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校注 [晋]郭璞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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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校注 [晋]郭璞注-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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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荒东北隅中1,有山名曰凶犁土丘2。应龙处南极3,杀蚩尤与夸父4,不得复上5。故下数旱6,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7。
  1 王念孙云:“御览十一作东荒之北隅,卅五同。类聚灾异部(卷一百)作东荒北隅。”珂案:影宋本御览卷卅五作东荒之北隅,卷十一仍从类聚作东荒北隅。
  2 郝懿行云:“史记五帝纪索隐引皇甫谧云:『黄帝使应龙杀蚩尤于凶黎之谷。』即此。黎、犁古字通。”珂案:唐王瓘轩辕本纪(见云笈七签卷一百)云:“(黄帝)杀蚩尤于黎山之丘。”说本此。然蚩尤被杀之地,或又传在南方。大荒南经云:“有宋山者,有木生山上,名曰枫木。枫木,蚩尤所弃其桎梏,是谓枫木。”郭璞注云:“蚩尤为黄帝所得,械而杀之,已摘其械,化而为树也。”或又传在东方。初学记卷九引归藏启筮云:“蚩尤出自羊水,八肱、八趾、疏首,登九淖以伐空桑,黄帝杀之于青丘。”青丘,东方地名也。或又传在中冀。周书尝麦篇云:“蚩尤乃逐帝(赤帝),争于涿鹿之河(阿),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用名之曰绝辔之野。”中冀盖即大荒北经所记冀州之野,亦即涿鹿之河(阿)也。然路史后纪四云:“(黄帝)传战执尤于中冀而殊之,爰谓之解。”解者,宋之解州,今山西之解县也。沉括梦溪笔谈卷三云:“解州盐泽,卤色正赤,俚俗谓之『蚩尤血』。”则解州虽不必如路史所附会之中冀,后世固亦有蚩尤被杀于其地之神话也。蚩尤被杀之地,于不同之诸说中,要以冀州之野即涿鹿之阿为近正。至此经之凶犁土丘固应龙所居之地,未必即蚩尤夸父被杀之地,云黄帝使应龙杀蚩尤于此丘者,亦由误读经文而生之附会也。
  3 郭璞云:“应龙,龙有翼者也。”珂案:广雅释鱼云:“有翼曰应龙。”郭说本此。又经文“应龙处南极”,盖谓处凶犁土丘之南极也。
  4 郭璞云:“蚩尤作兵者。”珂案:管子地数篇云:“葛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雍狐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雍狐之戟、芮戈。”吕氏春秋荡兵篇云:“人曰:『蚩尤作兵。』”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龙鱼河图云:“蚩尤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大荒北经亦云:“蚩尤作兵伐黄帝。”此郭注所本也。此经“应龙杀蚩尤与夸父”,又见于大荒北经,云“应龙已杀蚩尤,又杀夸父”。应龙杀蚩尤与夸父者,盖夸父与蚩尤同为炎帝之裔,在黄炎斗争中,蚩尤起兵为炎帝复仇,夸父亦加入蚩尤战团,以兵败而被杀也。说已见海外西经“形天”节注。
  5 郭璞云:“应龙遂住地下。”郝懿行云:“初学记三十卷引此经云:『应龙遂在地。』盖引郭注之文也。今文住字当作在,下字盖衍。”珂案:王念孙校与郝同。
  6 郭璞云:“上无复作雨者故也。”
  7 郭璞云:“今之土龙本此;气应自然冥感,非人所能为也。”郝懿行云:“刘昭注(后汉书)礼仪志引此经及郭注并与今本同。土龙致雨见淮南说山训及墬形训。又楚词天问云:『应龙何画?河海何历?』王逸注云:『或曰禹治洪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径所当决者,因而治之。』案后世以应龙致雨,义盖本此也。”
  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1。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2,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3。
  1 珂案:御览卷五十引此经七千作七十,盖讹也。
  2 郝懿行云:“说文(五)云:『夔,神魖也,如龙,一足,从?,象有角手人面之形。』薛综注(文选)东京赋云:『夔,木石之怪,如龙,有角,鳞甲光如日月,见则其邑大旱。』韦昭注国语(鲁语)云:『夔一足,越人谓之山缲(下尚漏引“人面猴身能言”数字——珂)。』案此三说夔形状俱与此经异也。庄子秋水篇释文引李云:『黄帝在位,诸侯于东海流山得奇兽,其状如牛,苍色无角,一足能走,出入水即风雨,目光如日月,其音如雷,名曰夔。黄帝杀之,取皮以冒鼓,声闻五百里。』盖本此经为说也。其文与今本小有异同:流波山作流山,其光如日月作目光如日月,似较今本为长也。又以其皮为鼓作以其皮冒鼓,刘逵注吴都赋引此经亦作冒字,是也。初学记九卷引帝王世纪作流波山,与今本同,而下文小异。”珂案:御览卷五十引此经其声如雷作其音如雷,其名曰夔作名曰夔,以其皮为鼓作以其皮作鼓。
  3 郭璞云:“雷兽即雷神也,人面龙身,鼓其腹者。橛犹击也。”珂案:雷神已见海外东经。郝懿行云:“庄子释文本此经及刘逵注吴都赋引此经,并无橛以雷兽之骨及以威天下四字,北堂书钞一百八卷引有四字。”
  珂案:流波山一足夔神话亦黄帝与蚩尤战争神话之一节。绎史卷五引黄帝内传云:“黄帝伐蚩尤,玄女为帝制夔牛鼓八十面,一震五百里,连震三千八百里。”吴任臣山海经广注(大荒北经)引广成子传云:“蚩尤铜头啖石,飞空走险,以馗牛皮为鼓,九击止之,尤不能飞走,遂杀之。”即其事也。
  山海经海经新释卷十  山海经第十五    大荒南经
  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东1,有兽,左右有首2,名曰(足朮)踢3。有三青兽相并,名曰双双4。
  1 郭璞云:“赤水出昆仑山,流沙出钟山也。”珂案:郭注“赤水出昆仑山,流沙出钟山”,俱见海内西经。
  2 郝懿行云:“并封前后有首,此左右有首,所以不同并封,见海外西经。然大荒西经之屏蓬即并逢也,亦云左右有首。”珂案:此“左右有首”之(足朮)踢,亦并封之类也,盖兽牝牡相合之象,说已见海外西经“并封”节注。
  3 郭璞云:“出(犬炎)名国;黜惕两音。”郝懿行云:“(犬炎)名国未详所在,疑本在经内,今逸也。”毕沅云:“吕氏春秋本味篇云:『伊尹曰:“肉之美者,述荡之掔。”』高诱注曰:『兽名,形则未闻。』案即是此也。又案(足朮)踢当为述荡之误,篆文?、足相似,故乱之。”珂案:果如毕说,或述荡是(足朮)踢之讹,亦未可知。
  4 郭璞云:“言体合为一也。公羊传所云:双双而俱至者,盖谓此也。”郝懿行云:“郭引宣五年传文也。杨士勋疏引旧说云:『双双之鸟,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随便而偶;常不离散,故以喻焉。』是以双双为鸟名,与郭异也。”珂案:双双之兽(或鸟),亦并封之类也。然双双而谓“三青兽相并”则所未详。大荒东经所谓“三青马”、“三青鸟”、“三骓”,疑亦双双之类也。
  有阿山者。南海之中,有泛天之山,赤水穷焉1。赤水之东,有2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3。爰有文贝4、离俞5、(丘鸟)久6、鹰、贾7、委维8、熊、罴、象、虎、豹、狼、视肉。
  1 郭璞云:“流极于此山也。”珂案:西次三经云:“昆仑之丘,赤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泛天之水。”即此。
  2 郝懿行云:“艺文类聚八十四卷及太平御览五百五十五卷并引此经无有字。”
  3 郭璞云:“叔均,商均也。舜巡狩,死于苍梧而葬之,商均因留,死亦葬焉。基在今九疑之中。”郝懿行云:“海内南经既云『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此又云『舜与叔均之所葬』,将朱、均二人皆于此焉堋邪?又郭云叔均,商均;盖以为舜之子也。然舜子名义钧,封于商,见竹书纪年(今本——珂),不名叔均。而大荒西经有叔均,为稷弟台玺之子,海内经又有叔均,为稷之孙,准斯以言,此经叔均,盖未审为何人也。郭云:『基在今九疑之中。』基当为墓字之讹。御览五百五十五卷引此注作『墓今在九疑山中』也。”珂案:郭注“基在今九疑之中”,王念孙亦校基作墓。又云:“西经(大荒西经)云:『稷之弟台玺生叔均。』是叔均非商均也。海内经云:『稷之孙曰叔均。』”是王、郝俱不以郭注叔均即商均为然。然此叔均,实是商均,叔、商一声之转。能与舜同葬,非舜子商均不足当之。舜与商均同葬苍梧,并无碍于海内南经所云“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之不同传说之流播。郝云“将朱、均二人皆于此焉堋”,未免失之拘矣。至叔均又谓是稷弟台玺之子或谓是稷之孙者,尤见神话传说之错综纷歧无定,是书非出自一手,盖各记其所传闻,不足异也。
  4 郭璞云:“即紫贝也。”珂案:尔雅释鱼郭璞注云:“今之紫贝,以紫为质,黑为文点。”即此。
  5 郭璞云:“即离朱。”珂案:离朱已见海外南经“狄山”节。
  6 郭璞云:“即鸺鹠也。”珂案:经文(丘鸟)久已见海外南经“狄山”节。
  7 郭璞云:“贾亦鹰属。”郝懿行云:“水经?水注引庄子曰:『雅,贾。』马融亦曰:『贾,乌。』(亦?水注引——珂)皆乌类,非郭义也。”
  8 郭璞云:“即委蛇也。”珂案:海内经云:“南方有人曰苗民。有神焉,人面蛇身,长如辕,左右有首,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人主得而飨食之,伯天下。”郭于“延维”下注云“委蛇”,是延维亦即此委维也。有关委维即委蛇之神话,详海内经“苗民神延维”节注。
  有荣山,荣水1出焉。黑水之南,有玄蛇,食麈2。
  1 珂案:经文荣山、荣水,吴任臣广注本、毕沅校本、百子全书本并作荥山、荥水。
  2 郭璞云:“今南山(虫丹)蛇吞鹿,亦此类。”郝懿行云:“南山当为南方,字之讹也。南方(虫丹)蛇吞鹿,已见海内南经(“巴蛇食象”节——珂)注。”珂案:郭注“南山”,王念孙校亦作“南方”,宋本正作“南方”。
  有巫山者,西有黄鸟。帝药,八斋1。黄鸟于巫山,司此玄蛇2。
  1 郭璞云:“天帝神仙药在此也。”珂案:此经下文云:“大荒之中,有云雨之山,有木名曰栾。禹攻云雨,有赤石焉生栾,黄本、赤枝、青叶,群帝焉取药。”大荒西经云:“大荒之中,有灵山,巫咸、巫即、巫?、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爰在。”说文一云:“灵,巫也,以玉事神。”是灵、巫古本一字。又巫山有朝云暮雨神话传说。疑云雨山与灵山均即巫山之异名(各详该节注)。而二地均有神药,此巫山“帝药,八斋”之说所由起也。郭注“神仙药”者,当即是神仙不死药也。
  2 郭璞云:“言主之也。”珂案:或谓黄鸟司察此“食麈”之贪婪玄蛇,防其窃食天帝神药也。古黄、皇通用无别,黄鸟即皇鸟,盖凤皇属之鸟也。周书王会篇云:“方扬以皇鸟。”尔雅释鸟云:“皇,黄鸟。”即此是也。北次二经泰头之山有黄鸟,则是别一种鸟,非此。
  大荒之中,有不庭之山1,荣水穷焉2。有人三身,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国3,姚姓,黍食,使四鸟4。有渊四5方,四隅皆达6,北属黑水,南属大荒7,北旁名曰少和之渊,南旁名曰从渊8,舜之所浴也9。
  1 郝懿行云:“吕氏春秋谕大篇云:『地大则有常祥、不庭、不周。』高诱注以『不周』为山,则『不庭』亦山名矣,即此。”
  2 珂案:荣水出荣山,流极于此也。
  3 郭璞云:“盖后裔所出也。”珂案:海外西经有三身国,海内经言帝俊生三身,即此。
  4 郭璞云:“姚,舜姓也。”珂案:说文十二云:“虞舜居姚虚,因以为姓。”则此经妻娥皇而生三身之帝俊,其为舜也明矣。
  5 珂案:御览卷三九五引此经四作正。
  6 郭璞云:“言渊四角皆旁通也。”珂案:经文“四隅皆达”御览卷三九五引达作通。
  7 郭璞云:“属犹连也。”
  8 郭璞云:“音骢马之骢。”珂案:经文“从渊”,宋本作“(犬从)渊”,御览卷三九五引作“纵渊”,引郭注“音骢马之骢”作“音乌悬反”;疑注文本当作“从(或(犬从)、纵),音骢马之骢;渊,音乌悬反”:各脱其半也。
  9 郭璞云:“言舜尝在此澡浴也。”珂案:御览卷三九五引郭注作“言常在中澡洗”,经于帝俊生三身下又云“舜之所浴”,帝俊之即舜益已明矣。
  又有成山,甘水穷焉1。有季禺之国,颛顼之子,食黍2。有羽民之国,其民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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