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后期宗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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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后期宗教史-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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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太教的宗教生活从此转向以会堂为中心,而会堂的首领“拉比”则凭 

借 《塔木德》为求助的信众排解疑难。社会生活与个人生活,事无巨细,无 

不衡之以宗教律法。从而使犹太教在圣殿被毁之后,其宗教要素在其他形式 

中得到保存和发扬,在信仰的旗帜下仍然不失其凝聚力,始终坚持了民族的 

特性。他们的语言可能已不相通,生活方式也大都入境随俗,惟共同的宗教 

信仰、宗教生活、维系着他们强烈的民族意识。 

     在公元132—135年由巴尔·科赫巴领导的最后一次反对罗马的武装起义 

失败后,犹太民族在政治上已不能独立,但他们以宗教维系民族,更重视信 

仰的精神力量。犹太教日益成为信仰一部圣典及对这部圣典所作的为数众多 

的传统解释的宗教。犹太教的拉比们在这一过程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拉比作为犹太人的精神领袖引导犹太人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改变由于战 

争、外流和改宗而导致的人口减少;用人民衷心向往的民族组织代替原来的 

宗教机构;促使犹太人把圣殿和以色列的荣誉铭记不忘。不久,在加利利的 

希腊化城市出现了一些研究中心,这些中心不仅把当时处于分散状态的犹太 

知识分子集中起来,成为民族精神凝聚力的堡垒,而且成为培养新一代民族 

精英(如梅厄拉比等)的摇篮。位于现在以色列国雅法市以南10英里的雅夫 

尼就是这样一个宗教中心。那是在圣殿被毁后,约查南·本·扎凯拉比为重 

建犹太人的精神生活,以爱惜老年智者的名义,向皇帝申请创建的。在这个 

中心珍藏了保存下来的犹太教神圣经文。城内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新的犹太长 

老议事会,代替以前的耶路撒冷长老议事会,它曾是世界各地犹太人公认具 

有司法权的宗教权威中心。此后近2000年,这座于危难时挽救犹太教与犹太 

人命运的文化古城,一直受到世界犹太人的瞩目与敬仰。 

     拉比们提倡二种习俗,一是牢记圣殿被毁后发生的所有事件的日期,二 

是敦促巴勒斯坦与全世界的犹太人继续交纳什一税。逐渐形成了在阿布月提 

沙日(犹太历11月9日)哀悼耶路撒冷被毁,在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到 

耶路撒冷朝圣,以祈祷代替献祭的传统,并用卢拉夫仪式 (扎成节日花束的 

棕榈枝)、元旦吹朔法尔 (雄羊角制成的号)及实行安息年制来突出和加强 

圣殿与犹太教公会之间的象征性联系。拉比们还制定了能够约束所有犹太人 

生活的历法。这个历法规定了每个月第一天和其他节日的具体日期,重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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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语列为国语,这就在分散的犹太人之间建立了共同的生活节奏和重要 

的联系纽带。梅厄拉比把讲希伯来语的人看作是生活在圣地的人,并声称使 

用希伯来语是做一个虔诚的犹太人的先决条件。这种将希伯来语神圣化的结 

果是犹太人至少在会堂祈祷时以希伯来语为主。 

     从公元前2世纪《圣经》定型到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这二个多世纪, 

地中海东岸的政治、思想、宗教都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犹太教内部也充满 

了张力,祭司及其支持者撒该都人坚持《律法书》的字义丝毫不能改变,新 

兴起的民间文士称作法利赛人,则主张除《律法书》外还有针对新的情况口 

述的传统法,这种主张推动了犹太教本身的发展。 

     在公元后的几百年间,西亚地区的犹太人以巴勒斯坦及巴比伦为聚居中 

心,分别处于罗马帝国与波斯帝国的统治下,罗马和波斯都通过扶植犹太教 

上层分子对犹太人实行间接统治。在犹太教内部自古流传的经典律法书需要 

重新解释,以适应政治与宗教的现实需要。在此社会需要中,精通律法的法 

利赛人,逐渐取得领导权,被称为“拉比”(希伯来语,意为师傅)。这一 

时期的犹太教称为拉比犹太教。其特点在于强调社会个人伦理、祈祷及研习 

律法,这对后世犹太教思想、礼仪、制度产生巨大影响。直到19世纪以前, 

拉比犹太教的传统一直在犹太教中居于主导地位。 

     拉比犹太教与同时期的其他西亚宗教相比,出世色彩最少;与当时的基 

督教相比,它并未以希腊哲学来解释教义,也未着力对外传教,而是专重宗 

教律法。在宗教律法与世俗法律的关系上承认世俗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居主导 

地位。但在当时犹太教内部还有许多与拉比犹太教并立的其他宗教倾向,考 

古发现表明3世纪时罗马和波斯周边地区的犹太会堂墙壁上有圣经故事题材 

的宗教画,6世纪加利利犹太教会堂的细石镶嵌地板图案有星象、人形、鱼 

兽等,都与摩西十诫中不可制作偶像的诫条相悖;另有一些宫廷文献描述魂 

游天庭景象,反映了依靠法术可以魂游象外的信仰,与拉比谴责法术形成鲜 

明对比。这些当时活跃于民间的其他民族的信仰要素不仅渗透到犹太教之 

中,而且成为中世纪犹太教神秘主义的来源之一。 

     拉比犹太教将自公元前2世纪编定《塔纳赫》到公元500年间的文献汇 

集成《塔木德》经。其中不仅包括民法、刑法、教法、规章条例、传统风俗、 

宗教礼仪,还有关于社会道德等各种问题的讨论、辩论及著名犹太教师的生 

平传略等。它继承并发展了“律法书”的教诲和“先知书”的社会理想,又 

反映出犹太教适应不同时代所做出的各种新解释 (甚至包括宗教法这个最难 

变革的领域)。体量巨大的《塔木德》经包含三大部分:①《密西拿》是口 

传律法典,成书于公元前2世纪到2世纪末;②《盖玛拉》是对《密西拿》 

的诠释和阐述,成书于3世纪初到5世纪末;③《密德拉什》是根据有关《塔 

纳赫》的讲道的通俗性的解说,成书于6—11世纪。凡作品收入《塔木德》 

经的著名犹太教师均被后世称为“塔木德贤人”。 

     犹太史学家阿巴·埃班认为《塔木德》经是《旧约圣经》的重要补充, 

他指出,如果说《圣经》是一部永恒的书,那么《塔木德》则是人们日常生 

活的伴侣: 

      “《塔木德》通俗、简洁、实用并且含有许多应付危机的良策。它反映 

了生活在巴比伦和犹太的祖先们的文化,给隔离区的犹太人提供了一面镜 

子。中世纪犹太人面对遭敌视的环境和强行隔离的政策,只能依靠自己,依 

靠经验和回忆;他们除了继承祖先的传统之外,几乎没有其他选择。搜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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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木德文献中的、约束生活的准则可以帮助他们发扬犹太人特性,维护犹太 

  人的独立。”① 

       (3)救世主与末日论 

       公元前数世纪以来,犹太人丧失政治自主,辗转受制于异族,罗马统治 

  时代的民族压迫更是有增无减,起义虽愈益频繁,声势也更为浩大,但都遭 

  到了统治者的残酷镇压,被迫流亡异乡,流散世界各地,这种经历使犹太教 

  的思想内蕴也发生了重大变异。 

       犹太教与古代巴比伦、希腊、罗马等各古代宗教一样,都有“救世主” 

  的观念。但犹太教宣扬的“救世主”并不像其他宗教一样指一位神,而是指 

  神所造就的一个特殊人物,即弥赛亚。在公元前后,希望民族再度辉煌的犹 

  太人热切地盼望弥赛亚降临。但是这位弥赛亚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人们却 

  各执己见。《以诺书》与《但以理书》一脉相承,强调“人子”观念,认为 

  弥赛亚是一位从天而降的超自然的人物;《所罗门赞美诗》发挥了以赛亚等 

  先知的预言,认为弥赛亚是一位普通的君王,是以色列古代大卫王的后裔, 

  犹太民族的领袖;艾赛尼派则认为弥赛亚是一位特殊的受难领袖,虽然已经 

  被处死,但一定会再临人间施行审判。 

       无论如何,这位弥赛亚是一位救世主,也是一位民族领袖,他将降世救 

  助犹太人挣脱异族的枷锁,重建独立王国。这一美好的理想和愿望,反映在 

  死亡观念上,就表现为犹太教并不强调死后的天堂乐园,也不重视地狱火湖。 

  死亡在犹太教的古代信仰中,只是一场灾难,因为它中断了生命与光明,它 

  的唯一好处仅在于它是一个人一切苦难的结束。至于死后世界是什么样子, 

  死人复活等等,从先知们很少论及的事实来看,人们显然不大关心。 

       然而,随着重建独立王国愿望的破灭,民族灾难的日愈加重,为摆脱压 

  迫而祈求超自然力帮助的观念,景仰救世主——弥赛亚的观念与日俱增,更 

  多的犹太人寄希望于神的力量施行拯救。这一思潮在罗马统治时代尤为盛 

  行。与此同时,在犹太教中还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与弥赛亚观念密切相关 

  的另一个观念,即有关未来的世界末日说。《但以理书》曾用4个巨兽隐射 

  巴比伦、波斯、希腊、罗马4个异族统治者,认为末日到来时将有一次最后 

  的战争,以色列人作为义人将最终取得胜利,出身为约瑟后裔的救世主将审 

  判世人、消灭地上一切罪恶苦难、并在地上建立千年太平统治。《以赛亚书》 

  则预言世界末日将是上帝统治的太平世界: 

        “到末日,上主的圣殿山必要矗立在群山之上,超乎一切山岳,万民都 

  要向它涌来……他将统治万邦,治理众民,致使众人都把自己的刀剑铸成锄 

  头,将自己的枪矛制成镰刀,民族与民族不再持刀相向,人民不再学习战斗。” 

  ① 



       与这种末日论相关联,人们遂渐形成某些关于冥界境遇、死者复活的信 

  仰。公元前1世纪的夏迈派教师认为,义人的灵魂将进入乐园得享永生;恶 

  人的灵魂将在阴间“盖兴诺姆”受苦直至消灭;一些既做过好事、又做过坏 

  事的中间分子则先在阴间经受一段磨炼,待灵魂净化后也能升入乐园。希列 

  尔派教师则认为恶人的灵魂经过受苦磨炼净化后也能升入乐园。二派观点经 

  过论辩,希列尔派的主张占了上风,成为此后《塔木德》犹太教的基本主张, 



① 阿巴·埃班:《犹太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年版,第118 页。 

① 《以赛亚书》,第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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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另一个世界里,人人都有份。 

     公元1世纪下半叶,犹太历史著述家约瑟福斯曾列举犹太教的基本信仰 

有:灵魂不灭、最后审判、赏善罚恶、彼岸世界等。这些新的观念的产生, 

既得益于以色列民族,即是以色列民族对自己民族命运做出的认知文化的调 

整,也得益于以色列民族与其他民族长期的交流,共同的生活。 

     (4)派别朋兴 

     在古代宗教中祭司在宗教仪式、乃至于在整个社会中都享有最高的权 

威。这几乎是一个通则。古代犹太教的祭司虽然与国王处于相互借力和相互 

制约的关系中,但他们始终是自成一体的世袭的利益集团。至“巴比伦之囚” 

后期,独立的犹太国家已不复存在,民族的向心力自然地转向宗教信仰、强 

化宗教信仰的纽带作用。于是耶路撒冷的祭司们权势大增。而异族统治者(波 

斯人、希腊一叙利亚诸王)虽对耶路撒冷加以庇护,但其本意却是借助祭司 

的力量加强对犹太人的统治。 

     在一段时间里,除耶路撒冷圣殿外,任何祭司中心均遭废弃,犹太人对 

雅赫维神的崇拜只能在耶路撒冷进行,朝拜者从各地辐辏于此,极其丰厚的 

捐献经祭司之手集中于圣殿。其中一部分归圣殿所有,另一部分进入祭司的 

私囊。圣殿祭司借助公私财力,发放高利贷,肆意盘剥。于是世袭祭司家族 

成为地方贵族,逐渐变得关心政治而疏于宗教本身的发展。特别是在马加比 

家族领导大起义、犹太人取得独立的一段时间里,马加比家族的统治者控制 

着大祭司的职位,他们对政治的兴趣日益浓厚,在马加比家族约翰·赫凯纳 

斯的统治下,犹太教的宗教派系开始明朗化,赫凯纳斯与主要祭司家族结成 

的贵族政治联盟,逐渐被称为撒都该派。 

     公元63年犹太国再次亡于罗马,犹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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