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中华书系之一中国大缉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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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中华书系之一中国大缉黑2-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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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怎么能包住火,谎言总有一天被揭穿。2000年5月,检举信件雪片般地飞向恩施市委和公安机关,富有正义感的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红土乡社会治安秩序和公民人身权利,一些人大代表不畏恫吓,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站出来揭露红土乡人大选举被人操纵,有的代表甚至是在受到外部威胁情况下违心投票的丑恶事实。恩施市委高度重视红土乡的问题,市委书记曾祥国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决定由市委副书记吴武元带队,组成由市人大、市纪委和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赶赴红土乡开展调查。
6月初,以谭明达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浮出水面,恩施自治州和恩施市公安机关的领导清楚地意识到黑恶势力的魔爪已经伸向党政机关,并且威胁到了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于是,一场史无前例、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行动方案在谋划酝酿着。自治州公安局李济局长在听取恩施市公安局长向海峰关于“红土帮”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专题汇报后,决定将其列为恩施自治州“打黑除恶第一案”予以督办,并且明确向海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由于此案涉及党政干部,恩施市市委、市政府对此极为重视,市委书记曾祥国、市长吴希宁等多次听取公安局的情况汇报,并指示要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方针,坚决彻底地打掉“红土帮”。随后,恩施市公安局成立一个高度精干、高度机密、高效运转的特殊工作专班,由向海峰局长亲自指挥,从刑侦、治安、政保和派出所抽调20名骨干,开赴红土乡探穴擒狼。
谭明达生在红土、长在红土,工作始终也没有离开红土,在红土拥有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谭系家族是红土乡派系最大、势力最恶的家族,谭明达在族人中的辈分又比较高,而且身为一乡之长,又身兼恩施市清江煤炭公司这个地方支柱产业的总经理,所以,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红土帮”骨干成员谭红兵、谭恩华是同胞兄弟,他们与谭敏都是谭明达的族房侄儿,成员彭亚平与彭清宇兄弟是谭红兵的表亲,彭亚平与张超又同为“瘾君子”,他们是犯过故意伤害罪的劳改释放人员。由此可见,“红土帮”是谭明达精心编织的以亲属关系为纽带、具有极强凝聚力的黑恶势力关系网。谭明达手下的这些骨干成员又在恩施城区等地物色了一批流氓恶势力团伙成员,使其“队伍”不断壮大。
鉴于在谭明达周围经常聚集着许多“朋友”,没有真凭实据,不仅套不住狼还可能被反咬一口,于是专案组在市委工作组的领导下,采取了秘密侦查的手段,经过半个多月的紧张工作,从外围查明了谭明达及其“红土帮”黑社会团伙成员的犯罪事实。
谭明达生于1952年,1975年参加工作,1985年因贪污、挪用公款、赌博受到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在1991年至1993年任红土乡水电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涂改发票隐瞒收入、侵吞等手段贪污公款五万余元;在1997年至2000年担任恩施市清江煤炭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贪污财政拨款六万元,使原本一个盈利的企业,两年连续亏损达90余万元,每年20余万元的税款分文未交。
谭明达在担任清江煤炭公司总经理时,任命谭红兵与谭敏担任执法中队成员,矿山检查站正、副站长,并配发警服,着装上路检查运煤货车,赋予相应的收费、罚款权力。谭红兵、谭敏有谭明达的“尚方宝剑”,更是为所欲为,经常以超载为由,欺侮拉煤的客户和司机,敲诈勒索,强行罚款,如有不从便拳脚相加。谭红兵还承包清江煤炭公司下属后塘村村委会的一个煤矿,按照合同承包20年应当交纳15万元承包费,依仗着谭明达这个“后台”,谭红兵只预交了两万元押金就强行租赁了煤矿,承包三年生意红火,在村委会要他交纳承包费时,他反倒勒索要给他五万元损失费才能交出煤矿。村民向荣昌的煤矿临近谭红兵的煤矿,身为执法队员、检查站站长的谭红兵徇私枉法,对到向荣昌的矿井拖煤的司机和货主百般刁难,无故罚款,强行勒令货主们买自己的煤,向荣昌在煤矿濒临倒闭的情况下找谭明达评理,身为总经理的谭明达置若罔闻,听之任之,不仅如此,他反而每月从公司拿出钱给谭红兵一伙人发奖金。有这样的“执法人员”,谁还敢到红土乡拉煤?!清江煤炭公司不亏损、倒闭才怪。
袋中有钱,手里有权,谭明达在红土乡便成了一位炙手可热的人物,吃喝玩乐不在话下,出手更显阔绰大方,一些家族中的不法之徒、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及社会上的渣滓,纷纷投奔到他的麾下,他也由一条“蛀虫”演变成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的经济后盾和保护神。谭明达不仅网罗这些人充当自己的喽罗、打手,还笼络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用哥们儿义气和公款收买人心。谭明达在“红土帮”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扶持下野心大增,进而发展到想过把“乡长”瘾,其“党羽”莫不鼎力相助,最终他们以闹剧的形式将谭明达推上乡党委员、乡长的“宝座”。
谭明达他不再满足有钱、有权、有势,一旦羽翼丰满,他就要实现最终目的:要当红土乡说一不二、称王称霸的“土皇帝”。有打手、喽罗们帮忙,谭明达更加骄横跋扈,不可一世。1996年6月11日,他在乡政府与市统计局副局长向光涛因喝酒发生口角,谭明达便动手殴打向光涛,向在反击时与谭扭打起来,引来众人围观。谭明达觉得很丢面子,扬言要“向光涛走不出红土”。当晚,在谭明达的指使下,其喽罗向发社等人纠集到一起,在红土集镇多户私人住宅搜查向光涛,次日早上,又在恩(施)红(土)公路上拦截检查车辆。向光涛只能躲在一户人家不敢露面,直到下午。
谭明达以清江煤炭公司为据点,大肆侵吞公款,聚敛财物,一是以活动经费的名义给手下人发“奖金”,拉拢少数党政干部,二是供自己吃喝、赌博。1997年10月30日至31日,谭明达在恩施市土桥路一巷廖某家赌博,每盘赌注为100至500元,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从他身上搜出赌资3500元。谭明达嗜赌成性,而且喜欢豪赌,结果却又是输多赢少,每次输掉万把元不在话下。他把万叫“两”(一万元用秤称重量为一两),他的口头禅是“又输了二两”,见“财大气粗”到何种地步。
“红土帮”黑恶势力不但对老百姓飞扬跋扈,对国家机关的执法人员也敢施暴。去年5月17日,恩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凤坝分局依法扣压了谭红兵参与倒买倒卖的一卡车碳氨。5月19日晚上7时许,谭伙同彭清宇、吴定超、詹忠贵等人在恩红公路八字岩路段设卡守候,将从新塘办事处返回恩施的龙凤坝分局局长陈庄昭、副局长向家祥、干部刘承璋强行从车上拉下轮番殴打,强迫陈、刘跪在公路上低头认错,长达40多分钟。当路过的陈等人的同事廖永福、徐劲东等下车询问时,他们又将廖永福毒打得血流满面,直到迫使工商分局退还扣押的物品才肯罢休。不仅如此,“红土帮”黑恶势力还阻挠公安民警的正常执法行为。1996年11月11日下午,谭红兵、彭清宇和同伙廖建到恩施市许家坪机场送客,当时离飞机起飞只差10分钟,机场工作人员按规定禁止他们进入,谭红兵等人依仗人多势众强行进入,当机场派出所民警孙明斌出面制止时,他们一哄而起对孙进行毒打,致使孙明斌在医院住院治疗长达一个多月,可见“红土帮”黑恶势力猖狂到何等程度!
落网的“红土帮”成员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国家法律岂容践踏。专案组坚持“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的方针,重点对付谭明达。谭明达是“红土帮”的靠山和“保护伞”,突破谭明达,整个“红土帮”就会土崩瓦解。专案组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底,访问调查300多名证人,查明“红土帮”犯有流氓寻衅滋事、侵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等累累罪行,他们决定从谭明达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上打开缺口。侦查人员查明,1996年5月,恩施市人武部枪械管理员黄孝伦从枪库中偷出一支美式“卡宾”步枪及50发子弹送给原为恩施市化肥厂副厂长的曾凡达,曾又将枪送给谭明达,谭经常背着“卡宾”枪在红土乡招摇过市,打猎取乐,还常对人说“枪的性能好,命中率极佳”,并且不时将枪赐给谭红兵等喽罗玩耍。在取得确凿证据的前提下,2000年6月9日,李木林、向辉副局长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带领专案组,在红土乡政府将谭明达依法逮捕,缴获其私藏的美式“卡宾”步枪和子弹,恩施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首战告捷。
树倒猢狲散。首犯谭明达落网后,“红土帮”骨干成员谭红兵、谭恩华、谭敏、彭亚平、张超等成了惊弓之鸟,纷纷四处逃窜。恩施市公安局动员全市公安民警紧急投入缉拿“红土帮”黑社会犯罪团伙的紧急行动中,并且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散发通缉令,布下了抓获“红土帮”黑社会犯罪分子的天罗地网。
2000年6月15日下午,专案组一线侦查员获悉谭红兵藏匿于老家的旧屋里,于是李木林、向辉迅速带领20余名民警乘坐一辆伪装了的卡车前往缉捕,但是由于人地生疏,加以没有可靠的群众配合,致使谭红兵溜掉。21日,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谭红兵驾驶一辆吉普车从红土乡前往恩施市,李木林、向辉又带领专案组人员在谭红兵必经之地的三岔乡集镇设下两道关卡拦截。此时的谭红兵已成了亡命之徒,当他发现被围截以后,不顾车上同行人员的生命安全,竟然连冲两道关卡,在撞坏一辆出租车后朝天池山方向拼命逃窜。7月10日,恩施自治州公安局探明谭红兵躲藏在建始县景阳河尹家村的情妇家中,专案组马不停蹄赶赴尹家村,于次日凌晨将正在酣睡中的“红土帮”首犯谭红兵抓捕归案,并且搜出单管猎枪一支、管制刀具一把、“卡宾”枪子弹六发。
8月7日上午,在公安机关的强大缉捕攻势下,“红土帮”骨干成员谭敏在其亲属的带领下到恩施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2001年1月19日,团伙成员彭亚平乘坐一辆出租车在恩施市区人民路贩卖毒品时,被埋伏在此的刑警大队长罗宗平、缉毒大队教导员郭兵当场抓获,其同伙张超在吸毒时也被民警抓获。
2001年2月17日晚8时许,舞阳派出所副所长兼刑侦中队长谭浩发现“红土帮”另一骨干成员谭恩华正在恩施市区清江桥头旱冰场溜冰,他来不及报告就悄悄地靠近歹徒,然后一跃而起将谭恩华扑倒在地,随即,一副雪亮的手铐死死地铐在了谭恩华的手腕上。至此,在红土乡乃至恩施市猖獗长达八年之久的“红土帮”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汉、土、苗等各族人民群众拍手叫好。
广州黑社会第一案公判
2002年7月26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备受关注的“广州黑社会第一案”的周广龙等2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黑老大”周广龙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买卖枪支、弹药罪五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参与、策划泼硫酸致使受害人杨永华毁容的柳述清和邹立杰也因犯故意伤害等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张春秋无期徒刑;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其他罪名数罪并罚或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15年5个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

周广龙及其同伙被押上被告席。
以周广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边在广州市广园中路客运站拉客强行向司机收取拉客费,一边在广州火车站以暴力手段,向货主、司机勒索保护费,欺行霸市,随意殴打欺压群众。
来自黑龙江省鸡西市的周广龙原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从1990年开始,周广龙有意识地拉拢一帮人,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与人争夺地盘、与人斗殴、强行拉客,强占搬运市场。
2000年11月,广州市政府作出禁止在流花地区非法拉客决定后,周广龙不顾政府禁令,继续带领其团伙成员在广州火车站进行强行拉客等非法活动,并以威胁手段向在火车站地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强收拉客费和“保护费”。
1995年9月,周广龙为控制广州火车站东广场的拉客市场,纠集被告人张春秋、张贵启、吴伟东等人殴打一同在广州火车站强行拉客的孙成军及其同伙,逼其退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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