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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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刀-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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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千户目光一转:“烟雾中还有两只船。”
  语声未已,一只小船的头部隐的在烟中出现,楚烈突然暴喝出掌,虚空接连三击。
  掌风呼啸,烟雾激扬。
  整只小船都露了出来,那之上倒着两个蓝衣青年的体。
  楚烈双掌一收,又待劈出,张千户突然挥手阻止:“不要冲动。”
  楚烈仍然又劈出两掌,才问道:“我们难道就呆在这里?”
  张千户目光一扫:“烟已将尽散,我们已经呆了那么久,又何必在乎再呆多片刻?”
  楚烈终于点头。
  张千户目光转向沈胜衣,只见沈胜衣一些反应也没有,明显的已陷入沉思中。
  他没有骚扰沈胜衣,目光回向烟雾那边,静观其变。
  周围立时又静寂下来。
  烟终于尽散。
  不待张千户吩咐,所有的船已无声的缓缓向当中接近那当中,有一只无人的小船,还有一只断开两截,其中的一截之上,爬伏着一个渔娘。
  那个渔娘面色苍白,已经昏迷过去。
  张千户第一个开口:“到底还是逃去了。”语声异常淡。
  楚烈脱口道:“他又怎能逃得出我们的包围。”
  张千户笑道:“跳进水里就能了。”转吩咐韩奇。“那个渔娘救起来,给她一百两银子送她回去。”
  韩奇应声将船划向那个渔娘。
  张千户转向沈胜衣:“这个陷阱的确太大了,老弟若正早来半个时辰,我们的人最低限度,不会死得这样没有价值。”
  沈胜衣无言回过头来。
  张千户微喟接道:“我们还缺乏了几张铁网,一个水性那么好的人,只有跟网鱼一样,才能将他拿下来。”
  秦独鹤亦道:“这也就是我们最失策的地方。”
  楚烈闷哼一声:“天才晓得他的水性那么好。”
  沈胜衣一直只是听着,没有作声,张千户一直就在留意看着沈胜衣,终于忍不住问:”老弟在想什么?”
  “在想他的水性怎会变得那么好。”
  张千户追问:“他本来水性怎样?”
  “不清楚”沈胜衣沉吟着道:“都是从一个朋友口中知道,对于水他与生俱来有一种莫明恐惧。”
  “这是说,他的水性应该绝不会怎样好的了。”张千户摸着胡子,目光落在湖面上。
  艾微雨方才杀人,在船上立得稳如泰山,而跳跃腾挪,视湖面有如平地,出没于水中,更就像飞鱼一样。
  这样的一个人,若说对水恐惧,实际上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楚烈听着立即摇头道:“不可能,我的水性一向自负不错,可是与这个艾飞雨相较,还是有所不及。”
  快人快语,不如就说不如,张千户目光一转,一笑道:“他的话是不是比你那位朋友的话更足信呢?”
  沈胜衣苦笑,说道:“我那位朋友姓方名直。”
  “君子方直?”张千户不由得一征。
  沈胜衣点头:“他人如其名,要他说谎话,简直比要他的命还困难。”
  秦独鹤那边一船涌来,听到发出了一声冷笑:“他有生以来,从未说过谎?”
  沈胜衣还未答话,秦独鹤已冷笑着接上:“一个人若说自己从未说谎,这已是说谎。”
  张千户微喟一声。“方直也许说过谎,但认识他的朋友,却没有一个听过他的谎话。”
  张千户的目光转回沈胜衣面上:“他“君子”的外号却也不是他的朋友赠给他的。”
  “那是谁?”秦独鹤追问。
  张千户道:“就是南七北六十三省的江湖人。”
  秦独鹤冷笑雨声:“为什么?”
  张千户道:“他们都公认,方直这个人平生的所作所为足以被称为一个君子,而无论有什么纠纷解决不来,若是能够找得到,都希望能够请这个人到来主持公道。”
  秦独鹤好像仍然不服气:“我怎从未听说过有这个人?”
  “那只是因为你实在已经绝迹江湖多年。”
  “这个人的出现是什么时候的事?”
  “还是这三年。”
  “你却是相信?”秦独鹤又冷笑了一声。
  张千户悠然道:“因为我与他也是朋友。”
  秦独鹤征住在那里,张千户接道:“这个人虽然是这三年才扬名江湖,我与他认识,却已经十年有多。”
  秦独鹤盯着张千户,甚感诧异的重复一声:“十年?”
  张千户点头:“他的父亲在嘉兴城里开了间叫“太白”的酒楼,二年前一病不治,太白楼自然亦是留给这个独生子。”
  “你们是在生意上有来往,所以才认识。”
  “这十年以来,他没有短欠我分文,也没多取我分文,好像他那样的生意人可以说万中无一。”张千户颇为欣赏的点着头。“一直以来,就只有别人欺骗他,没有他欺骗别人。”
  秦独鹤闷哼一声:“奇怪那间大白楼居然能够维持到现在。”
  “那大概是因为大家都不忍心要这个老实人太吃亏。”
  柳清风听到这里,插口道:“你们可曾听到这样推许一个人!”
  楚烈第一摇头,秦独鹤冷冷接道:“如他的精打细算,说得一个人可以相信,那个人应该就可以相信的了。”
  张千户转间沈胜衣:“他是什么时候告诉你艾飞雨畏水?”
  沈胜衣想想:“的莫在一年之前。”
  张千户喃喃道:“一年的时间,是否足以令个人克服与生俱来的弱点。”
  沈胜衣道:“还要看这一年之内他的遭遇如何?”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若是受了什么刺激,又能下定决心,一定可以的。”张千户再问:“他与方直是怎样的朋友。”
  “生死之交。”沈胜衣目光一闪,“所以他这一次来到嘉兴,应该会跟方直一聚。”
  楚烈道:“我看不一定,你与他何尝不是生死之交,可是他方才却将你当做陌生人一样,话也不跟你说一句。”
  “不管怎样,我都要我方直谈一谈,也许他会知道一些我们要知道的事情。”
  楚烈立即道:“我与你一起去”张千户截口道:“你去只有妨碍他们,难道你担心沈老弟知道了之后,不与我们说?”
  秦独鹤冷冷的道:“他们既然是好朋友,为对方保守秘密,不是也很应该。”
  张千户肯定道:“无论如何,他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
  楚烈转劝沈胜衣道:“这个人精打细算,很少出错,这一次相信也不例外?”
  沈胜衣叹息道:“因为我的好奇心实在太大,何况那还是发生在我的一个好朋友的身上。”
  张千户笑笑:“幸好嘉兴总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在这里留下来,相信不会令你大难受。”
  他虽然在笑,面上却一丝喜色也没有,不过,能够在这时候笑出来,也就是很不容易的了。
  嘉兴无疑是个好地方,就拿南湖来说,除了烟雨楼,还有浮玉亭,菇云阁,钓鳌矶,菱香水榭,无一处不使人留连忘返。
  可是沈胜衣现在又那里还有欣赏名胜古迹的心情!
  风吹烟雨飘飞,湖面上仍然有鲜血漂浮,张千户又等了一会,才吩咐各人打捞体。
  艾飞雨始终没有浮出湖面,悲凉的号角声中,江南四友手下的船只迅速结集在一起,也是没有人发现艾飞雨的身影,在浓烟消散之前,莫非他便已泗渡南湖,上岸溜走了。
  沈胜衣、楚烈也就在号角声中一舟荡向岸边。
  楚烈一篙轻点,舟行稳定,将及岸,忽然道:“老弟,你可知张家在那里?”
  沈胜衣摇头:“不知道,但随便找一个人问问,相信也能够给我一个明白。”
  “嘉兴城中,不知道张千户住在那里的人的确不多。”
  楚烈将篙往岸边一插,道:“你若是要人用,只管叫人来通知一声,我一定第一个赶去。”
  “好”沈胜衣一撩衣衫,纵身上岸,一抱拳,才转身上路。
  楚烈目送沈胜衣去远,喃喃道:“好一个沈胜衣,总算没有令我失望。”
  这几年以来,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别人提起沈胜衣,早就想找机会一见这个别人口中的英雄!
  今天他总算如愿以偿,而且发觉这个沈胜衣,非独不讨厌,还一见如故!
  他实在很想再邀沈胜衣喝一杯,可是他不知道,这时候非独沈胜衣未必有心情,就是他自己,心情也恶劣得很。
  在他们江南四友之前,公然杀死他们的弟子的人,到现在,也还是只有一个艾飞雨。
  江南四友确实已很久没有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但到底也是前辈成名人物,这口气又如何咽得下?
  沈胜衣的心情一样不限好,一路思潮起伏,将方才所发生的事情又重新思量了一遍。
  他发觉艾飞雨用的剑法与平日并无大不同,只是每一剑都是以杀人为目的。
  这一点与艾飞雨一向的行事作风完全不同。艾飞雨一向不大喜欢杀人,除非迫不得已又或者他肯定对方实在该死。
  而且他一向恩怨分明,他若是与江南四友为敌,应该就只会杀江南四友,绝不会波及江南四友的家属弟子。
  但适才所见,他却是显然要将江南四友,以及有关系的人都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对那些人他显然深恶痛绝。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仇恨,沈胜衣只希望方直能给他一个明白,他认识艾飞雨,还是这几年的事情,方直与艾飞雨却是由小玩到大的朋友。
  方直似乎没有可能完全不知情。
  想到这里,沈胜衣的脚步,更加快了,他当然怎也想不到,方直的所作所为,令他更意外。
  君子可以说是一个崇高的荣誉,能够被南七北六的江湖朋友尊称为君子的人,相信就只有一个方直。
  他事实是一个天生做君子的人,据说出懂事开始,他就已懂得规行矩步,一举一动都完全符合为君子的原则。
  很多在别人很容易犯的错误,在他却是变了绝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很多人都希望能够与他结交,却是绝少人喜欢与他在一起。
  君子的生活,事实不是一种很有趣的生活,做君子也事实不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幸好这个君子从来不与人说教,所以与他相处的人还不致感到太没趣!
  不少人都奇怪,若不是他的父亲剩给他那么大的一座酒楼,他将会做什么工作谋生。
  也有人曾经问及他这个问题,却是得不到答案,因为连他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好像这样的一个君子,竟然会偷偷的溜进青楼去嫖妓。
  沈胜衣的运气一向都不错,今天更就是奇佳,他一心一意要找方直,才进嘉兴城大街,竟然遥遥看见了方直。
  嘉兴并不是一个小地方,若说巧,这实在巧极了。
  方直一袭青布长衫,与一年前沈胜衣见他的时候并无多大不同。
  他今年不过三十出头,走起路来却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儿。一手横在胸前,一手负在腰后,每踏出一步,距离都一样,就像是量度过才走的,那种稳重,远远超越他的年纪。
  好像他这样走路的青年人相信并不多,所以沈胜衣一眼便将他认出来。
  他正在横过长街,目不斜视,并没有发现沈胜衣,继续走自己的路。
  沈胜衣并不奇怪,他清楚知道,这个人眸子长得庄正,走路也真的只往前望,除非有人跟他打招呼,否则绝少会左顾右盼。
  他方待扬声招呼,方直已走进了一条小巷内,不由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也很清楚,这个天生做事不晓得转弯,绝少抄捷径,平日往那里,一定是往大路走的。
  他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前去。
  到他走到巷口的时候,方直已经差不多走到小巷子的尽头。那条巷子并不阔,左右都是人家的后门,高墙一道紧接着一道,阳光射不到,有些儿阴森。
  这时候也接近黄昏了。
  沈胜衣本来就有些奇怪,方直竟然会走进一条这样的巷子里,现在再看见方直走路的样子,不由就傻了眼。
  方直两只手部已左右张开,左一扒右一划,耸肩缩胸,两只脚非独没有分寸,而且一时用脚跟,一时用脚尖,一跳跃的,走起来非常滑稽活像一只大猴子。
  只有在非常得意,非常兴奋之下,一个人才会这样忘形,而好像方直这种人,即使乐极,相信也不会大着形迹。
  沈胜衣认识方直以来,从未见过他这样走路。
  到底是什么事情令他这样兴奋?
  沈胜衣一个念头还未转过,方直转过巷子一个弯角不见。
  他的脚步不由自主踏进巷子内,追了进去,一路走,一路的思想没有停过。
  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情能够令方直这样忘形。
  转弯又是一条巷子,但比较宽阔,也长很多。
  沈胜衣才转过去,遥遥就看见方直双手互搓,走进一户人家的后门。
  也在那刹那,沈胜衣听到了几下得意已极的笑声,相距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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