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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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社会契约论-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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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使强者有利于我,那也是我的事;那要比正义更加有利于我的利益和我的安全“。明智而独立的人之所以这样推论,其证据就是一切主权社会都是这样推论的,它们的行为都是只顾它们自己的。
  对于这类言论能有什么坚强的答复呢?——假如我们不想用宗教来帮助道德,并使上帝的意旨直接参预人类社会的联系的话。然而智者们有关上帝的崇高概念、它所加之于我们的那些美妙的博爱法则、构成它所要求于我们的那种真正宗教崇拜的灵魂纯洁的种种社会德行,总是脱离群众的。人们总要把他弄成一个就象他们自己一样冥顽不灵的上帝,他们好向他供献上一些廉价的商品,好以他的名义来保证自己能沉湎于千百种可怕的、破坏性的激情里面去。假如哲学和法律约束不了狂热主义的怒焰,假如人的声音并不比上帝的声音更强;那末整个大地就会血流成河,全人类也就会转瞬灭亡的。
  事实上,如果至高者的观念以及自然法则的观念,乃是每个人内心生来固有的;那么他们之间要公开互相进行教导,就成为一场完全多余的操心了。那就会是把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再教给我们,而人们所采取的那种方式倒是更适于使我们把它忘掉的。倘若不是那样;那末根本就不曾被上帝赋予过这些东西的所有这些人,也就无须知道它们了。一旦为此而需要有某些特殊的教诫时,每个民族就都会有其自己的教诫,人们还可以证明那对他们乃是唯一良好的教诫;但由此而来的却往往更多的是屠杀和谋害,而不是一致与和平。
  因而,就让我们把各种不同的宗教诫命都搁在一旁吧,滥用它们所造成的罪行并不亚于运用它们之可以免除罪行;这个问题神学家从来都只是诉之于人类的偏见的,现在就让我们交给哲学家来审查吧。
  可是哲学家又把我送回到了人类本身的面前,唯有人类才能做出决定来,因为全体的最大幸福也就是他们所具有的唯一热情。他们会向我说,正是公意才是个人所应该请教的,为的是能懂得他应该作一个人、一个公民、一个臣民、一个父亲、一个孩子各到什么程度,以及什么时候适合于他的生和死。我们的独立人会说:“我承认,我在其中确实看到了我可以谘询的准则,但是我还没有看出使我应该服从这种准则的理由。问题不在于教导我什么是正义;问题在于向我指明,我作人公正就会有什么好处。”事实上,假如公意就是每个个人纯理智的行为,它能在激情平静的时刻对于一个人所可能要求于自己同类的、以及自己同类有权要求于自己的事物进行推论;那就万事大吉了。可是哪里会有能够这样地自己摆脱自己的人呢?而且,假如他关怀着保存自己本身就是大自然的首要教诫,难道我们就能够强其他也这样地普遍看待全物种,从而把他根本就看不出和自己的个体组成有任何联系的各种义务也都加之于自己本身吗?以上的反驳不是永远都存在的吗?他的个人利益为什么就要求他必须使自己服从于公意,这一点不是也还得等着看吗?
  此外还有:这样概括出自己的观念来的艺术,既然是人类理智最艰难而又最迟缓的一种运用;那末是不是人类的共同点就永远也无法从这种推论方式中得出自己行为的准则了呢?并且,当一桩具体行动需要请教公意时,一个用意良好的人又有多少次会在准则上或者在运用上犯错误,而在自以为服从法则时却只不过是在追随自己的倾向啊!然则,他又怎么才能保证自己不会错误呢?他将谛听内心的声音吗?可是人们说,那种声音无非就是由社会内部的判断习惯和感觉习惯所形成的,并且是根据社会法则的;因而那就不能有助于确定它们。然后,又必须在他的内心里并没有涌现出任何那类的热情,其声调竟高出于良心之上,淹没了他那怯弱的声音,从而使得哲学家们能坚持认为那种声音是并不存在的。他将谘询成文的权利原理、各个民族的社会行为、人类敌人的默契约定本身吗?我们终归又回到最初的难题上来,而且它不外是我们根据自己的想象而籀绎出其观念并在我们中间所奠定的那种社会秩序而已。我们是按照我们的特殊社会在设想普遍社会的;小共和国的建立使我们梦想着大的;而我们都只不过是在成为公民之后,才真正开始变成人的。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应该怎么样来看待这些所谓的世界公民了;他们以自己爱全人类来证明自己爱祖国,他们自诩爱一切人,为的是可以有权不爱任何人。
  推理在这方面向我们所指明的,已经完全被事实所证实;我们只消略微回顾一下远古,就很容易看到:对于自然权利的以及对于人人所共有的博爱的健全观点,是很晚的时候才传播开的,并且它们在世界上进展得那么缓慢,以致于只是到了基督教才把它们充分歧及的。我们就在查士丁尼的法律中也发现,古代的暴力在许多方面都是得到认可的,不仅仅是对于已经被宣布的敌人,而且还对于凡不属于帝国臣民的一切人;因而罗马的人道,并不比他们的统治权伸展得更远。
  事实上,正如格老秀斯所指出的,人们长时期都在相信他们可以被允许去盗窃、掠夺、虐待异邦人而尤其是野蛮人,直到把这些人转化为奴隶。由此而来的是:人们总要问不相识的人是不是贼匪或海盗,而并不会冒犯他们;因为这种行业在当时远不是不光彩的,反而被当作是荣誉的。最早的英雄们,如赫居里士和德修斯,是在向贼匪作战,所以自己才不肯也进行盗劫;而希腊人则经常是把那些根本并不处于交战中的民族所订的条约都称为和平条约的。对许多古代民族来说,甚至于对拉丁人来说,异邦人和敌人这两个名词长期以来就是同义词。西赛罗说:HostisenimapudmajoresnosAtrosdicebatur,quemnuncperegrinumdicimus。(“凡是曾被我们大多数称为陌生人的,我们现在就称为异邦人”)。因此,霍布斯的错误并不在于他在独立的但已变成了社会人的人们中间确立了战争状态,反而在于他对人类假设了那种自然状态,并且把本来是罪恶的结果当成了罪恶的原因。
  然而,尽管人与人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自然的和普遍的社会,尽管他们成为社会人的时候变得十分不幸而又作恶多端,尽管正义和平等的法则对于那些既生活于自然状态的自由之中而同时又屈服于社会状态的需要之下的人们来说,全都是空话;但是千万不要以为我们就不会有德行和幸福了,上天已经把我们无可救药地遗弃给人类的腐化了。让我们努力哪怕是从坏事里面,也要汲取出能够医治人类的补救办法吧。让我们,如其可能的话,以新的结合来纠正普遍结合的缺点吧。但愿我们激烈的提问人能够以成就来评判他自己吧。让我们以完美的艺术向他指出对于艺术开始给自然所造成的灾祸的那种补偿吧;让我们向他指出他所相信其为幸福的那种状态的全部悲惨、他所相信其为健全的那种推论的全部谬误吧。但愿他从事物的更美好的体制里,能看到善良行为的代价、对坏事的惩罚以及正义与幸福那种可爱的一致吧。
  让我们以新的知识来开导他的理性,以新的情操来炙暖他的心灵吧;但愿他在和他的同类分享自己的生存和福祉时,能学会成倍地增长它们吧。假如我的热诚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使我盲目的话,那末就丝毫不必怀疑,有了强劲的灵魂和正直感,那位人类之敌就终于会放弃他的仇恨及其错误的,引他误入岐途的那个理性是会重新把他带回到人道上来的;他就能学会喜爱自己已经很好地理解到的利益更有甚于自己的表面利益的;他就会变得善良、有德、明智,并且归根到底就会变成一支他想成为的慓悍队伍,就会变成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的最坚固的支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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