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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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性伙伴个案考察-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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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着相当不同的文化、舆论环境,以及社会控制机制,而作为一个小型研究,本研究无法涉及到太多的变量。
  只所以又规定“至少曾经有一次在三个月内同时与不少于两个人保持着性关系”,也是参照国际研究惯例,像我们在“以往研究的回顾”中引用的英文研究,绝大多数都将在同一时期内(通常为三个月)具有不少于二个性伙伴作为多性伙伴行为者的界定依据。
 在我们前面提到的所有中文研究文献中,对同样的研究对象使用的均是“多性伴侣行为者”这个称谓,考虑到“性伴侣”在中国人的语汇与思维中有“长期”、“固定”的含义,而我们的研究包括性交易关系与“一夜情”式的性关系,所以笔者以为“性伙伴”一词似乎更为确切。
  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分为三类:自我控制、非正式控制、正式控制。本项研究中,主要关注的是自我控制与非正式控制对当事人的影响。
  从正式控制的角度看,社会控制是指一个社会的统治者,以社会组织体系为中介,运用社会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个人、群体、组织)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制导和约束,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行为,其目的是使社会按符合统治者利益的规则运转。然而,在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社会转型的中国,对于私人性行为的正式的社会控制已经不再那么突出了,法律上明确禁止的也只有“聚众淫乱”。按着“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这一原则,多性伙伴行为所受的正式社会控制十分有限。
  自我控制是最有效而且花费最少的控制,它也最经常使用,只是我们许多时候意识不到,它需要每个人都发展出强烈的道德心。罗斯提出,“高超的控制方法是精神上的”,“一个良好的检验标准是自发性”,“只要社会把它的规范和准则铭记得在其成员的心上,我们依靠各种控制形式又有什么关系呢?” (罗斯,1988: 325…331)
  非正式控制主要依赖同龄群体、家庭、朋友、同事以及其它对个人发生作用的群体及组织的影响,这些群体带给个人强大的压力,个人害怕被抛弃、被羞辱,或者去尊重,所以要遵循群体规范;正式控制是官方的决定以及体系的建构所决定的,它的效果小于前二者,但仍会对个人的行为构成影响,其控制手段主要是奖励与惩罚。
  特别需要强调说明的是,本研究中所说〃社会控制的解体〃,均指针对私人性行为的社会控制的解体,与其它方面的社会控制无关。
  社会控制组织:
  本研究关注的社会控制组织,主要是:家庭、社区、单位。
  对人们性活动进行非正式控制需要通过一些“组织”(institution)来实施;而组织又是通过三种方式来做到这一点的。首先,组织提供了一些规则和标准,这些被认为是应该遵循的,并且是人们赖以建立自我控制的基础(Charon;1979);第二,那些占据组织中心位置的人将利用人们之间的互动,作为非正式控制的基础;第三,这些组织拥有制裁的系统,当标准被冒犯的时候,这些系统就会发生作用。
  美国的研究显示,直接影响着美国社会性观念与性行为的两个重要组织是宗教和家庭,害怕被制裁是组织成员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原因。(DeLamater;1981; 7; 263。

第3节 重要概念的界定(2)
  宗教:学者们的研究显示(Piccolo; Heiman; 1977; Paige; 1977),基督教对美国人性行为的影响十分大。基督教将性行为的目的定义为生殖;肉体快乐是罪恶的,于是,同性恋、手淫,以及涉及儿童的性行为,均因为与生育无关而被视为罪恶。同样的,在月经期、怀孕期,以及绝经后的性行为也是被禁止的。许多研究都揭示出:对于那些热衷于宗教的人,这些价值观会直接通过宗教影响到他们;即使对于不热衷于宗教的人,他们也会受到家庭中其他热衷宗教的人的价值观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国家法律本身便体现并加强着基督教的上述性价值观。
  家庭:家庭对个人的Sexuality 的影响,Divas论证说,起着第一位的作用。所有的社会都希望性行为发生在婚姻之内,婚姻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规则地接受性的快乐,所有性行为都要依据它们是有助于家庭还是破坏家庭来进行价值判断(Davis;1976)。有学者的研究指出,妇女犯罪少于男子,便是因为她们受家庭与社会双重控制更多,妇女与控制理论(Women & Control Theory)则认为女性与父母关系更紧密,所以越轨更少。但也有学者反对这一观点,认为社会控制在过去并没有减少犯罪。
  还有一些研究提到了社区,特别是人们的居住区对于私人性行为的控制作用。
  当我们讨论中国的社会控制的时候,可以忽略宗教这层因素,因为宗教的影响在中国一直很弱。但是,本研究中加入了“单位”这一中国的独特组织;因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人的工作单位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不同是;它不仅将人们的职业行为管理起来;还将人们的全部生活管理起来。

第4节 主要应用理论
  本研究主要应用社会交换理论(Social Exchange Theory)对性的社会控制进行研究。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是相互作用的;相互回报的;人们都想利益最大;支出最小。付出多而得到少的关系总会终止;而得到多的关系会维持。因此,社会规范能够作为个体利益的后果而产生,之所以会存在社会控制,因为受控制者从控制中获利,遵守和服从社会控制对受控制者有利。如果与个人利益相左,社会控制就会受阻。
  埃默森明确指出交换理论三条独特的核心假设(Emerson;1981;):
  1,人们会(经常或一直)理性地行动,争取收益(即价值、效用、报酬或工资等)最大化;
  2,各种物品的价值是可变的,它们全都遵循着满足原则,又称价值调适原则。获得越多,自感价值越低;
  3,个体在社会互动中得到的收益取决于个体向其他人提供的利益。为了得到利益,必须有一个交换过程,这个过程本质上是社会性的、流动的。因此,可以把社会理解为一个利益流动的网络。
  霍曼斯指出,投入足够的资本,并从投资中产生回报,是社会控制存在的逻辑。构成资本的必定是些一般性的强化刺激,诸如货币、社会认可,或对暴力手段的控制。投入越多,相互依存的链条就越精细,网络中的角色就越专门化,相互依靠的水平就越高,所以遵从将网络维系在一起的规范或权威性要求的倾向也就越强。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初始投资者和使之维持的参与都不能都获得回报,就不会发展出任何制度。(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77)
  布劳认为促使往来联系形成的力量就是社会引力。一旦确立起相互之间的吸引,社会交换也就开始了。当一个人在交换中处于匮乏境地时,就有这种可能,从而只有使自己服从他人,才能使交换维持下去。他人可以获得一种权力信用,也就是一种可用于以后交换的命令权力。所以,如果说某些人为他人所依靠,那么,在这个意义上,这些人就是富有权力的。(马尔科姆·沃特斯,2000:79)
  交换理论提出了许多命题,与此项研究关系密切的如:
  当与其他人互动的时候,人们都在寻求使自己收益最大,付出最少;
  人都是理性的,他们会在自己掌握的有限信息的情况下,权衡付出与收获,从而在行动前思考选择哪种方式;
  社会交换被互惠标准所调节;
  关系中互动的动力,以及长时期关系的稳定性,取决于关系中的当事人对吸引与依赖水平的对比。
  占据社会控制研究主流地位的,一直是政治学与法学的视角(科恩,1988),基于社会控制是稳定的社会秩序所必需的这一价值出发点。其中许多论述,也显示出一定交换理论的倾向,如认为“社会控制把人们分为体面和不体面的,它使有些人丢脸却保护其他人的名誉。”社会控制实质上是对人们利益关系的维持,只有当控制行为调整到能够被受控方接受的状态时,社会才会稳定(李平安,1987)。社会干预的每一增加给作为社会成员的人带来的利益应大于它对作为个人的人引起的不便,社会控制应该“给予我们最多的福利而最少地剥夺我们的自由。” (罗斯,1988:318…324)
  除了社会交换理论之外,本研究不同章节的讨论中,还将会涉及到社会控制理论、福柯的权力理论、性脚本理论、社会网理论、社会性别理论,等等。

第5节 研究目标与假设(1)
  此项研究包括4个具体目标:
  1, 考察自我控制、非正式控制在多性伙伴行为者身上的表现。这种控制是否还存在?它们与多性伙伴行为者之间是怎样的互动关系?
  2, 如果社会控制对多性伙伴行为者已失去效应,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特别是与非多性伙伴行为者相对比的时候。
  3, 对比以往的国内外定量调查,看那些定量调查的分析结果在本项研究的受访者身上是否同样适用。即,本项研究中的多性伙伴行为者是否具有定量调查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些特点。如果不具有,为什么?
  4, 本研究中的多性伙伴行为者对安全性行为是否特别关注?如果他们也如定量调查中所显示出来的那样不经常使用安全套,则需要深究其背后的原因。
  此研究的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
  学术意义:
  通过应用社会交换理论,通过个案研究法考察一个处于社会转型期、专制主义色彩逐步淡去的国家,社会控制是如何解体的,个人的性脚本是如何改写的,从而对社会交换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福柯的权力理论、性脚本理论以及多性伙伴行为者的研究做出新的丰富。
  现实意义:
  通过本项研究试图进一步指出,政府或各类组织不应该对私人行为强行进行干预,任何控制只有建立在使受控制者真正受益的基础上,才可能是有效的;同时,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多性伙伴行为者这一高危人群对HIV/AIDS的风险做出自觉的、积极的回应。
 研究假设
  1,传统的进行非正式控制的组织同受控制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弱化了,从而为多性伙伴行为者将其解体提供了可能。
  非正式社会控制的得以实现是个人与社会进行利益交换的结果,在中国的社会转型期,特别是由于市场经济主导地位的确定,原有交换关系面临全面破损。家庭、单位(工作场所)、社区这三种社会控制组织无法再与多性伙伴行为者完成交换,因此其控制力已经解体。
  中国家庭昔日控制方式主要是:观念灌输,大家庭同住,择偶对象的管理,等等。但在今天,人们更早地独立生活,社会以核心小家庭为主,婚姻自主。转型的中国,家庭这一初级群体的功能外移,许多功能甚至消失。在一个人成年后,特别是独立成家后,出生家庭的控制与他个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几乎不存在。因此,个人与家庭之交换消解。
  中国的单位在过去为个人所依赖,它以奖惩、强制管理等作为控制手段,单位几乎是除家庭之外的唯一生活场所;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交换”被消解,单位不再关心“私事”,荣誉、地位、尊重等交换的力度大大下降,单位对个人性行为的控制也大大减弱。
 社区控制在专制时期是介于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之间的一种手段,等同于一级政府部门,现在则主要转型为服务功能,不再能够通过提供荣誉或施加耻辱、惩罚来同个人私事构成交换。
  2,当前中国的多性伙伴行为者具有一些共同的背景,而没有这些背景可能便是虽然处于同样的社会转型期,但某些人并未越轨的原因。转型社会中,个人的自由迁移,都市的现代化,观念开放的小环境,都促成了社会控制与个人交换的丧失及解体。
  与布劳的观点相契合,当一个人摆脱了馈乏、不依赖状态时,也就不会给别人以权力,也就不会再受别人的社会控制。因此,多性伙伴者更多是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在职业中受约束较少的人,或是在职业中具有权力的人士,或独身者(特别是女性独身者)。他们更多不担心因为越轨而受到惩罚。
  他们多拥有广泛的社会交往机会,工作单位内部的人际交往只是他们人际交往的一小部分,这将使他们结识许多不会与自己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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