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票 作者:一度君华(晋江vip2014.05.08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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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票 作者:一度君华(晋江vip2014.05.08完结)-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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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对付蒋鸿福,唐大总裁不能打没把握的仗。他去找了海明冼,来意很直白:“那孙子能整基因融合,你给我也弄一个。”
  海明冼一怔:“我跟你说过,基因融合有副作用。”
  唐傲脱了衣服躺手术床上:“他妈的老子真要对上他可能回不来,还谈毛线的副作用!”
  海明冼一怔,也是。他叹了口气:“为什么?唐傲,你现在富可敌国,名利双收了。为什么?”
  唐傲仰望着天无一物的天花板,那里干净得像一张白纸,他淡淡地道:“我说过,早晚弄死那孙子。”
  两天后,海明冼把十一只银色丧尸全部提升为金色丧尸,同另外两只金色丧尸一起做了基因融合手术。过了一个月,等到融合彻底完成的时候,唐傲带领十三只金色丧尸前往蒋鸿福等人现在躲藏的地方。
  他们如今躲避于一家化工厂里,威胁警方要是再派人进入,他们就打开化工厂所有的有毒气体。那时候化工厂里囤放着大量的氟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国家还真不敢乱来。
  唐大总裁敢!
  海明冼给他融合的基因可以说是目前生物医学界最复杂的基因融合,他的体质强韧,能接受的种类本来就多。他只要从高处向下一跃,背上的翅膀就会展开。那是一对信天翁一样的翅膀,展开来足有三四米长,可以轻易托住他飞行。
  滑行十余里可以不扇动一下翅膀,简直悄无声息。
  他的视力也是鹰类的,能看见十公里以外的老鼠。海明冼给他做完手术之后,看着那一对翅膀:“现在我不反对你跟沫沫在一起了,你们实在是我最成功的作品。”
  唐傲发现外套穿不上了——翅膀太大:“等我回来再说吧。”
  海明冼拍拍他的肩膀,什么也没说。
  唐傲出发那天,没有通知任何人。还是唐耀天和唐皓去送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带着人走了。
  那时候海沫沫还在上学,她依然住在唐夫人那里。唐夫人本来就最疼爱自己这个小儿子,如今听说她跟唐傲的关系,对她其实更疼爱一些。
  她没有女儿,待海沫沫跟自己女儿也差不离。海沫沫又天真烂漫,很合她意。
  唐老爷子虽然气愤自己那个孽子的所为,但对海沫沫还是不错的。他喜欢聪明的丫头,却又不喜欢心机深沉的女人。海沫沫两样都达到了。
  就是海沫沫现在在学校里的身份有点尴尬,大家都知道她马上要嫁给她爸爸了。这种关系在小孩子看来,真是又新奇又可怕。
  有一次,趁着卫兵不注意,一名狡猾的记者挤混了海沫沫所在的学校。面对闪光灯和镜头,他尖锐地提问:“海沫沫小姐,请问你对于跟相当于自己养父的唐傲先生订婚有什么看法呢?”
  虽然事后,这个记者差点被苏柏弄死,但是当时面对所有人的目光,海沫沫并没有丝毫不安:“我很愿意呀。”
  记者明显不甘心只得到这样的答案:“可是你尚未成年,唐先生有没有诱使你发生婚前性|行为?”
  士兵发现了他,开始跑来赶开他。海沫沫阻止了,她面前镜头,在其他师生的注视下从容开口:“如果我爸爸哥在的话,他一定会揍你的。不是因为你的问题可能有损他的名誉。而是因为你的问题可能会让我难堪。”
  全场静默。她脸上却带着灿烂的笑意,金发辉映着阳光,令她如天使般静美:“那些质疑他品行的人有没有想过,我们的关系会令大家对他产生信任危机——是信任危机吧,苏柏叔叔说的。如果我说错了,你们也不要笑我。如果这会让大家不相信他,他为什么还要公布呢?”
  没有人说话,她只好继续说下去:“他很有钱,也已经很有名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什么要公布我和他的关系,自毁长城?我不知道我成语有没有用错,如果错了你们也别太计较。我学成语的时间挺短的。爸爸哥跟我说,爱一个人,就是除了这个人之外,其余人都不行,都不能替代。我想他之所以这么做,应该就是爱我吧。”
  她看向镜头,笑容甜美:“如果我们都是对方不可替代的,又怎么能因为有人质疑就分开呢?”
  记者有些不满意,这次采访要是海沫沫本人也不同意,那他就赚大了。这一采访变成秀恩爱了。他连忙追上去:“可是唐先生以前可是有过很多女朋友的,而且他这样的男人,肯定不乏许多年轻小姑娘前赴后继往上扑的,你不担心吗?”
  海沫沫目光狡黠:“还能有比我更年轻的年轻小姑娘哇?”
  ……
  现场一片嘘声,记者直到她走了才想起——她并没有回答自己准备的尖锐问题呢。该死的,这丫头居然还会转移话题!!
  

☆、第92第章 密林决战

  第九十二章:密林决战
  唐傲带着十几只丧尸潜进蒋鸿福等人住地时;防护镜将他所看到的一切数据全部传回唐耀天的指挥台前。指挥台前共有指挥官约六名;唐皓本来也想去;但上面并不批准。一则自然是他未做基因修改;二则……唐老将军可就剩这么一个儿子了。
  蒋鸿福几个人这次的住地;在未感染区。相比以往,这次驻地的设施明显差了不是一点半点。他们住扎在郊区的一处密林里。
  军方一直想不通留在这里的用意,但派了两次人进去之后就理解了——蒋鸿福的手下,全部都做了基因融合手术。这里山势陡峭;悬崖绝壁,他们在密林里,就像是野兽在原始森林里一样。
  这里是他们与生俱来的舞台。
  而军部的人进入其中;真是大大地落了下方。
  唐傲带着十三只丧尸摸进林子里,深草乱树勾得衣服不一会儿就破成了布条。这里原本是自然保护区,只有两个看林人长年看守,蒋鸿福等人要占领这里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现在这里表面看去仍然平静,谁能想到如今里面已经布满危机。
  唐傲的视力已经非常好,刚踏进密林不久,就看清了林中的情况。陡峭的山林,里面有好些地方都绑着人质。军方初步探测,整座密林里起码有一两千人质。
  他将护目镜调整一下,把数据传回军部。有长官命令:“先救人。”
  唐傲并不打算先救人:“蒋鸿福的人都已经不能算正常人,这时候让人质绑在原地才是最安全的。这里地势特殊,如果放他们四处乱跑,要不被我们误杀,要不被蒋鸿福杀死。”
  那边沉默了一下,最后传回命令:“继续前进。”
  身边全是高过人头的野草,锋利的草叶割过脸颊,幸好大家都是皮糙人厚的非人类。昏暗的草丛中有人影闪过,唐傲立刻看清了——那是一只长着牛角的怪物。他立刻开枪,一阵点射。
  那怪物中了两枪,他赶紧跑过去,然后怪物倒地的地方只留下几点鲜血。他正奇怪,身后突然有东西猛扑下来。
  唐傲骂了一声,迎面一拳击出。那东西竟然也是力大无穷,一下子将他双脚捶入土中。唐傲看清了,那东西应该是融合的牛的基因,他整个人起码有五百斤的体重!
  这应该是实验品,毕竟人的体重如果过重,毫无疑问会影响灵活性。他也不客气,左手抓住那东西的角,右手紧握,一拳全力击出。砰地一声,脑浆喷出来,差点溅了他一头一脸。
  护目镜都被血遮挡了,他随便扯了把草叶擦了擦,继续前进。
  十四只丧尸悄无声息地搜寻这片险峻的山岭。草丛里不时埋伏着好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唐傲倒也不把这些实验品放在眼里,他带的这些丧尸也不是搞笑的,一路行进的还算顺利。
  在打死了三四十只实验品之后,他们进入了军方划定的三环地区。地面的草丛里有极细微的声响,但大家的听觉已经极为灵敏,这时候往地下一看,立刻就退了出去。
  只见地下全部是一层一层的白蚁,其数量简直无法计算。
  杨缨缨用机关枪在落叶间一扫,只见那根枪管,只在短短几十秒钟就开始软化。大家都吃了一惊,白蚁能分泌一种蚁酸,可以腐蚀白银,想不到这种白蚁居然能腐蚀其他金属。
  那么人能不能?
  大家不敢再前进了,这群白蚁也没有追出来的意思。看来是有什么东西限制了它们的活动。
  指挥台前军方的人也是面色严肃——这如果是普通人进去,别说救人质了,即使蒋鸿福等人不作怪,要顺利进出一个来回只怕也要牺牲不少人。
  唐傲也不敢再前进了,他的丧尸确实皮糙肉厚是不错。但是这些白蚁的蚁酸会不坐腐蚀人体?如果它们爬进耳朵、鼻子,会不会直接把人蛀空?
  他以丧尸语低声指挥:“查找一下蚁类与外面的分界线,看看它们为什么不肯爬出活动范围。在这之前不要和它们正面接触。”
  十几只丧尸开始查找蚁类活动的地方边缘,杨缨缨蹲在唐傲身边,也在地上翻找。各种枪管、匕首、腰刀将地面落叶翻得哗哗响。
  唐傲抬起头,见杨缨缨五官精巧、身材妖小,如果不是眼中的金色,她跟之前毫无区别。
  “你还有生前的记忆吗?”他不知道为什么这样问她,杨缨缨努力想了一阵,最后缓缓摇头。唐傲也不多说,低头帮着翻查土地。
  落叶堆积的地面看似跟里面没什么不同,但很快唐傲发现里面的土地上有一层白色的粉状物。看来这些白蚁只能在这层粉状物上存火。何合跑到他身边:“直接烧了?”
  唐傲摇头:“这里是山林,草木茂密,一旦起火不能控制,我们都只有火化在里边了。”他想了想,大步走出去,不一会儿就逮了只一身兔子毛的家伙过来。他将这家伙扔进白蚁之中,只听一阵沙沙声。
  那东西开始还奋力往外跑,跑着跑着就越来越短。然后如同中了化骨绵掌一样,整个儿扑倒在地。不一会儿就只剩了几件零散的衣服。
  十几秒之后,连衣服也不见了。地面只有一滩犹自冒着热气的不明液体。
  看来这确实是内部的保护层,唐傲只是奇怪——他们总应该有法子进出才对。看来得抓只可以进出的小头目问问。
  他在外围找了好一阵,兔子没有杀伤力,牛笨重,狗和羊都没有什么实际用途,这些应该是实验品无疑。但是融合鹰、狼、豹子等就有可能是小头目了。
  他在外面转了老大一圈,绑在树上的人质好多都已经出现了脱水的现象。地上还不时散落着上一批搜救人员的骨骸。
  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人,看起来跟其他人没有区别。唐傲立刻跟上去,他听力也很好,当即就查察觉了。唐傲的动作比它快得多,当即一扑,一下子将他扑倒在地。
  两个人扭打成一团,唐傲也没把它打死,只是握住它的双手,在它身上好一阵摸索。没有任何东西,他身上也没有特殊的味道,真是奇怪。
  唐傲把它扛起来,二话不说仍然扔进白蚁群中。奇怪的是,那堆白蚁竟然真的没有腐蚀它。它居然踩过白蚁上方的落叶,一溜烟跑了。
  唐傲又逮了一只,这回聪明了,先把这只的脚伸进去,见白蚁不蛀,再慢慢研究。
  它们取了这只小头目的血,先涂在匕首上,再伸进白蚁群中时,果然没有白蚁吐酸腐蚀了。大家大喜,一拥而上,毫不犹豫把这只头目揍死,然后取了血涂遍自己全身。
  何合当先,慢慢踩着白蚁进去,果然没有白蚁靠近。十三只丧尸这才浩浩荡荡地通过这层白蚁集中营。
  里面的怪物等级毫无疑问地高出许多,唐傲吩咐大家集中前进,可不要被它们各个击破了。
  天光渐渐暗了下来,这丛林之中的深夜快要来临了。另一只金色丧尸一直跟在杨缨缨身边,唐傲叹了口气,这俩货秀恩爱,他是真有些想海沫沫了。
  这时候那丫头应该放学了吧,不知道在干什么。汪汪他没有带来,那狗在E市肯定有很多粉丝去看它,倒是不用担心。
  大家的体力,爬了这么久的山,一路打小怪走到这里,也都多少有些累了。唐傲示意原地休整一下,把武器什么的全部填充好。
  下一波丧尸恐怕就要来了。
  “等从这里出去,你能帮我们主婚吗?”他身边的杨缨缨突然问。唐傲看了一眼那只金色的男丧尸:“跟他?”
  杨缨缨点点头,虽然失去了以前的记忆,但在被隔离的E市也算是过了一段时间的人类生活。这群丧尸都生出无限的希望,哪怕是生活在隔离区,至少也能够正常地存在于这世上。
  于是好几只丧尸都给自己找了伴,有的是从其他城市清理时带回来的丧尸,有的是自产自销,比如刘云美最近跟何合好像也有一腿。两个人时常眉来眼去。
  唐傲点头:“可以。”
  杨缨缨便有些高兴:“我们以前是朋友对吗?”
  唐傲看了一眼她,目光一低,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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