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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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精选集- 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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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常说,没有胡须的亲吻就像没有盐的鸡蛋,我补充一句,就像没有恶的善,就像一九○五至一九一四年间我的生活。如果说人们只能通过对立的两个方面来确定自己的特性,我却活生生地体现了不能确定性:如果说爱与憎是一枚奖章的正反面,我却既不爱物也不爱人,这是必然的结果,因为人们不可能既要恨又要讨人喜欢,既要讨人喜欢又要喜欢他人。    
    那么我是不是那喀索斯那喀索斯,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他看见水中自己的倒影,顾影自怜,相思而死。这是指自我欣赏到自恋的程度。呢?倒也不是,我一味卖俏,也就忘乎所以了。总之,我并非兴致勃勃地玩沙子、胡写乱画、小便大便,在我看来,至少要有一个成人赞赏我的产品,我的所作所为才有价值。好在掌声不断,无论听我叽叽喳喳,还是听我演奏巴赫的赋格曲,大人们一概微笑着品尝,神情狡黠,十分默契。这表明我实际上是一件文化家产。文化浸透了我,我以文化的光辉反射着家庭,如同傍晚池塘反射着白日的炎热。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在书丛里寿终正寝

    我在书丛里出生成长,大概也将在书丛里寿终正寝。在外祖父的办公室里到处是书,一年只在十月开学的时候打扫一次,平时不许掸灰尘。我早在不识字的时候就已经崇敬书籍,这些竖着的宝石,有的直立,有的斜放,有的像砖一样紧码在书柜架上,有的像廊柱一样堂而皇之地间隔矗立着,我感到我们家是靠了书才兴旺的。我在一间小小的圣殿里嬉戏,周围是一些方方厚厚的古代艺术珍品,它们亲眼目睹我出世,也将给我送终;书不离身使我有一个清静的过去,也使我有一个清静的未来。我偷偷地摸摸书、碰碰书,让双手有幸沾一点书上的尘土,但不知拿书做什么用。我每天恭恭敬敬地参加仪式而不解其意:外祖父平时笨手笨脚,连扣手套也要我母亲代办,但摆弄起这些文物来却灵巧得好似主祭司。我千百次看见他心不在焉地站起身来,绕桌一圈,两大步横穿房间,毫不迟疑地抓起一本书,根本不必费时选择。他一边回到扶手椅,一边用拇指和食指翻阅着,刚刚坐定,一下子就翻到了“要找的那一页”,啪的一声打开,那声音像皮鞋发响。有时候我走近看看像牡蛎一样裂开的盒子,发现里面赤裸裸的内脏,但见灰白而发霉的纸张微微凸起,覆盖在上面的黑色小静脉,吸饱喝足了墨水,散发出蘑菇味儿。    
    在外祖母房间里,书是躺着的,这是她从一家阅览室借来的,我从来没有见过一次超过两本。这种无价值的装饰品使我想起过年吃的糖果,因为书页柔软而发亮,很像裁剪好的铜版纸。纸张光亮、雪白,几乎是新的,总带着点儿神秘感。每星期五外祖母梳妆打扮一番,出门时对我们说:“我还书去。”回家后,她摘下帽子,卸了装,从手笼里取出书来。我感到蹊跷,心想:“莫非还是那两本?”她精心地包上书皮,不让人看封面,然后选择其中一本,在靠窗口的安乐椅里坐定,戴上圆框眼镜,疲乏而安乐地叹口气,垂下眼皮,脸上浮现出一种美滋滋的、机灵的微笑,这种微笑我后来在若孔德夫人若孔德夫人即意大利画家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的原型,《蒙娜·丽莎》于一五○三年至一五○六年间创作,现藏卢浮宫。人们推测这是佛罗伦萨银行家弗朗塞斯卡的夫人蒙娜·丽莎的画像:她抿嘴微笑,从各个角度看,她都在微笑。的嘴唇上重新见到。母亲默不作声,也请我不要说话。于是乎,我想到了弥撒、死亡、睡觉,我沉浸在神圣的静穆中。路易丝时不时发出轻微的笑声。她把女儿叫过去,用指头点着一行字,两位夫人交换一个会意的眼色。不过,我不喜欢这种装订的书,太讲究了。这是我们家的不速之客,外祖父老实不客气地说这些书只为不懂事的人所崇拜,只有娘儿们才欣赏。星期天,他闲着无聊,走进妻子的房间,直挺挺地站在她面前,但无话可讲。众人望着他,他劈里啪啦地敲打玻璃窗,实在想不出新花样,便转身走向路易丝,突然从她手中抢走小说。她怒冲冲地叫道:“夏尔,你干什么?我念到哪儿了?一会儿该找不着啦!”但见他趾高气扬地朗读起来,突然用食指敲敲书,说道:“不懂!”外祖母说:“你怎么会懂呢?你是从当中念起的呀!”于是他把书往桌子上一扔,耸耸肩走了。    
    外祖父绝对不会错的,因为他是内行。我很清楚,他曾经指给我看书柜的一格上放着好些大本大本的书,硬纸褐色布贴面。“小乖乖,这些书是外公我编写的。”多么令人自豪啊!我是专门生产圣物的能工巧匠的外孙。他像管风琴制造者一样令人尊敬,像为教士做衣服的裁缝一样可敬。我看见过他著书:每年再版一次《德语读本》。暑假里,全家焦急地等着校样。夏尔是不能容忍无所事事的,他对虚度光阴非常恼火。邮差终于送来了大包大包的邮件,家人用剪刀铰断细绳。外祖父打开长条校样,摊在餐室的饭桌上,他在校样上划一条条红杠杠,每发现一个印刷错误,就嘀咕着骂天咒地。女佣人叫开饭时,他才停止嚷嚷。全家都高高兴兴的。我站在椅子上,陶醉地观赏着条条黑字和贯穿其间的血红条痕。夏尔·施韦泽告诉我他有一个死对头,那就是他的出版商。外祖父不善于算账,他因为无忧无虑而挥霍无度,因为爱出风头而慷慨解囊,结果到了风烛残年时,他得了八旬老人的吝啬病,那是肢体不灵和怕死所造成的。不过当时这种毛病还只是表现为一种古怪的多疑。每当他收到汇款单,看到作者版权的金额时,双臂举起,叫嚷别人掐他的脖子,要不然走进外祖母的房间,阴沉沉地声称:“我的出版商抢了我的钱,简直是绿林大盗。”我目瞪口呆,惊讶之余发现了人剥削人。这是十恶不赦的现象,幸亏范围有限,否则世界倒是十全十美的。不过人说老板按照工人的贡献在可能的范围内给以报酬。那么为什么出版商,这些吸血鬼,要损坏这一美名而大吸我可怜的外祖父的血呢?这位圣人的一片献身精神没有得到报偿使我对他倍加尊敬:我很早就把教书看做是一种圣职,把文学看做是一种激情了。    
    我还不识字,但为了赶时髦,要求有我的书。于是,外祖父跑到他的混账出版商那儿要来了诗人莫里斯·布肖写的《布肖故事集》,里面是几篇民间传说,经过改头换面适合于儿童的口味。据作者自己说,他这个成年人以儿童的眼光进行编写。我想立即举行接收仪式。我捧起这两本小书,闻了闻,摸了摸,漫不经心地翻到“要找的那一页”,发出啪啪的响声。结果白费了力气,因为我并没有占有它们的感觉,我力图把它们当做玩具娃娃,哄哄,吻吻,打打,也不成功。我只得哭丧着脸把书放到母亲的膝盖上。她眼睛离开了活计,抬起头对我说:“你要我给你念什么啊,亲爱的?仙女吗?”我疑惑地问道:“仙女?这里面讲仙女吗?”仙女的故事我是很熟悉的,母亲经常讲给我听。她给我洗脸的时候讲,只在给我擦花露水时停一停;她给我洗澡的时候也讲,到浴缸底下捡从她手上滑下去的肥皂时停一停。所以我现在听起来心不在焉,这样的故事我太熟悉了。我一个劲儿地瞅着安娜—玛丽,她是我每天清晨的侍女;我专心地听着她战战兢兢的声音,这声音是由于她的地位低下所造成的。我喜欢她那些半句半句的话,姗姗来迟的词语。她说话时猛一上来很有把握,但很快就乱了阵脚,败下阵来,她的自信消失在悦耳动听的稀疏的话语中,但一阵缄默之后,她的自信又重新抬头。故事,通过讲故事,她把内心的独白串连在一起了。她讲故事的时候,我们俩始终单独和秘密地在一起,远离人间,远离诸神,远离教士,好似两只带角的母鹿母鹿没有角,意思是尤物。,和其他成仙的鹿在一起。我不明白人们居然把我们散发出肥皂和香水味的世俗生活片断写进了整整一本书里。    
    安娜—玛丽让我在小椅子上跟她面对面坐着。她弯下腰,垂下眼皮,好似睡着了。她的脸酷似塑像,嘴里发出无动于衷的声音。我完全糊涂了:谁在讲故事?讲什么?讲给谁听?母亲完全进入了角色,没有一丝微笑,没有一点默契的表示,我被弃置不顾了。再说,我已经听不出是她的语言了。她哪儿来的这份自信呢?过了一会儿,我才明白,这是书在说话。从书里跳出来的句子使我惊恐不已,这可是真正的蜈蚣啊:音节和字母麇集在一起乱躜乱动,二合元音拉得长长的,双辅音哆哆嗦嗦的。朗朗的读书声中鼻音很重,虽然休止和换气时稍断一断,但仍旧浑然一体,抑扬顿挫地带着许多我不懂的词语向前流动,根本不搭理我。有时候没有等我明白,就滑过去了;有时候我早已明白,却大模大样地摇来摆去一直拖到终点,连一个逗号也不给我落下。毫无疑问,这篇宏论不是为我而发的。至于故事,则经过一番节日的打扮。樵夫,樵夫的老婆以及他们的两个女儿,还有仙女,所有这些平民百姓,我们的同类,都变得庄严郑重起来了。人们用华丽的笔调来描述他们褴褛的衣衫,言词装饰着事物,使行动礼仪化,使事情仪式化。故事讲到这里,就有人发问,这是因为外祖父的出版商专门出版学校读物,就是说他不肯失去任何机会训练年轻读者的智慧。我好像感到有人在向一个孩子发问:要是处在樵夫的地位,他会干些什么呢?他喜欢两姐妹中的哪一位呢?为什么?他赞成惩罚巴贝特巴贝特,故事中的女孩名。吗?这个孩子不完全是我吧,我可害怕回答呀。不过我还是做了回答,但我微弱的声音消失了,感到自己变成了另一个孩子;安娜—玛丽也是,也变成了另一个女人,带着“天眼通”瞎子的神情。我感到我是所有母亲的孩子,她则是所有孩子的母亲。母亲停下不念了,我生气地从她手里夺回书,夹在腋下走了,连谢也不谢一声。    
    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使我神往的啪嗒翻书声:莫里斯·布肖眼观世界,关怀着儿童,宛如大商店的各部门主任关照着女顾客。我十分得意,无意中喜欢上预先编好的故事,而不怎么喜欢即兴的故事了。我对言词前后严密的排列开始具有感受力,每念一遍,书上都是同样的词,都是同样的秩序排列,可以事先盼着。在安娜—玛丽的故事里人物则是瞎碰运气的。就像她自己瞎撞瞎碰一样,但最后人人各得其所。而我好似在做弥撒,人名和事情周而复始地在我耳边缭绕。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比犹太人还犹太人

    我于是嫉妒起母亲来,决心取她而代之,强夺了一本书,书名是《一个中国人在中国的苦难》。我拿着书躲到堆杂物的房间里,爬到一张有栏杆的铁床上,摆出一副读书的样子:我顺着一行一行黑字往下看,一行也不跳过。我大声地给自己编讲故事,并且注意发清楚每个音节。家人无意撞见了我——也许我故意让人撞见——喜出望外,决定教我识字。我很勤奋,活像初学教理的人,甚至于自己开小灶上课:我带着埃克多·马洛埃克多·马洛(1830—1907),法国作家,《苦儿流浪记》是他的代表作。的《苦儿流浪记》爬到围栏式铁床上学起来。这个故事我记得很熟,一半靠死记硬背,一半靠连蒙带猜,反正我一页接着一页地往下念,等念完最后一页,我已经学会念书了。    
    我欣喜若狂:这些像在标本盒里的植物一样被晒干的声音,现在也属于我了。先前外祖父用目光使干枯的声音复活:他听得明白,我却听不明白。现在我也会听了,也会满口讲客套话了。我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家人任凭我在书房里漂泊,我向人类的智慧发起了进攻,这使我获益匪浅。后来,我无数次听到仇视犹太人的家伙责骂犹太人不懂得大自然的含义和不会欣赏静谧的甜美。针对这种论调,我反驳道:“那么,我比犹太人还犹太人。”农民对幼年的记忆是杂乱无章的,只记得如何天真烂漫地淘气,而我所记忆的东西却跟他们大相径庭。我没有扒过土,没有掏过窝,没有采集过植物,没有扔石头打过鸟。然而,书是我的鸟和窝,书是我的家畜和畜棚,书是我的乡间。书柜是一面镜子,把世界一并收入其间。它与世界一样无边无际,千姿百态,变幻莫测。我投入了难以置信的冒险,为达到书柜的高处,得爬椅子、登桌子,大有引起山崩地裂把我埋没的危险。最高一格的书我一直够不着,有些书刚发现就被人从我手中夺走了。还有些书跟我捉迷藏,我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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