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诗03 恋恋青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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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诗03 恋恋青梅(寄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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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他并非头戴棒球帽的披萨小弟,能与她毫无顾忌地谈天说地,笑脸相迎的不用在乎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星光企业总经理。

    她所熟悉的人并不存在,至少不是现在的他,所以他不能表现出热络神情,甚至不被允许为她伸张正义,因为他是冷肃的陌路人。

    “妹妹呀!你想为了一块披萨拋弃为娘……呃!拋弃最爱你的我呀!”身上分出的一块肉怎会不爱,她爱到想把她塞回肚子里省得造孽。

    知女莫若母,一样是祸害命。

    “你再叫我妹妹就跟你翻脸,他长得像披萨小弟但不是披萨小弟。”真给她气死,没骨头似地直靠过来。

    要是她狠心点就摔死她,管他是不是母女。

    “什么像披萨小弟又不是披萨小弟,他到底像谁来着?”嗯!五官端正有神,体格……

    沈恋梅脸色难看地拉开不老妖婆。“看好你那棵夹竹桃别让人搬了,其它花花草草你少给我碰。”

    “吃味了呀!妹……梅子,这是你的男人吗?”欣赏是一门艺术,动手也是鉴定艺术品的实质价值。

    可惜她的处女女儿不懂老人家的用心……是青春娘亲的用心,不摸一摸怎知他会不会中看不中用,软虾子一尾上不了岸。

    “不要当每个人都欠缺性玩具,你的夹竹桃满足不了你吗?”亏她还是形象清纯的玉女红星呢!

    “一棵夹竹桃哪够,我最近想种松柏,耐寒耐霜又耐用。”好男人多多益善,她非常需要滋润。

    耐用?“你需要我帮忙知会夹竹桃一声吗?他最近有结婚妄想症。”

    “嗄?!”不会吧!她的小夹竹桃想昏了呀!

    “夹竹桃”三个字一再被提及,叫宋沐风很难不联想到天理不容的老板,梅似乎也曾用过这个字眼称呼艳老板。

    难道一直以来他都搞错了,其实老板的情人另有其人,而那正是眼前举止怪异的女子?

    “夹竹桃是棵会走动的木科花卉。”实心眼得很,认定了就不会改变。

    “你在对我说话?”原来宋沐风在不知不觉中问出心里疑惑。

    沈恋梅的神经特粗,浑然瞧不出眼前的闷男子就是披萨小弟,喷喷称奇的直呼好象、好象,打量过后还动手扯扯人家的头发。

    “住手,你想对总经理做什么事?”好不容易挤进来的张冰玉大声一喝。

    在金雍宇大洒钞票的阴招下,歌迷们才稍微分心一下。

    所以金钱万岁,万万岁,五千年来歌颂不断。

    沈恋梅眨了眨眼看看一头发油的宋沐风。“他是总经理?”

    听起来挺伟大的。

    “我们总经理无暇应付自送上门的女人,请自重。”她捂着鼻子怕人瞧见她的丑态。

    “送上门的女人……”沈恋梅指指自己,忍不住的开口大笑。

    最怕麻烦上身的她哪会自找麻烦,她不过是见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而已。

    “小姐,我家妹妹……呃!梅子的眼界很高,花花草草她是看不上眼。”女儿被人瞧不起等于瞧不起她。夏恋秋“仗义执言”。

    “什么意思?”另一道男音蓦然地介入。

    夏恋秋眼神一转,毫无预警的抱住正打算开溜的女儿。“因为她爱的是我。”

    “什么?!”

    自认倒了八辈子楣的沈恋梅没有出声,倒是一旁的闲杂人等齐口惊呼,一副大受刺激的模样。

    “梅,你爱我对不对?”她敢不爱试试。夏恋秋演技精湛地流露出深情款款。

    该死的夹竹桃,他一定没喂饱她的性饥渴。“是呀!我爱死你了。”

    沈恋梅回答得有气无力,看起来就是受到威迫。

    “乖,我亲一个。”夏恋秋嘟起嘴要表现母爱。

    “我去你的……”她才骂了半句,一道强横的力量忽然解救她于恶龙口中。“啊!披萨小弟。”

    呃!不对,他不是披萨小弟。

    “先生,你怎么和我玩起抢人游戏,我家小梅花需要泥土。”土,大地之母,不就是她嘛!

    梅之母。

    “你们不适合。”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他心爱女子。

    “本来就不合适,我不喜欢老女人。”一把年纪还装可爱。

    “沈恋梅,有胆你再说一次看看。”她哪里老了,风华依旧的惹人怜爱。

    原来她叫沈恋梅。

    当了六年的披萨小弟,直到今日他才知天理不容的台柱梅的真实名字。

    “不要强人所难。”宋沐风没法忍受地代为出头。

    沈恋梅好奇的一睨神肖披萨小弟的男子。“你最好别惹她,这个疯女人的靠山很硬。”

    真是太像了,下巴那颗青春痘的位置都没搬家吶!

    “你说谁是疯女人来着。”家法太久不用会生锈,她皮在痒了。

    沈恋梅嘿嘿两声地往男子身后一躲,意思是掐不到,掐不到。

    “总经理,你忘了我们还有合约要谈,别人的闲事不宜插手。”他的反常令张冰玉心生危机感。

    “不急,不急,我们只看戏。”金雍宇可说是兴味正浓,他等着和偶像握手。

    “金副总,公事延迟不得,你想害公司损失惨重吗?”以及她的损失。

    他好笑的端出上司架子。“你大概没记牢我也是你的上司吧?”

    “我……”

    “夏小姐,我是你忠实的歌迷,你每一首歌我都会唱。”偶像、偶像耶!他从小听她的歌长大的。

    咦!等等,她好象一出道就二十来岁没老过,而他那年才十来岁,那么她不就……

    很老了?

    歌迷呀!很好,很好。“你会帮我的忙吧!”

    “什么忙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力为你达成。”她是喝欧蕾保养的吗?怎么皮肤细得像豆腐。

    “把那丫头抓过来让我好好地吻上十分钟。”敢背弃生养的娘,罪该万死。

    “呃!这个……”不太道德。

    “你休想,吻你我还不如吻他。”至少没那么变态。

    被指名的宋沐风有些蠢蠢欲动,眼睑低垂的盖住眼底的渴望,无法克制的望向红润鲜艳的梅色。

    夏恋秋软缎般的柔音缓缓一漾。“你有那个胆吗?”

    玩嘛!小嫩姜哪玩得过她。

    “谁说我不敢来着,我就吻给你看。”冲动,是红梅的洒脱。

    众目睽睽之下,沈恋梅稍微踮起脚尖环上双臂,没什么诗情画意像寻仇一般地吻上正等待着她的浑厚气息,牙齿还互叩了一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她的举动唤醒了宋沐风深眠体内的巨兽。

    一个吻,一个终身。

    她怎么也猜不到命运的齿轮开始激活,而推她一把的正是得意非凡的戏子母亲。

    舞台,处处皆是,上演着属于爱情的故事。

 第三章

    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贪婪,竟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软柔的吻带来他的贪心,他怎么会愚蠢地白白浪费六年的光阴,割心割肺地想将人间至宝送给别人,以为自己做得到无悔的守候。

    他想独占她呀!包括她的身和心,以及任意游荡的灵魂。

    她是危崖上的一株红梅,那么他便是贪而无餍的蜂鸟,不仅要吞食她的花蜜,还要蚕食一树梅叶,最后裹腹以红梅果,丝毫不放过一丝一毫。

    以前的他傻得太浪漫了,苦在心里甘为跑腿的披萨小弟,只为见她一面而去讨好大厦的其它住户,成为唯一能自由进出十三楼层的特例。

    想见她的冲动压过男人的自尊,堂堂年收入近百亿的蓝天集团第一继承人还是逃不过情蛊的折磨,他告诉自己只要再见她一次。

    然后一次又一次,渴望的心累积成金字塔的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堆积,欲罢不能的一再警告自己是最后一回,他终会放手。

    但是,他输了。

    输给自己的情感。

    压抑六年的情感此刻宛如爆发中的火山不可收拾,难以停止地喷射出岩浆燃烧整片大地。

    不曾拥有就不会有贪念,一旦握在手中有谁肯放手,他真的放不开了。

    不管前方有多少巨石阻碍通行,他已经不甘于守候,就算是伤痕累累他也要一块块搬开,化身为沃土滋养生命中的那株红梅。

    “天哪!我没脸见人了,三个月内最好别出门。”不然得戴深色垃圾袋。

    嘟嘟哝哝的沈恋梅无头苍蝇似的猛向前头钻,疾步快行如同后头有恶鬼追着。

    头晕脑胀是因为发烫的双颊,烧红的脸蛋和艳绽的梅瓣没两样,自然散发耀目的光彩。

    她的美是无庸置疑,露肩的小可爱搭配极短的低腰牛仔裤,细跟的白色凉鞋上缀着两朵梅花,每走一步便若隐若现的小露平滑腹部,瑰色肚脐眼引人不少遐思。

    不经意显露的风情撩拨着毫不知情路过的行人,那惊艳的一瞟她根本无心理会,让自身的美丽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勾引无数男人悸动的心。

    突地,一件男人的大西装往她肩上一覆,长及膝盖地盖住瑰丽美景。

    “你想走到哪去,不累吗?”宋沐风刻意伪装的冷漠有些许的不悦,目光冷芒如箭地瞪退觊觎视线。

    沈恋梅哎呀的扶着额头惨叫。“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一想到自己的大胆,她又忍不住的呻吟出声,遗传果然是瞒不了人,母亲的“浪荡”血统还是渗入她的骨髓之中。

    “是你强拉着我往外走,没给我拒绝的机会。”笑意藏在镜片后,表情淡漠的宋沐风忍住抬手拂动她秀发的冲动。

    “你是装了滑轮不成,这么大的人我哪拉得动,你少造谣生事。”绝对不是她的错,她是受害者。

    淡淡的笑波漾上他嘴角。“我说过你没给我拒绝的机会,像你突然冲上前吻我。”

    而他也拒绝不了她。

    “噢!别再提醒我做的蠢事,我已经后悔的准备找块地来挖。”就着矮墙一坐,她双手抱膝将头搁在膝盖上忏悔。

    “挖地?”

    “把自己埋了,免得天理不容。”轰地,她想到那个吻。

    身体一阵热是走太快吧!绝非他坐在身边的缘故。

    循规蹈矩一向不是她的行事准则,而她也必须承认并非乖宝宝那一型,大学没念完,消磨了两年时光自动休学。

    她不否认爱唱歌源自天性与母亲无关,十五岁起就在PUB驻唱的她不算清纯,形形色色的人瞧多了差不多也麻木,她怎么也想不透自己怎会攀上他?

    就因为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让她倍感亲切不生戒心?

    “天理不容不是这么用,我刷过牙了。”至少没口臭。

    “你在嘲笑我像花痴是不是?”虽然很像但是她绝无此意。

    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麻烦的人,尤其是男人这种大麻烦,丢给她都觉得烫手。

    沈恋梅愤慨又无奈的表情让宋沐风很想发笑。“不,你的唇很甜。”

    叫人沉沦地忘我。

    她一瞪。“现成的便宜不占很可惜是吧!所以你毫不反抗地接受侵略。”

    他真笑出来地推推眼镜。“呃!我是没理由反抗,毕竟很少有美女这么大方的献吻。”

    以他此刻的严肃打扮颇具有防御性,妄动的人心不在少数,但是付诸行动的没几人,他的严峻令生人止步,心脏不强的女人近不了身。

    而她是少数中的少数,不在设限中的异军,他拒绝得了身边女子的诱惑,唯独对她是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甘心臣服。

    原本以为只能心痛地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怀中,没想到有朝一日这份幸运会降临在身上,他不紧紧把握岂有往外推的道理。

    人心是自私的,他何尝能例外。

    “你还说,没瞧见我脸烫得足以煎颗荷包蛋了。”太丢人了。

    是瞧见了,但是……“你很美。”

    “不用你说我也很清楚,我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哎!我干么对你和颜悦色,你离我远一点。”沈恋梅作出隔离三尺的手势。

    这人有毛病呀!越坐越近,也不嫌热。

    “是你先来招惹我的,你打算过河拆桥?”一个吻满足不了他。

    他变得贪婪无比,想向她索取更多的吻,甚至是……她的心。

    “我……我是滥芋充数嘛!谁叫你就站在我身侧。”顺手一拉错不在她。

    要怪就去怪变态的“夏小姐”,年纪一大把还不忘狩猎男色,专挑比她小的男生下手。

    “滥芋?!”她的意思是若她身边站的是雍宇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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