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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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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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嘉云花了三天时间为邱书庭做了一个投资组合计划。 
四十二 
  “邱先生——”徐嘉云打电话给他,“我是瑞士恒宝银行的徐嘉云,我已经替你做好一份投资计划书,你有时间上来银行吗?如果你没有时间,我可以到你的办公室。” 
  “你下班后到我办公室好吗?我要开会。”邱书庭说。 
  “好的。” 
  下午五时正,徐嘉云拿着计划书来到邱书庭的建筑师楼。 
  “邱先生正在开会。”邱书庭的秘书告诉徐嘉云。 
  “不要紧,我在这里等一下。” 
  邱书庭的会议直至七时三十分才结束,徐嘉云早就累得在沙发上打盹。 
  “徐小姐!”一个男人唤醒她。 
  徐嘉云张开眼睛,看到邱书庭站在自己面前,吓了一跳。 
  “对不起。”徐嘉云尴尬地说。 
  “进来我办公室。” 
  徐嘉云进入邱书庭的办公室。邱书庭的办公室有很多油画,其中一幅油画,画的是一艘远洋轮船,轮船上站满了人,纷纷将彩带抛出去,徐嘉云看得出神,小时候,妈妈曾经带她送船,就是这个样子。 
  “是我自己画的。”邱书庭说。 
  “真的吗?” 
  “我的志愿本来是画家,可是画家赚不到钱。” 
  “有些画家赚很多钱。” 
  “大部分的画家都赚不到钱,只有小部分建筑师赚不到钱。”邱书庭笑说。 
  “为什么会画轮船?”徐嘉云指着那幅画轮船的油画说。 
  “我很小的时候送过船。” 
  “我也见过这种船。” 
  “是吗?” 
  “我爸爸是海员。” 
  “哦。” 
  “船是世上最美丽的交通工具。”邱书庭说。 
  “也是最断肠的。” 
  “为什么?” 
  徐嘉云摇摇头,不想把家事告诉邱书庭:“邱先生,这是计划书,要我向你解释一下吗?” 
  “不用了。你有空吗?一起吃晚饭好不好?” 
  “对不起,我约了朋友。”徐嘉云看看手表,“糟糕了,已经八点钟啦?我约了朋友八点钟。” 
  “我开车送你去。” 
  “不用麻烦你了,邱先生。” 
  “不要紧,走吧。你约了人在什么地方?” 
  “香港大学。” 
  “大学?你男朋友还在念大学?” 
  徐嘉云想不到邱书庭竟然看得出她跟谁约会。 
  “邱先生,你在大学门口把我放下就可以了。” 
  邱书庭把车蓬打开,徐嘉云的一把长发在风中飞扬。 
  “我也是念香港大学的。”邱书庭说。 
  “什么?”风声和车声很大,徐嘉云听不清楚。 
  “我说我也是港大的。”邱书庭高声说。 
  “哦,你是哪一年毕业的?” 
  “什么?” 
  “我问你是哪一年的?” 
  “什么?” 
  “你是哪一年的?”徐嘉云在把声调提高。 
  车已经到了港大。 
  “一九七九年,遗憾不是跟你同年。”邱书庭说。 
  徐嘉云有点不知所措:“我到了,谢谢你。” 
四十三 
  “你的头发很乱,先把头发梳好。”邱书庭把徐嘉云座位顶的一面镜子翻出来。 
  “谢谢你。” 
  徐嘉云拿出梳子把头发梳好。 
  “行了,谢谢你。” 
  “慢着。”邱书庭为徐嘉云把一绺垂在额前的头发拨好。 
  “谢谢你。”徐嘉云感到自己的心跳加速,这个男人为什么对她这样殷勤呢?而她竟不拒绝这种殷勤。 
  这天晚上,虽然在傅学松的宿舍房间过夜,她心里想着的,却是邱书庭。 
  第二天中午,徐嘉云离开公司吃午饭,看到邱书庭就坐在公司对面那家有落地玻璃的餐厅里,只有一个人。邱书庭向她招手,她竟然毫不犹豫走过去。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等你吃午饭。”邱书庭说。 
  “我想你选错对象了,我对花花公子没有好感。” 
  “那你为什么进来?” 
  徐嘉云气得掉头走,邱书庭拉着她的手:“不要走,陪我吃饭,我道歉。” 
  徐嘉云乖乖坐下来,她在这个男人面前,竟象小孩子那样听话,她自己也无法解释。 
  在连续七天每天吃午饭之后,邱书庭邀请徐嘉云到他咖啡湾的家参观。 
  一千六百多尺的临海别墅,一个人住太奢侈了,徐嘉云心里想。 
  “站在这里,可以看到船。”邱书庭拖着徐嘉云的手站在阳台上。风把她的头发吹乱,邱书庭为她细心地拨好头发。 
  “我知道你是花花公子。”徐嘉云凄然说。 
  “你的嘴唇很干。”邱书庭说。 
  “不要吻我。”徐嘉云退后一步,“放过我。” 
  邱书庭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润唇膏,跟徐嘉云说:“过来。” 
  徐嘉云乖乖地走前一步,邱书庭替徐嘉云涂上润唇膏。 
  “你为什么会有润唇膏的?是哪一个女人留下的?给我看看。” 
  邱书庭把徐嘉云抱到床上,她乖乖地让他脱去衣服。 
  徐嘉云向傅学松提出分手,没有告诉他原因,傅学松的眼泪丝毫打动不了她。反而***责怪,令她哭了一晚。 
  “你和你爸爸一样狠心。”妈妈骂她。 
  “是的,我身体里流着他的血。”徐嘉云含泪说。 
  邱书庭没有给她承诺,她跟傅学松分手,只是一厢情愿的表态,但她无法爱一个男人而让另一个男人抱。 
  在她生日那一天,邱书庭把那一幅画轮船的油画送给她。 
  往年生日,她会和傅学松跟妈妈一起吃饭,这一年生日,她和邱书庭两个人度过,第二天早上回到家里,饭桌上放着了两盒外卖粉面,只吃了一半,徐嘉云心里很内疚。 
  “你自己去买的吗?”她问妈妈。 
  “是叫外卖的。附近餐厅有人送外卖,想不到现在又有人肯送外卖了。” 
  “餐厅竞争激烈嘛。”徐嘉云搂着妈妈说。 
  “我刚才看电视旅游节目,介绍南非,南非现在是旅游胜地呢!以前我以为那儿还有食人族,所以不敢去。”徐妈妈为自己的无知失笑。 
  “有机会我陪你去骑鸵鸟。” 
  “那个男人,你爱他吗?” 
  徐嘉云点头。 
  “那好吧。” 
  傅学松毕业了,进入父亲的律师楼工作,跟一个女律师谈恋爱,这些消息是朋友告诉徐嘉云的。 
  今天,所有人都下班了,徐嘉云仍然在等邱书庭的电话。八时三十分,电话响起。 
  “我在家里等你。”邱书庭说。 
  徐嘉云乖乖地坐计程车到咖啡湾,邱书庭把她抱上床。 
  这些日子过了三年,邱书庭什么时候想要她便找她,他不大爱陪她逛街,不想见她妈妈,也不带她回家见自己父母。他和她,就只有床上的关系。 
  徐嘉云曾经想离开他,违抗他,但当她在他的臂弯里,她便无法确定他爱不爱她。这个男人对她有强烈的爱和欲望,如果只是准备玩弄她,决不会跟她一起三年。每一次在床上,他都好象深沉地爱着她,并遗憾自己无法承诺什么,他最害怕的是失去自由。 
  徐嘉云不断说服自己,总有一天,可以感动这个男人。她为他放弃了傅学松,她一定要在他身上得到一些东西。 
  女人也许不知道,对男人而言,单纯的玩弄毫不刺激,玩弄爱情才有意思。 
  无论多么晚,只要接到邱书庭的电话,徐嘉云便送上门,陪他上床。 
  妈妈说,送外卖的都是没出息的人。 
  现在又流行送外卖了。独个儿赶去咖啡湾的时候,徐嘉云看不起自己。  
四十四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们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扯他的头发,把他的眼镜也扯了下来,他发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妆台前面的一张木凳发狂地扔他,他的额头被我扔中了,流出鲜血,他怒不可遏,从床上跳起来,捉住我双手,把我整个人揪起,再扔在 床上。 
  我们都惊异于自己的野蛮和粗暴,一对受过相当教育的男女,最终竟以武力来解决问题。也许对一个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 实在无法宣泄。 
  我跟阿政是因为工作认识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间报馆工作。我刚刚从大学新闻系毕业,加入那份日报当记者,那是一份相当有份量的报纸。阿政是我的编辑,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师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记者,他教了我很多东西,可是,那个时候,他有女朋友。那个女孩子是别间报馆的记者,他们是同学,那位女孩子也是一个很出色的记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几个月后,他与女朋友分手,听说她爱上了一个外国通讯社记者,而且要结婚了。阿政根本没时间伤心,就在那个时候,副总编辑派我和他到英国伦敦采访。 
  我们到达伦敦,那一年,天气特别冷,伦敦也下雪,我带备了各种御寒衣物,还包括一对雪靴,有经验的朋友告诉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够的,脚掌会生冻疮,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着一对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两次。 
  “你没事吧?”我扶起他。 
  “没事,没事。”他很尴尬。 
  我想,他的脚在那几天内一定长满了冻疮,我看见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么尺码的鞋?”一天采访时我问他。 
  “七号。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问这些问题?”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 
  第二天,我在出发去采访前到百货公司买了一双七号的雪靴给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里?我们要迟到了。”他板着脸孔说。 
  “你先换上这对鞋,不然你那一双脚会冻坏。”我把那双雪靴交给他。 
  他看到那一双雪靴,很是感动。 
  “你……你用不着这么客气,多少钱?”他腼腆地问我。 
  “是礼物,你快换上它吧,我们要迟到了。”我催促他。 
  他脱下脚上那双球鞋,我看到他的脚踝已长满冻疮。 
  “有时候,我怀疑你是故意让自己受这种苦来忘记失恋的苦。”我对他说。 
  他把那一双球鞋扔进垃圾桶,没有理我。 
  我看见他穿着那双雪靴走在雪地上,心里觉得很满足。 
  在英国的最后一天,不用采访,我们去游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吗?”我问他。 
  “为什么?”他问我。 
  “没什么。”我没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我不想看见你这么沮丧嘛!” 
  他从口袋拿出一条深蓝色的围巾,跟我说:“给你的。” 
  我没想到他会送礼物给我,我问他:“你什么时候买的?” 
  “你别理!”他一脸得色。 
  我把围巾绕在脖子上,问他:“好看吗?” 
  “好看。”他望着我说。 
  我们手牵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们的恋情在英国开始。  
  * * * 
  我时常觉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学生活是胡里胡涂过的,阿政看的书比我多几千几万倍。他有才气,我很害怕他会爱上一个比我条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诉自己,我要努力,做一个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后,大家都储到一些钱,我们看中了北角一个六百多尺的小单位,决定买下来,用作将来结婚。那时候,我是想嫁给阿政的,阿政也说过会娶我。 
  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着我绕着客厅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阳台,他作势要把我抛到街上,我跟他说:“好!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再没有人会这么爱你。” 
  他抱着我,他是不舍得我不爱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乐,我一直害怕两个人共同生活会影响感情,但我们没有这个问题,我们之间发生了另一个问题。 
四十五 
  就在我们同居之后半年,一份新报纸即将出版,总编辑洪乐平是阿政的旧同事,他找阿政跳槽,薪水是他原来薪水的一倍,也请他带几个记者过去,阿政考虑了很久,新报纸的薪水虽然很高,但阿政却担心那份报纸办得不好,万一倒闭了,就会变成失业。他向来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况且他也念旧,不舍得离开一直工作的报馆。我跟他的想法刚好相反,我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应该趁着年轻出去闯一闯。 
  阿政终于作出了一个他认为很明智的决定,他留下来,而我则到新报馆工作,那么即使新报纸做不住,我丢了工作,还有他那一份薪水,万一新报纸很成功……其实他没有想过新报纸会成功,不过他说服不了我,便让我去试试。 
  我在新报纸的职位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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