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性恋研究》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中国同性恋研究-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正是因为现在有人对谈同性恋问题还有顾虑,研究同性恋问题还可能导致这样那样的误解,所以,出版这方面的书要比出版其他方面的书难得多。现在,在国内,有关同性恋的书已出了几本,但是我希望这本书能以第一手的调查和丰富的第一手的资料更全面地反映出当代中国对同性恋问题的研究状况。从纵的方面,要追溯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史,由古及今,因为不了解中国的过去就不能更好地了解中国的现在;从横的方面,要尽可能地把一些学者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作比较,因为各有所长,既要有量化分析,又要有个案研究,使这本书既有学术性,又有可读性。 
近几年来,国内的一些学者对同性恋问题一马当先地作了许多研究,在这些学者中,南京医科大学的鲁龙光教授是十分杰出的一位。 
多年来,他在临床实践中接待过2000多位同性恋者,积累了大量的资料,并对其中1000例作了十分严谨的研究,其研究的深度与广度目前在国内还很少有人能与之相比的。我早知鲁教授其人,而且在1994年夏天和他取得了联系,并邀请他于9月6~8日来沪,和我一起以上海性社会学研究中心的名义召开了一个关于同性恋问题的研讨会,有来自七个省市的十多位同志参加,大家交流了这方面的一些状况,分析对比了一些调查数据,并对同性恋的几个理论问题作了探讨。这个会开得紧凑,活跃而深入,为编写这本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经研究,鲁龙光教授和我共同担任这本书的主编,他的工作偏重于医学、心理学;我的工作偏重于社会学,也涉及心理学,也许这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搭档和组合。此外一些主要负责调查、编写的同志分别担任了副主编和编委,实践证明,他们都较好地完成了各自的任务。 
我和鲁龙光教授希望出版这本书所达到的目的是:使广大读者实事求是地了解当前的一些并非个别的社会现象,掌握有关性心理、性生理、性观念、性行为的科学知识; 
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同性恋者,使这数以千万计的人群从自卑、屈辱甚至绝望的心理中解脱出来,使社会更加安定团结,使许多人更能为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有些同性恋者的自身愿望加以治疗和矫正,更重要的是父母和教师要懂得怎样使儿童和青少年保持性心理的健康,更好地发展成长。 
初稿于2002年7月18日晋城之旅 
修改于2004年9月12日上海晚秀斋

/* 5 */
前言
前 言(刘达临二)


 
8年多以前,鲁龙光教授和我为了这本书分别写了“前言一”和“前言二”,现在,我不得不再写“前言三”。 
1994年,我和某出版社签订了出版这本书的协议,当时书名定为《中国同性恋研究》。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本书未能出版。 
时光荏苒,几年过去了。在这几年中,有几本同性恋的书居然出版了,例如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开禁”了﹖从90年代后期以后,我一直忙于进行性文化研究、办展览、建立性文化博物馆,也顾不上再为出版这本书而努力了。 
8年多以来,在中国同性恋的问题上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张北川、潘绥铭、李银河等学者对此都进行过一些调查,同时著书立说,作了不少学术探讨;为了配合防治艾滋病,张北川教授等人建立了专门机构,出版了专门刊物,以引导同性恋者,并不断呼吁社会消除对同性恋的偏见;2001年4月,在颁布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中,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中删除了,这是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变化;同时,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也一点点地向宽容、理解的方向发展,拘捕同性恋者的现象极少发生了。 
虽然同性恋非病理化的医学结论已经出来了,虽然明显的迫害同性恋的社会行为已经减少了,但是从社会观念来看,歧视同性恋的现象并没有质的改变。 
在我国,对同性恋的调查是极其困难的,能完成一定数量的样本也是不多的,本书所公布的这些调查数据,是第一次问世,它所反映出来的情况至今并没有多大变化,因此这些数据和这10年来其他学者所进行的两、三个同性恋调查作对比研究,仍是有意义的。 
鲁龙光教授所积累的2500个同性恋者的资料实在是一个宝库,可以说在现代中国还很少有这样丰富的、涉及方方面面的同性恋的资料,这些资料十分说明问题,如果不通过本书公布,实在可惜了。 
这个时期虽有几本书阐述同性恋的理论著作,但是没有把古代的同性恋和现代的同性恋串起来研究。中国古代的同性恋现象有它的很大特点,古代和现代有其必然的规律,在这方面,我的性社会学研究和中国古代性文化研究就能占一定的优势了。 
所以,我觉得这本书的出版还是有意义的,虽然它晚出了8年,但这也说明了同性恋问题争取社会理解之曲折。当然,8年来的情况有很大发展了,我已把这本书做了很大的补充与修改。 
人类走向性文明,对同性恋问题能科学地对待,还要走很长的道路。但愿这本书能成为这条道路上的一块铺路石。 
刘达临 
2004年5月25日于中国古代性文化博物馆

/* 6 */
前言
作者(图)

/* 7 */
前言
有关同性恋的记载(图)

/* 8 */
前言
日本同性恋(图)

/* 9 */
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历史上最早的同性恋记载(图)


 




研究中国的同性恋,不能不研究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研究记载了许多同性恋事迹的悠悠青史,至少可以使人们了解同性恋这一社会现象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了解它的影响深远、源远流长。有些人总认为同性恋是由于西方腐朽文化的影响而产生的现代社会的一大弊病,但看看历史,就可以知道,自从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同性恋就史不绝书了。有人认为同性恋是心理自卑或是和异性隔绝条件下的产物,那么又怎么解释历史上不少位于九五之尊、后宫粉黛盈万的帝王热衷于此呢?如果认为这只是帝王贵族的荒淫无耻的表现,那么又怎么解释历史上许多文人雅士以至贩夫走卒也乐于搞同性恋呢?如果认为历史上的男宠都是婉娈艳美,实际上是被当作女性看待的,那么为什么汉武帝以卫青“貌壮体伟”,明武帝以江彬“强而健,魁硕有力”而亲幸呢?这一切,都说明了同性恋问题不能够单纯地用一个模式,尤其不能用一个单一的道德模式去解释、去套了。同性恋不是什么“腐朽文化”,也不是什么“弊病”。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还有一个特点,它是在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中存在与发展的。在欧洲的中世纪,曾经以十分残酷的宗教压迫来对待同性恋,同性恋者都可能被判死刑。例如在1861年以前的英国,法律明文规定这种死刑可以强制执行,有些人只是因为有“扮异性症”就被当作同性恋者而被逮捕处死。1828年,一项新的法案重新规定:“任何与人或动物从事鸡奸行为者,需以重罚处死。”在法国,放弃了火烧“女巫”的陋俗之后,有很长时期改为火烧同性恋者。这种野蛮的风俗在欧洲许多国家一时曾甚为流行。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却没有遭此厄运,尤其是男性同性恋(即所谓“男风”)在某种程度上被社会所认可,骚人墨客们还能无拘束地以诗词、文章来吟咏。虽然有些封建卫道士也曾经攻击过同性恋,那也只是从道德方面来评价,而没有像西方中世纪那样把它列为置人于死地的罪名。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说明中国古代对性控制的宽松。在中国封建社会,尤其是宋朝中期以后,性压迫和性禁锢是十分严酷的,它主要针对妇女,在“男女授受不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及女子缠足等方面,西方是望尘莫及的,但对待同性恋却比西方同时期宽松得多,这却是一个好事。到了20世纪,西方对同性恋的态度有了很大改变,从“罪”发展到“非罪”,甚至于1973年美国心理学会还以多数票通过了“同性恋是一种非异常现象”,这说明了在这个圈子内多数人的观点,而不少现代的中国人却转而认为同性恋“大逆不道”了。历史怎么会有如此反复与逆转呢?我们能不能以一种科学的、比历史进步的态度来对待它呢?中国古代的同性恋始于何时,已很难确切地考证。清代著名学者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杂论称娈童始于黄帝。”与他同时代的钱大昕也持此观点。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黄帝是否真有其人,还不那么可靠,同性恋始于黄帝就更缺乏根据了。但是,在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前就存在着同性恋,这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在文字记载中,《商书·伊训》中对同性恋的记载也许是最早的,它指出世有“三风十愆”,说“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三风中有“乱风”,而“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是“比顽童”,即玩男童,搞同性恋。由此可见,在商代,“比顽童”已经成为“乱风”的一种,所以伊尹在对太甲的训诫里不得不加以特别提醒。在《战国策·秦策》中又有这么一段记载,晋献公“欲伐虞,而惮宫之奇存。苟息曰:《周书》有言,美男破志。乃遗之美男,教之恶宫之奇,宫之奇以谏而不听,遂亡;因而伐虞,遂取之”。而《周书》中说的是“美男破志,美女破居,武之毁也”,其意思是“美男”和“美女”都可能成为国破家亡的祸根。从《战国策》中晋伐虞的记载看来,进献美男,引诱虞君,同性恋竟起到色情间谍的作用了。以后,“美男破志”或“美男破产”竟成了一个典故,可见当时同性恋已被有些人看成是一种社会灾难。当时,男同性恋被称为“男风”或“南风”。在周朝的民间歌咏中就有不少赞美男子,歌咏男风的词句。例如,后人认为春秋时代存在着“郑声淫风”,清代的程廷祚就认为《郑风·子衿》一章就是描述两个男子相互爱恋的诗: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一日不见,如隔三月,可见这两男相悦已经热烈到了何等程度。此外,《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都有“狡童”、“狂且”、“狂童”、“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这都是和男风有关系的。从以上情况看来,中国历史上关于同性恋的记载的确是相当早了。

/* 10 */
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的一些称谓 (图)


 


 

 



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有许多称谓,例如“分桃”、“断袖”、“安陵”、“龙阳”等,都出自中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同性恋“个案”。在我国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同性恋“个案”恐怕是《晏子春秋》中的一段了:齐景公长得很漂亮,有点像美女。有一次,他发现一个小官员一直轻佻地望着他,他很奇怪,叫左右的人查问这个小官员,这个小官员坦白交代说,这么望齐景公是因为齐景公长得美。齐景公听了,对这种“意淫”行为很恼火,要杀这个小官员,后来被晏婴劝阻了。古人把男同性恋称为“分桃之爱”、“余桃”,其典故出自卫灵公和他的男宠弥子瑕,在《韩非子》、刘向的《说苑》和《战国策》中都有所记载,原文是:弥子名瑕,卫之嬖大夫也。昔者,弥子瑕有宠于卫君。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弥子瑕母病,人间往夜告弥子,弥子矫驾君车以出。君闻而贤之日:“孝哉!为母之故,忘其刖罪。”异日,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及弥子瑕色衰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固尝矫驾吾车,又尝啖我以余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而以前之所以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变也。弥子瑕和卫灵公搞同性恋,恃宠而骄,私自驾君主的车,把吃了一半的桃子给君主吃,在他得宠时还受到君主的赞扬,到失宠时这都是罪名了。还需要一提的是,卫灵公是个淫乱的昏君,他还和一个有美色的宋公子朝搞同性恋,发生了同性性关系,而宋朝又和卫灵公的嫡母宣姜、夫人南子发生了异性性关系,后来竟因此发生了宫廷政变。古人又把男同性恋称为“龙阳之好”,这个典故出自《战国策·魏策》。龙阳君是魏王的男宠,魏王很爱他。有一天,两个人在一起钓鱼,龙阳君钓到十多条鱼,可是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