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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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市场与国家-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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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 本章最初发表在W·史特罗比(Stroede)和W·迈耶(Meyer)所编《社会心理经济学》(Social     
  讯Psychology  and  Econmics)专刊上,载《不列颠社会心理学杂志》(British  Of Social  Psychology),21(1982年6月号),第94-106页.对允许在此重印该文,我表示感谢。    
  ②我们应该强调指出,在一个相互作用环境里,任何科学知识都可能为了一些人的利益被利用来损害另一些人。克鲁索对一株会使星期五做出诌媚行为的植物的可能发现,相当于对星期五的蛇狂症的发现。    
  ③亚当·斯密:《国富论》,现代图书版,第1卷第2章第13页(纽约:兰登姆出版社,1937年)。    
  ④见詹姆斯·M、布坎南:《实证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Positive  Econmics; welfare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Economy),载《法律和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1(1959年10月号),第124-138页。该文重印于詹姆斯·M·布坎南:《财政理论和玫治经济学》(Fiscal     
  Theory and  Political     
  Economy) (查泊尔希尔:北卡罗来纳大学出版社,1960)     
  。    
  ⑤关于这个问题的当代讨论,见 J·R·卢卡斯(Lucas):《公平论》(on     
  Justice)(牛津大学出版社,1980年)。    
  ⑥见杰弗里·布伦南(Geoffrey  Brennan)和詹姆斯·布坎南:《各种社会制度中可预测的权力选择》(RPdidictivec  Power  andn     
  Choice  Amoing  Regimes ),载《经济杂志》(Econornic  Joural ), 93(1983年3月号),第89一105页。这是对制度比较中经济人模型应用基础的进一步探讨。    
  ⑦凡是观念的转变,都有其先例或先驱。活跃于 19世纪后期的意大利公共财政理论家和社会学家曾说明了“统治阶级”模式,该模式与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结构极为相似。当然,马基雅弗利(Machiavelli)本人也是所有这类模式的先驱。关于意大利公共财政学贡献概要,可参见詹姆斯·M     
  ·布坎南《财政理论和政治经济学》。         
《自由、市场与国家》 
詹姆斯。M。布坎南著        
5  专制在作为科学的政治学中的潜力 ①    
   一 导言     
  我的题目也许会延伸至实证论述:如果政治活动被解释为类似于科学活动,那么就存在一种专制的可能性。我直接关心的不是一种对科学过程本身的经验描述,经验描述会由于参与政治影响的人的不同反应而显得大不相同。我希望这一附加说明能须先防止可能出现的不正确评论,即人们也许认为我的努力是在科学哲学方面。我的题目是政治,不是科学,并且涉及的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社会相互作用类型的不合理并列,以及这种不合理并列对于政治的含意。本章的特点并可能是饶有兴趣的地方是:它分析了科学被构造为政治时所具有的含意。用乔治·奥维尔(Georse     
  Orwell)所藐视的术语说,我关心的是“科学化的政治”,不是“政治化的科学”。    
  就其普通表现形式而言,科学是一个解决真理冲突的过程。那些参与这个过程的人认为,现实本身是独立存在于对现实的看法之外的。即使认识到任何确立的真理都具有暂时性,科学事业也必然是目的论的。相反,政治是一个解决个人利益冲突的过程②在这种活动里,不存在任何类似于真理的独立的能使一个相互作用过程趋手收敛的“利益”。这两种过程所产生的结果在性质上也是截然不同的    
  当政治被错误地解释为类似于作为一个真理发现过程的科学时,那些声称自己担负着启蒙任务的人也许会结实行强制找到其道德上的合理性。相反,当政治被正确地解释为一个解决个人利益冲突的过程时,那些企图把自己的偏好强加于人的人就没有道德上的优越感了。    
  对论点的这种概述够充分的了。该论点对于我几乎是不言自明的,但事实已证明它招致了那些我在别的方面高度尊重的批评家的极大反对。他们的反应说明,详细重述这个论点也许是必要的。    
  二  信条、科学和真理     
  个人是以他们的感觉所领悟到的一整套信条来面对现实世界的。他们进行个人实验,并且在这个实验过程中不断修正他们原先的信条。他们同其他人一起,直接地或间接地从事这种发现活动。“充分理解”的边界不断向外推进;这种发现过程永无止境。那些被归入“完全接受和充分理解”的范畴的“真理”不会完全不变;它们充其量是“相对的绝对”,仍然经常受到挑战、发掘、剖析和变换。    
  在如此解释的科学探索中,在充分掌握信息的人们中间达成的协定为一项真理的有效性提供了验证,但协定本身从其内在性质上讲并不能证实真理的正确性。协定是个人信条向真理运动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并且协定标志着不同个人信条之间冲突的一种解决形式。通过协定,被认为是“真理”的主张可以象存入公文柜或电子计算机存储库那样储存起来备用,而科学研究就可以转移到被探索的新领域(波拉尼把科学喻为“探索者的社会”在此是贴切的)。协定在其内在性质上虽然不能证实一项主张的正确性,但对主张进行重新检验的可能性确实总是存在的。今天我接受为真理并且要求立为协定的大部分东西,过了一些时候肯定会成为谬误。科学的确在创造进步;真正的发现的确在产生。    
  我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发现活动中的个人——我指的是任何个人——方面。不管他的信息状况如何,个人总是以一整套使他能够存在和活动的信条来面对现实的。但是,个人并不认为这些信条唯有对作为人类单个成员的他,乃至对其他单个成员才适用。他相信并作为事实接受的是,他不能逾越这堵信条之墙。但他还相信并且作为事实接受的是,任何其他人也不能逾越这堵信条之墙。这就是说,在可能的范围内,个人把自己关于现实的信条看作是普遍适从的。这些信条描绘的是一个个人认定对每一个人都存在的现实,而不是一个私人的和个人的现实,因此也不是唯有对掌握他们的人才存在的现实。    
  承认有关现实存在的个人信条的这种一般性,并没有把它归之于是个人对柏拉图本体论的信奉。个人可能认为,物理学的原子结构理论没有描绘出“真正存在”的那个原子结构。原子结构理论可能会承认,它只不过提供了并不是没有根据的预测。我在此关心的,不是个人所接受的关于现实的理论与在某种更深本体论意义上的潜在现实本身之间的一致性。③我的观点是,不管这种一致性是存在还是不存在,个人会将他所运用的关于现实的假说延伸至他以外的其他人。企望个人相信他所面对的现实不同于他以外的其他人所面对的现实完全是没有意义的。    
  从这种信条的一般性中可得出某些重要的含义。因为个人是生活在一个和其他人相同的世界里,他也许愿意向其他人学习。个人可能承认,他主观体验的这套关于现实的信条总是不完善的,并且总是不利于推进他对其他人那套不同信条的理解。如果在明摆着有更好的解释可使用时仍拒绝学习并坚持自认是普遍适用的个人信条。那将是反常的并且是不利于自己的。    
  纠正以前恪守信条中存在的错误,在生活中是如此平凡的一件事,以致我们经常全然不去讨论它。一个农夫清点其奶牛的数目时,他身旁的某人也在数同一群奶牛,并且得出不同的数目。这个农夫纠正了原来的错误,并把这个错误的原因归为先前的错误感觉在作这种纠正时,他或许会感到有点心理上的失望,但他没有感到有碍于他的德行或他的面子。他简单地承认了这个错误,并继续做他的事去了。    
  当向一个人指出他在用来支持其主张的一套特殊信条的逻辑分析中犯了错误时,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形。如果指出了他的分析错误,这个人将会改变原先的信条,并且不会有过分的心理窘迫。按最宽的定义,科学是一个个人关于现实的信条条不断修正的过程,一个个人被引进具有临时性公文柜性质的协定的过程。按较窄的定义,“科学”活动只发生在已确立的真理的边缘上,并且自然是由专门研究人员从事的。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对于他们所面对的几乎所有现实要素,存在着仍未受到挑战的真理。人们在他们日常生活中运用的,正是这些真理以及这些真理的一般性。    
  “科学”的社会功能和专门研究人员的活动是这样一种功能和活动:它们中止对话和会话,解决关于物质现实的相互对立的解释之间的冲突,并至少在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出现之前,允许暂时真理付诸日常运用。在专门研究人员中达成的协定,以及此后一般人对这一协定为认可,标志着科学冲突的结束,以及在相互对立的当事人中和平的建立。这种解决方式的性质,正是我在此强调的要点,冲突不是通过妥协来解决的,冲突是通过各种“胜利”来解决的;那些人之所认放弃原先关于现实的不同的观点或信条,是因为他们被引导“看见了光明”,他们真正“改信”了现在一致赞同的解释所提供改美景。当一个人放弃一套信条而接受另一套对立的信条时,协定就产生了(并不是那个农夫数出     
  20 头奶牛,而他的妻子数出21头,然后以一种折衷的方式,得出20     
  1/2头,来达成协定的)。    
  在科学活动中,以为协定是在持对立主张的专家们中间通过妥协把对立的主张加以混合产生的,那是愚蠢的。真理是彼此排斥的;协定是在“非此即彼”或“二者择一”的基础上决定的。两种对现实的相互对立和彼此矛盾的解释不可能为一个人同时持有,也不可能为不同的人持有,而这两种解释都认为在科学意义上是“正确”的。④    
  向广泛流行的协定结构中的一个命题提出挑战的科学家;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革命家。他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企图推翻现存的科学秩序,并企图把自己的对立假说作为一个新的真理,对此真理,所有人必定会通过最终接受和赞同来表示敬意。要注意的是,在实现这个结果的过程中,这个科学家是不会让他的假说同那些由有关题目的竞争对手提出的假说完全一致的。    
  在“思想的自由市场”这个熟悉的比喻里,有某种东西受到很深的误解。从组织方面来说,科学括动是以类似竞争市场的方式进行的。但是,科学活动和竞争市场之间仍然存在一种截然不同的区别。在市场中,各个参与者追求他自己的结果、目标和价值。在科学中,各个参与者对那个必定最终为所有人接受的真理提出 他自己的权利 。各个科学家都致力于将“真理”的疆界向“谬误”推进;各个科学家都企图把他自己得出的关于现实的正确看法强加给无知的群氓。在这一意义上,与其说科学类似于一个市场过程,还不如说更类似于一场歼灭战。认为科学家不是在同其他科学家就是同科学界以外的人做“交易’,即使是比喻也是不正确的。正如许多人所承认的,科学作为一种活动,它更类似于宗教,而不类似于贸易;各个科学家提出他们自己的假说的自由,类似于人们传播他们自己的信仰并希求其他人皈依的自由。相比之下,在贸易活动中一个人试图向另一个人证明一种利益优势势而不是试图向他指出一条光明之路,因此在人类相互作用中,贸易活动和科学活动或宗教活动正好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类型。    
  科学和宗教之间的这种类似,有助于我们思考人们相互之间彼此采取的态度。比如,设想一个人“看见了光明”,成为一个脱胎换骨的人或一个福音派基督教徒。在这个人看来,没有经历这种转变的其他人还将继续生活在罪孽之中。这些人将受到怜悯、劝说,或许获得宽恕,也可能遭到迫害。但是他们的观点决不可能在平等的意义上受到那个拥有圣光的人的尊重。如果要求承认两套对立的信条在称为“真理”方面的权利是平等的,那么由其信条的性质所决定,一个人不可能以彼此尊重的态度对待另一个持对立信条的人。向持对立信条的人表示彼此尊重,将等于自己作出一种牺牲,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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