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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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妻-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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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想法以前根本不曾有过。他自私地不要别人依赖他,其实怕的是再度重蹈覆辙,卷进一段不健康的关系中。可是防堵太过,苦了身边真正需要他的人。 

  他决心好好改变自己,能够多替她跟孩子想。以前她为他做的够多了,现在换他该为她们做些什么了。 

  「也差不多该起床了,等一下大家说不定想来我们家吃早餐。啊,吐司好像不够了,昨天晚上忘记买了。」余晞拉过睡袍套上,忍着冷要起床。 

  「妳慢慢来,面包我去买吧!」他率先起床,将女儿扛上肩膀。「歆柚要不要陪爸比去买面包?」 

  「好,我陪爸比去,我知道路喔!」孩子被他举得高高,玩得正开心。 

  「那就麻烦妳带路了,啊,等我一下,爸比要刷牙洗脸。」严军笑着放下女儿,快速梳洗一下,马上就出来了。 

  看着他跟孩子笑闹着走出家门,余晞发现他以前那紧绷的线条都消失了。孩子让他笑容多了起来,整个人也显得轻松而年轻了。 

  孩子需要父亲,而这个当父亲的也是很需要孩子。 

  她忽然觉得自己有种莫名的幸福感,让她一早起床就很开心。 

  梳洗过后,她觉得头有点痛,先煮了咖啡,终于舒缓了一点不适。果然如她所预测,光美他们几个人没多久就杀上她家找吃的。 

  还好严军有先见之明,买了一堆马上可以吃的现成早餐回来。余晞只要提供咖啡,其他都不用煮了。 

  「啊,中午要去吃什么?要不要开车去郊外一点的地方吃呢?」光美一边咬着烧饼一边问。 

  「妳都还在吃早餐,居然已经关心起午餐来了?我们这里到底有几个孩子啊?」余晞调侃她。 

  「吃很重要的好吗?妳以为我有多少机会跟妳吃饭啊?跑到中部来,都不考虑一下我,妳这无情无义的朋友。」光美发起牢骚了。 

  「好,是我无情无义。妳比较有情义,干脆妳也搬来台中好了。反正妳很讨厌下雨,台中很少下雨的。」 

  「妳说搬就搬喔!」光美瞪她。 

  结果一群人光在那边吃早餐、喝咖啡、闲聊,就花掉了不少时间。于是中午一行人又这么浩浩荡荡找了家餐厅吃饭,剩下的时间也只够带孩子在附近公园玩一玩。 

  几个大男人陪着两个小鬼玩耍,把草坪当自家地毯滚。两个孩子得到三个孔武有力的大人当玩偶,开心得很。 

  喜敏、余晞跟光美则坐在一旁的树下聊天,显得格外悠哉。 

  「夏严军跟歆柚没什么隔阂嘛,看来真是父女天性。」光美看了眼余晞。 

  「夏先生很会照顾孩子呢!平日看来有点严肃,但在孩子面前,连脸上线条都很柔软。」喜敏笑着评论,指着正在草地上翻滚的夏严军说。 

  「是啊,我从没见过他在草地打滚呢!」余晞笑了出来。 

  两个女人同时转头看她。「你们什么时候要结婚?」 

  余晞呆了一下。「我们没有要结婚。」 

  「没有?夏严军那家伙怎么可以这样?妳不好意思赶他我来赶,这种男人真的不能姑息……」 

  余晞尴尬地打断光美的气愤话语。「他是有提过结婚的事,我没有答应。」 

  「什么?」光美转头瞪她。「拜托,妳不是爱那家伙爱得要死,干么不答应?」 

  光美的直言直语让余晞脸都红了。 

  「我哪有爱他爱得……妳又知道了!」余晞呐呐地辩驳。 

  「拜托,瞎子都看得出来。还有那家伙也爱妳爱得要命,不信妳问喜敏。夏严军还真是出乎我意料,这家伙以前是真的很混蛋,不过现在是有进化了。」 

  「我……他爱我?」余晞讶异地问。 

  结果喜敏跟光美都同时点了点头。 

  「你们没有谈到这些吗?」喜敏低声问。 

  「我问过他爱不爱我,可是他说……」她想起他当时的回答还让她很失望,可是可不可能她有点会错意了?「他说他不懂爱情。」 

  「他也没说错啊,妳以前就说过那家伙遇上的女人都不好,算来算去他还很难了解什么是爱情呢!」光美说。 

  余晞呆了一下。 

  是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那她那天就完全会错意了。他说的是他不懂爱情,而不是他不爱她? 

  「我看你们两个还是找时间好好聊聊。」喜敏拍了拍她的手。「如果需要时间独处,我可以帮妳带孩子。」 

  「我……」余晞有点不好意思,显然她的朋友都不认为严军不爱她。 

  好吧,她真的得找个机会跟他谈谈。 

  没想到这个机会还真不好找。当天大伙儿玩得有些太晚,吃过晚饭后,光美、家齐跟系维就开车回台北去了。 

  而余晞晚上就开始不舒服,好像染上流行性感冒了。 

  于是严军接手照顾孩子,还到女儿房里念他第一次的床头故事。因为技巧不好,数度被女儿纠正呢! 

  等他好不容易回到房间时,疲倦的余晞老早睡着了。

  惨的是她染上的似乎不是小感冒。 

  隔天醒来时,头痛得快要裂掉。 

  「来,先吃颗止痛药。」严军皱着眉头看她难过的样子,拿了水跟药给她,看着她吃下去。 

  「我该起床了,歆柚今天要上学。」她挣扎着想起床,但是声音沙哑,连说话都很困难。 

  严军把她压回去,还把棉被拉上来。「妳哪里都不准去,先睡一下。我送孩子去上学,回来再带妳去看医生。」 

  「可是……你可以吗?」她还真有点不放心,严军没照顾过孩子,恐怕会手忙脚乱。 

  「可以,我又不是小孩子,一回生两回熟。我先去搞定女儿,回头再来搞定妳的感冒病毒。」他信心满满地说。 

  「唔……好吧,只好麻烦你了。」她说着躺回去,又想到什么地叫住他。「记得不要开车去,幼稚园那边路很小,早上送孩子的人又多,很难开进去的。」 

  「不能开车?那怎么送?」他马上被考倒了。 

  「骑车,车钥匙在大门旁边的鞋柜上。要记得帮她戴安全帽喔!」她头昏脑胀,努力地交代着。 

  「好……我会搞定的。」他关上卧室门出去。 

  结果夏严军不得不承认,他真是一个笨拙的爸爸。 

  「爸比,安全帽不是这样戴的。」还被女儿纠正。 

  然后好不容易把孩子弄上车,他骑着多年不曾碰过的机车,战战兢兢地前进。 

  「爸比,我肚子饿饿。」歆柚提醒老爸要喂饱她。 

  「那妳想吃什么,爸比先带妳去吃。」结果就是这句话惹的祸。 

  小孩子哪懂得顺路不顺路,想吃的东西跟幼稚园方向相反,等他戴着女儿去吃完早餐,再回头,女儿已经注定迟到了。 

  好不容易把孩子送去学校,他买了点清淡的食物回家,赶紧让昏睡的她起床吃了点东西。 

  「我看妳太严重了,一定得看医生。」看到她头痛又咳嗽的,他的眉头整个都皱起来了。 

  「你送孩子去学校,还顺利吗?」她不大放心地问。 

  「顺利,会有什么不顺利呢?」除了害女儿迟到之外,是没什么太大的不顺利。 

  「我不要看医生,吃点退烧药就好了。」她现在只想躺回去,干脆当一团烂泥算了,累死人了,连骨头都酸痛。 

  「不行,妳的症状很严重,而且还发烧。」他帮她找了衣服出来,帮她换了衣服,像在照顾小朋友似的。 

  余晞酡红着脸让他照顾,觉得这种感觉格外的不同。 

  于是她就顺从他,安心地依赖起他来了。 

  他搂抱着她上车,简直把她当易碎的物品对待了。 

  「是不是我生病你就会对我这么好?」她坐在驾驶座旁,傻傻地问他。 

  严军的眉头拢了起来,实在担心她。「傻瓜,妳好好的时候我也对妳好,何必一定要生病呢?脑袋烧昏啦?」 

  她闻言笑了,只是笑容有点虚弱。 

  「睡一下吧,到了我再叫妳。」他把她脸颊的头发拢好,温柔地说。 

  「嗯。」她乖乖地靠回座位上,眨了几下眼睛,真的闭上眼,放心地睡去了。 

  偶尔转头看她,严军的心里充满了一种不一样的情感。 

  原来,让一个人真心的信赖是这种感觉,以前他为何要排斥呢? 

  事实证明,他确实是个傻子呀! 

  因为余晞得了重感冒的关系,严军接手了所有的工作,包括送孩子上学,接孩子下课,还有照顾病人。才两天下来,他就深深感受到平日余晞一个人做了多少事情。 

  他真不敢想像,当时她一个人怀着孩子,在情感的创伤中还要负担起另外一个生命,这一切多么令人觉得孤立无援。 

  他知道她的父母各自有家庭,跟她也很少往来,她可以说没有什么后援。他实在深深体会到自己的残酷,让一个爱他的女人得到这种可怜的待遇。 

  也因为如此,他更加用心地照顾着她。家事做起来虽然笨拙,但是还是很努力在做。 

  「爸比,有臭臭的味道。」歆柚放了学,坐在餐桌前面画图,而她的爸比就在厨房熬稀饭给病人吃。 

  「臭臭的味道?」严军的头发一点都不整齐,他在厨房简直笨拙加几倍,光一个稀饭就浪费好多食材煮。「啊,稀饭焦了!」 

  他惊叫着冲进厨房,赶紧把火关小,用力地搅着稀饭。无奈那烧焦的味道整个扩散开来,简直是在嘲笑他的失败。 

  「我明明已经用小火煮了,为什么还烧焦?」他皱着眉头,实在不想承认手上老是经手上千万、上亿投资案的人,居然被一锅小小的稀饭给打败。 

  「爸比,我们家巷口就有卖稀饭喔,我想吃有玉米的那种。」歆柚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拿着蜡笔。 

  简而言之,他女儿并不想吃那锅「臭臭」的稀饭。 

  严军无奈地关了火,只好还是投降,总不能让病人吃这种东西吧? 

  「那妳要带我去买吗?妈咪喜欢吃哪一种,妳知道吗?」严军歉疚地蹲下身子问。 

  他今天太晚去接小孩,让女儿在幼稚园多等了二十分钟。他这个新手爸爸真是一团乱,笨拙得可以。他的电脑旁边现在贴满了一堆提醒自己的小纸条,已经没时间一一输入PDA了,只好用原始的方法,试图有条理的做好这些事情。 

  好在余晞吃了几次药后已经退烧,现在只要好好休息,应该慢慢可以痊愈。 

  「好啊!我知道妈咪喜欢小鱼的那一种。爸比,你喜欢哪一种呢?」歆柚歪着头问。 

  他抱起孩子,拿了钥匙就出门。「我不知道耶,我可能要考虑看看才知道喜欢哪一种。」 

  父女俩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大手牵小手,一起去买稀饭。二十分钟后,他终于把晚餐给搞定了。 

  让孩子吃过稀饭,他端起托盘,直接打开卧室的门。 

  余晞刚好睡醒,在床上坐了起来。 

  「你煮稀饭?其实不用特别煮稀饭,我吃饭也可以。」她坐了起来,套上严军递给她的睡袍。「我已经好多了,只不过是感冒,没那么严重啦!」 

  「发烧烧到快四十度,还说不严重?」他瞪她,但是动作还是很轻地安顿好她,这才把稀饭拿过来。「不过我不得不承认煮稀饭这件事情彻底打败我,这个是咱们家女儿带我去买的。」 

  「啊,是巷口那家,歆柚喜欢这家的稀饭。」她笑着要接过碗。 

  「要不要我喂妳?」他迟疑着没有把碗给她。 

  余晞愣了一下。「不用啦,我又不是生了什么重病。」 

  她可是从来没被人家喂过,实在有点困窘。 

  不过严军显然并不打算把碗给她,他用调羹挖了一点稀饭,确定不会太烫之后,才伸到她嘴边。 

  「以后万一我生病,妳也要这样宠我喔!」他打趣地说。 

  「那么爱生病喔!」她无力地翻白眼。「你不是很忙吗?我看你带了手提电脑来,应该还是需要做些工作的,这两天你是不是都没办法工作?还有对喜敏很不好意思,让她一个人顾店。」 

  「喜敏说妳们请的店员还满能上手的,她现在不必时时刻刻都待在店里。」他这两天也有下去店里绕绕,知道余晞一定会问的。「至于我的工作,晚上再做就好了,我现在除了负责一个案子以外,其他的都丢给别人了。」 

  他考虑卸下总裁的职务,以专案的方式帮公司做较为前瞻性的投资,这样他就不用常进办公室开会,也能够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中部了。 

  「严军,你好几天没去办公室,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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