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 1999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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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 1999年第六期-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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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改进不足甚至错误,我不但欢迎,还要表示感谢;批评即使不到位,只要仅及于书,那我也没必要回应。但我始终坚持一点:书是公共消费品,作者却不是供大众消遣的娱乐消费品。如果竟有人将我当作公共消费品,或者谋利工具,不惜伪造事实,辱及人格,最后还要玩出勾结不法书商盗名制造非法出版物那等下作事情,那本人就毫不客气,诉诸行政执法机关。所以对于就书提出的各种批评,有缘被我看到的,我都看,也收在那里,但从不“回应”。不过这些批评中有些实在有趣,不妨在建立本人的“资产负债表”时摘述几段出来供读者诸君欣赏,至少可以说明我们中国眼下部分“批评家”的批评水平与风格。
  有两篇文章正好从两个相反的极端看待拙著:一篇名为《拨开陷阱的“迷雾”》(《书屋》1998年第5期),这文章我早先在深圳市《金融早报》上看过,“钟言”是笔名,大概是取“忠言逆耳”之意吧。其实该文章未发表之前,已在他们的几个朋友之间流传了好几个月,还有人也跟着兴奋了好大一阵,并有看到文章的人出面告诫我成了名以后要谦虚,不要对批评意见有所回应。我谨遵教诲,不敢有所“回应”,免得落个不谦虚的恶名。该文不知所云地大大抒发了一通自己对经济学的见解,如“财富分配不均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严重”,“纵使是完全意义上的公平竞争、机会均等,也必然是一部分人先享受改革的成果,一部分人付出代价。而社会就是在这种竞争机制中不断完善、进步,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进而过渡到全民的富庶”,如此云云说了一通之后,作者将我的书评定为只是讲述了表面现象,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制度批评,也没有提出解决方法,然后在文末语重心长地谆谆告诫我:“面对极其沉重的人口负担,面对与先进国家的巨大差距,与其徒唤公平和人文关怀,不如冷静客观地研究几个问题,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位先生的观点如此,而另一篇文章名为《谨防何氏“陷阱”——驳何清涟舶来的“经济人”理论》(《真理的追求》1999年第7期,署名“异军”)却又持完全相反的观点。该文说我“接受了资产阶级人性论,接受‘经济人’理论”,“如果按照何氏等人的理论,我国广大干部肯定在十官九贪之列。这就显得十分荒谬”,“何氏的‘经济人’理论把本末倒置,把干部因受腐蚀而产生的损公肥私思想行为,视作干部的本性,当作贪污腐败的根源,进而把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把公有制,都当作贪污腐败的根源,这实际上是在转移群众的视线,把反贪污腐败斗争引向歧路。”在征引了我书中二0二页大量段落后,作者评说:“这里,何女士简直是在为封建地主和官僚资本反攻倒算,是在咒骂五十年代我国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了”,“既然人人都是‘经济人’,那么就要有适合‘经济人’存在的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何清涟早已设计好了,那就是她在书中所设计的政府和政府行为,其法律和宪法设计模式的根据是‘把私人看作是无例外的最大限度的追求财富者’,这个模式称为‘西方的民主政府模式’。……原来何女士搬来搬去的理论,还是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模式。……何女士在当今资本主义世界矛盾重重,腐而不朽,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碰到严重困难和挫折时,大唱资本主义的赞歌,指责社会主义没有人性,未免太急功近利了,……但是,何女士也会因此付出代价的。”对于同一本书竟有如此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看法,也真算得上这本书的幸遇。但我如果竟将这两位“批评家”的雄文当真,并据此“改进”自己的学术研究,在批评的两极中来回走动,那也真算是傻得冒了尖。但倘若要我对这两篇文章的作者的批评态度发表看法,我对“异军”先生表示人格上的尊重,因为不管人家的言辞如何激烈,毕竟只是世界观的不同,在动手写作之前,人家可是认真看过书,也算是读懂了这本书的真正要害——尽管是站在相反的角度。这就比不认真看人家的书,或者说根本就没看明白就匆匆忙忙拿起笔写批判文章以进“忠言”要好得多。要知道,我一直强调中国社会发展受到的根本制约是人口与资源的约束,至于进没进行制度批判更无需解释。
  还有人则认为我这本书“来得非常乖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心”,这话是在部分小文人当中口口相传,没有文章问世。我只想问问这些在背后吱吱喳喳嚼舌头的小文人:这本书乖巧在哪里?哪一点乖巧?是不是因为我现在还平安活着,正常地拿工资吃饭,还活出了小康水平,就证明书是乖巧之作?
  还有一篇长达一万余字的文章“中国现代化反省”(《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CDI研究报告》1998年6月)更有趣,开篇之处作者陈开国先生谈了他所在的研究院对我的集体愤怒之后,写了这么一段话:“主持综发院工作的某某某教授(原文有名,我考虑还是省略为好)认为,应该进一步阅读何清涟的《陷阱》,……某某某先生建议我与他一起阅读,他这时已开始读了一部分。这种兼容博取的态度对我是一种激励,我接受他的建议。”“何清涟的职业使她容易深入生活,同社会各方面有广泛接触。这从她书中引用的大量报刊资料和自己的调查手记看得出来,我没有这种优势。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些年处于半封闭状态,对外界情况了解不多,也不动手写作(写不出东西)”,“要对她的书作出具有学术水平的评论,则超出了我的知识与理论能力。”不过作者还是写下了洋洋万言的评论,那评论足以证明作者前面的话并非谦虚之辞,比如他指责我碰到关键问题上就绕开了,比如他认为现在人文科学“继往开来,日益兴旺”,比如他认为我这本书是受商业风气影响,在浮躁心理作用下的产物,全书并不能给人以解决问题的阅读快感,使用“资本原始积累”这一旧概念并不能概括新问题——这是陈先生全文惟一对马克思创立的政治经济学不敬的地方,等等。一个不写作的人当然不知道写作者不得不注意的环境禁忌,而且他根本就不了解这本书就这么改来改去还拖了一年半时间才能出版的痛苦遭遇。不过我还是很佩服老先生的勇气,能够在与被批评者不处于对现实认知的同一平台时,不怕掉底地如此云云不辞劳苦写了洋洋万言,相信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从事研究工作几十年的资深老学者,还能这样谦虚地用文章表明自己毕生才具仅仅只剩下批判能力,并且“奉旨”批判。
  大概是觉得陈开国老先生文笔严肃,不够调侃,陈先生的两位同事取名“龙马”合写了另外一篇文章发表于《深圳商报》上,该文指出,何清涟之所以会对中国的现实作出如此分析,认为腐败不应该成为改革的代价,等等,是因为每天呆在小小的卧室里,没有到雄伟的阿尔卑斯山、广阔的密西西比河、亚马逊河去遨游一番,如果到过那些地方,经过商品经济的洗礼,就会对中国问题认识深刻一些。然后作者告诫我要谦虚谨慎,因为深圳市像我这样的人才即便没有一万,也至少有好几千。至于去那里遨游过一遍甚至几遍的他们何以没能对中国问题进行深刻研究,而只能在互联网上抄写东西编编东南亚金融风暴之类,文章中没有解释这因果关系。我于是感到自己的闭塞,不知什么机构什么时候立下了这一规矩:研究中国问题必得到那些地方去经受洗礼,如同穆斯林必得去麦加朝圣才能够有资格做阿訇一般。我暗下决心,今后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去上一回,以便经受美国商品经济的洗礼,再想法获得“龙马”两先生的认可,取得做中国问题研究的资格。
  另一篇同样发表于《深圳商报》上、署名为“闲云”的深圳市“金融工作者”则直截了当地告诉读者:真正的学术著作只有极少数人才能看懂,而我的书因为大家能够看懂,充其量只是本经济学的通俗读物。还有一篇在《万科周刊》上发表的文章,干脆说这本书只配拿去盖咸菜坛子。
  还有一位颇有点名气的社会学学者到处说:“她谈的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们不看也都知道。让这女人得了便宜去。”言谈中颇有懊悔自己没抓住机会的意思。按照这种评价演绎,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她写的也不过是当时美国人人都知道的黑奴问题。至于我是否得了便宜,有哥仑布立鸡蛋的故事在先,不用多谈。
  上述这些“学术批评”,是“陷阱”一书掀起的小小波浪,我并未动气,看过了权当寂寞治学生涯中多了一点调味料,作为资料丢一边去。因为毕竟大都只是就书谈书,就算是有人延伸了一下“批评”的外延也不要紧,虽然批评的方法、口气以及部分作者的写作动机我并不怎么能接受。比如人家将书买回去了,书已是人家的财产,人家有财产支配权,他要拿去盖咸菜坛子,你难道还能生气,去干涉人家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人家立意高远,喜欢写“只有极少数人才能看懂的真正的学术著作”,那也是人家的自由,“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况且退一步说,即使批评了我的书,也不是我的敌人,因为学者在学术研究方面没有私敌,真正的敌人只不过是某种思想观念罢了,因为在“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斗争哲学薰陶中长大的国人,都真诚地相信在对立统一的矛盾斗争中可以让世界前进,那么就让人家在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斗争中得到向上的升华”吧,我活着还有做靶子让人获得批判快感的功能,也不枉了人生一场。
  三
  真正惹起我动气的是一些造谣生事者。比如一些文人背后口口相传的说我“与政府合谋”搞掉了《黑马文丛》一事,我已在电话里质问过谣言的源头。这位自诩身兼“大侠”、“思想家”、“出版家”的酋长竟然不承认自己说过这话,还一再表示不再管这事。酋长完全忘了,管这事并非谁请他出面,而是他自觉自愿主动“参与”。想当初他是那样十万火急地将我在西安打假一事在第一时间电告非法出版物的始作俑者,并“仗义”地将书稿拿来火速出版。酋长也根本不顾事实:我是去年十一月下旬去新闻出版署打黄扫非办,拿着全部证据(包括始作俑者写有我看过书稿并同意出版字样的两份委托书),要求打黄扫非办这一行政执法机关严惩制作非法出版物《现代化的陷阱背后》的小团伙,因为当时新的著作权法还未出台——那部法律直到去年十二月才出台,不能追诉此前的犯罪行为,为这一点我一直遗憾不已——再加之非法盗版物还未正式出版,算作犯罪过程中止,所以只能将为首者整顿除名,另一名主要参与者则受到所在出版社惩罚。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那种拆烂污的货色竟然会被眼光高明的酋长看作奇货可居的宝货,并收进《黑马文丛》。我知道酋长要出这书时,已是今年一月下旬的事了,因为书已出来,且酋长已遵照承诺删掉作者那些想入非非、假造事实之语,此事也就算告一段落。但在打击了制假者以后,竟然还有少数小文人为制假者打抱不平,说什么制假虽不对,但可以在报纸刊物上与某文人打笔仗,而不应该求助政府。对于持这类论调的小文人,我实在抱歉得很,因为本人没有在报纸上耍猴戏给各位观赏的雅兴,也不相信这类舔碗底的小“文人”有什么正义感。这类人之所以出来打抱不平,只是物伤其类罢了。而酋长在以“某某某挑战何清涟”为词进行大幅广告炒作以谋大利却没达到目的后,竟又不惜制造我“与政府合谋搞掉《黑马文丛》”的谣言辱我清誉。我在电话中正告大酋长,只要有人出来指证他说过那些话,或者他在任何公开场合说过类似的话,哪怕是有人将他的谣言写成文字被我看到,本人将毫不迟疑顺藤摸瓜地以诽谤罪诉诸法律。至于这种如同地下室的老鼠般躲在阴暗角落里不停啮咬的行径,本来就非人类所为,所以连身为男人并兼“出版家”、“思想家”的草原部落大酋长自己也羞于承认自己曾说过那些话。在此要说明的是,《黑马文丛》收的是哪几本书我至今也不清楚,这倒不是我胆敢瞧不起其他作者,只是因为看到那文丛的名字就有一种深深的被侮辱之感,所以宁可错失机会,这一点要真诚地敬请其他作者原谅。至于说我为人厉害,一方面批评政府,一方面又依靠政府之类,这话实在表明酋长与那位小文人的言行混乱之极,且对事物缺乏起码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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