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赢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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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赢爱情-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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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急于拨打110,或者准备在午夜热线里声讨我,因为这事和你想的完全不一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在极为黑暗的2000年,我们这拨70年代中国婴儿潮的产品迎来了伟大的千禧之年。记得1999年12月31日的晚上,我和一群70年代的各种矿石王老五衣冠楚楚地坐在绿土酒店的西餐厅里,喝着一杯接一杯排成50米长队的啤酒,观赏一个叫“中国力量”的组合,看他们穿着透明的衬衣,唱劲的歌,跳酷的舞,等待新年的到来。 
    当新年终于到来时,局势变得极为混乱。人群骚动,我们拥到窗边看烟花,那年烟花特别多。剩下的人在痛饮啤酒,跟不要钱似的。而在这混乱的背景下,情人们开始在零点彼此深深印下一吻。我在汹涌的人群里逆流而上,想听清楚其中吻得几乎和咬人一样的一对在说些什么山盟海誓的话。我最终只听见一句:“回吧,再不回去,你老公该急眼了。” 
    我对此极为失望,但是转过头去看我那帮各种矿石王老五,他们全都在桌边,眼睛里泪花闪闪。我知道,他们完了。事实证明了我的预感,在万恶的2000年1月1日早晨,他们黯然离开,并在随后的几个月里纷纷把红色的讨债单送给我。2000年,从铁皮王老五到钻石王老五,没完没了的告别单身狂饮PARTY,没完没了的婚宴红包,没心没肺的我就没完没了地笑,没完没了地交。最终,我身体搞差,经济搞垮,我恨2000年。 
    日子还在继续,秩序迅速恢复,而且似乎恢复得有点过头了。在一个数千万人口的大城里,我居然找不到任何一个人可以与我共进晚餐。昔日餐桌上的兄弟,一个个变成老公、父亲以及情人,消失在新房尽头,消失在我的手机短信里。而且,我再也分辨不出他们来,他们全用一个签名:  节日快乐。 
    为了方便记住结婚周年而在2000年结婚的男人是可耻的,而我面对着缺了三个角的麻将桌,泪眼朦胧中,却分明感受到了一种社会责任感的沉重压力。可2000年这个惟一适合结婚的机会,已然过去。 
    2000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在乏善可陈的2001年,单数概念的2002年,以及每况愈下的2003年,没有被婚姻击倒的有生力量迅速集结起来,展开了波澜壮阔却不断有人叛变的单身抵抗运动。在一个凄风苦雨的秋夜里,我们中的幸存者抱着枪,满身泥泞和硝烟,困在一家咖啡店,心情极为低落。 
    在一片“我要回家”的低啜声中,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菜头,要不,我们协议吧 ”说这话的是我们的指导员,高龄美女淑芬,我15年的好朋友,不见兔子永远不撒鹰的死硬分子。从那一刻起,我的生活被完全改变了。 
    “协议”说的是高龄男女青年朋友之间的一种约定,内容为:  若本人(例如:  和菜头)在××岁之前还未结婚,若本人老友××(例如:  胡淑芬)也未婚配,则我将保证娶我的老友××为我的合法妻子,在残存的日子里一心一意照顾她,无论贫穷还是疾病,酱油减价还是国足失利,都不能把我们分开。 
    虽然孔子和耶稣都说过:  太熟了,不好意思下手,但是在这种满天都是鹰,一个都不愿意当兔子的时代里,把朋友发展成结婚对象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一个人,当你见他失恋十次,流泪百次,吃饭千次,发脾气万次,你连他上厕所用几张手纸都知道的时候,这就意味着你们之间可以完全没有婚姻的磨合期,上路就挂四挡,油门踩到底,直飙小康。从此,天地之间就消失了你和你老友的身影。你们共看花开听虫鸣,同观海潮赏雨景,且一路默默无语——因为话在十年前早已说完。 
    由于我的存在,胡淑芬同学有了底了,气也足了,容光也焕发了。遂于今年3月8日胜利地抓到了她要的兔子,步入婚姻的神圣殿堂。临别与我解除协议的时候,她说了句令我永生难忘的话:“好兄弟!要不是想着嫁给你的种种可怕,我哪里有动力去找男朋友,哪里有今天的幸福 谢谢你!” 
    想起孔子说过:  惟老友与女子难养也。他没有说女子且又是你老友的情况。后来,相同的事又发生了一次,我再次签约,再次被解约。因而,就这种发生于未来时的婚姻而言,我已经离婚两次。 
    现在,我的看法依然坚定:  实在不行了,朋友也一样。既然做了老友,也就不在乎在肋骨上再插上一刀。 
    时值老夫二八大寿,想起罄竹难书的往事,老夫痛下决心,发三大愿,万望老天垂怜,得偿所愿: 
    一愿鸟人长久。 
    二愿天上落钱,只落我家。 
    三愿锻炼身体,练出腹肌,我和它们分别已有20年了。我希望明年生日,我穿了白衬衣站在风里大口喝矿泉水,喝得满衣服都是。风吹过,衬衣贴身,露出六块腹肌…… 
    是为三愿。           
        第二卷 第一章             
     要想在寻常日子里找一知心朋友,真是难于上青天。在这世上,人若想不四脚着地当了茹毛饮血的野兽,也不愿意耸身一跃做了不食烟火的神仙,再怎么难,也得找三五个朋友来放在电话簿里。但是,就算是这三五个人,寻找的难度也好似灯下于黑芝麻里找黑蚂蚁。 
    我们要是受了钟子期和俞伯牙的大蛊惑,便跟着朋友去撞南墙,见了血,似乎才见了真。可惜没那么多古琴去毁,就爱上了《水浒》。女孩子的友情怎么来的,我不知道。男孩子 
    之间的友情多多少少都有点投名状的意思。我最铁的哥们现在香港,N年没见了,但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铁到不锈钢的程度,不论多少年不见,他一回昆明,我们还是锃光瓦亮的一对活宝,为什么  
    想当年,我和他老兄相互一见就觉得对方一定是英雄人物,景仰之情如同滔滔江水,江水完了是口水。可惜他老人家江水虽多,但是数学奇差。每到期末放榜,他老母必然在看完数学成绩之后,在堂屋正中放一方凳,洗手焚香,呼喊所有列祖列宗按下云头,看她执行家法。我那兄弟虽然抖成筛糠似的,但是表情异常坚毅地走到方凳前,一层层褪去裤子,露出他精瘦的猴臀来,最后俯身在那方凳之上。他老妈欺他不懂合同法,和他签订了丧权(男权)辱国(臀)的不平等条约——差几分到90,瘦尻上来几鸡毛掸子,如果喊出声音,加罚十次。每次放假前,他总被打得对我恭敬异常——到我家只敢用尚有完肤的那一小块倚在我家的硬木椅子上,继续江水滔滔,当然,面色有点沉重。 
    有一年期末,他不敢送那“死定了”的成绩单回家,便约了我去见他老妈。没想到他妈看见我这八九点钟的太阳,一点尊敬的意思都没有,一意孤行还是当着我的面执行了家法。我老人家恭逢其盛,但见眼泪与鸡毛齐飞,青筋共淤血一色。当是时也,我双手紧抓八仙桌面,屏息静气,出汗如浆,双眼紧闭,耳听风声,感同身受。事后,竟然十指深陷桌面,入木三分,传为一段奇谈。整个过程庄严肃穆,直如宗教仪式。最后他老妈(医生)运指如风,瞬间用红药水在他两面后墙上写上一篇《教子石鼓文》,朋友起身致谢。这一切使我彻底打消了劝谏的想法。 
    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才出考场对完答案,我朋友就出现了明显的虚脱症状。他双眼只剩眼仁,双手扶墙,艰难地说道:“76,14下。”我拉了他跑到学校后面的小巷子里,喘了半晌,他才元神归位,反复只念着一句:“你要救我。”我于是问他:“计将安出 ”他沉吟片刻,用坚毅的神情看着我,智慧之光一闪而过宛如诸葛之亮,道:“偷卷子!”我当时脑海里顿时闪现出很多英雄人物的形象:  和菜头舍身炸大门——记大过一次;和菜头飞夺考试卷——留校察看半年……想到这里,我朗声长笑,仁义如关云之长,道:“可不可以不去 ”在他昏迷前,我们趁中午老师吃饭,他放哨,我溜进办公室拿到了数学考卷。回到小巷里,我们精确计算,反复修改,为了不让老师发现,他的分数被准确地定位在91分。最关键的时刻到来了!我朋友长出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头说:“麻烦你再把卷子送回去!” 
    时间变为下午,可怕的数学老师——教务总长正在办公室里备课。作为班长,我拿了作业交给老师,换了批改过的作业拿回去,卷子就藏在我的那一摞作业本下(请参考专诸刺王僚故事,菜头按)。我把作业本放在全班的考卷上,老师抬头看了看我,又继续低头工作。说时迟那时快,我用两指夹起一半的考卷,在拎起考卷的瞬间,剩余的两指夹着朋友折叠好的考卷,只在风中一抖,他的卷子就作为最后一页展开了。老师转头看我的时候,我刚好把两摞卷子合二为一,装作整理状。老师一声暴喝:“你在干什么!放下!”她冷酷的目光刺穿了我的肉体,伤害了我的灵魂。我当时呆如木鸡,她凝视了我15秒,伸手翻了翻卷子,见没有异常,道:“这是你动得的吗 ”挥手叫我滚蛋出去。我当时感觉自己仿佛是个侥幸得以在纳粹军官手下逃生的犹太人,直到现在,我都不敢看《辛德勒的名单》。 
    任务是完成了,那是我生平第一次亲耳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已经快得连成一条直线。同时,在放完卷子走出办公室的一刻,我居然在大白天里看见了金星,多到可以用手抓。此后,见再漂亮的女孩子,我的心跳都没有超过每分钟80次,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很疲惫了。但是,我朋友的心脏估计还强健得很,所以经常见了女孩子每分钟心跳超过160次。6年后,他从香港返回,未经我的同意,擅自约了他初中的梦中情人在某超级市场前见面。他提前了半小时抵达早恋犯罪现场,打那一刻起他的心脏就每秒超过210次振荡。在无可奈何之下,他突然想起了古训:  酒壮色胆,冲进商场买了一小瓶黑牌威士忌,在5分钟内口服完毕,服前没摇匀。他感觉好得多了,那女孩子也终于来了。两人见面,分外眼红,话不多说,骑车就走。冷风一吹,单车一摇,酒力就泛将上来。他坚持把人送回家,回来睡了一天,悲哀地告诉我:“就记得见面道了个Hi,临走的时候讲了一声BYE。中间说的什么全糊涂了。”他在继续睡前又对我说:“你要帮我!” 
    我眼见江水滔滔先生为伊消得人酒醉,立即手提单刀,倒持太阿,奔赴该女生家。在坐定之前,一直忘了自己其实是“以其王老五,使人鹊桥仙”。面对她的父母,我才发觉原来君子坦荡荡真是非常好的感觉。本人并不追你们女儿,所以有问必答,有理有据,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口齿清楚,眉清目秀。不多时,我告辞走人。她父母在赞赏之下,一定要女儿送和同学出去。出门瞬间,我只用了1分50秒就交代了我朋友为何见面时讲话牛唇不对马嘴的原因。借着灯光,我看见此女生神情半是甜蜜半是恼恨,灵机一动之下,我向她借了一盘英文磁带,说是我朋友喜欢——一借一还就是两次机会啊!她果然中计,回家拿了磁带出来。我没话找话地说:“他真的很喜欢这一盘磁带。”(这样的对白相当没有深度——菜头按)不料她立即幽幽叹道:“他在那边有那么多磁带,未必一直喜欢听这一盘。时间久了,也就忘了。”[从此我对女生的景仰之情……(省去一万八千字)——菜头又按]当时,给我的反应时间只有0。001秒,但是人的一生中总有那么几次是能抓住这转瞬即逝的机会的。就在那一瞬间,我做了我有生以来最为倒牙的一件事——仰头看着星空,徐徐道:“有的人也许终生只喜欢一盘磁带,永不改变,就像这天上的恒星一样。”言讫,掉头不顾而去,姿势当时竟然是相当之潇洒。 
    三日后,探马来报:  事谐矣。 
    今天,我突然想起了这些尘封的往事,这和我现在天天经历的网事并不相同。因为现在想起来,我都惊奇于自己当日的胆识和鲁莽。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他明明知道为朋友做这事可能招致致命的打击——被开除,没学上了在当时这简直是下地狱,但是他还是去做了,只因为朋友迫切需要他的帮助。对于一个青涩少年而言,自己还没跟女生打过什么交道,却 
    能去替自己的朋友向他暗恋的女生表白。没有比这更鲁莽的事了,但是他还是做了,只因为觉得朋友很痛苦。看着时空隧道里那在办公室门口瑟瑟发抖的小身躯,看着星辉下绝尘而去的少年背影,我微笑着眨了眨眼睛。 
    如果有人一定要我比较网上网下的友谊,我就只能讲这故事。在这里,我并没有打算去谈什么关于考验的话题。随着年岁横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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