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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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2-05-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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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你和所有相知的朋友都好!   
东 平             
十月廿二日
  胡风原注:叶先生即叶挺。不算“自由”的短篇即《叶挺印象记》,较“自由”的一篇即《善于构筑防御工事的翁照垣》。后一篇虽发表时较“自由”,但我没有发表,因为我不同意对于对象的看法。
  晓风补注:胡风1937年10月26日日记中记有:“得东平等信”。从济南寄出的短篇,上信胡风原注是《暴风雨的一天》,此信却注为《叶挺印象记》。这里,应是胡风搞错了。因为《叶挺印象记》文后所署日期为10月22日,而下一信中又说明了该文是随此信寄出的。
  “翁照垣”为东平的一位战友,情况不详;欧阳山(1908~2000),胡风和东平在左联时的朋友,作家。
(三) 1937年10月28日自南京
风兄:
  廿二日信收到。前信及《七月》二本收到时曾覆上一信,并寄稿二篇——《叶挺印象记》、《善于构筑防御工事的翁照垣》,不知已收到否?《叶挺印象记》恐未收到,兹再寄上底稿,请查收。辛人已到汉口去了,谅已见了面。《七月》你们用全力来支持是很有意义的,现在较有力量的文艺杂志实在太少了。你叫我写的稿子要现实些,是很对的。你大概还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空想的人,有时形容辞、名辞等用得不妥当,希望能负责任改一改。我现在正努力使文句写得平易些。
  我还在南京住一住。此次在济南逛了一块钱的窑子,病又来了,很糟,好在我自己已经是一个医手!祝你和许多在念中的朋友都好!   
东 平              
廿八日
  胡风原注:这里提到的劝他“要现实些”,大概是对记翁照垣那一篇说的,因为他主观地把对象夸张了。
  晓风补注:胡风1937年10月31日日记中记:“得东平信”,指的应是此信。从这些信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胡风对东平的作品多数评价很高,但他对东平的创作从来都是严格要求,容不得一点“不现实”之处。
  对于东平在生活上的不检点,胡风感到十分痛心。五十年代初,他在长诗《时间开始了》第三乐篇《英雄谱》中怀念东平时写了以下一段:
  终于有一天
  我接到了你一封信
  好像夸耀似的告诉了我:
  “最近
  逛了一块钱的窑子
  淋病又发了!”
  我拿着信纸
  有一股冷冰冰的东西
  从手指头窜进了我的心里
  亲爱的亲爱的
  你发了什么昏?
   你做了什么事?
   我记得回了你的信
  但没有法子触到这件事
  …………
  你把创作和生活分成了两半
  一半想要忠诚地去拥抱
  在历史重压下面痛苦着的人民
  另一半却放纵成了一个动物
  把劳苦人类的悲哀和羞耻
  当作了你这一团血肉的祭品!
(四) 1937年11月19日自武汉
风兄:
  近来好吗?念念。我搬来大和街二六号和辛人一起了,电话是二四六八六。因为要完成一个长篇,每日在桌子上钉根,没有来看你。《七月》出版了,我看到广告了。为了我的弟弟在南翔打仗受了重伤,又失了踪,非常悲痛,情绪非常激动,好在还能坐下来写文章。大约这长篇(是欧阳山,草明,于逢,邵子南和我五人的集体创作)日间就可以完稿,打算自费出版。这边出版界我很生疏,我想日间来和你商量关于此书出版的计划,来之前必定有信先和你约定一个时间。
  祝健!你父亲病怎样了?
   聂兄及田间兄的地方请告我。   
弟东平                
十一月十九日
  胡风原注:大和街二十六号即新四军办事处。失踪的弟弟即《第七连》的连长丘俊。长篇即《给予者》。
  晓风补注:这年的11月8日至11月11日,胡风去了老家蕲春。11日回汉当天的日记中记有:“我不在时,东平,辛人来过。”东平当是11月上旬来到武汉的。后又有以下记载:“11月13日,东平来,谈了一会,他同意了把记叶挺的一篇再写一下,明天交来”;“11月14日,东平来,送来了记叶挺的文章。”《叶挺印象记》后发表于11月16日出版的《七月》第3期上。 (待续)

 
我看电影(二)
? 王 怡
 
 
《斯巴达克斯》
    令人着迷的义军领袖。张承志说,义军领袖和牧羊人,是最自由的两种人生。与李自成、洪秀全毫无共同之处。伟大的项羽或可比乎?
  影片中的元老院首脑谈到兵权在握、有独裁倾向的克拉苏,有一段话实在是妙不可言。说:罗马就像一位年轻而富有的寡妇,大多数罗马人敬她如母,而克拉苏却想要娶这位老小姐为妻。
  照这个比喻讲下去,当一个人僭取了公共权力后,无疑就将所有民众当作情敌,将那不受制衡的权力看作情妇,忍不住要翻云覆雨。古人云:“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早点明了女人和权力之于男性的相似性:一曰征服、二曰独占。因此对于任何胆敢挑战公共权力的企图,肉食者便会像勇敢的情人一般拔出剑来,大喝一声:I can do everything for you!
  电影中让斯巴达克斯和克拉苏爱上同一个女人,正是这个绝妙比喻的一种延续。这个套路后来的《勇敢的心》也来了个如法炮制。
  而在相对民主的政体下,就不用当真和独裁者争风吃醋了。公共权力从掌权者藏娇的金屋走出来,走向广场、议会和法庭,走向乡村、街道和民众,终于成为人尽可夫的公共物品(Public Goods), 像美国总统,在自家人里,连床笫之欢也要拿出来奇文共赏,差不多和他手中的权力一样人尽可夫了,但一涉及国际问题,克林顿、小布什们还是道貌岸然,俨然就成了克拉苏。把那个抽象意义上的“American”,当作是他的“罗马”,他的情妇和禁脔。
  斯巴达克斯和克拉苏,仿佛离我们都太远。我愿用中国几千年的起义者,去换一个斯巴达克斯,让皇帝都要对他的女人垂涎三尺。
《以父亲的名义》
  保护“好人”的权利,总是从保护“坏人”的权利开始。
  我曾对学生说:假如有一桩无头公案,侦破不了。警察要抓人逼供,绝不会来找我。并非我有权势,而是绝不讨好,过不了关。你们会说:王老师怎么可能杀人呢?他们要找,便是找隔壁街上那个夜不归宿、吃喝嫖赌、常常进出于局子里的张三娃。大家会说:原来是他,难怪不得!
  当爱尔兰激进分子在伦敦再三制造公共场所爆炸案,民众的恐惧、愤怒和激昂的民族情绪,把警方的气温不断拉高。“血债血偿”,听起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呐喊。于是这几个来自爱尔兰、又行为放荡的小混混便成了替罪羔羊。接下来的内容,就是持之以恒的上诉,以及社会在血压平缓、危机过后,对此案的不断反思和回顾。民众再次聚集街头,为释放“六君子(中文版的翻译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而摇旗呐喊。
  那几个爱尔兰“二流子”越是在道德上一无所取,这部片子才越是有意味。丧钟到底为谁而鸣?好人,也就是大多数人,他们的权利一般而言在现代社会都有较好的保障。最容易被漠视的恰恰是少数派,是我们不大喜欢的家伙。对隔壁张三娃的权利侵害,构成了法治大堤的一处管涌。你知道洪水会在什么时候破堤而出,降落到任意一个人的头上吗?
  1956年,刘少奇强调说:“要保护反革命分子的法律权利。”他说:“当案件不是依据合法程序处理时,即使被捕的人实际上是一个特务,逮捕也是非法的。”
  这些话石破天惊,昙花一现。即使拿刘少奇本人做了验证,到今天也还是有许多人不服气。
  为什么呢?是否因为我们凡事总是“以人民的名义”,人家却是“以父亲的名义”。
  还记得阿甘的名言吗,“我妈妈告诉我,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
  不是总统、不是老师、更不是民主党,而是他妈妈告诉他的。
《巧克力》
  什么样的人会对巧克力充满仇恨?
  对巧克力浓厚的可可味、黄金般的色彩、粘稠的姿态,或者对她少女般的甜蜜、对可可因诱发的开始低烧的欲念,充满了仇恨和畏惧?
  并不是那个每个周末向村民们宣讲圣谕的年轻教父,那个年轻的教父在扫地时都忍不住要扭起著名的“埃尔维斯·普林斯特(猫王)的胯部”。那个背后长胡子的、精通历史的、给教父批改弥撒词的镇长,才是小镇上惟一对巧克力充满了仇恨的人。
  朱丽叶就像是一条蛇,来到这个法国乡间的“伊甸”,再一次拿着花样百出的巧克力,对夏娃亚当们说:吃吧吃吧,“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
  越来越多的市民爱上了那浓浓的可可味,爱上了那种开始低烧的欲望。巧克力成为了将人们从拘谨的生活状态下搭救出来的白衣骑士,成为沟通亲情与隔阂的润滑油,甚至成为了改变婚后性冷淡的壮阳药。人们开始跳舞、欢笑,七旬老人也勇敢追求梦想多年的黄昏恋了。巧克力,伟大的巧克力。像伟大的凯撒一样莅临,“我来了,我看见,我征服”。在色香味之间,竟是如此轻易的破去了意识形态的守身如玉。
  在一个像当年加尔文主政的日内瓦城一样的小镇,在一个加尔文主义者眼里,为什么巧克力会构成对于“以德治镇”的威胁?巧克力仅仅是情欲的某种象征吗?一个迷恋在巧克力当中的女人,也许就是天生的荡妇?一个像麦当娜在T恤上所标榜的“material girl”。而男人们居然喜欢上了巧克力,更加是放开闸门的洪水猛兽。巧克力让道德开始自渎,让统治者在深宅大院对大众的欢笑充满戒心。
  不由得想起我曾呆过的某所学校。那位校长只要一看见两位教职工在一起窃窃私语,忽然间又爆出一声大笑,他便感到莫名的惊慌,和一种局面已不受控制的挫败感。就像影片中的每一个人借助了巧克力的神秘力量,越来越能够把握自己的生活时,惟有那个精通历史的镇长,对于自己的全能统治,却开始丧失去信心。
《哈里之战》
  枪支泛滥,是我们常常诟病的美式民主几乎最不可救药的地方。
  热兵器时代与冷兵器时代相比,有一个区别,就是政府对于武力的垄断。冷兵器是垄断不了的,即使秦始皇融天下兵刀,铸成十二铜人。但菜刀镰刀与青龙偃月刀、铁木棍子与丈八蛇矛之间的差别并不是太大。一进入热兵器时代,当政府拥有了导弹、坦克和战斗机,基本上可以说,民众这才从此丧失了起义或是作乱的能力。所以现代社会中,我们只听闻世界处处都是部队叛乱和军事政变,但绝对不可能再有市民暴动。
  这部美国老片便描写了一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战争”。一个普通市民哈里,面临警察局非法强加的无妄之灾,为保卫自己的房子不被拆毁,哈先生求告无门之后,以宪法为根据,拿起来复枪,开始对抗暴力机构。哈里的保卫战持续了数天,通过传媒的力量,最终真相大白。哈先生上了电视,成为令人人敬仰的“社会英雄”(令人想起马丁·斯科塞斯的电影,罗伯特·德尼罗饰演的那个《出租汽车司机》),因为他体现和捍卫了美式民主的一个闪光点,并形象地诠释了一句格言:“枪是最好的平等器。”尽管这种事即使在美国,也只是一个好莱坞缔造的乌托邦,却可以从中彰显持枪自由的政治寓意。
  这种政治寓意在美国有着历史的路径,不是可以照搬的东西。美国《人权法案》之所以赋予或说保留了公民拥有枪支的自由,根源于独立战争。人民拿起武器赶走了一个暴君,如果说这是正义和合法的举动,是革命而不是叛乱,那么顺理成章的,人民自然就有拿起武器赶走另一个未来暴君的权利。建国之初,大家认识到政府作为一个最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和拥有巨大公共权力的统治者,是极易膨胀、极易蜕变为暴虐的工具的。而武器不仅是一种平等的象征,更是在特殊时期一种可以反击政府越位的实际力量。
  这种持枪传统的代价我们当然一清二楚。但我最关心的一点是,哈里先生算不算一个革命者?哈里先生犯罪了吗?
《毒太阳》
  主人公密迪亚的音乐老师波里,在临终前充满沮丧地说:“真气人!我度过了如此多姿多彩的一生,但死之前居然看见了什么?载满鹅的火车!真气人,我看见的竟然是载满鹅的火车!老天!”
  载满鹅的火车有什么不对吗?载满鹅的火车究竟意味着什么?能够让一个音乐家死不瞑目。政治警察密迪亚逮捕了高托夫上校后,坐在汽车里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田野,他在阴郁中重复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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