的看向林诗语:“你刚才说什么?”
  林诗语抿了抿唇,没理他。
  古驰眼珠转了转,拿手耙了耙头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已经听到了,你说‘ok’唉,莫非这就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来来来,三嫂快收拾收拾,我去退房,我们还赶得及回清泉墅换身衣服再去接机。”
  这次古驰是一个人过来的,可能是不想让人知道林诗语的行踪。
  路上,古驰开车开得飞快,看得出是归心似箭,恨不得立刻换身好行头奔到他的三哥身边。  林诗语坐在副驾驶座,一路很沉默,望着窗外快速倒退的景色发呆。
  古驰时不时的会转过头来看向林诗语,欲言又止。林诗语不是没感觉到,只是懒得理会,更好奇古驰会憋到什么时候。
  果然,没过多久,古驰终于还是开口:“对了,三嫂,我听说三哥生日那天你是被海叔带去老宅的,哎你不是很能打的么,怎么不对海叔出手呢?我敢保证,就算你把海叔打趴下,也是不打紧的。再说了,你都是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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