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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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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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全部日报的总发行量为400①万到500万份,平均约每4人有1份日报。各大报都预订了国际主要通讯社及台湾中央社国际部的新闻稿,因此这些报纸登载相当大量的国际新闻。《中国时报》和《联合报》还设有文艺副刊,为在台湾的作家提供发表作品的重要园地。《联合报》还在美国出版美洲版,供当地华侨阅读。
  文化生活还有其他方面,从台湾传统的“拜拜节”(在整个农村中大宴敬神,并伴有戏剧和木偶表演)到艺术家和作家种种标新立异的试验 (如西方的抽象派艺术及象征主义、存在主义作家的写作方法)。当前正风行振兴中国民间舞蹈,并使之现代化。一个生气勃勃的青年舞蹈团——云门舞蹈团,将中国的和现代的舞蹈技巧很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已在美国和欧洲演出过。
  自从国民党政府在台湾成立以来,在该地产生的中国小说已经历了很大②的变化。50年代,长短篇小说皆是出于政治需要的反共作品,或是来自大陆的作家怀旧和逃避现实的作品。50年代末,夏济安曾评论说:“过去10年在台湾发表的长篇小说中,我没有发现任何一部作品是严肃或诙谐地描写工农生活,或教师、政府职员等小资产阶级人物生活的。其实这些作家本身就属于上述这些人,例外的几乎没有。”③但在1960年,一群有才干的年轻大学生创办了《现代文学》杂志。他们 ① 《中华民国统计年鉴(1980 年)》,第595 页。 ① 许绰云:“文化价值和文化的连续性”,载熊等人编:《台湾经验(1950—1980)》,第24 页。 ② 参见珍妮特·L。福洛特编: 《台湾的中国小说:批评的观点》。 ③ 夏志清: 《现代中国小说史(1917—1957)》,夏济安的附录,第511 页。利用这份杂志发表自己的作品,或翻译介绍一些西方的现代作家,如卡夫卡、戴维·劳伦斯、弗吉尼亚·伍尔夫、乔伊斯、萨特、菲茨杰拉德、福克纳和斯坦贝克等人。出于政治上的原因,这批年轻人不得不舍弃曾吸取过西方文学技巧的30年代中国文学主流派,而重新使西方的现代思想适应中国小说的创作。他们作品中的佼佼者,如白先勇的 《台北人》,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平。他的作品,以及他的同事王文兴、陈若曦和欧阳子等人的作品,打破了50年代的旧框框,使台湾文坛显得更加生动活泼。但是,有人却批评这些作家,说他们只关心形式而忽略内容,也说他们对当前台湾人面临的问题,缺乏从文化和历史的角度进行深入的探索。①70年代,台湾小说界出现了一种新的声音:台湾出生的作家关心穷苦人民,特别是农村的穷苦人民和社会上被欺凌的人们的生活。这些写所谓乡土文学的人,如陈映真、王拓、王祯和、杨青矗和黄春明等,在他们的作品中,使用了不少台湾方言,描写来自农村的“小人物”在现代化带来的社会快速变革中所遇到的苦恼。这些作家中,有人因参加政治活动而被捕。陈映真因“颠覆活动”罪被判7年徒刑,王拓和杨青矗因与1979年12月高雄暴乱有牵连,1980年被判12年徒刑。
  在台湾,如同在其他地方那样,通俗小说作家的作品远比“现代派”作家和“本土派”作家的作品畅销(“现代派”作家力图以革新的手法,在自己的小说中使用西方的文学技巧;而“本土派”作家则关心现代化对社会最低层人们带来的影响)。最突出的例子是琼瑶。她已写出20部长篇小说,其中大部分已拍成电影。她写的爱情故事有美满的结尾,从而赢得了大批读者。
  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1963年问世,迄今已再版30次。①台湾文化存在着三种趋势:为保留中国的传统文化而奋斗,知识分子为创造独特新颖的文艺作品而努力,以及现代群众文化的出现。所有这些趋势在大陆也可以察觉到,但却有很大的不同之处。不管在中国,或是在台湾,孩子们不再单调地背诵儒家名篇,或花长时间用毛笔练写书法。很少有官员能赋诗作画。古典文艺也多被送进博物馆而无人问津。但是,大陆较之台湾,有更多的有利条件,即它拥有如长城和故宫等著名的历史古迹。大陆的考古工作者还在不断发掘古代的珍宝,包括蔚为壮观的西安秦始皇陵墓(兵马俑)。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压制的传统通俗文艺——京剧、杂技、木偶剧以及街头卖艺的吞剑表演等,在70年代末迅速复苏,使长期患娱乐饥饿症的群众十分高兴。由于北京政府强调保护文物,院校又培训了年轻的杂技演员、民间舞蹈演员、京剧和地方剧种演员,对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通俗娱乐活动又全面放松限制,这样,台湾宣称只有它才是中国传统唯一保护人的说法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
  在受西方影响的现代大众文化的冲击下,台湾的传统大众文化已在步步退却。台湾的大众文化已日益国际化和商业化。在大陆,人们要求翻译西方国家的书籍,播放极受欢迎的外国电影和电视节目,年轻人对来自台湾和西方的音乐很感兴趣。这说明,大陆的人们希望接触早已席卷台湾的世界文化,至少在沿海城市是如此。 ① 利奥·李欧凡 (音):“台湾文学的现代派和浪漫主义”,戴福洛特:《台湾的中国小说》,第 6—30 页。 ①  “台湾文学的现代派和浪漫主义”,第22 页。在台湾,有志于进行严肃的文艺工作的人们,在发挥自己的才能方面,比在大陆的人享有更大的自由。在共产主义制度下,以现领导人规定的办法,迫使文艺“为人民服务”,使人们的创造性受到束缚。台湾与此相反,国民党虽限制接触敏感问题,但并不强迫作家只搞一种模式。党的官员可能不理解或不赞成抽象派艺术,但画家和雕塑家仍有自由去进行试验。这些年来,台湾艺术家和作家的创造在生动和技巧方面有了进步。
  到1980年,有些台湾小说已在大陆出版。同时,二三十年代大陆的一些伟大作家,如鲁迅和老舍,他们的著作虽仍在官方禁忌之列,但对那些知道何处有香港非法出版的版本的人而言,不难获得他们的著作。因此,在 80年代初期,大陆和台湾双方已开始互补而共同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动倡议尼克松总统在1972年访华及《上海公报》发表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倍努力使台湾政府和人民确信:“解放”台湾不可避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言人告诫说,美国不可靠,并号召台湾当局就国家统一问题同大陆进行谈判。
  北京过去发出这种号召时,几乎完全针对在台湾的大陆人,现在却开始注意台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人很清楚,大陆人在台湾政府中的统治地位终将结束,占人口大多数的台湾人必将取而代之。他们认为,到那时,台湾领导人继续执行一个中国的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70年代初,周恩来亲自会见了几批海外华侨,包括在台湾出生的华侨。
  他向他们保证,台湾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其生活水平将不会降低,而且台湾社会和政治制度的改造将逐渐进行。他邀请台湾的人们到大陆访问,亲眼看看大陆的情况。他还强调台湾人在“解放”台湾中的重要作用。在这类会见中,周恩来和邓小平均强调,为了实现统一,需要长时间的耐心工作。
  但是如果和平方式失败,他们并不排除使用武力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在向台湾人民努力发出呼吁时,明显地缓和了对台湾独立运动的态度,认为该运动的领导人虽然固执,但还可挽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注意做台湾当地人工作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大陆人。
  它向这些大陆人保证,不管过去的罪恶多大,只要现在为台湾回归祖国工作,他们将获得宽恕。它邀请他们公开或秘密地来大陆访问。它释放了几百名已关押25年或更长时间的国民党高级将领和相当一批在60年代捕获的特务分子。如果这些人愿意,还允许他们去香港或台湾。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呼吁,同过去一样,对台湾影响不大。1976年,行政院长蒋经国在立法院说:
  ①“我们的态度是:决不同共产党人建立任何形式的联系。”在台湾,几乎没有人 (不管是大陆人或是台湾人)认为,在北京控制台湾后,他们个人会从中得到任何好处。相反,他们害怕,台湾的生活会降低到大陆的水平,而且他们会同样遭受强加在大陆中国人身上的那种难以忍受的控制。大批美国和日本的华侨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向他们传达了在大陆的见闻,但与他们在台湾相对舒适的生活相比,大陆的情况对他们没有多大吸引力。 ① 《中国动态》,1976 年9 月20  日,B1。美中关系正常化以后的台湾1977至1978年,美国驻台北大使曾预告台湾领导人:美国政府正准备同北京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尽管如此,当1978年12月15日吉米·卡特总统宣布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关系正常化时 (此决定仅提前数小时通知蒋经国),台湾政府和人民仍感到十分震惊。美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决定从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外交关系,并同时废除同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从该日起的一年内终止同中华民国的共同防御条约,在4个月内撤出在台湾的所有剩余军事人员。经华盛顿和北京同意的联合公报宣布:美国将与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及其他非官方的关系。美国也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在一项单独声明中称:美国继续对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感兴趣,并希望中国人自己会和平解决此问题。中国政府则宣布,台湾回归祖国的方式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在宣布关系正常化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中国共产党主席华国锋透露,中美两国政府在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上存有分歧。在会谈期间,美国曾表示,将继续向台湾供应数量有限的防御性武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同意。
  台湾政府官员对上述关系正常化协议立即进行了尖锐的谴责。12月底,副国务卿沃伦·克里斯托弗访问台湾,讨论中美关系正常化后华盛顿和台北的关系问题。当他的代表团抵达时,愤怒的群众高喊侮辱性的口号,并冲破警察的保护圈,以棍棒击打代表团的车辆。蒋经国要求,在终止外交关系后,华盛顿与台北之间建立某种形式的政府之间的关系,遭到克里斯托弗的拒绝。因为,美国政府已保证,同台湾只保持非官方关系。
  美国国会议员们对行政部门事前未同他们充分磋商而表示不悦,对政府草拟的未来对台湾关系法也表示不满。他们对该法案进行了反复修改,于①1979年3月底予以通过,这就是《与台湾关系法》。该法案遵照卡特政府在与北京谈判时同意的,即未来同台湾的关系应是非官方关系的原则,并规定建立非官方机构——美国在台协会,在华盛顿和台北设办事处,以处理双方的这种关系。该法案还提供法律根据,即按照美国法律,继续将台湾作为一个法律实体对待,并在改变之前,使双方现有的条约和协议继续有效。还作出规定,允许美国官员暂时脱离其官方职位,以民间身分去美国在台协会任职。
  但是,对国会中设计此法案的主要负责人来说,该法案关键的规定着眼于,当其共同防御条约终止之后,台湾的安全仍然有保障。该法案明确指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期望台湾的前途以和平方式决定,而对于以和平方式以外的方式决定其前途的任何做法,美国都将严重关切。
  该法案还表示,美国有意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美国有意保持自己的能力, ① 该法案的原文及对该法案的分析,请参阅丘:《中国与台湾争端》;其他分析参阅鲍大可:《美国的武 器出售:中国—台湾缠结》;罗伯特· L。唐恩: 重大的忧虑:进入80 年代的美 台关系》;威廉·金特 纳、约翰·F。科珀: 《两个中国问题:美国外交政策中的中国—台湾问题》;埃德温·K。斯奈德、A。詹姆 斯·格雷戈尔、玛丽亚·张霞:《与台湾关系法和中华民国的防务》。还可参阅1980 年6 月给美国参议 院外委会的报告:《与台湾关系法的实施:第一年》;美国参院外委会、国会研究所、国会图书馆1980 年6 月发起的专题讨论会:《台湾:美中关系正常化一年后》;1980 年5 月14 日美国参院外委会东亚及 太平洋事务小组的 听证会:《与台湾关系法的疏漏》。以抵抗任何人凭借武力或其他形式的强制手段,危害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
  台湾当局对于美国大幅度改变对台政策后可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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