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觞(i+ii+番外)by天籁纸鸢(攻被lj,最后死了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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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觞(i+ii+番外)by天籁纸鸢(攻被lj,最后死了be)-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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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的白。 

  就在我刚出门奔出数里的时候,身下的马儿突然啼叫一声,便整个儿朝后仰去——我连惊呼都还未来得及就猝不及防地被马甩了下来。 

  整个人扑倒在雪地里,冰冷的雪在我的体温下融化,就像融入了我的身体,一点点将寒冷种进我的四肢。我勉强支起身子,却看见了前方披着浅紫色轻纱和貂皮围领的女子。她依旧化了淡淡的妆,阗黑亮丽的秀发用灵鲛珍珠挽着,倾城容颜中带着一丝不可一世的骄傲。仿佛潇湘一带的江水因了她而有了桃李的颜色和杜若的芳香。 

  她一步一步走近我,我仰头不卑不亢地看着她。想站起身,却怎么也动不了。她轻启朱唇,声音悠远得就像一缕转眼即逝的风:“你为何要离开?”我咬咬牙关,只是用双眼与她对峙着。她笑了一下,唇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带着胜利炫耀的笑容:“你不会是以为弄玉对你动真情了吧?相信那天我和他说的那些话,你也都听到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还能说什么呢。如今我已经选择离开了,她还要落井下石么。原来他对弄玉说出来的那些话无非只是为了博得弄玉对她的好感,实际她是希望我走的。我没想到我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沦落到了和一个女子争风吃醋的地步。突然想起了那个重火境的小丫头说的话,我的心里又是一阵不寒而栗:“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要离开。”燕舞说:“难道以前都以为他对你都是真的?” 

  她轻藐地看着我,笑容突然变得有些刺眼。我说:“从来未敢奢望过,只不过以前没听他说出来,就不会有难受的感觉。”燕舞说:“莫非你觉得他还有可能喜欢上你?你知道你是男的吗。你难不成被他当成个女人养,就以为自己已经变成女人了吧。” 

  我浑身不由得微微一震,颤声道:“我、我们真的是不正常的吗?”燕舞突然恼怒道:“你别说是‘你们’,不正常的,只有你。弄玉从来不喜欢男人,他更不会喜欢一个连太监都不如的扭扭捏捏的小白脸!” 

  这句话像一把锋利的剑,毫不留情地刺进了我的胸膛!!我……原来只是一个连太监都不如的小白脸! 

  我终于明白了女子的心原来都是蛇蝎做的——不,只要是人的心,都是有毒的。蜚蠊血母临死前说的话,果然是一点都没错——“何谓带毒?普天之下,还有什么会比人心更毒?”当时我还在想自己会不会和杨源才一样,死在自己所爱的人手上,不过现在看来,我似乎比他更惨呢。 

  我玷污了弄玉的人生,让他知道被一个男人喜欢上是多么恶心多么龌龊多么肮脏的事。可能连杀我,他都会嫌脏了手。 

  一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已痛得无以复加。我将双手俯在雪地里,又把脸埋了进去。用我自己都快听不到的声音说道:“我现在都已经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了,你为何还要来对我说这些话?你是想我死,对吗?你是想我死……可我不想死。死了,我就没法替我父母报仇。死了,我就没法感觉自己对弄玉的思念。死了,就不能在老了以后依旧回味那些和弄玉一起经历过的回忆。” 

  忽然,我的手上一阵剧痛!燕舞用脚踩着我的手,粉色的绣花鞋上,鸢尾的花纹美得异常动人心弦。她已不顾自己的形象,尖叫道:“你少在那里恶心了!!你喜欢弄玉是吗?你以为你对他的感情是最高尚的是吗?那我告诉你,我喜欢他!我喜欢他超过任何人,任何人都不可以跟我抢他!我要看着他成功,看着他坐上武林盟主的位置!陪着他度过一生,享受荣华富贵的人是我,不是你!温采!你听到了吗?!” 

  她的脚将我的手深深地踩入了雪地中,燕舞是练武的人,脚力当然不可和寻常女子相比。我想这下我的手骨差不多也该断了。我轻笑了一下,仰头看着她头上的凤凰羽毛,说道:“嗯,我知道你喜欢他,喜欢成功的他,喜欢武林盟主的他,喜欢能够赐予你荣华富贵的他。”燕舞的眼睛转眼间变得暴戾,那是想要杀掉一个人的眼神。虽然我的武功与她不相上下,可是现在我在雪地里,全身已经失去力气了,恐怕就是一个三岁孩子都可以一刀了结了我。 

  果然,她的手朝着头上的金钗拨去——她的武功是弄玉教的,武器自然和弄玉一样,就是以随身的任何小物件作为暗器。那物件只能使用一次,可是通常一次便可取人性命。原来温采还可以死在翠玉金钗下,看来我还不算命贱。 

  可是她还未抽出金钗,手就震颤了一下,不过一会儿,鲜血就顺着手背流了下来。 

  “谁?竟然敢冒充梅影公子?”燕舞大叫,朝着四周望去。 

  苍茫大雪中,一个轻盈的身影如蝶般飞舞下来,淡青色的轻纨又如同那飘忽的蝶翼,在寒风中轻轻晃动着,如丝般落下。雪沾在他的衣衫上,顺势滑落。若不是他生着一张丑陋的脸,我还真会以为他是一只误落人间的绝代仙子。而更让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在关键时刻救我性命的人,竟然会是老张。 

  “姑娘,在下可从来没冒充过梅影,只是你思念成狂,一见着暗器就会想到他罢了。”他见燕舞还在处于瞠目结舌的状态中,又补充了一句,“看你心里还是很清楚的,如果是弄玉本人,那颗石头击中的就不是你的手,而是姑娘的脑袋了。” 

  第十四章 辱身败名 

  老张虽然相貌丑异,可是说着话却是彬彬有礼,看上去倒像个有教养的富家子弟。 

  燕舞握紧了双拳,勃然大怒:“弄玉不可能杀我!”老张却是神态自若,安然一笑,说道:“那可未必。”听到他说了这句话,燕舞原本更加愤怒,但是她毕竟是在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冷漠却不失礼数地说道:“这位仁兄,江湖上人人都知道我燕舞和他是夫妻,夫妻之间应该彼此信任,这点道理小女子还是明白的。” 

  老张轻轻笑了一下,说:“早就听闻梅影公子有两位羡煞我辈的美艳娇妻,莺歌温柔贤淑,持家有道;燕舞面若桃李,高贵出尘。那阁下一定就是燕舞姑娘了。”燕舞的脸上微微一红,又颇感骄傲地说:“莺歌已经被这个叫温采的人给杀了。我还是挺想她的。”老张道:“那真是失敬。燕舞姑娘既然已经贵为正室,又何必和一个小小的娈童计较呢?”燕舞听罢,点点头:“那倒也是。” 

  虽然老张在帮我说话,可是我却觉得还不如给燕舞杀死算了。原来,我在老张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娈童而已。 

  见燕舞笑得如此开心,老张也随她笑了:“不过姑娘的心情在下倒也可以理解。”燕舞笑问:“哦?说来听听。”老张转头瞥了我一眼,道:“若我是一个女子,自己的丈夫一天和一个娈童待一块胡搅蛮缠,根本不把自己放心上,就是回了家第一个看的人都是他而不是自己,我也会想把这个男宠给杀了。” 

  燕舞的笑容就这样僵硬在了脸上。很快,她的脸就变成了猪肝色,一时间暴跳如雷,怒吼道:“再怎么也比你这丑八怪好,你接招吧!”说罢,就抽出金钗,朝老张扔过去。 

  老张微微一侧身,金钗就栽到了他身后的一颗枯树上,深深插入了树干,没有声音,可是树却如干柴被刀砍过一般,立即折成了两截。 

  老张神色淡定,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感。他声音突然变得有些冷漠:“燕舞姑娘,女子貌美固然是会得到别人的宽容,可是不代表就可以随便取人性命。在下虽然不愿伤害女子,可是姑娘若是咄咄逼人,也休怪我出手了。”燕舞冷笑一下,嘲讽道:“你对这贱人倒是挺好啊,看来你也对他有了非分之想,对吗?”老张的音调没有变,可是说话已经明显带着怒气:“姑娘,请动手吧。”我心想老张还真是个怪人,他在这个时候还让着别人,和燕舞这样的女人卖弄君子风度,下场是很惨的。 

  燕舞没使用武器,赤手空拳朝他冲去。老张轻轻一跃,也未将腰间的佩剑取出。我心想这下老张惨了,他不知道燕舞就是专练拳脚功夫的,她空手的时候比持剑时还要强上几成,因此见她不用武器就掉以轻心的人通常都会死得很惨。 

  老张躲了她数招,都未见出手,可是动作却是十分镇定,不像是没有还击余力的样子。我正松一口气,却看见他突然抓住了燕舞的手腕。 

  燕舞的手中拿着一个小小的白色纸片,看样子原来是装着粉末一类的东西的。现在那张纸片摊开着,看样子粉末是已经撒出去了。老张立即点了燕舞的穴道,怒道:“没想到你居然玩这种卑鄙的手段!你撒的什么药?”燕舞不以为然道:“焚花散。”老张脸色瞬间变得苍白,颤声道:“梅影公子虽然以杀人出名,但是从来都不使这等卑鄙的手段,我看他的名声就是给你弄坏了。”燕舞倒是笑得越来越残酷:“你不是喜欢他喜欢得紧吗,那好,你看看这个贱人会不会为你——”话还没说完,就被老张点了哑穴。 

  老张对我说:“你先去西边的小镇等我,我回零陵取解药,待会过来找你!” 

  我点点头,骑上马,朝西边走去。 

  因为我现在还在零陵城的附近,所以不敢掉以轻心,依然伏在马背上疾驰着。不会骑马的人骑快马实在是很难受的感觉,就像是骨架都要被拆掉一样,更觉得自己随时都会被人甩出去。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我终于看到了离自己不远处的小村庄,这大概就是老张说的那个了。可是就在我就要进入村庄的前一刻,突然觉得天旋地转,脑袋里“嗡”的一声,整个人就失去了意识。 

  我意识迷糊着,做了好几个梦。断断续续的,都是关于弄玉的,他时而变得温柔,时而变得冷酷,没过一会又扼住我的脖子,几乎要将我的骨头捏碎。 

  醒来以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做这种梦了。因为周围的人一直在提“莲翼”二字,而弄玉应该是在练《芙蓉心经》,难怪会梦到他变成那个样子。可是他练《芙蓉心经》与我有什么关系,他又不喜欢我,即便要杀也不会杀我。 

  我睁开眼睛,大致扫视了一下周围,才发现自己蹑足于一个满是石头的洞窟里,而我自己正躺在一个巨石上。周围有许多穿着黑色衣服的守卫,每个人的皮肤都呈现出病态的浅灰色,站在一个通道面前一动不动,如果不是看见他们的眼睛偶然眨动一下,我会以为他们都是穿着衣服的雕塑。 

  我坐起身子,看见了身边站着两个穿着深色华衣的老头,看上去鹤发童颜,精神矍铄。看上去倒不像是坏人。他们见我醒来了,立即靠过来十分关心地看着我。虽然这样的目光不带敌意,可我还是觉得有些害怕。较高的那个老头穿着蛋黄色的道袍,髯须大约有三尺,已近半白。他走近了一些,问道:“公子,你可醒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正准备问他们什么,那老头却又说道:“你不必害怕,你现在正在武当的地窖中,我是武当的掌门须眉。”至此,指了指身边较矮的穿着茶色毳袍的老头,继续说,“这位是金门岛岛主卫鸿连,我们在路上看到有人将你击晕,就把你救了下来。哪知我们一看清你的相貌以后,才大感诧异……请问公子,你可认识一个叫做‘温恒誉’的人?” 

  温恒誉。我以为这个名字已经在江湖上消失了,就如同他的人,早已在那场火中灰飞烟灭。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十年之后,竟然还有人记得他。我说:“温恒誉……正是晚辈的先父。”那两个老头眼中的疑虑立刻变成了惊喜,须眉笑得满脸皱纹如同开了花,一把抓住我的肩膀,激动地说道:“温采……莫非你是温采?你还活着?你竟然还活着!”我点点头,大概弄清是怎么一回事了。这几个人原来是我父亲的朋友。原来我和爹……长得很像。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才叫美,只是印象中有许多人都曾称赞过父母的相貌,说他们是金童玉女,才子佳人。从小到大也不知有多少人赞美我是个漂亮的孩子,还有许多母亲的朋友曾打诨说我长大会迷死一片姑娘,叫我娘不要随便将我放出门去,免得惹出事端。可是,从我失去了家人遇到弄玉以后,我就觉得自惭形秽了。我也不明白他到底美在哪里,可我就觉得站在他的面前自己变得好丑,渐渐的,我以前的自信就慢慢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消失殆尽了。 

  “温采,我们和你爹一直都是很好的朋友,可惜……哎,天妒英才,你爹这么早就……”须眉叹了一口气,低下头不知在沉思什么。卫鸿连又继续说道:“或许你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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